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教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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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培训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培训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总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总结》嘿,朋友们!咱也参加了一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的培训,真是大开眼界,收获满满啊!一进培训教室,我就感觉自己像是要去探索一个神秘的合同世界。

老师那可是滔滔不绝,各种专业术语、案例说得那叫一个溜。

我呢,就像个好奇的小学生,瞪大眼睛,努力吸收着这些知识。

在培训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合同管理就像是给工程建设系上安全带。

要是合同没管理好,那可就像开着没系安全带的车在高速公路上狂飙,随时都可能出大问题。

比如说,合同条款要是不清楚,就好比走夜路没有手电筒,容易踩坑。

要是对风险防控没做到位,那不就像是没穿防弹衣上战场,说不定啥时候就被“流弹”击中了。

培训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咱可不能小瞧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和条文。

那可不是随便写写的,每一条都可能关系到咱们的钱包啊!就像老师说的,一个小数点的位置错了,都可能引发一场“经济地震”。

所以呀,以后看合同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琢磨。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培训时的一个小插曲。

老师提问一个同学关于合同的一个问题,那同学一脸懵,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憋出一句:“老师,我觉得这合同就像个迷宫,我走不出来啦!”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其实啊,我刚开始也有这种感觉,但是通过培训,咱慢慢找到了“走出迷宫”的方法。

通过这次培训,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武装到了牙齿。

以后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可不会再手忙脚乱了。

我要像个精明的猎手,时刻准备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总之,这次培训让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明白了在这个领域里,细心、严谨和果断是多么重要。

我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一定能够让我们的工程建设更加顺利,更加安全可靠!。

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概述工程合同通常是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基础,构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也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甲方和乙方应该密切关注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纠纷的种类在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许多种合同纠纷,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履行方面的纠纷,例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标准完成工程,或者甲方未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等;2.取消合同方面的纠纷,例如因为各种原因,合同无法履行,需要取消合同;3.违约方面的纠纷,例如乙方或甲方未遵守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等。

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般来说,处理合同纠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协商解决,即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2.仲裁解决,即通过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决;3.诉讼解决,即通过法院对纠纷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解决方式会对纠纷的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选择具体方式时,建议甲方和乙方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风险防控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工程合同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因此,甲方和乙方应该了解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以更好地规避风险。

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1.合同法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2.建筑法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3.工程质量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4.施工合同的规定,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的规定等。

法律风险防控的措施为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甲方和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2.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对方的资质和信用进行充分调查;3.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防止产生歧义;4.提前制定好应对风险的预案,避免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手足无措。

监督和维权机制工程建设通过监督和维权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总结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则认为延误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格导致的。

随着争议的升级,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详细审查了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经过调查,发现乙方确实存在工期延误的情况,但同时也确认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据此判定,双方都有责任,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此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几个关键点:1. 合同的明确性至关重要。

在本案例中,虽然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对于材料规格、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等关键条款并未作出详尽的规定,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2. 沟通协调是避免纠纷的关键。

如果双方在工程初期就能就材料问题进行有效沟通,或许可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3. 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

当协商无果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虽然成本较高,但有时却是唯一的解决方式。

基于以上分析,以下是几点建议,以预防和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详细地规定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要有明确的约定。

-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沟通机制,确保任何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并协商解决。

- 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的方式尝试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

- 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最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这一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通信记录、工程进度报告等,以便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理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理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理总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理,首要的是预防。

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要尽量详尽,避免留下模糊空间。

合理设定合同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双方能够共担风险,减少争议。

即使预防措施做得再完善,也无法完全避免纠纷的发生。

一旦纠纷产生,如何高效解决便成为关键。

此时,建立一套科学的纠纷处理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该流程应包括纠纷的及时识别、评估、双方协商、调解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诉讼等环节。

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纠纷之所以难以解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沟通。

因此,加强沟通协调,是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项目团队内部,还是与合作方之间,都应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透明和问题的及时发现。

除了沟通之外,记录也是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详细的工程日志、变更记录和会议纪要等文档,都能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这些记录不仅有助于澄清事实,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纠纷的发生。

当然,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法律手段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同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预防和处理纠纷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应当注重经验的积累和总结。

通过对历史纠纷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从而在未来的项目中采取更加有效的预防措施。

这种经验的传承和积累,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长远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合同的签订、执行、监督以及纠纷的处理等多个环节。

只有通过全面的规划、细致的执行和不断的总结,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理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从预防到处理,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建设工程的浪潮中,把握住每一个项目的成功,让城市的发展更加稳健和和谐。

法律风险预防与处理工作总结

法律风险预防与处理工作总结

法律风险预防与处理工作总结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法律风险如影随形。

对于任何组织或个人而言,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法律风险,直接关系到其生存与发展。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法律风险预防与处理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以下是对这段工作的全面总结。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我们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

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我们明确了法律风险预防与处理工作的目标: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全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法律纠纷,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运行。

二、法律风险预防工作的开展(一)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

明确了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从源头上减少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合同管理加强了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从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到履行,都进行了严格的把控。

建立了合同范本库,提高了合同签订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对重大合同进行了专项法律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培训与宣传组织了多场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内容涵盖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领域。

