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分析与控制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分析与控制【摘要】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重要的经济发展载体,其面临着财务风险的挑战。
本文通过对财务风险的概念与特点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及其主要原因。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财务风险控制策略,包括加强监管与规范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和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
还总结了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点,强调了管理者需综合考虑市场变化、政策法规等因素,精准把握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论指出加强监管与规范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和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是政府投融资平台有效应对财务风险的关键路径,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监管、财务结构、风险管理体系1. 引言1.1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分析与控制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财务风险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管理等因素可能带来的财务损失的风险。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发行债券,存在资金来源不稳定、偿还能力不足的风险。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运用多为长期项目投资,存在项目收益不达预期、资金回笼困难的风险。
政府投融资平台在项目开发和运营中往往涉及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多方面因素,也会增加财务风险的难度。
为了有效控制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要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融资和资金运用的监管。
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风险承受能力。
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
政府投融资平台在管理财务风险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监管与规范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财务稳健发展。
2. 正文2.1 财务风险的概念与特点财务风险是指在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时,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管理不当等因素而导致的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潜在风险。
投融资平台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 实事求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5.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收支、调度和结算工作。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
(3)严格执行资金收支计划,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会计核算(1)设立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 成本费用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成本费用核算范围、方法和标准。
(2)加强成本费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3)定期进行成本费用分析,找出成本费用控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4. 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措施。
(2)加强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防范财务风险。
(3)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5. 内部审计(1)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
四、责任与权限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成本费用管理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4.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5.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投融资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投融资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明确公司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
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确保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二、决策程序规范化对于投融资决策,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决策流程。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市场调研、风险评估、财务分析等步骤,并由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
四、财务管理与审计制度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调度、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应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外发布的信息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避免误导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六、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
通过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七、合规与法律事务公司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合同、诉讼等法律事务,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问题。
通过优质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九、持续改进与创新公司应鼓励创新思维,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服务产品。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十、文化建设与团队协作公司应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形成团队合作的良好氛围。
通过组织各种团队活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2•【字号】邹政字〔2016〕39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字〔2016〕3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邹城市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日邹城市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性融资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控制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融资资金是指各类投融资平台公司的银行贷款、信托资金、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委托贷款、融资租赁或其他以政府担保筹集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各镇街投融资公司融资资金,以及由政府承诺担保的各类融资资金。
第四条各投融资公司实行法人管理,作为市政府的投融资主体平台并履行相关投融资职责,其财务开支接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监管及审计监督。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政府性融资资金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政府性投融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宁市和我市关于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市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调研工作;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协调各投融资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业务;负责制定并实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督促各投融资平台及时归集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负责对市级投融资平台投融资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等事项进行绩效评价。
投融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融资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公司的资金筹集、运用和管理过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制度应当围绕这一核心目的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融资计划与策略制定公司需根据市场状况、自身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年度或阶段性融资计划。
该计划应包含资金需求分析、资金来源选择、预期成本估算等关键要素,并经过管理层审批后实施。
二、融资渠道与方式明确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并对每种方式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估。
同时,根据不同渠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融资过程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利率变动、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等。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实时监控融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四、资金使用与监督确保每笔融资的资金用途都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运营需求。
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效果进行跟踪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有效性。
五、信息披露与沟通为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需定期对外披露融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额度、资金运用情况、还款计划等。
同时,内部各部门之间也要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合规性与法律遵循在融资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防范非法融资行为的发生。
对于涉外融资,还需注意国际法律的遵守和外汇管理政策。
七、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融资困难或违约事件,公司应预先设定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机制。
这包括备用资金来源的安排、债务重组方案的制定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制度

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1. 财务预算(1) 街道办事处财务负责人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并报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
(2)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资金合理配置。
(3) 每月财务部门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2. 资金管理(1) 资金存放应定期清点、核对,并由财务部门做好账务记录。
(2) 资金使用应按规定程序,必须经过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方可支出。
(3) 资金支付应采取电子支付、转账等便捷方式,减少现金交易。
3. 收支管理(1) 财务部门应及时更新账务记录,确保收支数据准确性。
(2) 支出凭证应合法、真实,备案齐全。
(3) 严禁超支,如需调整支出计划,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 资产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财产档案,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2) 财产流转应依法合规,严禁挪用、私用公款。
(3) 资产报废应按程序进行,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5. 税费管理(1) 各项税费应及时缴纳,不得拖欠。
(2) 财务部门应建立税务档案,做好报税工作。
(3) 对于税费优惠政策,应主动申请,合理利用。
三、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1) 街道办事处领导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制度落实。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3) 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追究责任。
2. 审计监督(1) 审计部门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内部控制等情况。
(2)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3) 对于严重违规、贪污腐败等行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四、诚信守法1.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财务业务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对于行贿受贿等不正当行为,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制度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管,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合法性,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会计核算1. 会计体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建立完善的会计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财务报表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
