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规定总结.doc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 促进学科发展, 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 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 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
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为建设重点学科、提高技术水平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好基础。
二、所聘专家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 一般为省、市级三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聘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需求合作帮扶科室, 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 在聘用周期内使所在学科科室提高一定医疗技术水平。
2.定期为医院院、科两级医务人员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同时为学科建立横向联系, 为进一步发展提供学术平台。
四、聘用专家的待遇: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发给一定津贴, 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外聘专家所产生的费用必须落实到科室考核承担, 根据帮扶情况制定考承担比例。
五、聘用专家的管理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未经医务科批准,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2.聘用专家由医务科和聘用科室共同管理, 我院对所聘专家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保留备案。
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六、目前外聘专家比较多, 且各个科室情况也有其特殊性, 为此拟定相应的规定, 详见附表。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一、外聘专家、教授的选拔与招聘医院在选拔与招聘外聘专家、教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专家、教授的职责与要求:在确定所需专家、教授的领域和数量时,医院应仔细明确他们的职责与要求,确保与医院发展目标相适应。
2.公开招聘:医院应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开宣传招聘信息,确保专家、教授的竞争性和招聘程序的透明性。
3.严格资格审查: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应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招聘专家、教授具备所需的学术背景、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4.多重评估:医院可以采取多重评估的方式,包括面试、学术报告、论文评审等,综合考察专家、教授的学术水平和能力,避免单一评估方法带来的片面性。
二、外聘专家、教授的职称和待遇1.职称评定: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职称评定标准,根据专家、教授的学术成果、教学贡献、临床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公平公正。
2.待遇与奖励:医院应根据专家、教授的职称和贡献提供适当的待遇与奖励,包括薪酬、福利、临床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外聘专家、教授的管理机制医院为外聘专家、教授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以下几点是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1.明确工作职责:医院应与外聘专家、教授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状,明确他们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提供必要的支持:医院应为外聘专家、教授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持和资源,包括实验室设备、文献资源、研究经费等,以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
3.定期考核评估:医院应定期对外聘专家、教授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其在学术研究、教学、临床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医院应鼓励外聘专家、教授与医院内部的医疗团队进行合作,促进学科交叉和交流,提高团队整体水平。
5.提供专业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外聘专家、教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帮助他们保持学科前沿研究和教学方法的更新。
四、外聘专家、教授的退出机制针对外聘专家、教授的退出,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评估与续聘:医院应定期对外聘专家、教授进行评估,评估其在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贡献,决定是否予以续聘。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保障医院外聘专家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聘的所有专家人员。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是指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临床、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服务对象为医院及其患者。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聘用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和领导。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不得与医院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聘用专家应经过医院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依据聘用专家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其聘用级别和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职责、待遇、考核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专家的提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等内容,并经专家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在服务期间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其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应以患者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安排。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工作中如发现医院管理上的不足或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解决问题。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2、医务科与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联系,审核并留存拟聘专家的资质材料,了解拟聘专家个人的详细情况;3、医务科报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初步确定拟聘专家;4、医务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科室拟聘专家事宜,汇报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及聘请理由;5、院长办公会研究是否聘用,如同意聘用,研究确定拟聘专家待遇及聘用后的工作安排;6、医务科为外聘专家办理处方及手术授权,并将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及专家个人资质材料复印件交人事科备案;7、属第一类外聘专家的,由人事科负责与外聘专家签订协议并发放聘书;外聘专家原则上聘期为1-3年;属第二类外聘专家的,由医务科负责给外聘专家发放聘书,按照外来短期的卫生专业人员技术资质管理的规定与程序进行管理;8、人事科通知经济管理科、财务科落实外聘专家薪酬待遇;9、医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续聘事宜;考核不合格者,聘期期满后不再续聘;六、外聘专家的待遇外聘专家薪酬待遇由院长办公会根据所聘专业、专家职称、完成工作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薪酬待遇应明确税前税后、发放方式等;科室应尽最大努力为专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七、聘用专家的管理1、外聘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医院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不得私自外聘专家来院工作;如由违反,医院将对科室主任进行问责;2、外聘专家的考勤及常规工作由科室负责管理;在充分尊重专家的前提下,要切实发挥专家在业务指导、职工培训、疑难重症会诊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科室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不得浪费专家资源;3、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科室及时报医务科,经院长办公会或主管院长同意后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八、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科、医务科负责解释,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
