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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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9.02.27•【字号】苏林造[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苏林造[2009]5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2月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全面部署了2009年全省村庄绿化及造林绿化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确保2009年度绿化江苏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宣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绿色江苏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黄莉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计划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

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村庄绿化及绿色江苏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共同推进村庄绿化及面上造林工作。

同时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春季植树造林推进工作,尽快以适当的形式将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到乡(镇)和村(组),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会议目标任务的落实上来。

二、分解落实2009年目标任务,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

前期,我局已下达2009年全省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苏绿委[2008]4号)和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任务(苏林造[2009]4号)。

这次会议上,省政府又明确要求今年全省需新建绿化合格村5000个,为此,根据各地潜力情况,我局对村庄绿化合格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随文下达(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村庄绿化及面上造林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村(组)和山头地块。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3.03.19•【字号】苏林业[2003]5号•【施行日期】200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苏林业[2003]5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为有效促进森林公园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02]170号)精神,并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即将开展的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及森林风景资源旅游开发抽查活动,请各市尽快组织对森林公园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已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完成和执行情况;二、违反特种用途林管理,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旅游开发中擅自征占用森林公园的林地,或采伐林木的情况;三、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因旅游开发使森林公园的珍贵野生植物、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原生森林植被遭到破坏的情况;四、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森林公园部分或全部林地旅游经营权被非法侵占,或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属转让的,应附转让合同或相关文件);五、森林公园以国有森林风景资源为条件进行合作开发,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或将森林风景资源作为企业资本纳入市场流转和作为贷款担保或进行拍卖的情况(应附有关材料)。

六、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被变更为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情况(应附相关文件)。

检查报告于2003年4月10日前报送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还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联系人:杨杰;电话:025-*******;传真:6225331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略)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经研究,现将2010年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2010年是绿色江苏建设和实施“十一五”林业规划的决战之年。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实现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的奋斗目标,仍是近期全省林业生产的首要任务。

各地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正视造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抓住林业发展、生态建设的良好机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筹划,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各地要按照“一区、二带、三网、四片和多点”总体布局的要求,尽快将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和责任单位。

要以国家扩大内需、增加造林项目投入为契机,认真抓好沿海、沿江、环太湖等绿色屏障建设,丘陵岗地绿色基地建设,道路、河岸绿色通道建设,工厂、机关、营房、学校等绿色单位建设,加大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造林绿化力度。

村庄绿化仍是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继续按照“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全力增加村庄总体绿量,提升绿色家园建设水平。

三、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配置,生态优先、效益兼顾的原则,科学开展造林生产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去冬今春以来,各地紧抓有利时节,全面掀起植树造林高潮,目前全省年度造林任务基本完成。

但是,前期部分地区抢抓造林进度,对造林质量把关不严,再加上持续干旱和近期梅雨等不利天气影响,造成部分地块和林班造林成活率偏低,甚至连片枯死。

为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巩固今年造林绿化成果,现就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做好新造林管理工作,是提高造林成活率的关键,是高质量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重要环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当前工作重心转移到新造林的抚育管理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田头地块,确保新造林各项抚育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管理力度,抓好措施落实。

针对一些地方新造林成活率不高,尤其是杨树成活率更低,道路两侧林木疏忽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一是对低洼造林地块,尤其是公路、铁路两边要及时开挖隔离界沟,做好排水排涝工作。

二是要认真开展造林后续管护工作,及时采取松土、除草、施肥、灌溉、除萌和修枝等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确保苗木长势良好。

三是对成活率不高或长势不好的地块要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三、及时检查整改,认真查漏补缺。

各地要及时开展造林实绩自查验收,将造林绿化成果落实到小班图纸,做好迎接省级核查前期准备。

要认真检查因苗木、栽植、管护等原因造成成活率不高的地块,抓紧时间落实苗木供应,做好雨季补植补造,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规定标准。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3.07.02•【字号】苏林业[2003]14号•【施行日期】200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苏林业[2003]14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日前,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农村乡村道路建设和改造,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是为全省农民办的大好事、大实事,同时也是对全省国营林业场圃的关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五件实事,是我省实践“两个率先”的基础工程,是改善农村、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

