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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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投资者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因素。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这是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部分公司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如上市、增发股票、避免退市等,故意歪曲或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常见的手段包括虚构收入、虚增资产、隐瞒负债、操纵利润等。

这种不真实的披露误导了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重要的会计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公司动态。

例如,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事项发生后,公司拖延披露,使得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有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不利的信息则避而不谈或轻描淡写。

例如,对于重大风险因素、关联方交易的细节、或有负债等重要信息披露不足,使得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难以做出准确的投资判断。

(四)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由于不同上市公司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上存在差异,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例如,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的选择各不相同,使得投资者在对不同公司进行比较时面临困难。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利益驱动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如高额薪酬、股权激励等,可能会操纵会计信息披露。

此外,公司为了满足融资需求、维持股价稳定等,也有动机进行虚假或不规范的披露。

(二)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如董事会独立性不足、监事会监督不力、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往往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决策,还可能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的价值往往在于其时效性。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未能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例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合同签订、主要高管的变动等重要信息,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被拖延披露。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关键信息,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公司内部的决策流程繁琐,需要经过多层审批,导致信息传递和披露的时间延长。

另一方面,部分公司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或拖延披露的情况,以谋取私利。

比如,在公司业绩不佳时,为了避免股价下跌,可能会推迟披露负面信息。

二、信息披露不准确准确的信息是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基础。

但有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存在错误或误导性陈述。

例如,在财务报告中,对收入、利润等关键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出现错误;或者在对公司业务前景的描述中,过于乐观,夸大了潜在的收益和市场份额。

这种不准确的信息披露可能源于公司财务人员的疏忽或专业能力不足,也可能是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推高股价、吸引投资等,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不完整完整的信息披露应当涵盖公司运营的各个重要方面。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时往往选择性地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对不利的信息则避而不谈。

比如,在披露公司的风险因素时,只是简单列举一些常见的风险,而对公司特有的、可能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却只字不提。

造成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原因,可能是公司担心过多披露不利信息会影响公司形象和股价,也可能是对信息披露规则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某些信息的重要性。

四、内幕交易与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是信息披露领域的一个严重问题。

部分公司的高管或内部人员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进行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

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本文主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在信息披露问题的存在部分,讨论了上市公司存在信息不透明、虚假披露等方面的情况。

在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部分,分析了管理层利益冲突、内部控制不足等原因。

接着提出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加强监管力度等对策。

最后结论部分给出了针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议,并探讨了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重视,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原因、内部控制、规范流程、监管、建议、研究方向、总结1. 引言1.1 研究背景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一项重要义务,是公司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给投资者带来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影响了市场的有效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这种现象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尤为突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信息披露问题的根源复杂多样,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也有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着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

一些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方面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和审计制度,容易产生信息泄露、滥用公司资源等问题。

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也间接导致了信息披露问题的存在。

为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在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股市稳定发展。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1.分析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2.探讨信息披露问题的根源,深入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内在因素;3.提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加强监管力度等对策,为改善信息披露环境提供参考;4.为未来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提供借鉴和指导,推动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课题研究论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课题研究论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128054 公司研究论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一、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受国家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比较晚,资本市场、经济体制都处在一个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在这个时期也比较容易出现行为规范漏洞,有些上市公司在某些方面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信息披露方面,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够真实准确,甚至存在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例如曾经发生过的蓝天事件和西藏圣地事件,这些事件就存在上市公司欺骗投资者以达到自身利益的企图;有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展示给投资者的信息不够完整,上市公司没有依法将公司应该展示给投资者的信息全部展示出来,有的上市公司在计算公司资产的时候仅停留在有形资产方面,缺乏对无形资产的估量,而现在的公司随着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越来越多,所以,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还不够完整;有些上市公司对公司未来的预计也不够准确,而投资者最看重的就是一个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如果上市公司在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预估与实际情况偏差太多的话,就会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失,最重要的是会使投资者对投资股票失去信心,这样的话,无论对上市公司还是对国家金融体系建设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还有就是,一些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披露信息不及时,我们都知道,股市是瞬息万变的,这一秒公司股票价格很高,说不定下一秒就下跌了,所以上市公司对信息进行及时披露是非常重要的,这对投资者的判断很重要,如果对信息披露不及时,而有些人又可以得到公司将要披露的信息,那样的话对大部分投资者都是不公平的。

只有将这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情况下,我国资本市场才会稳定发展下去。

二、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上市公司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下面几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还处在一个正在完善的过程中,相关法规不完善、不合理、不全面造成一些上市公司在执行这些法规的时候出现问题,而且在我国制定相关法规的部门有些乱,所以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因为协调不好出现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利益方面,有句话说得好:公司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信息披露不及时是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和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上市公司并不按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例如,一些公司在业绩预告方面存在问题,往往在业绩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猝不及防,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严惩,同时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建立健全起追溯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其次,信息披露的内容有时缺乏准确性和完整性。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真实、准确而完整的信息,然而一些公司往往选择性地披露信息,掩盖真相,导致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公司运营状况。

