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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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鉴使用管理制度

财务印鉴使用管理制度

财务印鉴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印鉴使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财务印鉴的职工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种类和用途第三条公司设置财务印鉴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等。

第四条公章是公司的重要标识,用于公司对外签署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

公司的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使用。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法定代表人用于签署文件、合同等的印鉴,只能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使用,不得转借或代用。

第六条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财务部门用于核对和确认各类财务凭证、票据等的印鉴,只能由授权人员使用。

第七条公司职工不得私自使用财务印鉴。

如需使用财务印鉴,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程序。

第三章财务印鉴管理权限第八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权限由公司财务部门主管授权。

第九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人员保管,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带出公司。

第十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超越权限使用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财务印鉴的使用流程第十一条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严禁超越权限和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签署文件、合同等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三条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签署文件、合同等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批准,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十四条使用财务专用章核对和确认财务凭证、票据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主管的书面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五章财务印鉴的保管和备案第十五条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印鉴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记录必须详细完整,保留备查。

第十七条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登记簿必须定期报告公司领导,以便监督和审核。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印鉴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各分支机构财务印鉴管理。

第三条释义(一)财务印鉴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发票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等。

(二)财务印鉴的管理是指对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变更与移交、遗失与注销、印章的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财务印鉴保管及使用规定第四条财务印鉴的保管(一)财务印鉴由财务部门按权责体系指定人员进行分离保管。

原则上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或授权相关财务人员保管,出纳保管法人代表章。

发票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鉴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或授权相关财务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须对所保管的财务印鉴的安全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出借。

(二)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或指定的临时保管人员进行保管,并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时性交接工作。

财务印章临时保管人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第五条财务印鉴的使用范围(一)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

(二)发票专用章用干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具的发票。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款、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公司往来款及询证函等。

(四)法人代表章用于合同的签订、出具对外函件、证明等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等。

第六条财务印鉴的使用(一)使用财务印鉴必须基于发生的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业务,财务印鉴须加盖于规定位置,不得滥用财务印鉴。

(二)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印章外带期间严禁用于审批范围之外的经济业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追究印章外带使用人的责任。

第三章财务印鉴的变更、遗失和注销规定第七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续办相关业务。

财务制度对印鉴的管理

财务制度对印鉴的管理

财务制度对印鉴的管理一、引言印鉴是财务管理工作中常用的工具之一,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资金汇款、转账等的必备工具。

因此,对印鉴的管理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的印鉴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印鉴被盗用、冒用,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本文将从印鉴的分类、制作、分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探讨财务制度对印鉴的管理。

二、印鉴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形式,印鉴可以分为公司公章、财务章、专用章等。

公司公章是公司的法定章,专用于重要文件、合同、公函等文件的盖章。

财务章用于财务凭证、票据等文件的盖章。

专用章是指公司在特定场合使用的章,如法律部门、财务部门等的专用印鉴。

三、印鉴的制作印鉴制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印鉴的真实合法。

一般来说,公司公章、财务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由指定的专业印章公司制作。

在制作过程中,应当确保印鉴的清晰、完整、规范,避免印鉴的失真、变形等问题。

四、印鉴的分发印鉴的分发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和程序进行。

一般来说,公司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由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代表使用;财务章由公司财务部门保管,由财务人员使用;专用章由相应部门主管保管,由专门人员使用。

印鉴的分发应当按照职责、权限设置不同等级,避免误用、滥用印鉴。

五、印鉴的使用印鉴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和职责范围。

使用印鉴时,应当仔细核对印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盖章的文件真实有效。

在盖章后,应当及时清点、归档文件,避免遗失、泄露印鉴。

六、印鉴的管理1.印鉴的保管印鉴的保管是印鉴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印鉴保管制度,确保印鉴的安全可靠。

印鉴应当存放在封闭、安全的柜子中,定期进行清点、整理。

每个印鉴应当对应一份保管清单,明确责任人。

印鉴保管人应当每天检查、登记印鉴的使用情况,防止印鉴被盗用、冒用。

2.印鉴的监督印鉴的使用应当受到严格的监督。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印鉴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印鉴的使用情况。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核实印鉴的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公司财务印鉴及网银U盾管理办法-通用模板、范文

公司财务印鉴及网银U盾管理办法-通用模板、范文

公司财务印鉴及网银U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鉴及网上银行u盾、密码的使用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印鉴管理第二条管理办法中所指财务印鉴为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财务印鉴。

