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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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实施: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____道正向风门和____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____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____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____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

两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____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2)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验收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工程验收的主体和范围工程验收的主体一般由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组成。

验收的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的安全性、工程的环境配套等内容。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目标和要求,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企业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内容

企业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内容

企业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与范围企业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工程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领,成员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2. 工程验收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各参与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完成验收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工作的连贯性。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预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预验收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 正式验收:邀请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正式验收,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4.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组织复验。

5. 签署验收证书:验收合格后,各方签署工程验收证书,确认工程交付使用。

四、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2. 加强对工程材料的进场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3. 施工过程中实施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

五、文档管理1. 所有验收相关的文档资料应完整保存,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确保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风险管理1. 识别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 对于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七、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工程验收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2. 学习最新的行业标准和技术动态,不断提高验收管理水平。

八、总结与改进1. 工程验收结束后,组织总结会议,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验收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

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

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

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二)鉴定工程质量;(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厂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3篇)

厂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XX厂房工程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建筑高度约XXX米。

4.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 设计使用年限:50年6. 工程特点:本工程为现代工业厂房,建筑造型简洁大方,结构安全可靠,功能分区明确,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和抗震性能。

二、施工准备1. 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2. 施工资源配置(1)人员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操作手等。

(2)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塔吊、施工电梯、泵车、挖掘机、自卸汽车等。

(3)材料配置:钢筋、水泥、砂石、模板、砌块、防水材料、装饰材料等。

3. 施工现场布置(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现场道路应满足运输、施工、消防等要求,确保安全畅通。

(3)临时设施: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临时设施,满足施工人员生活需求。

三、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1. 土方工程(1)施工工艺:采用挖掘机开挖,自卸汽车运输,人工配合清理。

(2)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开挖深度,确保地基稳定;合理堆放土方,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 基础工程(1)施工工艺: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采用分段施工,分层浇筑。

(2)技术措施:严格控制混凝土质量,确保基础承载力;加强模板支撑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3. 框架结构工程(1)施工工艺: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分阶段施工,分段浇筑。

(2)技术措施:严格控制钢筋绑扎质量,确保钢筋间距、锚固长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加强模板支撑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4. 钢筋工程(1)施工工艺:采用钢筋绑扎、焊接、切割、弯曲等工艺。

厂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篇)

厂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XX工业园区新建厂房工程,位于XX市XX区XX工业园区。

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8米,层数为3层。

工程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

二、施工组织设计原则1.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3.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工程成本。

5. 注重环境保护,实现绿色施工。

三、施工组织机构1. 成立项目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工程实施。

2. 设立项目经理部,下设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物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3. 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形成高效的组织体系。

四、施工进度计划1. 施工准备阶段:完成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培训、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预计用时2个月。

2. 土建施工阶段:完成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等施工,预计用时10个月。

3. 安装工程阶段:完成设备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施工,预计用时2个月。

4. 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预计用时1个月。

五、施工技术措施1. 地基基础施工:采用桩基础,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 主体结构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确保结构安全、稳定。

3. 装饰装修施工:采用环保、节能材料,确保室内环境舒适。

4. 安装工程:选用优质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六、质量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质量安全责任。

3. 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七、环境保护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2.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防止扬尘、噪音等污染。

3. 施工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进行分类处理。

(完整word版)厂房和设施管理规程完整

(完整word版)厂房和设施管理规程完整

1.目的:建立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为药品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防止厂房、设施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产品质量。

2。

范围:公司厂房和设施的管理。

3.责任:项目部、设备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4.内容:4.1职责4。

1。

1厂房与设施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4.1.1。

1建立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各项规程。

4。

1.1。

2负责厂房与设施的管理,包括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维修等。

4.1.1。

3协助质量管理部组织与厂房和设施有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4.1。

1。

4负责厂房与设施的档案管理。

4。

1。

2厂房与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4。

1.2.1负责按照文件规定使用、清洁、消毒厂房与设施。

4.1.2.2负责厂房与设施的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的管理.4.1。

3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4.1。

3。

1对厂房与设施管理工作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监督。

4.1。

3。

2负责对厂房的环境进行日常监测。

4。

2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

4.2。

1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4.2.2厂房的分区和基本要求。

4。

2.2。

1室外区,是厂区内部或外部无生产活动和更衣要求的区域。

通常与生产区不相连的办公室、机加工车间、动力车间、餐厅、卫生间等属于该区域。

4.2.2。

2一般区和保护区,也称非控制区,是厂房内部产品外包装操作和其他不将产品或物料明显暴露操作的区域,如外包装区、QC试验区、原辅料和成品储存区等。

(1)一般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如无特殊要求的外包装区域,环境对产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环境控制只考虑生产人员的舒适度。

