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推广性,特制定此办法。

二、课题组织和申报1.课题负责人须为教育学会会员,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会提交课题申请书。

2.课题申请书应包括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科学预测、资料收集、实验设计、研究方法、经费预办等内容,并需在其首尾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研究委员会对课题进行审批,拟定评审结果,最后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课题研究实施1.课题组成员应确保遵守国家和学会的科研诚信规范。

2.课题组织实施前应编制详细的课题研究方案,提交研究委员会审核。

3.研究实施期间,应及时向研究委员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遵守研究期限。

4.课题组应妥善保管研究数据、文献资料、实验记录等材料,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课题研究成果1.课题研究成果应包括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

2.所有成果应在研究完成后6个月内向学会提交。

3.学会将成果与其他课题进行比对和分类,将成果和其他学术机构同步,推广和应用研究成果。

五、经费管理1.经费预办,在通过研究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应由财务科单独保管,专款专用。

2.预算支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算书的内容执行。

3.研究结束并通过验收确认后,经费使用完毕后的结余应归还到学会的专款专户。

六、监督和检查1.学会将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2.对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追究课题研究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学会会员能够遵守该办法,做出有价值、真实可靠、能够推广应用的课题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审核、实施和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课题的申报第二条申报单位须按照学校制定的申报时间,将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等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或科研处。

第三条课题申报书要包括课题的名称、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内容。

第四条课题研究方案要包括课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目标与任务、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五条申报的课题应紧密围绕学校的教育科研重点,符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第三章课题的审核第六条课题的审核由学校的科研处组织进行。

第七条课题审核应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以及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条件。

第八条课题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完善和不通过三种。

第九条通过的课题可立即启动研究,待完善的课题需要研究者进行修改,不通过的课题不能再申报。

第四章课题的实施第十条课题实施由课题的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负责,需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课题实施期间,需及时向科研处汇报研究进展,如有重大变动需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课题研究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由学校提供或协助解决,研究者需妥善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课题的成果第十三条课题研究完成后,需撰写研究报告并提交科研处。

第十四条研究报告要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的成果和应用价值等。

第十五条研究报告应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和排版。

第十六条研究报告需通过学校评审和验收,如通过评审可出版和发布,不通过评审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六章课题的管理第十七条学校科研处负责对课题的进展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课题的负责人应对课题的进展、经费使用和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统计。

第十九条学校对优秀课题和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科研处所有。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标题: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引言: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教育科研在培养创新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科研课题申报、审批、项目执行和成果评价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发展。

一、科研课题的申报与资助管理1. 科研课题申报的要求:(1)申报对象:各级高校、科研院所、教育管理部门等科研单位。

(2)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科研团队简介、预算报告等。

(3)申报流程:科研单位负责组织科研团队填写申报表,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

(4)申报周期:每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在前一年12月至次年1月进行。

2. 科研课题资助的管理:(1)资助标准:根据课题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确定不同层次的资助额度。

(2)资金使用:科研课题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转移或挪用。

(3)项目合同:科研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签订科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科研课题的审批与立项管理1. 课题审批机构:(1)高校科研办:负责对高校科研课题的审批和立项管理。

(2)教育部门:负责对跨地区或跨学科的科研课题进行审批和立项管理。

2. 课题审批的程序:(1)课题初审:由科研办进行初审,评价课题的科学性、实施可行性和预计成果。

(2)专家评审:科研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3)决策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报告,科研办作出决策,决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额度。

三、科研课题的执行与管理1. 课题执行单位:(1)科研人员:负责具体的科研工作,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课题负责人:负责对课题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确保课题的顺利实施。

(3)学校科研办:负责对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是教育学会发起并资助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推动教育科研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创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教育科研课题,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教育学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课题申报、经费管理、研究进展跟踪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课题申报1. 课题申报主题应与教育学会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教育政策相契合,且结合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 申报者应具备相关的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能够提出清晰的研究问题和方法,并明确课题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3. 申报材料应包括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研究团队的简介和能力证明文件等。

申报书应包括课题的名称、研究目标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案、团队组成和分工、预期成果等。

二、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预算进行管理。

研究团队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申请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且符合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

对于重大经费支出,需要进行特殊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财务监管。

3. 经费使用应符合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不得超出预算,并及时进行经费核算和报账。