第三条资产财务部为财务印鉴的保管部门。

第四条使用财务印鉴时需填写《公司用印申请单》,提交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五条财务印鉴管理遵循分开存放原则,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分别保管;严禁由同一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严禁由同一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与银行空白票据文件,严禁由同一人保管发票专用章与税务空白发票。

第六条财务印鉴保管人离职或调动时,需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记录印鉴交接的时间、数量、名称。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鉴,由资产财务部提出申请,填写《财务印章刻制申请单》,提交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刻章。

更换、停用、废旧印章应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章银行账户U盾管理第八条网银U盾执行三级管理制度。

公司网银U盾、密码申请由财务出纳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向已开立的存款银行提出申请。

第九条出纳配备具有基本权限网银U盾,用于查询银行明细账,对账等详细信息,可办理收付款项的指令,并对公司内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做资金划拨业务。

资产财务部经理、分管财务工作领导配备复核权限网银U盾,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等指令进行复核方可完成款项收付。

第十条相应人员持有的网银U盾应妥善保管,网银U盾登录密码定期变更。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一、总则财务制度印鉴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财务制度印鉴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为了规范财务制度印鉴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制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财务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财务制度印鉴的种类公司的财务制度印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全权签字印鉴:公司负责人特有的印鉴, 用于决定最终的财务处理。

2. 专用印鉴:公司财务部门使用的印鉴,用于财务支出、报销等操作。

3. 会计章印鉴:公司会计部门使用的印鉴,用于勾画财务凭证的有效性。

4. 收款印鉴:公司收款人使用的印鉴,用于签收客户付款。

5. 付款印鉴:公司付款人使用的印鉴,用于支付供应商的款项。

6. 盖章印鉴:公司合同、协议等文件上使用的公章印鉴。

三、财务制度印鉴的管理1. 财务制度印鉴的登记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印鉴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只财务制度印鉴都有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印鉴名称、用途、使用人员等信息。

印鉴应按照使用人员进行分配,并在印鉴登记簿中记录使用人员信息及换印日期、原印鉴销毁情况等。

2. 财务制度印鉴的使用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印鉴使用流程,确保印鉴的正确使用。

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印鉴,更不得将印鉴外借他人。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才能合理使用印鉴。

3. 财务制度印鉴的保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印鉴保管制度,确保印鉴的安全保管。

印鉴应存放在专用的印鉴柜中,只有少数特定人员才能取得柜内印鉴。

离职员工应立即交回印鉴,确保印鉴不被滥用。

4. 财务制度印鉴的盘点管理公司应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印鉴盘点工作,检查印鉴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如发现印鉴损毁或丢失,应立即进行报告,并重新登记办理新印鉴。

确保财务制度印鉴的规范使用。

5. 财务制度印鉴的报废管理对于已经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印鉴,应及时予以报废处理。

报废的印鉴应进行统一的销毁,同时记载销毁的详细情况,确保印鉴不会外泄或被恶意使用。

公司财务印鉴章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印鉴章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印鉴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财务印鉴章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防止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

二、印鉴章的种类与保管
1. 公司财务专用章分为基本账户印鉴章和一般账户印鉴章,每种章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 基本账户印鉴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一般账户印鉴章可由指定的财务人员保管。

3. 印鉴章应存放于保险柜内,严禁私自带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三、印鉴章的使用
1. 使用印鉴章时,必须由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共同操作,一人负责盖章,另一人负责复核。

2. 盖章前,必须仔细核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3. 使用后,应立即将印鉴章归还至保险柜,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印鉴章的登记与备案
1. 财务部门应建立印鉴章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使用时间、用途、经办人等信息。

2. 对于重要文件的盖章,应留存复印件或电子版备查。

五、印鉴章的作废与更换
1. 当印鉴章损坏、丢失或需要更换时,应立即报告公司高层,并按规定程序声明作废。

2. 新的印鉴章应由授权人员制作,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六、违规处理
1.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印鉴章的员工,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全体员工。

2023年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2023年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2023年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印鉴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印鉴包括财务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出纳名章组成)、发票专用章、收费专用章、财务处公章、财务处长对外专用名章、财务处工作人员个人名章。

第二章印鉴的`刻制第三条财务印鉴的刻制要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申请刻制印鉴公函”,持学校公函到新乡市公安局办理刻章登记手续后,到公安局指定的经公安部门批准并颁发特种行业营业执照的刻章单位刻制印鉴。

第四条因财务印鉴损坏或出纳人员变更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财务印鉴章的,须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并将原印鉴交校长办公室保存。

