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产保护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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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现代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城市的精神财富,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城市的象征,也是城市发展的独特优势。

本文将探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方法和策略。

一、保护与利用的背景和意义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城市历史和文化传承的珍贵见证。

保护和利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传承历史记忆、弘扬文化传统,也能够吸引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为城市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

此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还有助于增强城市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内容1. 文物保护与修复文物保护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城市规划中应明确保护范围和级别,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确保历史文物得到适当的保护和修复。

对于破旧的历史建筑,可以进行适度的修缮和整修,使其焕发新的生命力。

2. 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创造经济价值。

城市规划中应制定相应的旅游开发计划,建设文化遗产旅游区,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3.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城市规划中应注重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提升,保持其独特的历史风貌和文化氛围,同时促进功能转型和更新,使其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

4. 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城市的公共空间是人们共同生活和交流的场所,对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规划中应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公共空间,提供更多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丰富居民和游客的文化娱乐生活。

三、保护与利用的方法和策略1. 制定合理的法律和政策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需要依法进行,城市规划中应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保护和利用的原则和措施,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社区的独特标志,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文化多样性以及传承人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消失的威胁。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一、遗产保护的重要性1.1 文化遗产的价值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特标志,是其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见证。

它不仅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传承和发展,还可以加强国家和地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1.2 遗产保护的意义遗产保护是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是对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珍视。

通过遗产保护,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从而更好地面对未来。

同时,遗产保护也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二、文化遗产规划的必要性2.1 文化遗产规划的定义文化遗产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它包括对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评估价值、制定保护措施、规划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2 文化遗产规划的重要性文化遗产规划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通过规划,才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保护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文化遗产规划也可以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合作,形成共识,提高遗产保护的效果。

三、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的挑战与对策3.1 挑战一: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是文化遗产面临的主要威胁。

人为破坏包括盗窃、破坏和非法贩卖文物等行为,而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严重损害。

对策一:加强执法和监管,打击文物犯罪行为。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文物贩卖的行为。

同时,加强文化遗产的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遗产的抗震、抗洪能力。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遗产保护措施引言:城市规划是一项关乎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而历史遗产保护则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历史遗产是城市的瑰宝,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城市规划中,如何保护好历史遗产,既能传承历史文化,又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历史遗产的意义、保护措施的重要性以及实施历史遗产保护措施的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历史遗产的意义历史遗产是城市的记忆,是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和认同。

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历史遗产不仅能够传承历史文化,让人们了解和感受城市的过去,还能够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和吸引力。

历史遗产的保护还能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因此,保护历史遗产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任务。

第二部分:历史遗产保护措施的重要性历史遗产保护措施是保护历史遗产的基础和保证。

在城市规划中,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可以确保历史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历史遗产的合法保护。

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历史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同时,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历史遗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此外,还需要加强研究和保护技术的开发,提高历史遗产的保护水平。

历史遗产保护措施的重要性在于,它们不仅能够保护历史遗产的实体,还能够保护历史遗产所代表的文化和价值观,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第三部分:实施历史遗产保护措施的挑战在实施历史遗产保护措施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历史遗产保护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开发商、居民等,他们的利益往往不一致,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一个难题。

其次,历史遗产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而这在城市规划中往往是有限的,如何优化资源配置也是一个挑战。

此外,历史遗产保护还需要专业的技术和人才支持,但目前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最后,历史遗产保护还需要与城市的其他规划和发展相协调,如何平衡历史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也是一个难题。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docx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docx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浪潮中,也伴随着对历史文化遗产不同程度的破坏。

出现该局面的因素是多元化的,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为此,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重视起来,从起初的典籍、器物的保存,到现在的遗址、建筑物保存,内容越发广泛。

而与此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Z性,需要对保护意识的不断强化,才能够达到社会文化发展共识。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二十世纪初期我国就开始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

最先起源的是考古研究所的成立,于1922年XX大学成立;紧接着,我国在1929年成立了营造学社,对古代建筑采用了现代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于是1年后,我国开始出台了第一步涉及到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条文,在国民政F颁布的《古物保存法》的17条以及《实施细则》中均有体现。

经过了10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诞生,是清华大学梁思成先生于1948年主持编写的,全篇共计450余条,是作为我国后续公布的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性依据存在的。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在我国国务院颁布,对我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公布,将其作为“文明保护单位”,并制定了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的制度,目前,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超过1500余个。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对24个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首批,创立了历史古城保护制度,目前,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已经超过100于个。

紧接着,我国相继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城市法规划》等,据初步统计,国家文物局、建设部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均已经超过12个。

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中,温家宝总理曾经提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结合其固有属性采用针对性的保护方式,为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要分层次进行,从而全面落实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进行有序、科学的布局和建设,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对于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旨在提供一些思考和启示。

