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融资平台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0〕4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第三章项目实施及管理第四章监督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构建交通、产业、城市格局,按照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是指为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由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作为实施主体或项目代建单位,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管理或运营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开发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建设任务,应属于珠海发展战略中重点区域、领域,尤其是基础设施。
(二)资源整合原则。
整合国有企业资源,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投融资能力,以发挥资源聚集放大效应。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市政府授权、委托与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运营相结合,实现政府各种资源整合,建立可持续的投资建设机制。
第二章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第四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按照负责建设项目性质,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和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
对于兼有实施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分别按项目性质执行相关规定。
第五条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是指主要负责的建设项目具有社会效益,但没有直接收入和投资回报,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
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负责经市政府批准进行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
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风险控制探索

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风险控制探索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创设的一个新兴产业,它通过资本的运转和融资的渠道,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但是,在融资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这些资本具有代表国家利益的特殊性质。
因此,如何探索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风险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风险的分类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变化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价值的影响,这是无法控制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本息,这是一种常见的风险类型。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出现在金融危机时期。
操作风险是指管理层的误判或者失误导致的风险,而政策风险则是指国家政策对公司运营影响的风险。
二、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减轻和避免风险,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具体的措施如下:1. 深入研究分析市场: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公司需要针对市场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了解市场风险,将市场的不确定性降到最小。
只有识别了市场变化,才能做到降低市场风险。
2. 设置科学的风险控制和评估体系:科学的风险控制和评估体系可以帮助公司快速发现和避免风险点,降低风险。
公司可以制定具体的风险控制和评估流程,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控制之中。
3. 根据不同的融资对象为其制定不同的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给出相应的授信额度和授信周期。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提高授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流动性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无法采取措施控制。
公司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优化现金管理,确保足够的流动性储备,迅速应对流动性风险。
5. 加强内部操作管理:公司应该建立科学的内部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公司员工的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对融资项目的可
行性、安全性和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降低融资风险。
2.多元化融资渠道:企业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
权融资等,以分散融资风险。
3.控制融资成本:企业应合理规划融资成本,避免过高的融资成本加剧企业的
财务负担,从而引发财务风险。
4.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应优化自身的资本结构,合理配置债务和权益资本的比
例,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融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和分析各项财
务指标,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融资风险。
6.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
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有效应对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7.规范融资操作: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融资操作,避
免违规行为导致的风险。
8.建立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融资风险应急预案,以便在出现融资风险时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策略,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7•【字号】成府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6〕2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5〕22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7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一)股权类投资,投资设立子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收购股权或收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及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二)资产类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不设立企业的合资合作等;(三)其他投资行为。
授权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主要包括:(一)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二)债券类融资;(三)其他融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项目是指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的主要经营业务。
国有企业的融资风险及管控对策

国有企业的融资风险及管控对策通过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比较,发现银行更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提供优质的担保能力。
但随着国有企业债务违约现象的不断增多,一些国有企业也出现了融资困难的现象。
所以,国有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需要予以更多人和企业的关注。
一、国有企业加强融资风险管控的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在实际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融资风险是常见的,企业为了能够合理地控制融资风险,避免其风险的增加,需要给出科学的控制措施,制定完善的防控制度,保证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条件,使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有效增强。
(一)与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关融资困难是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载体,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在关键领域和关键行业中发挥着控制力和影响力作用。
并且,国有企业不是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大多数追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不高,很多实力雄厚的银行都不愿意向高负债企业发放贷款。
并且,一些国有企业还存在贷款逾期的现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留下不利的信用记录,从而无法获得融资。
另外,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化,仅仅依靠商业银行贷款,而所有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门槛及贷款利率相关内容正逐渐提出严要求、高标准。
所以,加强国有企业的融资控制,不仅能为国有企业解决面对的资金缺口问题,而且也能避免国有企业面对严重的生存危机。
(二)能促使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在不断改革和深化发展,相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在逐渐合并和重组以达到优势的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有企业的各个方面发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所以,实现国有企业的融资控制,能为国有企业的优化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如果融资成本比较合理,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将促使国有企业的循序渐进改革,也将使其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促使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建设随着社会经济趋势的不断变化,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激烈,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长期进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国有企业不断的转型升级。
国企风控!XX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国企风控!XX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2006〕108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 号)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企业实现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规定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经过风险识别评估后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以规避或减少损失,为实现企业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提供有效保证的能力和实践。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围绕“创建世界一流水平电力公司”总体目标,统筹安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管理与重点防控相结合。
企业风险管理应覆盖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中关键风险实施重点管理。
(二)分级分类管理。
公司本部以管理系统性、组合性重大风险为主,并根据不同种类的风险特点实施分类管理,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各单位分别负责管理本单位面临的风险。
(三)领导主抓与全员参与相结合。
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都要把风险管理融入岗位职责,把防控风险贯彻落实到分管业务各领域和岗位工作全过程。
(四)可知、可控、可承受。
公司应对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做到风险可知,通过分析、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加以防范控制,将风险降至可承受范围之内。
(五)管业务必须管风险。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是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具体业务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金融观察63产 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左金鹏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济宁272000摘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论述中,开篇即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改革试点。
深化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将成为未来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发展主线,也是推动本轮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的重要突破口。
关键词: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其中财务风险是风险的重要种类,本文认为财务风险可以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企业内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及其相互综合作用,导致企业经营产生出现不确定性,最终引起收益水平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差异,企业财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出现问题,最终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非经济损失不在此讨论范围内)的可能性。
一、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阐述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集团公司与权属公司之间是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
集团公司是产业投资和产业整合主体,主责战略规划、资本经营、制度供给、监督检查;各产业公司是利润主体,主责产业经营,直接面对市场,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实现产业利润。
