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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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合理使用血液资源,防止血液传播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具体实施,包括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发放、输注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用血申请、输血前告知、输血过程中的监护和输血后的评价等工作。

4.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

2. 输血科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设有应急用血库存,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3. 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

4. 患者输血申请应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输血原因、输血种类、输血量等。

5. 输血申请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核准签发。

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6.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7.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

8. 输血前应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

9. 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10.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反应。

11. 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估。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用血安全,减少用血不当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本制度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无偿献血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床用血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依靠外部捐血的科室,包括手术室、内科、外科、产科、妇产科、肿瘤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

同时,在医院内血库使用的血液制品也需执行本制度。

三、术前用血申请流程:1.申请人员填写《申请用血单》,注明受血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情、手术等信息,并由主诊医师签字确认。

2.医疗员将《申请用血单》和受血人的相关检查结果(如血型、血常规等)送至血库。

3.血库收到《申请用血单》后,将检测通过的血液制品交付医疗员并记录在《血液制品收发记录簿》中,并注明出库时间、用途等信息。

4.医疗员将血液制品送至患者床旁,同时提醒护士检查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是否符合用血申请条件。

5.护士对用血患者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到《血液制品使用记录簿》中。

6.用血完毕后,护士记录用血患者的相关信息(如用血量、反应情况等),并将记录信息整理成《用血情况记录表》。

四、应急用血管理:1.应急用血应当优先使用本院库存的血液制品。

2.如果本院库存的血液制品不足以应急需求,则可向上级医院借调。

3.应急用血申请需满足相关条件,医生应当在用血后及时向血库备案。

五、血液制品保存:1.血液制品需要保持在设定的温度下(如红细胞在2-6℃,血小板在20-24℃等),并定期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

2.血液制品应当按照保质期使用,逾期作废。

3.血液制品仅供临床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血液制品医学使用风险管理:1.血液制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以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2.血液制品使用前,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调查、身体检查,如有不适请立即报告医生处理。

3.医护人员在用血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体征表现,特别是呼吸、循环等方面,如有不适情况立即停止输液,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血液安全用血管理制度

血液安全用血管理制度

血液安全用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加强医院血液安全用血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在接受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医院血液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涉及血液用血操作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血液用血的原则任何一名患者在接受输血前,必需依照医学指征进行输血,而且要求严格遵守血液安全用血的原则。

具体原则包含: 1. 确保血液清洁、新鲜、无污染; 2. 严格进行血型配对和交叉配血; 3. 严格执行血站供应的血液管理要求; 4. 遵守血液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操作规范;5. 接受输血的患者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6. 对于血液用血管理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章血液手记与管理第四条血液供应单位的选择医院应当与可靠的血液供应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保血液供应源的可靠性和品质。

签订合作协议的血液供应单位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血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血液手记与标本管理1.医院委托经过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负责血液手记工作;2.血液手记时必需采用一次性无菌器材;3.操作过程中严禁将血液手记器具放置在地面或非消毒台面上;4.血液标本管理要求严格,必需正确标注手记日期和手记者姓名,及时送交试验室检测。

第三章临床用血管理第六条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1.患者需要输血时,医务人员必需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明确临床用血原因和输血指征;2.临床用血申请单必需有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3.血液管理科必需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

第七条血液保管与储存1.血液保管室必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确保血液储存条件符合标准;2.血液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需熟识血液保管的操作要求,而且持有相关证书;3.血液损耗必需掌控在规定范围内,避开挥霍。

第八条血液配血与交叉配血1.血型检测必需依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准确无误;2.血液交叉配血使用抗人球蛋白(Coombs试验)进行,确保受血者与供血者血型匹配;3.严禁混合不同血型的血液进行输血。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医院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血液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在患者临床治疗中应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医院血液管理制度,遵循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2.合理用血,循证医学原则,严格按照用血指征进行血液使用。

3.严守血液管理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血液采、存、运输和使用的规范化。

4.加强科室间沟通和协作,避免血液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使用申请和审批1.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血指征填写《血液使用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血原因、血型和交叉配血结果等。

严禁无指征地使用血液。

2.主管医生对血液使用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和规范。

3.针对急危重病患者的血液使用申请,主管医生可在紧急情况下口头申请,但必须书面确认和归档。

4.医院设有血液使用审批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批血液使用申请、监督和管理血液使用情况。

四、血液存储和运输1.血液和血液制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血液库房内,并保持明确的标识和分类。

2.血液库房应保持干燥、洁净、通风良好。

3.血液存储温度应符合规定,严禁冷冻解冻多次使用。

4.血液运输应采取冷链运输方式,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五、血液使用和记录1.血液使用时,医生必须在医疗记录中详细记录用血量、用血时间和血液反应等。

2.血液使用后,护士负责填写《血液使用记录单》,包括血液来源、血型、过期日期等信息,并及时归档。

3.对于大出血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血液。

六、血液废弃处理1.血液过期、污染、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填写废弃记录。

2.废弃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应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的污染。