第一部分: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它们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古迹、遗址、文物等,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让人们了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增强城市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城市吸引游客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第二部分: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保护应该以保护为主,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和历史特征。

其次,保护应该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避免破坏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风貌。

再次,保护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将历史文化遗产融入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三部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多种多样,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措施。

首先,修缮和保护历史建筑物是最基本的措施之一。

修缮可以修复建筑物的损坏部分,保护可以采取控制使用、加强维护等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其次,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城市更新和再利用也是一种常见的措施。

通过将历史建筑物转化为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可以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经济效益。

再次,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也是一种重要的措施。

通过组织展览、讲座、导览等活动,可以增加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关注,提高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四部分: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我们可以看一些实践案例。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是指针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景观、遗址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的一项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价值。

因此,保护这些遗产对于传承人类文明、丰富文化内涵和加强国家认同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该明确遗产的价值和保护目标。

在规划阶段,应对待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价值特点。

同时,要明确保护目标,即确定保护的范围和阶段性目标,例如保护整体环境、建筑结构的完整性等。

只有明确了这些要素,才能更好地制定保护策略和方案。

其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保护其原始状态,更重要的是使其焕发新的生命。

因此,要在保护过程中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平衡。

可以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来促进旅游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要保护好遗产本身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再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该注重参与与合作。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可以通过组织沟通会议、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培养相关人才等方式,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也可以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进行保护工作。

此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还应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

保护工作仅仅依靠管理和维护是不够的,还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相关展览、举办专题讲座、编写相关读物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方法,增强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最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还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

只有定期对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督,才能及时发现遗产损坏情况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

此外,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保护历史地段的历史价值,使其作为文化遗产得到永久保护,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该明确历史地段的保护范围和边界。

通过对历史地段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历史地段的保护边界,将其划定为有历史价值的地段,并设立相应的保护区域。

同时,还需要确定历史地段的核心区域和辅助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

其次,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该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

通过研究历史地段的历史和文化特点,确定历史地段的保护策略。

根据历史地段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包括加强管理和保护机构的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保护历史建筑和文物,修复和复原历史遗迹等。

第三,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该重视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

历史地段是一个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和发展需要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

通过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历史地段保护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并鼓励他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历史地段的保护工作。

第四,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

保护历史地段不仅仅是为了保存其历史价值,更重要的是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历史地段的利用和开发,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并为历史地段的保护和维护提供经济支持。

最后,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该注重协调和整合。

历史地段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各方共同协作,形成合力。

通过制定明确的保护目标和规划原则,加强多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实现各方的共识和协调,推动历史地段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历史地段保护规划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通过制定合理的保护范围和边界,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重视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注重可持续发展,以及加强协调和整合,可以有效地保护历史地段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方案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方案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城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方案,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是城市的魅力所在。

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文化根基,是城市身份认同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

通过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增强城市的文化认同感,提升城市的软实力。

其次,历史文化遗产是人们了解历史和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通过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感受历史,增强历史文化的传承意识。

再次,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旅游资源,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因此,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是密不可分的。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和功能配置,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对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城市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首先,城市规划应当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来对待,合理规划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城市的亮点和特色。

其次,城市规划应当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和历史内涵,不应将其作为简单的装饰品或道具,而是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开发。

再次,城市规划应当将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发展相结合,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创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景观。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方案1. 制定保护规划: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的范围和目标,制定保护的措施和计划。

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价值,合理规划保护区域的用途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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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产保护和规划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

一.国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程1.从“风格复原”到保护“真实性”2, 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并通过国家立法开始于十九世纪。

从保护古玩器物发展到保护建筑物、遗址,从保护宫殿、府邸、教堂、寺庙等建筑精品扩大到见证平民生活的普通建筑,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古迹扩大到成片历史街区,乃至一座完整的古城。

二.国际组织的有关宪章1.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1964年全文分六节:定义保护修复遗址发掘出版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历史的环境;它不仅包括建筑艺术的精品,也包括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普通建筑。

.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们处的环境,一般不得迁移。

修复要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

要保护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而不应重建。

文物保护修复的原则:真实性原则,最少干预;可读性原则,保存历史叠加物;可识别原则,修复添加物与历史原物相区别;可逆性原则,修复添加物不损坏原物;连同环境一体保护。

2,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国外有了保护历史地区的概念1962年法国颁布《马尔罗法》该法规定将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制定保护和继续使用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严格管理。

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

1975年日本修改《文物保护法》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条款包括传统商业街、传统住宅区、手工业作坊区、近代外国风格的“洋馆”区等。

法律规定“传统建筑集中、与周围环境一体形成历史风貌的地区”应定为“传统建(构)筑群保存地区”。

由地方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保护范围,然后制定地方的保存条例。

中央政府将价值高、保护好的地区选定为“重要的传统建(构)筑群保护存地区”。

2,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国际宪章《华盛顿宪章》(1987)保护内容:(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

