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读后感
读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之“合同的效力”

读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之“合同的效力”读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之“合同的效力”(2009-11-01 20:15:48)转载标签:法律表见代理重大误解抗辩人王利明文化分类:读书【朱租飞按:这一手记的完成,意味着读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的第一、二卷的笔记结束】一、合同生效的条件1,合同为什么能够产生效力?一些国外学者提出了所谓“诺言原则”,“个人从道义上必须信守其诺言,因为他已有意识地援用了一个惯例,这一惯例提供了另一个当事人对其所允诺的履行的期待的依据——道德上的依据”。
作者认为,但这一观点并没有解释当事人的诺言如何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实际上法律拘束力的来源在于由于当事人的诺言符合法定的生效标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诺言以法律的效力。
我认为,作者的观点纯属画蛇添足,因为作者是从实证法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无法得出差异性的结论。
作者认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我认为,当事人在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口头协议,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合同法第10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如下行为:(1)纯获利益的行为;(2)日常生活必需的行为;(3)在法定代表人确定的目的范围内,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
此种行为实际上意味着未成年在实施这种行为时已经得到了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3,一般认为,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或者成立要件,一般认为应包括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行为意思和表示行为五项。
作者认为采用五项要素过于繁琐,从大的方面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
客观要件主要包括表示行为。
对于作者这一观点,本人完全赞同。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既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也要考虑其外部表示。
4,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民法通则》第58、59条并没有区分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的问题;司法实践对标的履行不能问题通常按照欺诈、重大误解,并且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合同法读后感

合同法读后感合同法是一部涉及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条款。
合同法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经济行为,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合同法的学习,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认识和理解。
在合同法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有合法的标的、要有真实的意思表示等。
这些条件的存在,保证了合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合同的效力则是指合同一旦成立,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种效力的存在,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这种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合同的解除提供了一种合法的途径。
合同的变更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合同的变更。
这种规定,保证了合同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也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在学习合同法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合同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文件,更是一种社会规范和信用承诺。
当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合同法规定的规则和条款,就是在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法律尊严。
只有当每一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合同法,社会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外,合同法的学习还让我对法律的严谨性和条理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合同法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过反复斟酌和论证的,都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更加注重细节,更加注重规则和条款的遵守,以免因为一时的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合同法的学习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更让我对社会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会更加注重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合同法读后感

合同法读后感合同法是一部关于民事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规定,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种法律行为,而合同法则是对合同这种法律行为的规范和保护。
合同法的学习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购房、租房、买卖商品等等。
在合同法的学习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是由自愿订立的,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形成合同关系。
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的,因此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而合同法也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法的学习中,我还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的解释和变更的重要性。
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解释,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而合同的变更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这就需要当事人重新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合同的解释和变更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们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的解释和变更方面加以重视。
合同法的学习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购房、租房、买卖商品,还是与他人签订各种合同,都需要我们对合同法有一定的了解,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学习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总的来说,合同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的学习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读《合同法》有感

读《合同法》有感读《合同法》有感合同,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它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出现的频率也是相当高的。
但是,由于我们对“合同”这个词准确、科学的含义以及它的法律意义不甚了解,直接导致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与之有关的纠纷,甚至会从中受到利益上的损失。
就“合同”一词准确的法律上的含义,各个国家对其也有不甚相同的理解。
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1).《法国民法典》主张“合同协议说”,他们认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一种合意的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2).《德国民法典》主张“法律行为说”;(3).英美法系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
我国《合同法》给合同下了一个准确、科学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
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4).合同应具有合法性;(5).合同的主体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了解了合同的含义,再来看一下合同法的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利益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和权益的交易关系。
合同关系是合同法调整的结果,而不是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适用合同特定领域乃至全部领域的准则。
具体包括:(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法律的约束力原则。
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都必须遵守上述六个基本原则。
通过上述的概括性总结,合同与合同法大体上的主干内容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其中更为深奥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通过读书来了解。
其实,法律最重要的属性便是它的社会性,法律是用来预防及解决问题的,所以,我们只有将它运用到实践中来才能够真正的了解它的作用。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8篇)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合同法作为民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平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深入学习合同法,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具有约束力、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合同解决争议和维护合同权益的手段和途径。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合同法的理解也越发深刻,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法运用能力。
通过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我看到了合同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深感合同法实践的重要性。
因此,在合同法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收获与感悟,使我对法律的学习和运用产生了更加坚定的决心。
首先,学习合同法让我更加正确认识合同的本质和妥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包括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协议,它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明确了合同的要素和成立要件,并规定了订立的方式和形式。
通过学习合同法的相关理论,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合同签订过程中需遵循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等原则,同时还意识到要注重合同的明确和规范性,以避免合同争议的发生。
此外,学习了解到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如友好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使我得以了解并掌握了合同争议解决的理论和实践方法。
其次,合同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合同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基础。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也是合同法律关系有效运转的前提。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应遵循真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合同双方应当相互信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事项。
合同诚实信用原则也要求合同当事人应注意处理好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均等问题。
只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实现公平交易,企业与企业、个体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再次,学习合同法的过程使我了解到了合同法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合同法是一个高度现实的学科,它紧密联系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与他人的交往、与商家的交易,几乎无一不涉及合同法的问题。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合同法读后感