通过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形式,提高了员工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此外,还利用内部刊物、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决策、新业务拓展等方面,提前进行法律风险论证,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法律纠纷处理工作的情况(一)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了完善的法律纠纷处理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在纠纷处理中的职责和分工。

一旦发生纠纷,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案件处理情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成功处理了多起法律纠纷案件。

建筑工程法律风险工作总结

建筑工程法律风险工作总结

建筑工程法律风险工作总结在建筑工程领域,法律风险是无法回避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建筑公司需要重视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本文旨在总结建筑工程法律风险工作的重点和实践经验,以帮助建筑公司更好地处理相关挑战。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在开展建筑工程之前,风险识别与评估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首先,建筑公司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法律法规以及与业主和承包商的合作关系。

对于可能存在的纠纷和违约情况,我们应提前预见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其次,建筑公司需要对工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

这包括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材料供应等方面的风险。

通过风险评估,我们可以及时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利益。

二、风险管理与控制一旦风险被识别和评估,建筑公司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管理: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合同条款的执行。

同时,及时跟进合同变更和索赔事宜,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2. 守法合规:建筑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同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程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保险投保:为降低风险的损失,建筑公司应及时购买相应的保险。

这包括施工意外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保险可以在风险事件发生时提供相应的赔偿,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4. 建立风险管理机构:建筑公司可以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和应对措施的制定。

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可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三、风险应对与处理尽管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有时仍然无法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需要迅速应对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以最小化损失。

1. 构建风险应对团队:建筑公司可以组建专门的风险应对团队,负责应急处理和风险事件的管理。

该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技术和管理知识,以便能够妥善处理各类风险事件。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2篇)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2篇)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法务管理工作目标刘晓宇____年度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完善。

今年集团公司提出了“创新管理年”的工作精神,法务部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出适合本企业经营情况的法务管理模式,提高法务工作的管控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

现对____年度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法律风险管控工作针对公司及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我部门通过了以下几项工作对经营风险加以管控,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1)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我部门积极听取各部门(含项目部)发表的意见,找出风险点,提出修改意见。

对风险较大的合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从而降低和避免履行过程中各类风险和问题。

(2)我部门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把关,对法律风险大、存在问题多的合同予以揭示和警告,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在源头上把关,降低、减少法律风险。

(3)督促项目部对合同交底和揭示风险进行细致排查和落实,并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严重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指定具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

(4)在项目部推广填报“债务风险排查表和履约信息监控表”制度,便于项目部对合同的总体掌控和与机关法务部能的信息互通,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联系、早解决避免发生被诉案件。

2、加强对一级、二级合同管理(1)编制了本部门的《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明确了本部门对一级合同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并且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本部门对该合同的意见,揭示法律风险,从源头控制风险点,使公司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在合同订立前了解在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权衡利弊,做到总体把握。

(2)严格执行对各类二级合同审查,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文本中进行审查,对存在隐患的合同提出对相应的修改建议,对于风险较大的合同实行拒签制度,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我方利益,且能够在履约过程中起到对双方的约束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1. 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建设项目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并且规避法律风险,对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并提供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原则2.1 合同效力原则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首先需要确认合同的效力。

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需要依法维护合同的效力。

2.2 争议解决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应当遵循争议解决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各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合理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的利益。

2.3 公正公平原则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无论是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都应当公正地对待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公平地裁决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须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参与方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3. 法律风险防控建议3.1 合同起草阶段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阶段,应当注意几点以避免法律风险:•清晰明确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条款;•合理安排合同履行期限和付款方式;•明确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对合同违约进行妥善约定。

3.2 合同履行阶段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阶段,应当采取措施以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记录、保存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和证据;•监督承包商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防止引发纠纷的不可抗力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充分了解合同约定的索赔和违约责任条款,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纠纷。

3.3 纠纷解决阶段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阶段,应当注意几点以降低法律风险:•尽早与对方展开合理和平的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法律风险;•如果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与律师合作;•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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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讲座内容:结合案例与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介绍:⑴工程款及结算纠纷、工期违约....纠纷诉讼实务要点;⑵建设工程合同(签约、履约)管理实务;⑶法律风险防控关键点介绍。

讲座目的:增加法律风险防控意识,重视合同管理(签约、履约管理)。

一、工程款与结算纠纷诉讼法律实务要点介绍㈠起诉三个条件A、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司法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B、支付工程价款的条件已成就(时间届满,附条件成就)——合同无效例外介绍《司法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工程价款是合法的价款的诉求——关于利息的标准及起算规定:㈡工程款纠纷中利息..《司法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司法解释》第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㈢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中审价法律实务A、司法审价与否:若工程价款已经确定,则不需审价。

简要介绍以下三种情况:1、工程款已经审定并有审定单2、双方当事人对结算价款已经签章认可3、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司法解释》第20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B、司法审价范围1、全面审价:合同不是固定总价,同时双方未进行过阶段结算2、部分审价:《司法解释》第22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固定单价只是单价不变,但工程量是要按实结算,要审价;即使固定总价,变更、签证、索赔也需要审价。

