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安)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
(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监管理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通用安全、交通运输、矿山安全、石油化工、建筑安全、机械安全、电力安全、其他安全等等制度,想了解不同制度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such as general safety, transportation, mine safety,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safety, machinery safety, electrical safety, other safety, etc. systems, I want to know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ystems ,stay tuned!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课件

五是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 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39
新工伤保险条例六大“亮点”
六是加大了强制力度。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增加了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规定,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力度。
39
新工伤保险条例六大“亮点”
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
39
新工伤保险条例六大“亮点”
39
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
1
1
课程安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工伤保险条例》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课程目标
1
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法律法规与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结合;掌握安全标准化要求;运用安全标准化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
职业病目录
39
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病,2、电光性眼病,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职业病目录
39
【2018】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华班 第1讲

D.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答案】A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012.3】某股份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的总经理担任,长期在外地。该公司的总经理在党校脱
产学习一年,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
第 3页 /共 7页
【2014.2】《安全生产法》第二条明确厂排除适用的特殊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的说法,正确的是()。(第 2 条)
A.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B.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非煤矿山安全没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C.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第 5页 /共 7页
E.学校的安全投入,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答案】ABCD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无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 94 条) 【2015.4】某危险物品储存单位有从业人员 25 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单位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第 21 条) A.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可以不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必须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不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委托有相关安全资质的服务 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答案】C 【2015.7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四家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正确的做法有()。(第 21 条) A.某铁矿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B.某冶炼厂有从业人员 86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某服装厂有员工 97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配备了 7 名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某机械加工厂有员工 112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配备了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E.某木料公司有员工 52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委 托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答案】BCD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第 93 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 6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中,关于上位法与 下位法的论述正确的选项是_____。 • A、下位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效率低于上位法 • B、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对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作 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 • C、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对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作 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当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 以适用下位法。 • D、上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下位法。
• 27、《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 _____ A、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 工程质量负责。 B、按照批准的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并对环保设施 的工程质量负责 C、按照批准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其工 程质量负责 D、按照认证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其工程质 量负责
• 15、依法按照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应依 法及时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 • A、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 B、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修订 • C、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定期修订 • D、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修订
• 16、《安全生产法》规定,以下哪些单位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 B.建筑施工单位 C.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单位 D.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 E、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12、以下关于处罚及其对象正确对应的选项 _____ • A、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派 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的一 种制裁性处理。 • B、行政处罚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以外的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 制裁。 • C、刑事处罚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一种 行政制裁性处理 • D、刑事处罚是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有关 人员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的一种制裁。
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近三年出题比例二、主要考点及知识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
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
每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
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
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
2、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有3种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法律只对本国人适用,不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人侨居法院地图,也不适用该国法律。
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法律规范在该国主权控制下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领空的领域内有绝对效力。
三是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007年单选)3、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不成文法是指未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范畴。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划分,我国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5大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
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008年单选)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2011年单选)5、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在监管中的作用
必要性 保障公共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
监管模式
定期检查 随机抽查 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法的改进措施
在实践中发现安全生产法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 进完善。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和 处罚措施,推动企业向更安全的方向发展,确保员工和 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反馈机制
建立学员反馈机制,及时调整 培训内容和方法
安全生产法培训 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基本内容包括法规知识的普 及、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 通过系统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 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 05
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的案例分析
企业安全生产法 的实施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对于保障员工安全 至关重要,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可以有效 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建 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 演练,是确保安全生产法得以有效应用的关键。
第2章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 需要明确设定安全生产目标、有效管理安全生 产目标,并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方法。只 有对目标有清晰的规划和管理,才能有效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 明确责任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追究责任不容忽视
哪些人员需要接受安全生产 法培训 生产人员 管理人员 安全员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对象 范围 全体员工 外包人员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分类
基础培训 定期培训 特种作业培训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重点内容
注安考试安全法规知识点汇总

注安考试安全法规知识点汇总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用于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2、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发生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有3种情况:属人主义,属地主义,属人属地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3、法的特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4、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3条重点记忆)1》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按此层级顺序记忆)2》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的。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1、《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顺序为)法律、法规、规章2、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关系——就法律地位来说: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标准。
就技术要求来说: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事故隐患和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述、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本章重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达到要求:了解法的特征、分类、效力;能判断具体法律文件的性质、地位(层级)。
第一节法的概述、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了解)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各种成文法和国家认可的惯例、习惯、判例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我国属成文法体系,严格来说不成文法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但是,在我国政治实践和司法实践中惯例、判例还是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的。
狭义的法有时单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显然,本课程主要涉及的是狭义的成文法。
(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
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
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
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
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
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多选题)(三)法的本质(单选)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以体现在3个方面: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普遍约束力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客观物质条件决定法律内容3.意志内容的统一性(多选题)(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包括人的效力、地域(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即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以属地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四种原则。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
(多选题、单选题)(五)法的特征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但与诸如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规,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的规章等社会规范又有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法具有如下特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多选题)(六)法的分类(单选、多选)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2.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的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见本章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3.实体法和程序法(按内容分类)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
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主法与助法的关系。
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4.根本法(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所做的分类。
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等内容,在一个国家中占据最高法律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
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它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
5.一般法与特殊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
特殊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
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如:《高等教育法》对《教育法》是特殊法;《特区基本法》对《宪法》是特殊法。
(法的一般分类还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等内容。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
1.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七个必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多选题)(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治1.社会主义法治含义(1)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
(2)专指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法制。
(3)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
2.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三)社会主义法的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子体系。
(四)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多选题)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负有法律适用职权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它们依法享有实施法律和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力。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主要有3个:1.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1.安全生产的概念安全生产是指包含人-机-环三者的系统的和谐运行,具体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4个部分内容组成。
(多选题)2.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一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订或修订法的活动;二是特指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立法一般专指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1.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需要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8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教材无此内容)1.联合执法的原则2.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3.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注意与《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的区别。
(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多选题)区别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掌握)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与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
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称下位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
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
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宪法《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4.地方性安全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不作介绍)5.部门(委)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统称行政规章)(主要介绍部委安全规章)6.安全生产标准(第七章详解)7.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有23个,其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最低就业年龄公约》、《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等。
说明:宪法、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在中国生效。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部门(委)规章由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颁布;地方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颁布;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
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如《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普通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
但对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其他有关专门法律(特殊法)另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特殊法。
据此,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单选题)(三)从法的内容上,可以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
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如相对《安全生产法》而言,《矿山安全法》是单行法;而对于整个矿山开采领域,《矿山安全法》又是煤矿开采、非煤矿山开采等方面的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