七、管理考核和监督1.医院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血液使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2.定期开展血液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血液使用进行纠正。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血液是临床医学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对于确保患者安全和提供适当治疗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血液资源,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得以建立。

本文将对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血液资源管理1. 血库建设血库是血液资源的主要储存和供应单位,其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

血库需具备标准的设施和设备,同时需有专业的人员负责血液的储存、管理和供应。

2. 血液安全血液安全是血液资源管理的核心。

血库需要确保采集和储存的血液符合安全性的要求,比如必须检测病毒感染、血型、血红蛋白等。

严格的血液筛查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供血的安全性,防范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3. 血液的科学管理血库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关于血液种类、储存和库存管理、血液的过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只有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才能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血液使用管理1. 临床用血指南为了合理使用血液资源,临床需要依据相应的指南和规范进行血液的使用。

临床用血指南可以制定血液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遵循指南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减轻供血压力。

2. 输血适应症的评估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要求医生在使用血液前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明确输血的指征。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结果、术后出血风险等,只有满足适应症才能进行输血。

3. 审核和审批制度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中,一部分医院会设立血液使用的审核和审批机制。

该机制通过将使用血液的决策委托给特定的专家小组,提高了对输血决策的严谨性和及时性。

三、血液资源的监测和评估1. 资源的统计和分析为了合理分配血液资源,临床用血管理制度需要对血库的血液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通过对血库库存和血液使用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可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血液资源。

2. 应急血液管理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应急血液管理机制,确保在急需血液情况下的快速供应。

该机制中包括应急血液储备、应急血液输血协调、移动血库等方面的规定与安排。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体要求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血液使用行为,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制度的目标是达到合理用血、节约用血、保证供需平衡,并提高血液产品的使用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传染病的发生率。

具体要求如下:1.医院应设置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血液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2.各科室要建立临床用血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的用血指南和规范,履行好临床用血的管理职责。

3.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血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用血操作,不得违反制度规定。

4.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用血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血水平。

二、血液使用的标准和途径1.血液使用的标准:临床上需要输血治疗的适应症应明确,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液检查结果来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一般情况下,血红蛋白小于70-80g/L、血红蛋白下降快于10g/L/d,或出现休克、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等情况,都是输血的适应证。

但是,对特殊患者如儿童、孕妇、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血液使用的判断。

2.血液使用的途径:血液使用途径包括定点献血和购买血液产品,医院要与当地血液中心建立血液供应管理机制,确保血液的及时供应。

三、用血操作流程1.临床医生在确定需要输血治疗后,提出申请,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及输血的原因和目的。

2.医院血库根据申请单和血液库存状况,审核申请单,并选择合适的血液产品。

3.临床医生核对血液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4.临床医生填写血液用法,包括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等,并通知护士负责输血过程管理。

5.护士在输血过程中,必须核对患者的身份、血型和血液品种。

6.护士监测输血过程中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血压、心率和呼吸等,并记录在输血观察表中。

7.输血结束后,护士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并填写输血后观察表。

8.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效果,进行疗效评估,并记录在病历中。

四、临床用血的质量控制1.血液采集和储存:医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血液采集的安全性和质量,储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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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临床合理、规范、安全用血,保障紧急抢救的及时用血。


2.范围:医院科室、员工、患者。


3.定义: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结束后,因输入血液或其制品或所用输注用具而产生的不良反应。

4.内容:4.1 输血培训:4.1.1 培训内容: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4.1.2 各级各类人员培训要求:4.1.2.1输血科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4.1.2.2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1.2.3新入院医护人员和其他从事输血相关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必须进行临床输血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1.2.4医学生、进修人员入院教育培训必须包括临床输血知识,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4.1.2.5未经临床输血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


4.2临床用血:4.2.1输血前检查:4.2.1.1 检查内容:4.2.1.1.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 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4.2.1.1.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4.2.1.2 检查对象:4.2.1.2.1手术患者、待产孕妇和有创诊疗操作原则上应将输血前检查作为入院常规。

4.2.1.2.2 内科住院、门急诊可能需要输血的患者也应提前进行输血前检查,确保意外大出血时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

4.2.1.3 检查频次:4.2.1.3.1 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
4.2.1.3.2 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4.2.1.3.3 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4.2.2 输血申请:4.2.2.1 输血指证评估:医务人员对输血患者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计划和方案。

对不符合输血适应症的用血申请,输血科不予发血。

4.2.2.2 输血知情告知:
4.2.2.2.1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4.2.2.2.2 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4.2.2.2.3 每次输血计划内输血可签署一份《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计划外输血需再次签署《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

4.2.2.3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4.2.2.3.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2.2.3.2 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需科室主任核准签发。


4.2.2.3.3 超过 1600 毫升的,需报医务部门批准。


4.2.2.3.4 紧急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大量用血申请单由输血科保存。

4.2.3 备血:4.2.3.1择期手术或常规输血: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输血科备血。