以贯彻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加快推进我市国有资本科学布局为宗旨,以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对国有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重点运营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主要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实现特定功能或经营专营业务的企业;运营重要基础设施、投融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投资开发、重要商品或战略物资储备等领域的企业,将公司打造成为产业发展专业化、资本整合规模化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产业金融支持集团公司产业结构升级,适度开展以财务获益为目标的金融业务。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问题与应对策略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问题与应对策略1.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投融资活动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有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国有企业必须加强投融资风险管理,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全面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分析,确保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前瞻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关注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风险损失。
系统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动态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策略。
1.1 投融资风险的概念及特点投融资风险是指国有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筹集和对外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发展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资金的使用与调度,这其中蕴含着各类风险隐患。
全面深入地了解和认识投融资风险,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盈利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多样性:投融资风险的来源具有多样性,既涵盖市场环境的变动、政策法规的调整等宏观因素,也包括企业内部经营策略的调整、财务状况的变化等微观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国有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产生影响。
不确定性:投融资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难以预测性。
虽然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化多端,风险的实际发生时间和影响程度往往难以准确预测。
潜在性:虽然投融资风险的具体表现可能并不明显,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潜在的、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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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明确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本级及下属各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在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下,通过明确各层级、部门、单位的风险管理职责,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的持续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等,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框架,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六条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主要包括如下要素:(一)总体目标及原则;(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四)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五)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
第二章总体目标及原则第七条公司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保障制度执行,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公司实现整体战略目标;(二)确保公司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为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匹配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等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予以调整。
(二)全覆盖原则:全面风险管理覆盖各业务种类,包括基金运营、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三)独立性原则:建立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赋予风险管理条线足够的授权、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告渠道,与业务条线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保证风险管理条线能够及时获得所需数据和信息,满足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需要。
(四)有效性原则: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经营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市场和宏观经济情况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性,有效抵御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
第三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九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风险文化;(二)审批风险管理策略;(三)根据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战略,审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四)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明确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五)审议并向市财政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六)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七)其他与风险管理有关的职责。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其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职责。
第十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其他专门委员会之间定期沟通交流,确保信息充分共享并能够支持风险管理相关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相关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二)负责制定并审核本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充分传达和有效实施;(三)审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定期评估,必要时调整;(四)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五)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六)对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七)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履行公司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二)牵头协调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三)持续监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相关业务部门公司各业务部门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协助风险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向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双线报告风险事项。
新开办业务、新设业务部门或下属单位应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明确风险管理职责与流程,执行全行相关风险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各下属单位公司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业务流程,接受本级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强化风险文化建设。
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公司监察审计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责任,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四章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第十七条公司建立风险统一集中管理的制度,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对各类风险管理的统领性,各类风险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通过制度的分层与逐级细化,为公司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依据。
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分为四个方面:(一)风险管理规划:公司以满足稳健经营为基本前提,依托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补充完善风险管理规划,确定我行风险管理方向和范围的中长期目标,设定积极、有效、可控的风险偏好和阈值,用于确定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而愿意承担的风险类型与总体风险水平。
(二)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针对各项风险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经营行为或重要管理活动作出总体要求,作为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主要依据。
(三)风险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需要,制定风险管理办法,针对总体工作目标、风险治理架构、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与应对等内容作出明确要求与规范。
风险管理办法的制定遵循前瞻性、审慎性及全面性原则,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协调一致。
(四)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应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和各单一风险管理的实际,针对具体业务、各下属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风险控制和防范规范,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风险加总公司逐步建立风险加总的政策、程序,选取合理可行的加总方法,充分考虑集中度风险及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传染,确保在不同层次上和总体上及时识别风险。
第十九条内部模型和风险计量公司逐步建立风险计量技术,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缓释、控制和管理。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汇报风险计量和加总的主要假设、局限性、不确定性和模型使用的固有风险。
第二十条风险管理程序(一)风险收集与识别。
公司根据所处的宏观、微观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基于风险识别判断标准,广泛、持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相关的初始数据,并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手段,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导致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明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风险评估与计量。
公司基于风险识别结果,对主要风险和重要事项进行评估与计量,形成整体风险评估结论,作为资本和风险管理的依据。
对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风险计量技术,加强对相关风险的计量与控制;对于难以量化的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机制,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三)风险控制与应对。
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与应对机制,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对各类风险予以有效控制。
(四)风险监测与报告。
公司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及时掌握主要风险状况及发展趋势,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频率、路线。
第五章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第二十一条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与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科技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在集团和法人层面计量、评估、展示、报告所有风险类别、产品和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规模和构成。
第二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具备以下主要功能,支持风险报告和管理决策的需要:(一)支持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报告所有类别的重要风险;(二)支持风险限额管理,对超出风险限额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和控制;(三)能够计量、评估和报告所有风险类别、产品和交易对手的风险状况,满足全面风险管理需要。
(四)支持按照业务条线、资产类型、行业地区、集中度等多个维度展示和报告风险暴露情况;(五)支持不同频率的定期报告和压力情况下的数据加工和风险加总需求;(六)支持压力测试工作,评估各种不利情景对公司及主要业务条线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逐步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部和外部数据,建立和完善数据仓库、风险数据集市和数据管理系统,用于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资本和流动性充足情况的评估。
第六章内部控制和审计第二十四条公司合理确定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风险控制点,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确保规范运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七章风险监控与报告第二十七条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加以改进,检查评价结果应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制订、关键控制活动等)情况,并形成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按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至少包括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的整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风险在行业、地区、客户、产品等维度的分布;资本和流动性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