《司法解释》第23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阶段结算分为基础结算、结构结算、装修结算、安装结算。

已进行阶段结算的部分不应审价,未结算部分需审价。

3、司法审价常见的问题:依法应部分审价却全面审价,而作为司法审价的单位往往喜欢全面审价,全面审价的金额大、收费高。

C、司法审价的依据1、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司法解释》16条第1款: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司法解释》16条第2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因定额水平往往比市场价格要高,没有约定,往往对施工企业有利。

3、工程量审价依据——《司法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4、黑白合同按照白合同来进行结算——《司法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D、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件通常的审理程序1、申请审价,即造价鉴定;2、主审法官组织当事人谈话或证据交换,决定是否需要审价;3、如果决定审价,则主审法官选择或通过高院或通过法官协会电脑配号方式选择审价单位;4、主审法官就审价事宜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审价单位谈话,又称审价准备会;5、审价单位进入审价程序,出具审价报告(包括:提供审价材料及填写委托书——参与审价——征询意见——出具审价报告);6、主审法官组织当事人及审价单位进行《审价报告》质证;7、审价单位出具《补充报告》或者说明;8、正式开庭。

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并吞应付工程款㈣建设单位通常以反诉工期..A、工期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1、举证责任分配⑴发包方:只要举证证明承包人的实际工期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工期即可,即发包人只要举证证明两点:合同约定的时间,实际工期时间⑵承包人:如果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逾期责任,则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具有工期的天数大于或等于工期实际延误的天顺延的正当理由,而且要证明工期顺延....数。

2、证明标准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供证据对待证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案例]二审将一审不支持建设单位逾期竣工违约金诉请完全改判案一审法院认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足够的供电量、加层引起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材料提供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竣工,现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延误工期的罚款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理由不能成立,对建设单位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建设单位依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此施工单位以工程款以未到位作为建设单位要求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双方对供电量供应不足的问题有往来函件,施工单位对该事实也表示了认可,现施工单位以此为由,认为可以要求延期竣工违背了诚信原则,本院不予支持;加层导致了工程量的增加,但是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予以签证,施工单位要求顺延的理由不能成立;设计变更、材料提供不到位与竣工延期没有必然的联系,施工单位亦不能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本院不予支持。

故施工单位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人是建设单位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延误的天数309天,以及投标书约定的工程造价2800万元,每天万分之四计算,施工单位需承担违约金346万元。

B、法院对相关事实的认定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依会议纪要、通知等签证文件(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时期;以开工报告记载的开工日期;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的认定——《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3、工期顺延的认定标准:⑴举证证明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直接定性认定、定量认定、委托工期鉴定)⑵实际延误的天数;⑶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和工期延误的天数具有因果关系(工期顺延签证的重要性)C、影响工期的因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条集中规定了工期索赔事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附:比例计算法:总工期索赔=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5、其他[案例]某建筑公司延误工期纠纷案二、签约、履约管理实务介绍㈠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要点(签约管理)A、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事先进行调查、了解,对工程项目基本风险进行判断B、对工期的约定要准确、完善1、在合同中要准确界定工期的起算点(开工时间)、截止点(竣工时间)。

2、重视工期顺延签证的约定。

3、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增加工程量延长工期的计量方法(如比例计算法)。

C、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明确而完善1、对于所采取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应明确约定,以免难以确认工程款结算依据。

2、对于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对价款调整的方法应作出明确约定,包括材料、设备价格的涨落,设计变更,降雨,台风等自然因素。

3、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明确包干范围,以免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4、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应填写约定在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为准时,应注意如果工程包括多栋建筑单体的情况下,达到支付条件的形象进度是指单栋还是所有建筑单体均达到。

6、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区分甲供、甲方指定、甲方审核和乙方采购等几种情况,并应当将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厂家以及结算方法等约定清楚,以免发生争议。

7、结算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⑴应约定审核的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⑵应约定提交结算文件的内容及程序。

8、违约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对违约的具体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⑵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法,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

以防止事后发生争议。

在约定违约金与赔偿金时应注意合理性...D、工程款支付条件约定应注意的问题1、按月进度付款的合同应注意的问题⑴应明确约定报送进度款的时间以及建设单位审核的时间,建设单位逾期审核的,应视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

⑵应明确约定建设单位支付的时间,不要约定“……之后”。

⑶应约定未按期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

2、按形象进度付款的合同应注意的问题⑴对形象进度的描述应当准确到位。

⑵两个付款形象进度之间的差距不应过远。

⑶应明确形象进度完成后多少天内付款。

⑷多个单体工程的,可以考虑分别按形象付款。

3、不宜约定的内容⑴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工程款未付,发包人仅承担利息,施工单位不得停工,此种约定对于施工单位极其不利。

⑵避免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及其繁琐。

⑶保修金返还期限约定与保修期一样。

[案例]1、某建筑公司诉某公司拖欠工程款案(被告主张扣除质保金被一审法院采纳,原告上诉至二审法院中……)2、某建筑公司诉某公司返还保修金仲裁案㈡履约过程中应加强签证..等内业资料管理..国内外很多大型的建筑企业都十分重视履约管理,甚至就每个项目都设专门的法务人员参与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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