4.2.3.2 紧急用血:护士根据医嘱分两次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输血科人员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4.2.3.3电话约血:特殊情况下(如术中抢救)已经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用血科室可以电话申请追加用血。

需电话约血时,约血医生应自报姓名、所在科室以及用血病人的姓名、住院号、血制品品种、数量并说明约血原因;输血科接电话者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签名。

输血结束后,约血医生应补开规范的《临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存档备查。

4.2.3.4 血样采集与送检要求:
4.2.3.4.1 医院应建立血液标本管理制度,规范标本采集、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标本发生差错。

4.2.3.4.2 建立标本采集手册,指导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标本采集,并明确相关责任。

患者信息应当具有唯一性。

4.2.5审核: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4.2.6 交叉配血:4.2.6.1配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的,超过3天必须重新采集,同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4.2.6.2输血科建立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4.2.6.3两人值班时,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双查双签名;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签名,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4.2.6.4 交叉配血报告单的内容应当包括输血法规规定需要报告的全部内容。

4.2.7 血液发放:4.2.7.1 准备:4.2.7.1.1配血合格后,输血科人员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由医护人凭取血单到输血科取血。

4.2.7.1.2取血单应当详细注明患者姓名、科别、ID 号、ABO 和 RhD 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结果、血液信息、医师签名、日期等。

4.2.7.1.3取血时必须使用取血专用保存箱,每个取血箱每次只能存放同一人次血液或血制品。

4.2.7.2 核对: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同时核查取血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的患者信息和血袋上的血液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ID 号、科别(病房/门急诊)、血型、供血者血袋编码、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和内容物等,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发出。

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出库。


4.2.7.3 取血限制:
4.2.7.3.1 未按规定办理输血申请的不得发血。


4.2.7.3.2 血液制品一旦离开适宜储存条件,即有可能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临床用血科室不得自行贮血,暂时不输注的血液应保存于输血科专用冰箱中,直至输血前取走。


4.2.7.3.3 取血数量:为减少血液制剂在室温下的存放时间,每次发血严格控制发放数量,红细胞每次发放最多2个单位,血小板每次发放1个治疗量,血浆每次发放不得超过400ml,冷沉淀每次发放不得超过12袋,(急救用血、术中用血、血浆置换除外)。

输血科人员有告知取血人员输血相关事宜的义务,如告知输血的时限等。

4.2.7.3.4 取血人员必须是在职医护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医学知识的工作人员,严禁病人家属取血。

4.2.7.4 血样保存: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4.2.8 血液输注:4.2.8.1输注时限:取回的血液制品应按照相关要求尽快输注,在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30分钟。


4.2.8.2输注核对:
4.2.8.2.1输注前: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执行双人双核对、双签名制度。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4.2.8.2.2 床旁: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ID号、门急诊/病室、血型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注。

4.2.8.3 输注速度:4.2.8.3.1 静脉输血起始速度宜慢,红细胞输注,前15分钟内,控制在20滴/分左右,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发生,则遵医嘱调整滴速为 60滴/每分钟左右。

4.2.8.3.2 血小板、血浆、冷沉淀输注前15分钟内,控制在50滴/分左右,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发生,且患者能耐受,则调整为75滴/分左右。

4.2.8.3.3 如果患者有循环超负荷风险,应调低输注速度至15滴/分左右。

具体可根据患者年龄、病情和输血耐受程度适当调整输注速度。


4.2.8.3.4 1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应在4h内输完。


4.2.8.3.5 对于新生儿,在小剂量血液制品被抽入输血泵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带有滤网的滤器或一个含有同样过滤作用的替代系统输注。

红细胞、血浆、血小板通常剂量为10-20ml / kg。

输血速度0.5-1.5 ml /分。

输前加温至室温或37℃为宜。

4.2.8.4 异常情况处理:4.2.8.4.1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4.2.8.4.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2.8.4.3上报:医护人员对所有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应登陆异常事件管理系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上报输血科,输血科需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相关项目,并向临床反馈意见。

输血科每月统计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并进行分析上报质控办。

4.2.9 血袋回收:血液输注完毕,废血袋送回输血科放置2-6℃度冰箱集中保留24小时后,按医院感染性废物管理要求,统一处理,并记录,以备必要时进行核对。


4.2.10输血病程记录:输血当天相关病程记录内容应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种类、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以及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等。

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应注明输血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有两位输注核对者的签名。

4.3 血液质量管理:4.3.1血液入库核对:4.3.1.1输血科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包装进行核对。


4.3.1.2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


4.3.1.3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4.3.2 血液储存:4.3.2.1储存的血液制剂必须按A、B、O、AB血型与品种、规格、日期分别贮存于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冰柜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3.2.2 医院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震荡保存;冰冻血浆及冷沉淀应当控制在-20℃以下;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4.3.2.3 已配血但临床未取走,并且不再使用的血液,经外观和内容物检查合格后,可重新入库并发放。


4.3.2.4 质量监控:
4.3.2.4.1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4.3.2.4.2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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