对已加盖原印鉴尚未使用的票据﹑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第三章印鉴的管理第五条财务印鉴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

(一)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出纳名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处公章、财务处长对外专用个人名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其他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原则上由自己保管。

(二)财务印鉴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保管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保管各类收费票据。

第六条印鉴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印鉴,不得随意放置。

(一)印鉴保管人员要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

(二)保管印鉴人员因事请假,要按规定办理转交手续。

(三)印鉴转交须经处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也不得把银行印鉴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四)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第七条适应范围(一)财务印鉴用于开具支票,办理各种银行业务。

(二)收费专用章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与学生收费相关的业务。

(三)发票专用章用于各类涉税业务。

(四)财务专用章、财务处公章用于财务处对外开具的各种文件、证明、报表等。

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腾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印鉴管理,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印鉴”,包括财务部门行政公章以及银行账户预留印鉴、收付款结算印鉴、发票结算印鉴、住房公积金专用印鉴等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和使用的印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处负责公司财务印鉴的统一管理,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管理情况,具体分工如下:(一)公司财务处资金管理科负责管理公司集中核算单位付款结算账户与贷款账户银行预留印鉴、腾飞集团公司所属本地未集中核算单位(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

(二)公司财务处销售核算科负责管理公司集中核算单位收款结算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

(三)公司财务处其他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其他财务印鉴的保管与使用。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公司财务处未统一保管的其他财务印鉴。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财务印鉴的统一刻制、销毁。

第三章财务印鉴名称第七条财务部门行政公章名称应为“XXXX(单位名称)财务处”或“XXXX (单位名称)财务科”。

第八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包括单位章和个人名章两枚。

单位章名称应为“XXXX(单位名称)财务专用章”、“XXXX(单位名称)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X(单位名称)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中国共产党XXXX(单位名称)委员会财务专用章”。

个人名章应为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个人名章,人员姓名为三个字的,名称为“XXX印”,人员姓名为二个字的,名称为“XX之印”。

第九条收付款结算印鉴名称应为“XXXX(单位名称)现金收讫章”和“XXXX(单位名称)结算专用章”。

第十条发票结算印鉴名称应为“XXXX(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章”和“XXXX(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专用印鉴包括单位章和个人名章两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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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大住宅维修中心
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财务印章管理,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防范潜在
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北京工大住宅维修中心。

第三条中心财务印章管理原则: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台账
登记备查。

第四条中心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中心法人印章(简称法人章)和发票专用印章。

第五条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
人保管。

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交接登记。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
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
责人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

第六条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
得使用,非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同意,不得携章外出。

第七条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因特殊原
因(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需经中心主任或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

第九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1、财务部门行政章用于中心内部行文及以财务部门名义形成的各种内部
通知、函件、报告、备忘录等文字资料的用印,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
用印。

2、财务专用章为中心办理会计业务的专用印章,是中心在银行的预留印
鉴之一,其使用范围为:
(1)支票签发的用印;
(2)中心资金支付及调拨的用印;
(3)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帐户余额签认用印,中心内部单位帐款转帐单
的用印;
(4)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

3、法人或代表人印章为中心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支票的签发以
及中心资金支付及调拨,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为财务人员在中心赋予的财务工作权限内使用的印章。

其使用范围为会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
表、往来业务转帐单、费用分割单、发票、会计档案等的用印。

5、其他各种材料的用印,以及中心职工因私需加盖中心财务印章的各种
材料的用印,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依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特殊情况下需请中
心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6、财务部门发布公文用印、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用印、税务申
报缴纳用印,应按照要求一律使用专用中心印章,不得使用中心预留财务印
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除外)。

7、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

第十条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章,财务专用
章如有遗失,财务负责人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
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开户银行、税务局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并在24小时内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在工作权限内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时使用财务印章无
需登记用印登记簿。

第十二条未经授权,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个人印章的监印人在离岗、脱岗、调离时,需将财
务人员个人印章交回财务部门。

交回的个人印章保存期限为5年,期满后按中心规定办理销毁。

第十四条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的监印人离岗或脱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中心法人或
其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监交。

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由
财务部负责及时回收,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

回收的印章
暂由综合管理部保存,其保存期限为15年,期满后按中心规定办理销毁。

第十五条凡违反本规定者,给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
一切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北京工大住宅维修中心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督促执行。

附件: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
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登记簿
日期具体用途使用印章使用人备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
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
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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