(2)保护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但该区域环境或活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如有温湿度要求的外包装区域、原辅料及成品库房、更衣室等。

厂房与设施管理规程

厂房与设施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厂房与设施的管理。

2.责任工程设备部负责制定本规程,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相关厂房与设施的管理。

4.内容4.1. 设计管理4.1.1.厂房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应符合相应规范。

设计图纸需经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法规、GMP的符合性及预订用途的适用性,并填写《厂房设施设计、施工图纸审核记录》。

4.1.2.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4.1.3.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4.1.4.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4.1.5.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4.1.6.厂房应按药品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合理布局;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并有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

4.1.7.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符合有关规定;4.1.8.厂房周围应绿化。

可铺植草坪或种植对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但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

尽量减少厂区内露土面积。

4.1.9.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4.1.10.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4.1.11.蒸汽冷凝水设置单独的管道,防止疏水器后的蒸汽背压将残余汽、水通过下水道及地漏冲到其他房间,造成污染。

4.1.12.配料称量区域不允许设地漏和水斗,控制区域应尽量减少水斗/地漏的数量。

洁净厂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洁净厂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洁净厂房的安全管理,确保洁净厂房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洁净厂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活动的洁净厂房,包括但不限于制药、生物制品、电子、精密仪器等行业。

第三条洁净厂房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洁净厂房安全管理应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洁净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洁净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第九条洁净厂房的设备与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洁净厂房的设备与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洁净厂房的设备与设施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洁净厂房的设备与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紧急停车按钮、安全联锁等。

第十三条洁净厂房的设备与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洁净厂房的员工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洁净厂房的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洁净厂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洁净厂房的员工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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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

3 责任者:工程部、质量部、生产部负责人4 管理内容:4.1 厂房的设计管理4.1.1 根据国家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和企业的生产建设规划的需要,由工程部、生产管理负责人联名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房及对工厂房进行大修的项目建议、总经理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的初步评估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是否同意新、扩、改建厂房的建议。

4.1.2 建议获得批准后,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4.1.3 根据论证结果,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总经理批准。

4.1.4 项目批准后,工程部和生产部组织专家组根据厂房建设规划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4.1.5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GMP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4.1.6 召集有专家组,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与设计单位参加的工艺布局设计图纸审定会。

4.1.7 专家评审通过后,由设计单位依布局设计图设计土建工程图。

4.1.8 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4.2 厂房的施工管理4.2.1 确认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并制订详尽的施工协作计划,保证按设计图纸施工。

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及时报省药监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并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

4.2.2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

没有出厂合格证明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超过工厂保质期的材料不得使用。

4.2.3 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方案和程序,应尽量采用优选的施工方法并按程序施工。

4.2.4 施工代表应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解决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对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有关问题。

4.2.5 施工代表对于施工中的设计修改、材料代用、施工变更和隐蔽工程,要做好施工日志。

4.2.6 施工代表应监督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及GMP中有关厂房设施的规定。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断监督、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2.7 应按工厂道路→厂房建筑→公用工程→设备定位→安装→厂房装修管线连通的程序进行施工。

4.2.8 有洁净要求的洁净厂房的施工程序应参照国家行业标准JGJ71—9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二进行。

4.2.9 洁净厂房的建筑装饰施工要点4.2.9.1 洁净厂房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在主体结构验收后室内装修工程、门窗安装、缝隙密封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

4.2.9.2 洁净厂房的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外,还应保证施工的气密性,减少施工作业的发尘量和保持现场的清洁。

4.2.9.3 所有建筑的配件、隔墙、吊顶的固定件和吊挂件只能与主体结构相连,不能与设备和管线支架交叉混用,防止因微震引起装饰材料松动和灰尘脱落。

4.2.9.4 改建工程在隔墙拆移、打洞、管线穿墙和穿楼板等施工后应修补牢固表面进行相应装饰,防止积尘掉灰。

4.2.9.5 管线隐蔽工程应在管线施工完成并进行试压验收后进行,管线穿墙、穿吊顶处的洞口周围应修补平齐、严密、清洁、并用密封材料嵌缝。

隐蔽工程的检修周边也应粘贴气密性密封垫。

4.2.9.6 洁净厂房地面垫层下应铺设防水薄膜作为防潮层,接头处用胶带粘牢混凝土浇筑。

4.2.9.7 施工中应注意控制施工作业中的发尘量,特别是吊顶和夹墙内部等隐蔽空间必须随时清扫。

并做好清扫记录。

4.2.9.8 建筑装饰及门窗的缝隙应在正压面密封。

4.2.9.9 对已完成的装饰工程的表面应严加保护,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多水作业等造成板材凹陷、暗裂和表面装饰的污染。

