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集下载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签证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合经区管[2010]38号)和我局《项目造价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承建的开发区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考核变更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规范、及时办理。

1、变更签证的规范性
(1)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清单编制错漏,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签证变更的,扣项目负责人0.2分;
(2)发生变更,方案未批先干的,扣项目负责人2分;
(3)《合同价款变更审批表》和《合同价款变更备案表》填写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4)负签证该办未办的,视情节由考核会确定扣分。

2、变更签证的及时性
(1)变更方案上报延迟影响了工程进度或延迟达3天以上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2)变更方案实施完成后2周没有完成签证上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3)经济负签证在确定后1个月内未完成上报备案的,扣项目负责人3分;
(4)经济签证上报严重滞后的(变更方案实施后1个月以上),扣项目负责人5分,并扣部长1分。

三、考核方法
变更签证在公司内部履行手续过程中,由部长、分管领导对规范性、及时性进行评价,由行政财务部进行登记按季度汇总纳入考核。

四、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合经区建管[2010]48号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内各相关单位:为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创建标准,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确保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二一年十一月五日抄送:开发区文明办、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合经区建设管理中心印发共印发300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创建长效机制,依据合经区文明创建管理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新建市政工程,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凡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文明创建工作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创建除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实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实施。

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将文明创建管理内容纳入监理合同中,委托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文明创建工作。

第五条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将合经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向责任单位明确、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六条严禁占道施工,禁止在施工区域外堆放施工物料。

渣土外运应严格执行合肥市及开发区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施行雨污分流。

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

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八条在建成区施工因生产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或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张贴安民告示。

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禁止施工作业。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邵市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22日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存量企业扩能升级的决策部署,推进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一批重点存量企业扩能升级。

以推动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为目标,遴选一批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

重点存量工业企业的遴选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市直相关部门会同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综合评价认定的程序进行。

每年年初遴选企业列入扩能升级计划,申请企业应当是达产一年以上、已实施扩能升级的规模工业企业。

入选企业当年达到以下扩能升级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策兑现: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当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当年企业扩能升级工业投资完成5000万元以上或完成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责任单位均含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再列出)二、强化用地保障。

重点存量工业企业因扩能升级所需新增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公布的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标准的70%执行。

经济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经济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经济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以来开发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一创双加”行动意见,加快“调转促”步伐,结合县委开展的“实施二次创业、实现争先进位”活动,坚持“双提”“双创”工作目标,以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以“全区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投入、突出抓招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积极抢抓机遇,突出主攻重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创高标准战新基地,5月被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核定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级争创工作开展情况开发区已被列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培育期,进入国家商务部管理的开发区序列。

根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开发区围绕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五大类一级指标,53项二级指标,为加强培育期内综合考评工作,与安徽正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扎实做好各项证明材料整理工作,随时准备迎接考核。

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5月份完成财政收入3.14亿元,其中国税2.47亿元,地税0.6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2.5亿元,同比增长6%;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6.5亿元,开工项目5个,竣工项目3个;新增规上现代服务业入统企业0个;招商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7.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0.42亿美元,审计资金亿元以上规模项目8个,新开工规模项目10个,利用省外资金7亿元;外贸进出口完成1.3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8%;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0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0个,总数达到92个;规模工业增加值26.5亿元,增长10%;规模工业营业收入100.8亿元,增长16.9%;工业固定投资完成9.8亿元;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4.18亿元;新增个私企业51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11户。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7.12
•【字号】合建管线〔〔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公示期满,现予以公布。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合建设〔2018〕43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合建设〔2018〕43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合建设[2018]4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促进合肥市工程勘察质量水平提升,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合建设[2018]31号)的工作安排,在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基础上,我委于2018年8月、9月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抽查共抽取20个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居住建筑10个,涵盖商品房、棚改房和公租房项目;公共建筑10个,涵盖抽查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项目。

涉及8家勘察单位,19家设计单位,10家审查机构。

项目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涵盖经开、肥西、庐江、包河、庐阳、巢湖、新站、高新、肥东、长丰、蜀山等辖区。

本次抽查共发现问题460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条。

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市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落实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较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的规范、标准,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受控。

大部分审查机构能够按照职责进行审查,审查质量及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勘察设计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施工图质量把关不严,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致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勘察设计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芜政办秘〔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编制行为,提升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我市达到依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各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或纳入人民城市建设市县级建设项目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市政、公路和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编制模式实施范围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两编一审一备案”模式。

建设单位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咨询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各自独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组织两家编制单位进行初稿比对;建设单位择优确定其中一家编制单位进行汇总形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以下简称成果文件);项目的成果文件在备案前,建设单位需另行组织第三家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对成果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编制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将调整后的成果文件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报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以下简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为简化编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组织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由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审核机构审核。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合政[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09〕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合政〔2008〕14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工作安排》(厅〔2009〕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当前高新技术产业的突出代表。

2009-2012年是合肥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

加速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尽快确立电子信息产业在合肥工业经济中的支柱先导地位,充分发挥其对其它支柱产业发展的加速与倍增作用,是实现“工业立市、创新推动”战略目标的重点任务和重要突破口。

为进一步推动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合肥实际,制定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产业规模。

2008年,合肥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不含电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及电信服务企业)完成产值2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工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1.2%。

目前全市纳入电子信息产业统计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有238家,企业从业人员数约3.6万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