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_深圳市“1+6”政策文件要点解读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型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型科研机构使用市科技研发资金人员相关经费管理的 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深财规[2014]7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08 【实施日期】2014.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型科研机构使用市科技研发资金人员相关经费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深财规〔20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新型科研机构发展,规范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科研投入资金绩效,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168号)和《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深财科〔2013〕87号),结合我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型科研机构使用市科技研发资金人员相关经费管理的意见(试行)》,并已经市政府

审批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关于加强新型科研机构使用市科技研发资金人员相关经费管理的意见(试行) 为促进我市新型科研机构发展,规范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科研投入资金绩效,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168号)和《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深财科〔2013〕87号),结合我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新型科研机构使用市科技研发资金人员相关经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型科研机构定义 本意见所称新型科研机构,是指在深圳市合法注册登记,以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公益社会服务为主要业务或职责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除国家机关外的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实行编制或员额管理,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相关经费开支范围 新型科研机构获得的市科技研发资金,可开支以下人员相关经费: (一)人员绩效支出。 是指在项目单位承担科研人员工资性支出的基础上,对于建立了较完善的科研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单位,根据科研人员在立项项目上的绩效考核实绩给予的资助。 (二)劳务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深府〔2016〕8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质量型发展新优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供应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产业用地供应与产业导向相适应。 第四条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等公开竞价方式,通过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供需平台)以出让或者租赁方式供应。 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租赁)方式供应。 第五条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应当符合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六条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委托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用地供应 第七条区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确定拟供应的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在供需平台公布。

拟供应土地的安置补偿应当落实到位,并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道路、供水、供电及场地平整等基本条件。 第八条企业可以通过供需平台常态化申报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需求。 企业申报的用地需求信息应当通过供需平台在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之间共享。 第九条重点产业项目由区政府组织遴选,拟定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意向用地单位; (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和初步建设规模等论证材料; (三)产业准入条件,包含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以及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率、节能环保等; (四)用地规模、用地功能、建设规模及土地供应方式、期限、权利限制等; (五)其他相关事项。 重点产业项目也可由市政府确定后,交由区政府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 第十条遴选方案应当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及深圳政府在线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区政府应当将确定的遴选方案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一并报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及相关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区政府组织区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辖区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规划国土派出机构)拟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或建设用地租赁方案(以下统称土地供应方案)。 土地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业准入条件; (二)用地预审意见; (三)规划设计条件、使用期限、开竣工期限、权利限制等土地利用要求;

科创委审计报告模板

附件4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公司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担“××”项目 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审计报告 目录页码 一、审计报告 二、已审项目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 1.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2.项目设备费、材料费及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明细表 3.项目执行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4.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附注 三、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审计报告 审计编号 ABC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单位(以下简称ABC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承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项目财务执行情况包括本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经济目标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已由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真实、合法、完整的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科技项目合同书等)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汇编(2009-2014)

文化产业政策文件汇编 (2009-2014) 目录

1、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 (3) 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7) 3、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产函〔2010〕1169号) (10) 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12) 5、文化部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14)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 2011〕49号) (16) 7、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2012年第3号) (18) 8、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 (25) 9、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42) 10、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5月7日) (46) 11、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 (60) 12、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63) 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68) 14、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 (71) 15、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3月20日) (74) 16、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我省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豫商服贸〔2014〕3号) (78)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 (79) 1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4〕63号) (85) 19、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 (88) 20、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 (91) 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 (94) 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47号) (103) 2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24号) (106) 2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4〕 86号) (113) 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9月26日发布)

(完整版)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深圳市科技创新奖评审程序,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大家是了解多少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授予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第四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应当是在深圳注册或者设立的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自然人申报的项目,应当在深圳实施并产生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五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 (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其中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当在本单位以外的2个以上单位中实施应