经费使用情况应按照教育学会的要求进行年度报告。

三、研究进展跟踪1. 研究团队应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进行科研活动,并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报告应包括研究进展和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2. 教育学会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价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专家的评价和指导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研究团队,以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研究团队应按时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公开发布,并向教育界和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的科研参考。

四、成果评价和奖励1. 教育学会会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对其进行评价,并组织各类评选活动。

评价结果将作为科研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推动中学教育科研创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是指由中学教师或科研工作者依据教育科研需要,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的项目。

第三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于实施的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科研课题管理机制,加强对教育科研课题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应与中学教育改革实际和教学实践密切结合,符合中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体现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应公开征集,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自主选择课题,提倡通过团队合作方式进行科研。

第六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中学教育科研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课题的立项和资助情况。

第八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过程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有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九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成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通过学术论文、科研报告、教材编写等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应对课题的研究进展和成果进行报告,并按规定完成结题、验收等环节。

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已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估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和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条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县级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培养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县教育科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级学校、科研机构、教育局等单位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所有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科研课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教材教法研究课题等。

第二章课题申报第五条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背景和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六条课题申报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应提交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课题申报需填写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及方法、预期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八条课题申报应经过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评审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九条课题申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课题验收第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期目标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

第十一条课题验收应由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进行,验收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课题验收后,经验收合格的课题,应支付相应的经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课题经费应按照国家财政和本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课题经费应用于支持研究活动和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使用应按照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规定进行,需提供相应的经费使用报告和明细。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经费问题的课题,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成果评价第十七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课题成果评价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学术评议、专家评审、成果展示等。

第十九条课题成果评价结果应公示,对评价合格的课题成果,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六章审批程序第二十条本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教师在教育科研活动中开展课题研究的一系列规范与要求。

课题管理的科学与规范性对于培养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教学的优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目的和意义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促进教师的科研实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明确课题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规范课题的选择和实施过程,既能激励教师的研究热情,又能保证科研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三、申报条件1. 资格条件:教师科研课题申报适用于具有高校或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称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

2. 申报时间:按照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申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

3. 课题类型:课题申报应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创新和实用性。

四、课题申报流程1. 确定课题方向:根据自身研究领域和教学实践中的问题,选择符合自己专业能力和兴趣的课题方向。

2. 编写课题计划书:包括课题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及预期结果等方面的内容,以及预计实施的时间和所需资源等。

3. 课题评审: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出适合申报的优秀课题,并给予评审意见和建议。

4. 材料齐全:整理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等,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 递交申请:按照学校或部门的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并履行申报手续。

五、课题实施过程中的要求1. 科学研究方法:课题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科学研究的方法,如文献综述、调查研究、实验设计等,确保课题研究的可靠性和可证性。

2. 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组进行汇报,接受指导和修改意见,并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方法。

3. 时间管理:合理安排课题研究的时间,充分利用具体的时间段进行实验、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等工作,确保科研任务的完成和质量。

4. 团队合作:鼓励教师在科研过程中与同事进行合作,共同分担工作、互助互利,提高科研活动的效益和质量。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促进课题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的质量和水平,特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课题命题一、课题命题应有理论的依据,有肯定的前瞻性、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

二、课题命题应具有肯定的针对性和典型性,提出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案,有肯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课题命题应体现课题的创新性,具备肯定的突破性和引领性,提高课题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第三章课题评审一、教育学会每年公开招募科研课题,并组织专家评审。

审评委员会由3至5名专家构成,其中具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和较高职称的专家不少于2人,由教育学会会长聘请。

二、课题申请人应提交认真的申请材料,包括课题讨论报告、讨论方案、讨论预期成果、讨论实施计划和预算。

三、评审委员会应依据课题讨论内容、讨论方案、预期成果、实施计划和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决议是否批准课题并给出评审看法。

四、课题批准后,应按要求签订讨论合同,并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讨论进展报告。

第四章课题实施一、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教育和学术水平,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本领,承当课题讨论的责任。

二、课题讨论应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进行,负责人应严格掌控讨论进度和质量,确保讨论取得实效。

三、讨论团队应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讨论阅历,依照讨论计划和方法进行科学讨论,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讨论规范进行科学讨论。

四、课题实施中应加强团队协作和合作,促进成果共享和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五、课题实施中应重视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课题成果走向实际应用和产业化。