4.2.9.10 在安装高效过滤器的房间,不能进行有粉尘的装修作业。

4.2.9.11 洁净室临时设置的设备入口不用时应封闭,防止尘土杂物进入。

4.2.9.12 装配式洁净室安装前,室内空间必须彻底清扫至无积尘。

各种构件和材料应存放在清洁环境中。

平整放在防潮膜上,防止变形。

构件和材料应在清洁环境中开箱启封。

不合格或已损坏的产品不得安装,安装完毕必须对所有板缝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

4.2.10 净化空调系统的施工要点4.2.10.1 风管和部件板材应采用优质镀锌钢板,特殊情况按设计要求选用。

风管内表面必须平整光滑,不得在管内加固。

同管咬接应采用单平咬口,接缝必须全密封胶。

风管连接不应采用内法兰。

新风管、总管、送风、回风上应有风量测定孔,支管、干管上根据需要设置。

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前后均应有测压孔、测尘孔。

4.2.10.2 净化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

4.2.10.3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安装之后保温之前应进行漏风检查。

洁净度A级送风、回风总管和支、干管漏风率不大于1%,其他级别送风、回风管用漏光法检查应无漏光。

A级系统空调器漏风率不应大于1%,其他级别系统空调器漏风率不应大于2%。

4.2.10.4 应采用不易脱落纤维的材料擦拭空气净化系统的内表面。

4.2.10.5 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前必须对洁净室和净化空调系统全面清扫、擦洗、达到清洁要求后,开启净化空调系统连续运行12小时以上,再次清扫,擦洗洁净室,立即安装高效过滤器。

4.2.10.6 高效过滤器在安装前,应在安装现场按要求逐次进行外观检查,然后进行检漏。

经检查和检漏合格后应立即安装。

4.2.10.7 空气净化设备,净化空调机等的安装宜在室内装修和净化空调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全面清扫、擦拭干净后进行,但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相连的设备及其排水、排风管道需与围护结构同时施工安装时,其接缝应采取密闭措施。

4.2.11 水、电系统施工要点4.2.11.1 给排水和气体管道穿过洁净室的吊顶,墙壁和楼板应设套管,套管内段不得有焊缝和丝扣,管子与套管之间必须用不起尘的密封材料封闭。

明装或暗装的电气线管应采用不燃材料,洁净室内线管的管口应用不起尘的密封材料封闭。

4.2.11.2 纯化水管道采用不锈钢或者对水质不产生影响的PVC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2.1 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或焊环活接连接。

4.3 厂房的验收4.3.1验收小组由本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4.3.2 竣工验收按厂区道路—厂房建筑—公用工程—厂房装修的施工程序逐次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4.3.2 竣工验收的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

4.3.3 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4.3.3.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4.3.3.2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3.3.3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进厂试验报告。

4.3.3.4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3.3.5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3.3.6设备及配套设施系统,经空载、负荷和单机、联动试运行合格,有试运行合格报告、记录。

4.3.3.7 环境保护设施健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4.3.3.8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供下列文件4.3.3.8.1 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4.3.3.8.2 主要材料、设备、调节仪表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文件。

4.3.3.8.3 单位工段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表。

4.3.3.8.4开、竣工报告,各类隐蔽工段、系统封闭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预检记录。

4.3.3.8.5 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4.3.3.8.6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管道压力试验记录,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风管漏风检查记录,中间验收单和竣工验收单。

4.3.3.8.7 各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的调试检测记录。

4.3.3.8.8 厂房净化系统、水系统检测报告、记录。

4.3.4 竣工验收程序4.3.4.1 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4.3.4.2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使用、监理、消防、环保等相关单位进行初验。

4.3.4.3 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初验。

4.3.4.4 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3.5. 竣工验收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验收。

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的职责:(1)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2)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3)审阅工程档案资料。

(4)实际考察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

(5)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调试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

(6)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4.3.6 洁净厂房的验收:洁净厂房的工程完成后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F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首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再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4.3.7竣工验收:即应对各部分工程做外观检查,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并在运行或静态条件下对洁净室的性能进行检测和调整,以及对有关的施工记录进行审查。

质量部的化验室应先于车间进行验收。

4.3.8 竣工验收后要进行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产品的验证工作或再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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