用; (三)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无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因为涉嫌犯罪正在受到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条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项目,未获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七条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已申报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而未获奖的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八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自然人,应当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免费下载并安装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申请书》并打印成纸质文本;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意见原件,非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非职务研发证明原件; (四)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证明原件; (五)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政府对园区开发商: 序号税费科目减免政策 1 人防费人防费缓缴,取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书》后的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人防费全额免收 2 城市建设配 套费 实行先征后返,取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书》后,市、区县(自 治县)两级全额直接返还开发业主 3 契税等在办理产权登记和交易出售时,免征开发业主(卖方)和入驻企业(买方)应缴纳的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土地契税和交易契税 4 营业税第一次交易出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月全额返还;出租标准厂房的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所获取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年全额返还 5 土地增值税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全额返还开发业主 6 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 政府对入园企业: (北京中关村为例) 一、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企业所得税: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对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高新技术优惠政策

地方各税: 1、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执行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 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符合《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批准、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用于各类高级人才、经各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的专项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 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资助; 2.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硅知识产权)支持 对于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费用资助。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EDA研发费用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深府〔2019〕28号);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五)《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

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审计结果确定资助额度,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费用最高7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2019年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最高5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支持 对于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EDA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 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科技创新委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科技创新委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今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科技创新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深圳质量”为标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了科技创新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惠民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 更加突出对原始创新和源头创新的支持,更加突出对创业环境、民生领域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更加突出科技资金的整体性和前瞻性。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4%,提前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约为1.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为9.3%;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约4650亿元,同比增长约为11.8%。 (二)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着手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协调组织召开超材料、超多维裸眼3d等技术产业化座谈会,加快推进核心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全年国家立项项目数量达到56个,获得国家资助金额7.08亿元,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37个。 (三)加快推动创新载体建设 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曙光6000超级计算系统运行稳定,累计发展企

业用户1500多家,个人用户约100万个,科技管理云服务系统在国家省市区的多个单位得到应用,承担17个国家地方课题项目,参与编写2个云计算相关国家标准。我市全年新增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176家,累计达955家。各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级项目1372项,累计经费15.5亿元;各级工程中心累计申请专利1806件,其中发明专利1110件,承担国家级项目59项,获得国家级大奖28项。 (四)推进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 加快建设人文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三态融合”;园区、校区和社区“三区融合”;智慧、智力和智能“三智融合”;土地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三资融合”的新型高科技园区,积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自主创新核心区域。今年,深圳高新区工业总产值5363.23亿元,同比增长12.49%;总收入5106.41亿元,同比增长8.45%;出口创汇213.64亿美元,同比增长12.02%;净利润377.84元,同比增长13.83%;税收总额297.82亿元,同比增长10.18%。在科技部组织的全国105家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评定中,深圳高新区排名第二。 (五)加强基础研究工作 组织召开今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发展研讨会、973计划项目启动会和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我市基础研究工作,提升源头创新能力。主动布局全市基础研究工作,重点扶持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

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

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 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军民 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 系,形成梯次发展的产业结构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有质量的稳 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与发展重点 (一)贯彻实施深圳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产业(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 能力,引导产业高端发展,培育企业主体,加速人才集聚,优化 空间布局,完善支撑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发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领域,海洋电子 信息、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邮轮游艇以及海洋资源利用等 海洋产业领域,航空电子、无人机、卫星导航、航空航天材

料、 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卫星研制等航空航天产业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未来产业发展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 组办公室承担。 —2(四)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编制各类未来 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 联席会议负责各类未来产业扶持计划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五)设立专项资金。自2014年起至2020年,连续7年, 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 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 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等。 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会展资金、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深圳市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资助,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等。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与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08年7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修正; (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三)《深圳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33号; (九)《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97号; (十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近年LED产业政策汇总

