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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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管理规程

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管理规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一、目的:建立本公司厂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以规范厂房设施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管理。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房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三、责任:技改办主任、工程部经理、质量部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验收人员。

四、内容:1.厂房设施的设计1.1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总经理提出厂房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议。

1.2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会。

并根据论证结果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由公司聘请设计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图纸审定确认后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1.4.厂房设施应当设计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1.5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需有效的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进入。

1.6厂房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

1.7厂房设施内人、物流走向和药品包装区域应合理设计、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

2.厂房设施的施工2.1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计划进行施工。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符合设计要求,并有相关生产的合法证明文件及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超过工厂使用期的材料不得使用。

2.2公司施工负责人应解决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对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有关问题。

并要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的有关厂房设施的规定。

加强施工,不断监督、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3 洁净厂房设施的建筑装饰施工要求:2.3.1洁净厂房设施的建筑装饰施工应在主体及围墙结构、外门窗安装、屋面管线隐蔽工程完成并将现场清理完毕(施工完成需进行水压试验),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工业厂房规范

工业厂房规范

生产区域划分: 根据生产工艺 和流程,合理 划分生产区域, 确保生产效率
和安全性。
设备布局:根 据设备特点和 生产需求,合 理布局设备, 确保设备运行 顺畅,提高生
产效率。
通道设置:设 置合理的通道, 确保人员和物 料流动畅通, 避免拥挤和安
全隐患。
标识标牌:设 置清晰的标识 标牌,指示人 员和物料流向, 方便管理和操
维修保养:对工业厂房的设 备、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确保其正常运转
定期检查:对工业厂房进行 定期检查,确保结构安全和 设备正常运行
清洁卫生:保持工业厂房的 清洁卫生,防止细菌滋生和
环境污染
安全防范:加强工业厂房的 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
故的发生
定期检查:对工 业厂房内的安全 设施进行定期检 查,确保其完好 有效。
消防设施: 配备灭火器、 消防栓等消 防设备,并 定期检查其 有效性
安全出口: 设置明显的 安全出口指 示牌,确保 员工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 迅速撤离
防爆设施: 针对易燃易 爆物品,采 取相应的防 爆措施,如 安装防爆灯 具等
通风设施: 保持厂房内 空气流通, 避免因缺氧 或有害气体 积累而造成 安全隐患
作。
厂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 厂房结构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厂房承重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厂房抗震、抗风等自然灾害能力应符合当地规定
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洗、润滑等 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设备安装稳固、安全可靠 设备安装后的调试与验收:对设备进行调试、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安装后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维修保养: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 行维修保养,确 保安全设施的正 常运行。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共3页,第1页1. 目的:建立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以此指导厂房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 范围:厂房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3. 责任:公司主管领导、质量管理部、综合部对本规程负责。

4. 内容:4.1 厂房设计必须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为依据,从厂区总体布局、分区分布、内部工艺流程和空气净化级别等方面进行设计,重点放在防止产品生产中污染、交叉污染和差错事故的措施上,确认设计方案。

由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纸,最后由省(市)药监局、环保、消防等部门进行图纸审查论证,制定出管理基准后进行施工。

4.1.1 厂房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法规,主要有: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⑵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24);⑷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⑸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⑹噪声标准(79)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⑺采暖通风空调设计规范(TJ179-75);⑻采光设计标准(TJ33-77);⑼照明设计标准(TJ34-9);⑽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J13-74,TJ14-74);⑾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4.1.2 厂房选址应注意周围环境,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应选择在周围数公里内无污染排放源,水质无污染,大气降尘量小的地方,而且供电充足、通讯方便、交通运输便利。

4.1.2 厂区总体布局应合理,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不得相互妨碍。

厂区道路不应起尘,不应对产共3页,第2页品产生污染。

厂区内及周边采用大片草坪,无裸土。

4.1.3 洁净区宜位于厂房的相对内核区,人流和物流应设置不同入口,并有相应的净化用室。

4.1.4 生产区域的布局应顺应工艺流程,洁净级别高的房间位于洁净区的最内侧或一端,并宜靠近空调机房。

不同洁净级别房间联系需通过传递窗。

4.1.5 原辅料库房与生产区的距离要尽量缩短,以减少途中污染。

厂房工程施工管理规定(3篇)

厂房工程施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厂房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3.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并做好进场、验收、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

6.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四、施工安全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用电、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五、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如噪声、粉尘、废水等。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和废弃物处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六、竣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一、总则为了保证厂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便于后续的生产运营,特制定本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二、设计管理1.设计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厂房的用途、功能及规模;(2)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了解设计要求和限制;(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调研,获取现场的实际情况;(4)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范围和要求。

