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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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营养,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供应和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制定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周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材和原材料。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完善的餐饮服务制度,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分餐制度、员工培训等,确保工作人员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有效的饮食留言箱和投诉渠道,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夹带杂质、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政府机关食堂,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注重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机关食堂是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能。

为了确保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食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就餐体验,我们在制定本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材采购、菜单制定、就餐服务等方面。

首先,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意见)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成员:组长负责机关食堂的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

**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为机关食堂管理员,负责机关食堂的采购,用餐安排、用餐记录、账目报销。

**负责机关食堂采购的清点监督。

**为食堂主厨,**为食堂副厨,主厨负责按时开膳,保障供应机关人员、来客的饭菜,提高烹调技术,保证食品卫生、可口、安全。

副厨协助主厨,保障开水、热水供应,(正常情况下早餐前烧开锅炉开水,如有大型会议及其它特殊情况需保证供应开水)。

休假时,主厨、副厨最少要有一人值班。

**协调食堂采购物品运输。

(二)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1、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管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2、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机关的宗旨。

3、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

4、及时做好机关干部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管理内容(一)就餐须知1、镇机关食堂只限于机关工作人员,本人一次一人打一份饭菜,每日早、中、晚就餐标准为普通工作餐。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4、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二)食堂卫生制度食堂环境卫生1、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食堂厨师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

2、食堂厨师负责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一、公司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以经营持平,员工满意,确保饮食安全、卫生为经营原则。

二、日常管理1、食堂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2、后勤服务中心及食堂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经常性地对食堂饭菜质量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经常性地征求用餐人员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后勤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并建立专项账册,每月对收支情况进行公布。

4、采购人员,每日根据所需用料采购,尽量减少存放。

采购时,要做好记录,索要有关票据,与管理人员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5、所需粮、油、煤气费由公司补贴。

三、饭菜质量1、饭菜质量要做到经济实惠,味道可口,尽量满足大家要求。

2、主食以米饭、面条、馒头为主。

副食要荤素搭配,经常变换品种。

四、食堂从业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食品加工和销售。

2、负责购买食品、调味品及食堂用具等。

3、负责厨房及餐厅卫生。

4、负责食品、调味品、剩余食品及食堂用具等保管。

5、做好饮食卫生,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安全。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确保安全。

7、其它相关工作五、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食堂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②、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食品贮存—2—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试行)。

一、就餐对象1、日常就餐原则上为局机关、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为局机关服务的临时人员、保安人员等,每人一卡,刷卡就餐。

2、相关单位来局检查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

二、就餐要求(一)日常就餐要求1、就餐人员须在当日早上上班签到时到保安处登记是否在食堂就餐。

2、登记的就餐人员在11:30-12:00按时就餐,不得超前,如有工作原因需推迟就餐的,需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食堂将不能确保其正常就餐。

3、就餐时按先后顺序排队,刷卡打菜,因故未带餐卡则当场签名,次日补刷;或实行集体就餐,每十人一桌,坐满就餐,不满十人、不得开席。

4、米饭、菜汤按需自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饭菜打包带出餐厅。

(二)来人接待、加班工作餐就餐要求1、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来客接待管理制度》,按程序填报《就餐通知单》。

2、食堂工作人员接《就餐通知单》后,根据接待标准,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拟定菜谱,并报人秘科备存。

3、接待科室就餐时将《就餐通知单》财务联交食堂工作人员。

就餐结束后,接待科室人员应核对菜品与菜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食堂结账单上签字确认。

4、中午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上午10:00前,晚上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下午16:00前。

5、加班工作餐遵照执行。

三、就餐标准1、日常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1元/人,局补贴9元/人。

每周一张榜公布本周菜谱。

就餐卡金额未用完的,年终视具体情况对余额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处理。

2、来人接待:严格按《就餐通知单》规定的标准执行。

3、加班工作餐:原则上按20元/人的标准安排就餐。

四、物资采购1、严格按照预定菜谱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金额超过50元以上的必须有2个人员同时到场进行采购,物资到食堂后要有采购人、证明人、验收人共同验货、过秤并当场签名登记,发现质次价高的要当场退货,人秘科派员不定期督查。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1篇一、总则(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管理(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7.30•【文号】•【施行日期】1991.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7月3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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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由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

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

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

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个人卫生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

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1、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

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

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

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

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

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奖励: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当月奖励: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

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衡炎高速公路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食堂负责人签字: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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