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工作的所有外来技术人员,包括进修人员、外聘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进修人员管理第四条进修人员需提前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
第五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进修人员报到时需签署《外来进修人员协议书》,并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参加活动不得少于10次,进修半年者不少于5次。
第八条进修人员须在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日到所进修科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进修资格。
第三章外聘专家管理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外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专家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外聘专家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时,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兼职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与医院签订《兼职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等方面。
医院外聘人员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积极响应国家医疗改革政策,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素养的外聘专家。
这些外聘专家的加入,为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外聘人员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专业技能提升外聘专家在各自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他们通过参与临床诊疗、教学查房、学术讲座等形式,将先进的医疗理念和技术带到我院。
据统计,外聘专家参与临床诊疗次数达到XXX次,成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XX项,有效提升了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2. 人才培养外聘专家积极参与我院人才培养工作,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具备较高临床技能的医护人员。
在过去的一年里,共培养医护人员XX名,其中晋升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3. 学术交流外聘专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我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全年共举办学术讲座XX场,参与学术会议XX次,发表学术论文XX篇。
4. 患者满意度外聘专家的到来,显著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患者对外聘专家的诊疗服务满意度达到XX%,较去年同期提升XX个百分点。
三、工作亮点1. 多学科合作外聘专家的加入,使我院形成了多学科合作的诊疗模式,有效解决了患者复杂的医疗问题。
例如,在某位患者身上,外聘专家与我院内部专家共同制定了个体化治疗方案,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2. 优化资源配置外聘专家的加入,优化了我院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专家会诊、远程医疗等方式,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3. 提升医院品牌形象外聘专家的加入,提升了我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专家们凭借精湛的医术和良好的医德,赢得了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四、存在问题1. 人才流失虽然外聘专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院人才短缺的问题,但仍存在部分专业领域人才流失现象。
2. 管理机制外聘专家的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如专家工作评价体系、激励机制等。
县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提高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满足患者需求,加强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外聘专家,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外聘专家范围1. 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2. 具有较高名望的省级医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3. 拥有丰富临床经验、专业特长及良好口碑的专家。
三、外聘专家条件1. 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2. 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 能够胜任所聘科室的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工作;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外聘专家任务1. 指导学科建设,提升所聘科室的医疗技术水平;2. 定期为医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进行业务培训;3. 参与科室疑难危重病例会诊,提高科室诊疗水平;4. 指导科室负责人进行科室管理工作;5. 按照医院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外聘专家待遇1. 聘用期间,医院为外聘专家提供一定数额的津贴,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 聘用期间,医院为外聘专家提供住宿、交通等相关生活便利;3. 医院对外聘专家的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和奖励。
六、外聘专家管理1. 医院成立外聘专家管理小组,负责外聘专家的选拔、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2. 外聘专家需按照医院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3. 医院对外聘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4. 外聘专家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形象等行为,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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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院外聘专家管理工作, 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中的作用,快速提高医院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以及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知名专家、教授。
(二)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资历的专家。
(三)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能对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方面发挥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围绕医疗、教学、科研,提出工作思路、引进工作方法、开展学术讲座并进行有效实施。
(二)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申报合作科学研究和课题。
(三)研究生培养和青年骨干培养。
(四)协议约定的相关工作内容。
三、聘请程序
(一)拟聘专家科室填写《外聘专家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引进计划,包括引进对象背景、研究方向、工作内容、年度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报医务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
(二)分管人事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三)批准后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责权利,发放聘书。
(四)报经管办备案。
四、聘期内管理
(一)外聘专家聘期原则上1-3年,可根据工作情况续聘。
(二)外聘专家由医院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引进专家所在科室根据《外聘专家协议书》条款规定的工作内容对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详细的考核报告递交医务部。
医务部对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分管副院长审核,形成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聘期届满,引进科室提交聘期评价报告,报医务部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所在科室应即时报医务部、人力资源部、经分管院长审核,院办公会批准同意后办理外聘专家的解聘手续。
五、待遇
外聘专家待遇按协议确定金额及发放形式,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15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