2.设计过程中的管理(1)根据设计任务书,组织设计团队进行详细的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土建、电气、给排水等方面;(2)定期召开设计讨论会,审核和完善设计方案;(3)制定设计进度计划,并跟踪和监督设计进展;(4)举行设计成果交底会,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传达。

3.设计文件归档(1)设计单位按照规定归档设计相关文件和图纸;(2)归档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技术报告、设计变更通知等;(3)归档材料应存放在专门的归档室,保密和防火工作要做好。

三、施工管理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施工方式和时间安排;(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序安排;(3)安排好施工人员和材料供应,确保施工顺利进行;(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安全和质量。

2.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设立现场施工管理团队,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进展;(2)每日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3)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工程进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严格控制质量,对关键工序进行检验和验收。

3.施工完成后的验收(1)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申请;(2)逐项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等;(3)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验收管理1.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开展验收前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要求;(2)准备好验收所需的资料和设备。

2.验收过程中的管理(1)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必要时可以请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验收过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验收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主要包括验收准备、验收程序、验收人员、验收标准、验收结果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一致。

第六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应与工程项目管理紧密结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应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八条工程验收过程管理应不断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验收准备第九条工程验收前,应制定全面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标准等。

第十条工程验收前,应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达到验收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前,应准备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如验收报告、工程图纸、施工记录等。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三条工程验收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开展验收、整理资料、形成报告、处理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程序应严格按照预定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程序中,需要发现问题和争议时,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找到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程序结束后,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形成验收报告,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工程验收程序结束后,验收组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反馈。

第四章验收人员第十八条工程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能够胜任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泄露验收信息,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人员应积极主动,勇于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十一条工程验收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验收任务。

第五章验收标准第二十二条工程验收标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一致,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规范本企业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验收的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管理标准操作。

职责1.副总经理、质量保证部部长、工程设备部部长负责对产房进行验收。

内容1.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1.1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1.2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不得相互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顺应生产。

1.3定期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护活动不影响药品质量。

1.4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能有效防止虫、鼠或其他动物进入。

1.5厂房设计建造的生产区和贮藏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能确保有序的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和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2.厂房改造的设计、施工管理2.1不涉及到厂房的结构变动而进行的设计和施工,根据技术难度大小或请场外的专业单位。

2.2符合国家设计施工标准规范。

2.3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2.4符合国家的施工安全要求。

3.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库房的设计、施工管理。

3.1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库房设计要由具有医药工程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院承担。

3.2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库房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GMP规范。

3.3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库房施工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建筑、安装公司承担。

3.4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库房材料、设备采购要按照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确认。

3.5新建洁净区的内表面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3.6如新建洁净区内生产高致密性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特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并在操作区域内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进行有效的净化处理,废气排放口应远离其他洁净区域的空调净化系统进风口。

洁净厂房施工管理制度

洁净厂房施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洁净厂房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国洁净厂房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洁净厂房的施工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负责洁净厂房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

2. 设计单位:负责洁净厂房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洁净厂房的施工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洁净厂房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5. 业主单位:负责洁净厂房施工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质量标准等。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准备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确保设备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4.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五、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

六、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组织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和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进行最终验收。

4. 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果,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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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保证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符合《规范》及国家有关技术法规的要求。

范围:对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或大修的工艺布局设计及所有厂房建筑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责任人:生产制造部、质量管理部、饮片车间。

内容:
1设计:
1.1据企业的生产建设规划,由主管副总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房及对厂房进行大修的项目建议。

1.2当建议得到批准后,由主管副总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3根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1.4主管副总组织专家组织根据厂房建设规划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1.5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由专家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1.5.1召集有专家组、生产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设计单位参加的工艺布局设计图纸审定会。

1.5.2吸取药政部门及药品监督员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1.6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布局设计图设计土建工程图。

1.7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2 施工:
2.1确认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保证按设计图纸施工。

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2.2检查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书。

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验,过期材料不得使用。

2.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程序,尽量采用优选的施工方法,并按程序施工。

2.4施工代表应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解决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对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有关问题。

2.5施工代表对于施工中的设计修改、材料代用、施工变更和隐蔽工程,要做好施工日志。

2.6施工代表应监督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厂房设施的规定。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断监督、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7应按厂区道路-厂房建筑-公用工程-厂房装修-设备安装的程序进行施工。

2.8洁净厂房的施工程序应参照国家行业标准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二进行。

2.8.1 洁净厂房的建筑装饰施工要求
2.8.1.1 洁净厂房的建筑装饰施工应在主体及围墙结构、外门窗安装、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并将现场清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它的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内门窗安装、缝隙密封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

2.8.1.2 洁净厂房的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外,还应保证施工的气密性,减少施工作业的发尘量和保持现场的清洁。

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10℃。

2.8.1.3 所有建筑构件、隔墙、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应与主体结构相联,不应与设备支架和管线支架交叉混用。