农村五件实事,件件都直接关系着千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林业场圃长期以来为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作出了贡献,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多数林业场圃还处于贫困状态,饮用水无法解决,草危房比较普遍,道路交通不便,职工生活困难,工作难以开展。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五件实事对于改善林业场圃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意义,要从维护林业场圃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机遇意识,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林业场圃情况及困难,以最大限度地争取纳入地方“农村五件实事”总盘子,取得支持和扶持。

二、研究政策,明确内容做好农村五件实事工作对当前农村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目前全省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通过增加财政收入,主要由政府出资做好农村五件实事,体现了对农村的关心。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林办发[2009]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9.02.23
【实施日期】2009.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林办发[2009]3号)
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处室(单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咬定目标不放松。

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进度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局党委将定期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总负责:夏春胜2009年2月
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苏林业[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林业[2010]41号)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做好2009年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8]250号)要求,今年我省要开展并完成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我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是在绿色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启动的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它既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强化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清查成果是绿色江苏建设成果的客观反映,是对绿色江苏建设的检验,为制定和调整全省林业方针政策、编制全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一)明确工作任务。

本次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全省范围内8536个固定样地的调查和51890个遥感样地的判读;按照全国森林生物量建模树种(组)总体布局方案,完成马尾松、杉木的生物量建模部分样本采集工作;更新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和评价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现状及动态变化,完成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成果编制。

(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江苏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全省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清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苏绿委[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苏绿委〔2012〕1号)各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林业局: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八项工程”的关键之年。

当前正值绿化造林的关键季节,为扎实抓好当前绿化造林工作,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通知如下:一、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徐鸣副省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绿化造林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及早谋划,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将年度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单位(村组)。

做好种苗检疫及调剂、机具和物资供应等各项工作,制订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防控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对绿化造林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强领导,城乡联动,部门协作,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

二、突出重点难点,全面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

2012年全省绿化造林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地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和薄弱环节,倒排工期,确保4月底前完成绿化造林主体任务。

一要加强沿海、荒山石山、重点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域绿化造林,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

二要坚定不移推进村庄绿化,提升整体绿量和质量,促进农村综合环境改善。

三要将森林抚育摆上突出位置,优先推进丘陵山区、通道两侧和速丰林的抚育经营,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综合效益。

三、强化示范引导,着力提升绿化造林整体水平。

各地要积极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绿化造林第一线,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推介会、开展技术咨询、实地技术指导等形式,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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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
设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林造[2009]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9.02.16
【实施日期】2009.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苏林造[2009]4号)
各市、县(市)、有关区绿委办、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加快村庄绿化是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达小康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工作,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近年来多次对村庄绿化提出明确要求,号召全省特别是苏南、苏中薄弱区域加快村庄绿化步伐,建设优美乡村。

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村庄绿化工作,多次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好落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这项惠民工程,省绿委、省林业局决定组织开展“千村示范、
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

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确保重点、全面高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2009至2012年四年期间,全省完成剩余7447个未达标行政村庄绿化任务,并进一步提高已经达标村庄的绿化水平。

每年除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外,同时对20个县(市、区)村庄绿化的工作进行整体推进,并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村庄绿化,以此带动所有规划保留村庄迅速行动、自觉开展村庄绿化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村庄绿化现状,制定本地区的目标任务,明确年度计划,争取提前完成村庄绿化达标工作。

二、抓好规划设计。

搞好村庄绿化规划和设计工作,是顺利完成村庄绿化任务、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

各地要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要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委托有实践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点,符合各地实际,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又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相结合,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绿化能长久持续地发挥效益。

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现状特色,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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