例如,一些公司在华丽的年报中善于使用花言巧语,通过修改会计政策、调整会计核算方法等方式掩盖真实业绩,导致投资者被误导。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大对信息披露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抽查和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第三,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待提高。

透明度是衡量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资本市场的核心要求。

然而,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的不透明问题,使得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

例如,一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采取不公平的交易方式,从而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起判别关联交易是否合理的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最后,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平台也存在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也不断增加。

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披露在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也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不透明性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是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评估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

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不透明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1. 信息披露不及时。

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信息时存在滞后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 信息披露不完整。

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信息时存在遗漏的情况,有些重要的财务信息没有披露,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够全面。

3. 信息披露不清晰。

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信息时存在措辞不清的情况,有些财务信息表述不够明确,导致投资者难以理解。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及时、完整、清晰。

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对于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问题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评估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

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质量问题。

具体表现为:1. 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一些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通过虚增收益、虚减成本等手段掩盖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2. 财务报表存在审计意见的保留。

一些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资产减值、涉及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导致审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3.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一些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例如错报收入、错报成本、错报资产等,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误解。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载体中,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中期报告、年终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资料。

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投资者最直接、最主要的来源。

上市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向外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资者通过这些财务会计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

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公开披露具有真实性、及时性的各种财务会计信息。

但是在上市公司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财务会计信息是股价变动的基础。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种种目的,人为地在财务会计信息上弄虚作假。

国家明文规定:连续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的上市公司将失去配股资格;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特别处理;连续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停牌。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不顾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不失去配股资格和不被特别处理,恶意粉饰财务会计信息,骗取配股资格。

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相互勾结,欺骗中小投资者,蓄意造假财务会计信息,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数,如海南的“琼民源”和四川的“红光”等等。

以上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败坏了上市公司的声誉,给中小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市公司应按法定的时间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当前部分上市公司不按法定时间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时有发生。

根据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违反该项规定,对于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会计信息都不及时公布。

对于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已经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等都不及时予以披露。

正是由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误导了中小投资者,加剧了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和投资的危机。

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

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

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附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年报披露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业绩预告 (2)二、董监高、股东买卖股票 (3)三、利润分配 (4)四、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 (6)五、关联交易 (7)六、实际控制人披露 (8)七、涉及融资融券的前十大股东披露 (9)八、董事出席情况 (11)九、董监高任职 (12)十、董事会报告 (12)十一、年度股东大会 (13)十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3)十三、资金占用 (13)十四、重大诉讼和政府补助披露 (14)十五、业绩承诺与预测 (15)十六、连续亏损导致债券暂停上市 (16)十七、特殊行业公司披露 (16)十八、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17)十九、会计估计变更 (17)二十、财务信息更正 (18)二十一、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18)二十二、内控报告披露 (19)二十三、审计报告的披露 (19)二十四、财务报表附注 (19)二十五、XBRL实例文档 (20)二十六、保荐责任 (20)二十七、年报差错责任 (21)二十八、内幕知情人报备 (21)本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的内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及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其正确做法,供各上市公司参考。

一、业绩预告1. 某上市公司于2013 年2 月5 日披露2012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业绩增长超过50%,公司解释称未能在1 月底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是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以及房地产业务的收入确认等事项发生分歧所致。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1.3.1 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变动幅度超过50% 以及扭亏为盈等情形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即上市公司最晚应于1 月31 日披露,并于公告日的前一交易日向本所提交公告。

有鉴于此,建议上市公司尽早就影响年度业绩预测的重大不确定事项进行梳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提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通报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以避免公司因会计处理事项不确定、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业绩预告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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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年报披露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业绩预告 (2)二、董监高、股东买卖股票 (3)三、利润分配 (4)四、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 (6)五、关联交易 (7)六、实际控制人披露 (8)七、涉及融资融券的前十大股东披露 (8)八、董事出席情况 (11)九、董监高任职 (11)十、董事会报告 (12)十一、年度股东大会 (12)十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3)十三、资金占用 (13)十四、重大诉讼和政府补助披露 (14)十五、业绩承诺与预测 (15)十六、连续亏损导致债券暂停上市 (16)十七、特殊行业公司披露 (16)十八、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17)十九、会计估计变更 (17)二十、财务信息更正 (18)二十一、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18)二十二、内控报告披露 (18)二十三、审计报告的披露 (19)二十四、财务报表附注 (19)二十五、XBRL实例文档 (20)二十六、保荐责任 (20)二十七、年报差错责任 (21)二十八、内幕知情人报备 (21)本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的内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及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其正确做法,供各上市公司参考。