2.8.1.4 改建工程在隔墙拆移、打洞、管线穿墙和穿楼板等施工后,应修补牢固,表面进行相应装饰,防止积尘掉灰。

2.8.1.5 管线隐蔽工程应在管线施工完成并进行试压验收后进行。

管线穿墙、穿吊顶处的洞口周围应修补平齐、严密、清洁,并用密封材料嵌缝。

隐蔽工程检修周边也应粘贴气密性密封垫。

2.8.1.6 洁净厂房地面垫层下应铺设防水薄膜作为防潮层,接头处用胶带粘牢;混凝土浇铸时分仓线不宜通过洁净室。

2.8.1.7 洁净厂房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的发尘量要予以控制,并随时清扫,特别是对隐蔽空间,如夹层等尤应引起重视,并做好清扫记录。

2.8.1.8 对已完成的装饰工程的表面应严加保护,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多水作业等造成板材凹陷、暗裂和表面装饰的污染。

2.8.1.9 不能在已安装高效过滤器的房间进行有粉尘的作业。

2.8.1.10 洁净室临时设置的设备入口不用时应封闭,防止尘土杂物进入。

2.8.1.11 装配式洁净室应在装饰工程完成后再行安装。

安装前室内空间必须彻底清洁、无积尘。

所有构配件应在洁净环境中开箱启封,开箱后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

并应平整放置在防潮膜上。

装配安装后缝隙须用密封胶密封。

2.8.2净化空调系统的施工要求
2.8.2.1 净化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应严格按施工程序进行。

2.8.2.2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安装后,在保温前应进行漏风检查。

2.8.2.3 应采用不易脱落纤维的材料擦试净化空调系统的内表面。

2.8.2.4 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在安装前应清洗干净,高效过滤器安装前,必须对洁净室及技术夹层进行全部清洁。

达到清洁要求后,净化系统必须连续运转12小时以上,并进行再次清洁,然后立即安装高效过滤器。

2.8.2.5 高效过滤器在安装前,应在安装现场按要求逐次进行外观检查,然后进行检漏。

经检查和检漏合格后应立即安装。

2.8.2.6 空气净化设备的安装,如空气吹淋室、洁净工作台、空气自净器等,应在洁净室内部装修和净化空调系统安装完成并全面清洁后进行。

2.8.3 水、电系统的施工要求
2.8.
3.1 供应纯水、注射用水的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道,安装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系统运转前应进行强度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清洗。

清洗后的水质应达到设计要求。

2.8.
3.2 洁净室内的地漏或排水漏斗安装后必须封闭。

2.8.
3.3 洁净室内的电器插座,一般采用暗装,开关应防水。

3 验收:
3.1按厂区道路厂房建筑公用工程厂房装修的施工程序逐次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3.2洁净厂房的工程完成后,应参照国家行业标准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首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再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两者都必须对洁净室进行性能检测。

一般前者常在空态或静态下进行,后者则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确定。

3.2.1竣工验收,即应对各部分工程做外观检查,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并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对洁净室的性能进行检测和调整,以及对有关的施工检查记录审查等。

质量控制部门的化验室应先于车间进行验收。

3.2.1.1外观检查项目,即对洁净室各部分工程外观检查,包括:
A: 各种管道(风管排水管等)净化空调设备(空调器风机净化空调机组高效空气过滤器等)的安装应正确牢固严密。

B: 高中效过滤器与风管及风管与设备的连接处要求密封,不得漏风。

C: 对于各类调节装置要求严密调节灵活并且操作方便。

D: 洁净室的内墙面天花板地面要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起尘,同时要求地面不
积聚静电。

E: 送回风口及各类末端装置各类管道照明及动力线配管穿越洁净室之处应做密封处理。

F: 洁净室内各类配电盘柜门应严密,进入洁净室的电线管线管口应有可靠密封。

3.2.1.2单机试运转指对净化空调器排风系统局部净化设备空气吹淋室余压阀等和其它有试运转要求的设备分别进行试运转,审查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3.2.1.3系统联合试运转在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运转时各项设备部件联动运转必须协调,动作正确,无异常现象。

3.2.1.4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供下列文件:
A: 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B: 主要材料设备调节仪表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文件;
C: 单位工程分次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D: 开工竣工报告,各类隐蔽工程系统封闭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管道压力试验记录,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风管漏风检查记录,中间验收单和竣工验收单;
E: 各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的调试检测记录。

3.2.2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测前,应按洁净室的清洁规程将洁净室和净化空调系统彻底清洗,合格后再进行检测。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必须由有条件的第三方承担(即施工方设计方以外的局处方承担)。

综合性能全面检测的方法及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JGJ71—90《洁净室施工和验收规范》,并按规定提交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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