LED相关产业政策 ?2003年,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启动 2003年6月17日,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宣告成立,科技部会同信息产业部、建设部、教育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科学院等行业和地方,开始共同启动半导体照明工程。 当时的报道称,随着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氮化镓的突破和蓝、绿、白光发光二极管的问世,继半导体技术引发微电子革命之后,又在孕育一场新的产业革命——照明革命,其标志是半导体灯将逐步替代白炽灯和荧光灯。 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上提及LED行业的发展。 ?2004年,“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开办,7城市获批建立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2004年,协调领导小组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联合主办了“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并先后批准建立了上海、厦门、大连、南昌、深圳、扬州和石家庄7个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加快了我国LED产业的空间集聚,推动了LED产业快速发展。 ?2006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产品”被列入中长期规划第一重点领域(能源)的第一优先主题(工业节能),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2006年7月,建设部公布《“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2006年7月4日,建设部公布《“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根据“规划”我国将在今后五年内大力推广城市绿色照明,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到2010年,城市照明中高效节能灯具的应用率达85%以上。 ?2006年10月,国家“十一五”863计划“半导体照明工程”重大项目正式启动由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新材料领域办组织的“十一五”863计划“半导体照明工程”重大项目课题于2012年5月30日通过验收。海信集团和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分别承担《低成本动态LED光源系统开发》课题、半导体照明柔性集成技术研究》课题并取得以下成果。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低成本动态LED光源系统开发》课题,创新性地开发了自适应动态控制算法,研究了根据环境光控制背光的LABC算法以及LED的散热结构及温度控制算法。技术报告显示,其研制的LED背光液晶电视样机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亮度600nits,尺寸42英寸,色域106.1%,对比度40000:1,且LED背光液晶电视产品已经实现批量生产;课题执行期内共取得7项专利授权。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承担的《半导体照明柔性集成技术研究》课题,突破了外延芯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使 用 说 明 编写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支持部 目录 系统简介 (2) 系统操作流程 (2)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2) 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 1.1、用户注册 (2) 1.2、基础信息填写 (3) 1.3、添加申报人 (3) 1.4、管理员申报项目 (3) 1.5、申报人增加申报项目 (4) 1.6、PDF的生成 (4) 2、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4) 2.1、用户注册与添加申报人 (4) 2.2、申请项目验收 (5) 3、合同签订操作流程 (5) 3.1、登录系统 (5)

3.2、合同签订 (6) 3.3、合同被退回 (6) 3.4、打印合同 (6) 二、评审专家操作流程 (6) 1、登录系统与注册 (6) 2、专家个人资料的填写 (7) 3、专家评审项目 (7) 系统简介 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资助资金活动科学化、民主化、统一化的一种制度。目标是为了解决各单位方便、快捷的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成果。该系统可以实现申报单位申报、专家进行评审、项目验收功能。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可以进行全面有效操作控制。本系统的数据分为两大部分: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项目相关的数据;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科研活动情况、科研资助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研究内容、计划目标、计划进度、经费概算、材料清单。 系统操作流程 使用建议:建议使用除360浏览器以外的浏览器进行pdf下载,使用firefox或谷歌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可以获得较快的响应速度。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项目申报建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申请指南。申报指南里包括使用说明、2012年科技计划指南、技术支持的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区别:系统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申报人,管理员具有更改所有信息的权限,申报人只有填写项目情况的权限。 申请指南 1.1、用户注册 1.1.1申报单位初始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科创委主页 1.1.2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单位注册(如图1-1-1-1)根据要求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注册(如图1-1-1-2)。

