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调解工作,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调解工作应保持公正、公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处理纠纷。
2. 自愿协商:调解过程应以自愿、协商为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3. 及时高效:调解工作应迅速、高效,尽量减少纠纷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
4. 保密原则: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泄露。
第三条调解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各类民间纠纷、轻微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调解工作。
第四条调解组织1. 公司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
2. 调解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及员工代表组成。
3.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小组,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调解员资格与职责1.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和责任心,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 调解员负责对纠纷进行调查、调解,并撰写调解协议。
3. 调解员应遵守调解工作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调解程序1. 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调解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4. 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了解纠纷事实,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自愿协商。
5. 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员撰写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6. 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员应向调解委员会报告,由调解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调解或采取其他解决方式。
第七条调解协议的执行与监督1. 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协议。
2. 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得到执行。
3.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第八条调解工作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七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__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调解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率,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调解工作,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第三条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调解原则;(二)自愿调解原则;(三)公平公正原则;(四)保密原则;(五)及时高效原则。
第二章调解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业人士、调解员等组成。
第五条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调解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三)指导、监督调解员开展工作;(四)处理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
第六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四)自愿从事调解工作。
第七条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担任调解员。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八条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有关证据材料;(三)身份证明材料。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员,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调解员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制定调解方案。
第十二条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查阅有关证据,公正、公平地调解纠纷。
第十三条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二)纠纷事实;(三)调解结果;(四)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五条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调解员应当及时将调解结果告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调解工作室是依法设立的,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调解工作室的组织和工作,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
二、组织机构1.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
2.调解工作室设调解员若干名,调解员由具有相关法律知识、道德品质良好的人员担任。
3.调解工作室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
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有权选择调解员。
2.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保持中立,公正无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3.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调解优先原则: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应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四、工作范围1.调解工作室受理的民间纠纷,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且属于调解工作室职责范围内的纠纷。
2.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的纠纷。
3.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纠纷。
五、工作程序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工作室提交书面申请。
调解工作室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调解工作室决定受理的,应当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3.调解工作室应当在中立、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当事人应当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调解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六、调解员管理1.调解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2.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工作室的培训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调解员。
调解室工作制度(五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二)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
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一次参加街道调委会(司法所)组织召开的调解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调解工作情况、经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个案,研究落实预防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工作能力水平。
三、统计上报制度。
统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受理调处的纠纷,要每月进行汇总统计。
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调委会,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留底。
四、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制度。
调解相关工作制度

调解相关工作制度一、引言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规范调解工作,保障调解公正、高效地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调解相关工作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制度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二、调解工作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自愿参与,不得强迫。
调解结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2. 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保持中立,调解员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调解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3. 及时原则:调解工作应当迅速进行,防止纠纷扩大和矛盾激化。
调解结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达成。
4. 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结果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5. 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原则:调解工作与诉讼相互补充,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或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调解组织及其职责1. 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2. 行政调解组织:负责调解行政争议,提供行政调解服务。
3. 行业调解组织:负责调解行业内发生的纠纷,维护行业秩序。
4. 专业调解组织:负责调解特定领域的纠纷,如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
5. 社区调解组织:负责调解社区居民间的纠纷,促进社区和谐。
各调解组织应当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调解工作。
四、调解员队伍建设1. 选拔标准: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道德品质。
2. 培训制度: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3. 考核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调解员认真履行职责。
4. 回避制度:调解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调解工作程序1. 受理: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2. 调解准备:调解员了解纠纷基本情况,确定调解方案。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治理参与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和矛盾的一种公共服务机制。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制定本《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二、组织与人员(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二)调委会由专职调委和兼职调委组成,其中专职调委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兼职调委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和法律人员推荐,经调委会确认后任命。
三、程序(一)接案与登记1.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
2.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
(二)调解及协议达成1.调解由一名主任调委主持,双方当事人必须全程参与。
2.调解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主持人应当坚守中立立场,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
3.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切实履行调解员职责,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寻求共同利益点,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4.协议达成后,由主持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每人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三)执行与效力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对于不履行调解协议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四、保障措施(一)宣传教育1.调委会应当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受理率。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调解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支持。
(二)培训与评估1.调委会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估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法律保障1.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对调解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民事调解小组工作制度(3篇)
民事调解小组工作制度一、调解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二、调解程序1、受理纠纷:(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3、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汇报制度1、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2、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四、登记制度1、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2、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3、重大疑难问题,要填写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讨论内容。
五、____制度1、民事调解小组参与调解纠纷,可以一人或数人进行;2、只对公司员工进行调解;涉及到司外人员的,可以由有关的调解____共同调解;3、涉____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被有关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时,应当给予支持。
4、严重的民事纠纷或重大的经济纠纷,民事调解小组应协助公司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解。
关于安邦保险淮安中心支公司成立民事调解小组____通知各部门、县(区)营销部: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员工团结,淮安中心支公司特成立民事调解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张志祥组员:闫超英张莹莹张藁月林燕具体职责如下1、民事调解组,是由公司领导、执委会负责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____,负责公司民事调解工作。
2、及时调解群众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建设平安和谐的文明公司环境。
3、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4、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5、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通用6篇)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 (通用6篇)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1一、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镇司法所指导下,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使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及时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按上级要求建立各类台帐,并准确地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调解主任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带领全体同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经常组织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两个”素质。
四、组织制订调委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检查和督促。
五、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勇于开拓进取。
调解委员会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和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
六、不得接受当事人去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
七、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八、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2第一条依据根据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办理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第三条性质工作室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
第四条职责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调解纠纷当事人申请或区法院委托的民事纠纷。
二、承担委托人民调解的咨询工作;三、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四、协助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五、及时向区法院和区司法局提供人民调解的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和信息简报等资料;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建议;七、负责对已受理的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的转委托或协助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的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调解工作制度。
本文从调解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纪律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调解工作内容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1.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 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程序主要包括:1. 受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纠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调查核实:调解员应当对纠纷的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等进行调查核实。
3. 调解协商:调解员应当在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
4. 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 调解回访:对已调解的纠纷,调解员应当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调解成果的落实。
四、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徇私舞弊。
2. 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 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 不得吃请受礼。
五、调解工作管理1. 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对调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 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3. 调解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4. 调解委员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六、调解工作保障1.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调解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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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 调解机构的设置: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由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
2. 调解机构的职责:
(1)接受当事人申请或相关部门转交的纠纷案件;
(2)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意见和要求;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调解方案;(4)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
三、调解程序
1. 受理申请:当事人可自行到调解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相关部门转交。
2. 调查研究:调解员应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情况,并进
行现场勘察。
如需要收集证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 提出方案: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制定合理、公正的调解方案,并向当事人介绍。
4. 协商达成协议: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
5. 审核确认:调解机构应对协议书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调解员的职责
1.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调解员应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情况,并进行现场勘察。
如需要收集证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 调解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制定合理、公正的调解方案,并
向当事人介绍。
4. 调解员应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
5. 调解员应严格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五、调解结果的处理
1. 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如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六、工作纪律
1. 调解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2. 调解员必须严格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 调解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客观、有效。
七、工作考核
1. 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
2. 对调解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