3. 会计核算方法公司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资产负债和收支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4. 费用支出公司应按照规定程序记录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房租、水电等,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资金管理1. 资金汇总公司应建立专门的资金汇总账户,并对资金流向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性。
2. 资金使用公司应按照财务预算和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防范资金流失。
3. 资金投资公司应按照风险投资原则,进行资金投资,并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四、财务监督1. 财务审计公司每年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财务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财务风险的监控和预警,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
3. 财务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附则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严格执行本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健发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昌政发[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政发〔2010〕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昌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昌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京政发〔1999〕31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必须用于经市、区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要按计划筹集,及时到位,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原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概算执行,坚持概算控制决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突破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
(三)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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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
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推动平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云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是指由中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授权街道相关部门用国有资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融资或投资政府投资项目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及其具有上述经营目的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各平台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依法开展投资、融资、经营活动,实行法人负责制,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中云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各平台公司实行扎口管理,街道财政部门履行具体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街道纪工委、审计、监察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二、资产管理
第五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合理、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购建。
各项采购需书面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凡纳入开发区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购建项目,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财务核算,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各平台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八条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借出资金。
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对外借出资金,应与借用方订立借款协议,收取资金占用费,收费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第九条各平台公司发生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事项,经中云街道纪工委、财经办公室审核,报中云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土地、房产和10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需上报至区相关部门审批办理。
三、投融资管理
第十条各平台公司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财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通过举债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要遵循债务资金管理原则,参照《中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各平台公司投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报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一条各平台公司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应按计划严格管理。
对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并确定由各平台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按计划有序实施,严格控制超计划进行项目投资。
第十二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批准的年度融资计划和利率标准筹集资金。
各平台公司应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融资计划草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会同街
道财政部门对全街道融资规模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下一年度融资方案,报领导小组审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年度融资方案分解、批复各公司融资计划。
各平台公司融资应严格控制融资成本,凡贷款利息和银行收取贷款费用之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以上的,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各平台公司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在每年第三季度初提出本年度融资计划调整方案。
融资计划调整的申请、批准程序同上。
四、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各国有全资投融资平台公司工程管理费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由街道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各公司应建立工程管理费结报台账,按预算定额实行序时控制。
第十五条人员工资费用、日常公用费用、专项支出费用按中云街道部门预算总体方案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各平台公司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追加费用支出预算,可提出追加预算申请,经财经办公室审核并报中云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各平台公司应贯彻量力而行、厉行节约的原则,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纪律,按照批准的用途、范围和标准列支各类费用和支出。
第十七条人员工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标准按照办事处核定标准执行。
各平台公司需借用人员和提高薪酬福利标准的,需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
各平台公司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调配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
办事处内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在平台公司兼职的,未经批准不得在兼职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报酬。
对特殊岗位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需另外奖励或突破薪酬控制标准的,由相关公司提出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
第十八条日常公用费用,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印刷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支出,实行总额控制。
公用费用定额参照《中云街道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计算人数包括经过批准的聘用人员、兼职人员、工勤人员,计算车辆数包括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租入、借入的车辆。
第十九条专项支出费用,包括专项会议支出、专项资产购建支出、专项修缮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非日常性大额支出,支出实行按项目控制,各项目在其对应的预算额度内按批准的用途和范围据实列支。
项目之间调剂预算额度,应履行财政预算变更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各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公款为内部员工和其他人员全额购买商业保险或承担部分保费,但为内部员工购买旨在风险补偿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伤害险、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险除外。
第二十一条各平台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银行收取的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应根据资本化条件,计入相应资产的成本,其他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除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并按规定标准开支的费用以外,各平台公司不得列支各种名目的赞助费、救灾费、捐赠及赞助性质的广告、宣传等类似支出。
五、工程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平台公司应根据项目批文承办政府建设
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实行公司化核算。
各公司必须配备工程项目核算会计、工程项目结报员。
每月各公司工程结报员对每项工程付款情况在与主办会计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应与街道建设项目资金专管员进行核对。
各公司应定期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司每季应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一定时期内实现工程量进行预测,据此预测一定时期内资金需求数,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为领导准确掌握工程信息实施决策,提供及时、真实的建设项目工程资料。
六、财务基础工作
第二十四条平台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需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且需确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平台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季度融资(还款)计划执行报表和年度还款风险预测情况报表,定期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平台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保管和使用支票、现金,并做好登记备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七条平台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应将平台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及时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平台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按财务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七、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包括捐赠、合并、分立、注册资本变动等,应由公司提出方案,经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各平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公司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公司有街道委派财务人员的,受委派财务人员应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违纪的财务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派机关报告公司财务管理情况和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十一条街道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开展财务检查、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财务行为。
第三十二条各平台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纪工委、人事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一)违反规定超概算、预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的;
(二)违反规定擅自举债、擅自提供担保的;
(三)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擅自转让国有产权的;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超预算开支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费用支出预决算草案、融资计划执行情况、费用支出报表的;
(六)未按规定报告重大财务管理事项的;
(七)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八、附则
第三十三条纳入本办法管理的中云街道平台公司因公
司股权结构、经营方式、范围特殊等原因,公司财务管理不宜执行上述规定的,可由公司提出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中云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