保护的原则和方法:(1)保护工作必须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各层次计划的组成部分;(2)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3)要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对象,并要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保证规划的实施;(4)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5)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规划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要穿越历史地段;(6)要有计划地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它的环境;(7)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3,1995年《奈良真实性宣言》,在强调保护文物古迹真实性的同时肯定了保护方法的多样性。

4,2004年《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方法的宣言》,定义:被群体、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的实践活动、表演、知识、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场所.特点:在文化背景中理解真实性,代代相传并得到再创造, 考虑到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依存关系和保护方法的不同,要采取综合方法。

应用于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原则不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5, 2005年10月《西安宣言—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环境界定为: 直接的和扩展的环境,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除实体和视觉方面的含义外,环境还包括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去的或现在的社会和精神活动、习俗、传统认知和创造并形成了环境空间中的其他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创造并形成了环境空间以及当前动态的文化、社会、经济背景。

《西安宣言》关于文化遗产环境的涵义延续了《威尼斯宪章》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概念并加以扩展,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按《宣言》的定义, 文化遗产的环境包括三点:1, 环境的自身实体和人们对它的景观印象;2, 文化遗产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关系;3,社会活动、习俗、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形势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经济社会的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的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他对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讲了六条要求,其中第一条就讲到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

当前存在的问题:1)错误理解城市现代化。

贪大求洋,搞高层建筑、欧陆风,甚至追求怪异,破坏古城格局和风貌,破坏文物环境2)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片面认为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急功近利,只重近期效益,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破坏了永续利用;3)为旅游效果,不顾历史真实盲目复建,造假古董,仿古一条街依然不衰;4) “保护性的破坏”,出于好心而方法不对,清理文物周边环境则开大广场,却丢了文物的历史环境气氛,或者追求华丽,整饰一新,损害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5) 将历史文化遗产经营管理权整体出让给企业谋利,违反文物法原则,损害文物价值,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关于出让经营权1)历史文化名镇的旅游价值取源于历史文化价值,这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是名镇历代祖先创造的,也是现在全体居民的共同财富。

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巨升,如何使这些能对当地居民有利,目前作法对此考虑不够。

2)协议的项目投资不少,但都是为旅游自身及其旅游环境,与古镇基础设施(如排水)建设无关,对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无所助益。

3)授权独家授权一家公司拥有“保护性开发权和旅游经营管理权”会防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无益于古镇的整体繁荣。

四.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三个层次: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温家宝总理1999年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说: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原貌和真迹。

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

1.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文物古迹的规法规定:《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在维修时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原址,原状,原物,保存全部历史信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必须原址保护,易地保护要经批准;尽可能减少干预,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不允许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定期实施日常保养;按要求使用保护技术;必须保护文物环境;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焦点问题:保护文物的真实性保护文物环境科学展示,永续利用2004年8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编制要求》.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要作保护规划.内容为:价值评估,保护管理利用现状,规划原则性质目标重点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和管理规定,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保护工程和保护技术,利用功能的限定,开放展示和服务设施…共十二项2.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标准: 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可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国务院文件1986年)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街区(村镇)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文物保护法2002年)2.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原则:1,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尽量多地保存真正的历史遗物,对历史建筑进行抢救、维护、修整,不可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

2,保持风貌的完整性,不但要保护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

3,维护生活的延续性,这里的居民要继续按自己的意愿生产、生活,要维持原有社会功能,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不主张将原有居民大量外迁,成为专供参观的旅游景点。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法:保护外貌,改造内部,适应现代生活需要。

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逐步整治。

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的改善要采取变通的措施。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 不能采用房地产开发的方式,不可能就地平衡资金。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要特别注意调查居民意见,尊重居民意愿。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1.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线。

2.建筑物的维修整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保护建筑----保护修缮历史建筑——维修改善对其中的危房-- 大修重建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现代建筑——保留整治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现代建筑——整修改造或拆除3.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4.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5.调整用地性质,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规定6.典型重要节点规划设计7,拟订实施管理措施2003年11月建设部公布《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紫线范围: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保护界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核心地段+建设控制的地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界线:历史建筑本身的保护范围+风貌协调区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大面积拆除、开发影响格局和风貌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拆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修建破坏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破坏保护的绿地、水系、道路、古树名木其他破坏性影响的活动2003年11月和2005年9月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分两批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4个,名村36个。

历史文化名镇(村)和村落文物保护单位的差别: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中也有一些村落,请注意它们的的正式名称是“某某村古建筑群”,而不称“某某村”。

它的意思是指该村中的若干建筑是“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之外的建筑则不是,它们属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文化名村”则应保护全村整体环境,除房屋之外还包括院墙、道路、水井、古树等,应按第二层次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但从现有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规划情况看,按历史文化街区的原则方法来要求还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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