一、业绩预告1.某上市公司于2013年2月5日披露2012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业绩增长超过50%,公司解释称未能在1月底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是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以及房地产业务的收入确认等事项发生分歧所致。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1.3.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变动幅度超过50%以及扭亏为盈等情形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即上市公司最晚应于1月31日披露,并于公告日的前一交易日向本所提交公告。

有鉴于此,建议上市公司尽早就影响年度业绩预测的重大不确定事项进行梳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提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通报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以避免公司因会计处理事项不确定、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业绩预告违规。

2.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60%。

年报披露前,公司又预计本期净利润同比将增长超过120%,但公司未及时刊登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1.3.3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十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进一步明确,差异较大的情形具体为:预增(或预减)公告披露后,预计预增(或预减)比例比预告的比例增加或减少的绝对数超过50%;预增(或预减)公告披露后,预计业绩将发生方向性变化即预增变为预减或反之;预盈(或预亏)公告披露后,预计业绩将发生方向性变化即预盈变为预亏或反之。

前期定期报告对本期业绩进行过预告的,如需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也需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二、董监高、股东买卖股票3.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披露年度业绩预告,董事黄某于2012年1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述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自然人张某持有某上市公司35%的股份,该公司于2月25日披露年报,张某于2月16日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

正确做法: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持股比例超过30%的股东不得在下述敏感期间增持股票:(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2月15日在本所上市,集团A为控股股东,其持有的25%股份于2013年2月15日可上市流通,集团A于2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该上市公司于3月1日披露年报。

正确做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三、利润分配6.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但直至2012年7月8日才实施完成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1.4.5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7.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2月25日披露年报,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并拟于3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1亿股的批文,公司随即启动发行工作,并于3月2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正确做法: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8.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5日披露年报,董事会拟定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6股。

公司于3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于4月5日发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拟以2012年4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止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实施。

在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4月12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1000万股。

市场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存在不同理解,一种认为送股比例应该为10送6,另一种认为送股比例应该为10送5。

(5000×0.6/6000)。

正确做法:涉及可转债、回购、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如预计上年末至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可能会因股本变动(例如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利润分配总金额或者每股分配比例发生变化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明确如上年末至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股本变动,利润分配实施以分配总金额为基准还是以每股分配金额为基准。

9.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70,439,65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3股,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因未考虑到送股需要纳税的问题,影响了利润分配的实际操作,之后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追加分配现金红利,使利润分配得以顺利实施。

正确做法:建议上市公司在送股同时配以现金分红,以解决实际操作中的纳税问题。

同时建议上市公司咨询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了解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10.上市公司列表披露近3年(含报告期)现金红利分配比例时,以母公司净利润作为分红比例基数。

正确做法:根据《年报准则》第24条,公司应当列表披露近3年(含报告期)现金红利分配的金额及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四、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11.某上市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

2011年年末的股本为10000万股,2012年2月28日,以截至2011年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送10股,总股本变为20000万股。

2012年11月30日再发行新股5000万股。

公司计算的201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33元/股,即=25000÷(10000+10000×10/12+5000×1/12)正确做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按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而非简单除以算术平均数,同时因送股而新增的股份的权数为1,因此该公司201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应为25000÷(10000+10000×1+5000×1/12)=1.22元/股。

12.某上市公司年度每股收益为0.30元,但在年报中披露为0.03元。

正确做法:公司应在披露前认真核实、填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和会计数据,防止出现上述错误。

五、关联交易13.某上市公司预计201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亿元,而根据年报披露,2012年度实际发生了15亿元。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0.2.12条,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准确合理预计。

如之后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估计全年发生金额将超出预计上限的,应提前按照预计超出金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14.上市公司在年报正文部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披露关联方,将子公司列为关联方。

正确做法:根据《年报准则》第63条,上市公司年报正文部分关联方的界定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而财务报告附注部分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六、实际控制人披露15.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B集团,自然人王某为B集团的唯一出资人,2011年9月,王某转让B集团51%的出资给自然人赵某,但未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亦未在2011年报中披露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2.2条,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另外,上市公司在编制年报过程中,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权益变动、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如存在的,应根据《年报准则》,列明披露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并以方框图及文字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16.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C集团为某地方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C集团。

正确做法:年报中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应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第40条的要求,原则上应当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七、涉及融资融券的前十大股东披露17.某公司披露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中第十大股东为“A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未将该信用证券账户分解后与其他普通账户合并计算披露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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