合同法读后感我很高兴为您撰写一篇关于《合同法》的读后感文章。
在阅读这本法律类的书籍后,我对合同法的认识和了解有了很大的提升。
下面是我的读后感。
《合同法》是一本重要的法律著作,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合同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合同的概念、要素和效力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通过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建立了法律关系,约束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形成过程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至关重要。
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威胁、错误等情形,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在合同的内容方面,《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即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但是,《合同法》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禁止性条款,比如不得订立违反法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这些规定保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弱势方的权益。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如果当事人拒绝或者违反合同的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要求强制履行、要求赔偿损失等。
除了合同的履行外,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是合同法关注的重要问题。
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时未经对方同意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通过阅读《合同法》,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
合同不仅调整了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关系,还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它不仅约束了当事人的行为,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总之,《合同法》是一本值得仔细研读和学习的法律著作。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合同法律制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于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合同行为更加有信心。
同样,我也认识到作为公民应当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加强合同意识。
只有合法、合规地履行合同,我们才能够构建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读完《合同法》,我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作用。
合同法读后感

合同法读后感合同法是一部关于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它规范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学习合同法,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合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也对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合同法中,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合同的自愿性和平等性原则。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它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自由意志。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程序,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条款,禁止当事人利用合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利益。
这些原则的确立,使合同法成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工具,也为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学习合同法的过程中,我还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它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当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范围,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等情形,使违约责任的适用更加合理和公正。
通过学习合同法,我还了解到了合同的解释和效力问题。
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和基础。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保证了合同的有效履行。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效力问题,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等情形,使合同的效力更加稳定和可靠。
在学习合同法的过程中,我还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问题。
合同是法律关系的载体,它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依法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保证了合同纠纷的公正和合理解决。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法律责任问题,如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等情形,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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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
读后感
学生:钱颜
学号:2014111288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一编
第五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读后感
王利明教授通过与民法其他原则对比,总结了合同法原则的特点。
认为合同法原则贯穿在整个法律之中,起着总体的指导作用。
不能被当事人排除适用,也不能和合同规则混淆适用。
合同法的立法以合同法原则为出发点,宏观上指导着具体的合同行为,也可以用来解释合同。
这一章主要谈到了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正义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既强调了当事人能够自由协商的自由,同时也强调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自由协商的自由,包括了当事人能够自由商议合同的形式和具体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 7 选择裁判的自由然而,作者认为,这些自由不是不被约束的自由,而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
一旦一个人的自由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他的自由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在谈论合同自由这一原则时候,常常和合同的正义原则一起看待,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只有为了保证合同实质正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合同自由原则。
从我国的合同自由原则发展来看,我们已经意识到合同的本质是一种交易,要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完善合同自由原则的贯彻。
法律不能过多地干预经济,要保证当事人主体的合同自由。
如果我国民商法律不能尊重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就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进步,不利于社会发展。
除了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面,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法律就不能给予更多的干涉,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
另外,还谈到了,传统的合同法强调的契约规则是一旦订立合同就不能再进行改变。
这一点与作者谈论的合同自由原则有不同。
在合同订立之后,如果确实出现了不得已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变更无法履行,这种合同自由原则为当事人的利益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诚实信用原则,作者提出了学界其他学者的四种观点,分别是主观判断说,
利益平衡,行为规则说,恶意排除说。
作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要分别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合同行为规则中体现。
在基本原则中,当事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时,内心要从诚实信用的角度出发,去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在具体规则中,作为合同当事人,要在交易活动中,讲究信用,遵守诺言,诚实坦白,不侵犯他人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维护当事人与当事人,当事人与社会两队关系之间的平衡。
此外,作者还谈及了诚实信用原则适用范围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既适用于合同关系,也适用于债务关系,以及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法律环境来看,诚实信用原则有如下功能:1确定行为规则的功能2确定附随义务的功能3衡平的功能4 解释的功能 5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6降低交易费用和增进效率的功能。
总体而言,作者是表达,诚实信用原则是对社会道德正义观念的要求和体现,能够很好的维护合同交易的稳定性,保护当事人利益。
合同正义原则,作者认为是一种“交互正义”,主要侧重于人们正常交往或者经济交易过程中权利义务分配及正义实现问题。
对正义的维护又体现于:1保障缔约当事人的平等 2保障当事人的自主自愿 3维护等价有偿的原则 4维护公序良俗、保障正常的交易和生活秩序5维护公平原则
我们在前面也提到了,合同正义原则常和合同自由原则相关联。
这两个原则之间存在着矛盾。
合同的自由可能导致当事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合同正义的实现。
正义考虑的不是当事人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公共秩序。
因而两者不能单独谈论,应当相互配合,只谈合同正义不谈合同自由,或者不谈合同正义只谈合同自由都是不合理的。
最后一个是鼓励交易原则,作者认为,合同法除了要保护当事人交易外,也要鼓励当事人从事资源交易行为。
我们的民商法律要和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看待,鼓励交易功能能够帮助提高交易效率,增进社会经济发展。
当我们将鼓励交易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一起看待的时候,也要注意到,我们所说的鼓励交易原则,是鼓励合法、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交易,而非攫取他人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另外,这种鼓励交易,鼓励的是当事人的自愿合意交易,而不是强迫进行的交易。
因为当当事人意思不一致的时候,可能会产生不公
平、不正当的合同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是不加以鼓励的。
我们平时提到《合同法》基本原则时,常分为以下五点: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王利明教授提到的以上四点,除了相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外,合同正义原则其实就涵盖了这里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
另外也要保证合同双方负担和风险分配合理,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经济秩序。
合同自由原则,则其实是对自愿原则的一种体现,当事人有自愿订立合同的自由权利,不得被单位和个人干涉。
而自愿也不是绝对的,自由也是有条件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公序良俗。
另外就是王利明教授提到的鼓励交易原则,是一个新意之处,结合社会市场经济来谈的,能够更好地帮助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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