全国文化产业政策汇总

国家级规定文件名称 (文号/实施日期) 1 发布部门文化部— 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 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 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条1款:试点地区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和管理办法,采 规定(试行)(国办发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003〕105号)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具体包括: (一)地方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剧院(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 (二)地方博物馆维修改造、改善陈列布展和馆藏条件;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三)省、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四)地方特色剧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含流动舞台车配送)和优秀剧(节)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创作等;(财教〔2008〕141 (五)地方体育系统所属体育场(馆)等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号)(六)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射台等广播电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 (七)地方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 (八)其他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的项目。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财政部— 在税收和补贴资助方面的全面全国文化创意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汇总 (二)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和补助范围; (三)项目应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组织实施有保障。 3 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第六条(十五)款: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 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依法参与。 第一条(四)款第3段:在财政支持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国有26个省(区、市)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投入约25亿元。江苏、上海、天津、陕西等10多个省市已经或正在抓紧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第四条(四)款: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 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4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中宣部、人行、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财政部等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6 财政部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一)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三)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四)大宗文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 (2009年修订)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完成《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结合深圳实际,在《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目录(以下简称《导向目录》)。 第二条《导向目录》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目标是: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深圳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坚持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战略,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加快形成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实施产业、人口和布局的联动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 第三条《导向目录》由国标代码、产业发展条目、约束性指标和产业政策指引四个方面组成。 国标代码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74254-2002)中的大类对应的代码。 产业发展条目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三类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导向目录》。 约束性指标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74254-2002)的分类,以深圳市行业发展类型为基础,分解到各类行业中,通过国标代码与约束性指标相对应。 产业政策指引是国家、省、市近两年有关产业政策文件的汇总,以提供政策导向和指引。 第四条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控制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 第五条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自主创新,需要采取政策措施加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

深圳市科创委技术开发主要支持项目课题

深圳市科创委技术开发主要支持项目课题 一、新材料领域 (一)电子信息材料(二)新能源材料 (三)生物医用材料(四)新型功能材料 二、医疗器械领域 (一)高端影像领域(二)生命信息监护和支持领域(三)植入介入和组织工程领域(四)高端医学治疗领域(五)生命信息监护和支持领域(六)临床医学检验与诊断领域(七)小型、便携家用医疗设备领域 三、新能源领域 (一)太阳能(二)核能(三)风能 (四)生物质能(五)新能源汽车(六)智能电网 四、节能环保领域 (一)节能技术(二)环保技术 五、先进制造领域 (一)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二)先进基础装备制造(三)数控核心部件 (四)智能仪器仪表(五)关键零部件制造(六)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七)智能化成形和加工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金融设备等。 六、电子信息技术 (一)互联网(二)下一代信息网络(三)移动互联网(四)云计算 (五)物联网(六)三网融合(七)集成电路(八)新型元器件 (九)专用设备(十)高端软件(十一)信息服务(十二)新型显示 (十三)卫星导航技术 七、生物技术领域 (一)植物转基因育种领域(二)动物转基因育种领域(三)微生物转基因领域 八、生命健康领域 (一)生命信息(二)高端医疗(三)健康管理 (四)照护康复领域(五)养生保健(六)健身管理 九、海洋领域 (一)海洋生物育种(二)海洋生物制品(三)海洋生物制药 (四)海洋环保技(五)海水综合利用(六)海洋可再生能源 (七)海洋远洋渔业 十、航空航天领域 (一)航空电子(二)无人机(三)卫星导航(四)航空航天材料 (五)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六)微小卫星(七)航天生态控制与健康监测

深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

附件 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深圳质量”,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十大行动计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47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配套政策。 一、政策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圳质量”为标杆,推动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推动产业布局向协调集聚转变,实现新兴产业规模化、高技术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全面落实深府〔2011〕165号文和深府〔2017〕47号文确定的目标,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针对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和难点,着力于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低端企业清理淘汰、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空间载体建设和区域合作,综合运用产业、土地和财税等政策,

集聚全市力量,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力统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区(新区)、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四)设立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经贸信息委和财政委另行制定。鼓励各区加大资金投入,各区每年原则应统筹设立不少于2亿元(新区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同时加大现有各类产业专项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五)培育发展梯次型新兴产业体系。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攀升,不断壮大未来产业发展规模。围绕人工智能、石墨烯、智能汽车、生物技术与精准医疗、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研制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建立和巩固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先优势。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doc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三、数量及方式 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方式: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四)企业诚信良好。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线填报申请书,并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二)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申报单位申请书中研究开发费用应与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保持一致,请特别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研发费用申报数为0的,不予资助。 申报单位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科技统计报表应报未报、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应填未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