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合集下载

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穗经[2004]2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经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商业局印发穗经[2004]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精神,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财政在市本级预算中安排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扶持对象为在广州市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服务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中小企业包括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

第四条市经委牵头会同商业局、工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市经委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分别对所属企业使用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管理。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采用评审制办法确定资金安排项目。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一)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三)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四类中小企业发展。

第七条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或补助两种扶持方式:(一)定额贴息是根据项目贷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用于贴息的资金占专项资金总额80%;(二)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用于补助的资金占专项资金总额20%;(三)每个项目的贴息或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6.04•【文号】财建〔2021〕148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该项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我们修订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6月4日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该项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高效的原则,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重点引导地方等有关方面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归口管理,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工作。

财政部负责明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会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专项资金支出方向、支持方式及支持标准;根据中央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及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管工作。

中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申报资金,审核资金申报主体报送的材料和数据;向财政部及时提供资金需求测算方案、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及绩效管理,督促有关方面做好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工作。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冀政[]39号)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政[]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河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143号)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定向使用、科学监管的原则,体现资金的公益性、引导性、鼓励性和补偿性的功能。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下达资金计划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年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一)创业辅导、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集群技术支持项目;(四)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协作配套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五)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六)与国家扶持资金的配套项目;(七)其他需要扶持的重点项目。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

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将根据当年专项资金的总量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和额度。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标题:深度探讨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在当今社会,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其合理性和公平性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政策。

一、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简介1.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背景和意义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而设立的资金。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国家设立了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2.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制定和实施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资金的合理、公平分配。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分配,确保其有效使用和落实。

3.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内容和执行情况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一般包括资金分配的对象、金额、时间、用途等内容。

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表的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支持作用。

二、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深度评估1. 对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合理性的思考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落实。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合理、公平分配,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和评估。

有些地方可能存在歧视性、不公平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2.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公平性分析公平是制定和执行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的重要原则之一。

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模板】

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模板】

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单位:万元附件2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奖励项目(含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该项目采取先行申报认定称号,后给予奖励的办法实施。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照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6〕119号)申报认定。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国家相应的通知申报认定。

(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业务奖励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2.2016月4月1日以前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含省级枢纽平台、市级综合窗口平台、重点产业集群和专业窗口平台)实体服务大厅或网上大厅;3.上一年度服务企业200家以上;4.上一年度服务企业成本支出60万元(含)以上;5.上一年度服务企业满意度达80%以上。

二、申报材料(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奖励项目(含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申报认定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奖励项目,无需提交资金奖励申报材料。

(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业务奖励项目1.申请报告;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省级枢纽平台、市级综合窗口平台、重点产业集群和专业窗口平台出具的入驻证明(各平台网络项目承建单位无需提交该项证明);4.服务企业名单(200家以上,需包含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企业地址、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表格自制);5.上一年度服务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6.开展相关服务企业活动的证明材料。

三、审核程序及补助标准(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奖励项目(含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申报省级认定称号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设区市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吉财产业〔2017〕515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产业〔2017〕515号各市(州)财政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经发局,梅河口市财政局、经济局,公主岭市财政局、经济局,各县(市)财政局、经济局:为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2017年6月26日附件: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和使用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2013—06-19 11: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5]27号),由省财政厅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范围:支持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管理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和咨询;支持专业化发展、产业集群和与大企业的协作;支持节能、降耗、减排,实现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支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以及开展国内区域和国际合作交流等.第四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2003]143号)的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六条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确定项目资金的分配,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

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各专项资金情况一览表

各专项资金情况一览表

能源发展科
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
《佛山市高明区扶持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府办 〔2009〕41号)
该专项主要包括企业技术改造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人才服务基金、社 会化服务体系基金等四项基金,分别用于对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补助 、对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补助、对人才培训项目和对留学归国或国内 优秀科技人才到我区投资创业进行补助、对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等。
50万元(按实际发 生额列支)
知识产权科
资助;申请PCT,每件资助2500元;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
件资助500元。
合计
2517.1万元
注:根据《关于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要求,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正在修订中,各专项资金情况以修订后的管 理文件有关规定为准。
从补助类资金中安 排
投资引进一 科、投资引 进二科
主要用于对我区企业为拓展市 场而赴区外参展参会的费用补 贴以及有关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
含对机械展览会、东北亚投资博览会、国际 金属工业博览会、第七届泛珠三角洽谈会、 第七届广东省“山区洽谈会”、佛山名优产 品展销会等参展参会企业的补贴以及相关工 作经费
300万元
科技发展科
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及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鼓励科研
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重点 投向沧江工业园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入孵的科技型企业。根据项目所处阶段不 同,基金包括创业资助、借贷、资本金投入等3种投入方式,每项一般分别
50 万 元 ( 基金 总额 为 300 万 , 2011 年 启动50万)
科技管理科
定的区级工程中心升级为市级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能化、自动化鞋面生产线
12
25 南靖 南靖县林星纸业有限公司
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13
13
26 平和 平和县麦博包装有限公司
水果包装塑料箱生产线配套技术改造
13
13
27
漳州市光照人茶叶有限公司
华安
28
漳州晶祥贝壳钮扣有限公司
有机茶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 设备技改项目
12 24
12
29
漳州市东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东山
21
东山东兴水产加工有限公司
青梅深加工技术改造 生产设备更新及厂房扩大
12 24
12
生产芦笋饮料、芦笋膏、水产品系列生 产线
12
24
水产罐头生产线技改项目
12
22
福建碧山食品有限公司
鱼豆腐自动化生产线及生产技术项目
12
23 长泰 福建省神悦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高效智能化的车铣设备的应用
12
36
24
长泰骏达鞋业有限公司
新型防雾保鲜聚丙烯鲜菇包装袋技改项 目
8
20
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12
16
福建舒而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新型保健纸尿裤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化
12
云霄
24
17
天泽业丰(漳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灯升级LED设备改造
12
18
诏安荣华食品有限公司
诏安
19
漳州市达峰士家具有限公司
20
福建东山华康食品有限公司
常山开
发区
30
漳州市海泉冷冻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南美白对虾单冻生产线 巴浪鱼速冻生产线
12 24
12
31
台商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资区
漳州良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30.6万平方米钢结构桁架楼承板生 产线
15
15
32 市直 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漳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15
15
合计
400
400
4
福建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芗城
5
漳州市天亿饼业有限公司
耐高温粉末涂料生产线改造 建设2000㎡无尘车间
12 101
15
6
老木匠木业有限公司
改建全自动数控生产线
12
7
漳州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环模制粒机生产物质木屑颗粒
12
8
芗城区石亭民政水泥有限公司
升级改造水泥包装机
12
9
纳诺神蜂(福建)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纳诺神蜂蜂胶牙膏研发
15
10
奥特路(漳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防蓝光纳米膜层光学镜片
13
11 龙文 丝耐洁(福建)口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声波电动牙刷的开发设计
13
67
12
漳州市华西彩印有限公司
干式复合pvdc拉伸膜
13
13
福建晨晖茶业有限公司
“晨晖红”白芽奇兰红茶产品开发
13
14
漳州天珍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龙海
15
龙海市同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附 件 :
漳州市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市 、区)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万元)
县(市、 区)合计 (万元)
1
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视多媒体信息处理器
12
2
漳州大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冷冻仓储标准化封闭式温控月台
13
3
漳州市晶艺玻璃有限公司
新增全自动玻璃四边磨和圆边磨生产线 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