第五章课题结项一、课题讨论完成后,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清单,并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报告应认真介绍讨论内容、实施过程、讨论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课题讨论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课题成果应具备肯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呈现课题讨论的创新性和社会效益。

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是高中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重要形式,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规范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课题申报1. 高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自愿申报科研课题。

2. 课题申报需填写申报表格,包括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3. 申报的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二、课题评审1. 学校设立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由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

2. 评审主要包括对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3.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审意见应给出具体建议。

4. 评审结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通知,并对通过评审的课题进行备案。

三、课题实施1. 通过评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可以组建研究团队,并确定课题研究计划。

2. 在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组织开展研究活动,进行实地调查、文献研究、实验研究等,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3. 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

四、成果评价1. 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应按时编写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对成果质量和创新程度进行评价。

3. 评价结果将被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等的重要参考。

五、奖励激励1. 对优秀的课题研究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如荣誉称号、奖金、学术论文发表等。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可向有突出贡献的课题研究团队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研究条件。

六、管理监督1.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要求课题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七、课题使用1. 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归档,供后续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参考。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分类L按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类。

按照科研项目的来源可分为:(一)纵向项目,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地市级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与其他单位协作研究的项目。

(三)校级项目,指我校列入计划的项目。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3.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参与有影响的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并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二、课题的申报1.全体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均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研处。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中级职称或在科研上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教师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市、校级科研项目。

3.一般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一般应控制在10人以内,市级、校级项目应控制在5人以内,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或所在系部(处室)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不予上报。

4.校级课题每学期初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校级以上课题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并报教研处备案,或由教研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的立项1.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筛选,凡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可同意申报为个人课题或申报人负责(主持)的课题组课题,被批准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并正式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分类
1按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类。

按照科研项目的来源可分为:(一)纵向项目,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地市级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与其他单位协作研究的项目。

(三)校级项目,指我校列入计划的项目。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3.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参与有影响的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并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二、课题的申报
1.全体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均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研处。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中级职称或在科研上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教师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市、校级科研项目。

3.一般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一般应控制在10人以内,市级、校级项目应控制在5人以内,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或所在系部(处室)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不予上报。

4.校级课题每学期初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校级以上课题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并报教研处备案,或由教研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的立项
1.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筛选,凡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可同意申报为个人课题或申报人负责(主持)的课题组课题,被批准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并正式立项。

2.课题批准立项后,教研处将一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发还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另一份留教研处备案。

3.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参与者和领导者,能够承担起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期内只能承担(含主持)一项校级研究课题,未完成己承担的校级课题研究任务者,不得申请承担新的校级课题。

5.校级以上课题由相关教育科研机构审核立项,凡被确定为校级以上立项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

四、课题的管理
1.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计划,学校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召开开题报告会,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教研处。

3.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应于每学期初写出本学期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前作出阶段性研究报告,并附本学期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教研处。

4.在课题研究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教研处审批,予以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4)推迟计划实施或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5)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该课题做撤消处理:
(1)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经教研处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开展研究;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因故未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完成
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五、课题的结题
1.课题结题阶段,课题组应认真填写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成果报告,并向教研处递交全部科研成果。

2.课题结题报告的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3.凡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题报告且无书面延期申请的立项课题,一律视为无效课题,由教研处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4.校级课题原则上在一年内结题,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校级课题结题时须最少提供研究报告一份、发表的论文一篇等相关研究成果。

5.校级以上课题的结题根据立项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成果的鉴定
1.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教研处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并提供鉴定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和必要的附件等。

2.校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价由校教研处牵头、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作出成果鉴定报告后在学校以书面形式公布;校级以上课题的成果鉴定按上级相关机构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鉴定验收。

3.评选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者,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学校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模的条件之一。

七、成果的推广
1.教育科研成果的价值只有通过推广应用才能得以真正实现,学校将对一些好的研究成果在校内推广应用。

2.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除了编印优秀成果集和会议交流加以传播外,在校内有推广意义的要指令开展全面的或局部的推广,即由学校行政作出推广决定,由校教研处组织成果获奖者在全校或局部范围内对接受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推动科研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应用。

3.在推广过程中要逐步实现由低级向高级转化,提高推广效果,并对推广的形式、途径、方法等进行研究,使成果推广更为科学、有效。

八、课题的经费
1.凡经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

教研处对课题
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经费资助及发放办法依照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九、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归教研处。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