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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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含义1、处罚论2、后果论3、义务论第二性义务论{新义务论}突出优点1、它可以把法律责任置于法的逻辑联系之中2、它既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也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当为性☆简答二、构成要件(一)责任主体是指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二)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三)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或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按照客观原则进行归责,因而主观过错对法律责任的构成没有什么意义,仅与法律责任的大小有一定的关系主观过错包括1、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2、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故意比过失的主观恶性更大}(四)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和预期利益的损害(五)因果关系法律责任的构成,不仅要求具备上述四个方面构成要素,面且要求这些构成要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要包括两类1、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三、分类(一)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与国家责任☆(二)过错责任是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强调当事人自身的过错}无过错责任是不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有没有错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三)独立责任是指行为人本人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代替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代替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四)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面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刑法所规定的见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法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一、概念:是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追究以及减缓或免除的活动☆简答二、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应当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2、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事先规定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事由、幅度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的事先规定减轻或免除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责任法定原则主要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原则,要排除和否定的是1、责任擅断2、非法责罚3、有害追溯(二)因果关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的心理活动与外在行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直接的、主要的因果联系(三)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既是立法上设定和配置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律适用时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四)责任公正原则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原则1、有责必究原则2、责任平等原则3、责任自负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方式(一)惩罚又称制裁,是指以剥夺或限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为内容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刑事制裁即刑罚,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2、行政制裁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3、民事制裁是指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二)补偿是指以责任主体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的总称,在这里也包括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民事补偿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2、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变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从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给予的补偿3、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是国家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行政相对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司法赔偿是国家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人文学是以观察、分析及批判来探讨人类 情感、道德和理智的各门学科(哲学、文 学、艺术、历史、语言等)和知识的总称 。有时也称为“人文学科”。 人文科学:人类学、文学、历史学、神学 、考古学、艺术学、语言学、哲学、宗教 学、教育学 社会科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经济 学、社会学、民族学 自然科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 学、数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07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思考: 如何理解强制性规则与任意性规 则? 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权利与义务、法律概念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法的基本原则及其重要性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人权原则;预防为主;公平原则;社会本位 原则;患者自决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思考: 如何理解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对中医的作用及地位你是如何认识的?
什么是法律
让· 雅克·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 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 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 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 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 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知情同意原则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三、法律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或者因为法律的特殊规定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最通俗的解释。

还钱、偿命对责任人来说都是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大体上可以分为下面三种:①侵权行为,也就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政治权利或精神权利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全部法律责任中占多数。

②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的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③法律规定,这是指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责任。

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

法律责任的特点:①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最终依据是法律。

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③法律责任所承担的是否定性法律后果。

否定性法律后果是指导致主体利益减损的不利后果。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法律救济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法律救济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法律救济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法律救济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公正提供了基础框架。

然而,人们在实践生活中难免会面临疑义、纠纷、不公等问题,这时候就需要借助法律救济来解决。

本文将介绍法律救济的概念、种类以及实施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法律救济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损害时,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手段来寻求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修复。

法律救济的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法律救济的种类1.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违法行为提出申请或投诉,要求行政机关改正或赔偿的一种救济方式。

行政救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途径进行。

2. 民事救济:主要指当私人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事救济通常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合同纠纷等。

3. 刑事救济:是针对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院审理刑事诉讼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以维护被害人的权益。

刑事救济的特点是国家对罪犯实行公诉。

三、法律救济的流程1. 寻求法律咨询:当产生纠纷或不公情况时,首先可以向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了解问题的法律性质以及可行的救济方式。

2. 取证与准备:如果确定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并进行合理的准备工作,如起诉状、证人证言等。

3. 提起诉讼或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向法院或相关机构提交起诉状或申请书,并缴纳相应费用。

4. 庭前调解:在正式审理前,法院可能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5. 审理与裁决: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组织正式审理,并针对事实、证据进行评估。

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决。

6. 履行判决: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决,败诉方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判决,并赔偿损失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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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责任的实现 1. 自觉履行 2.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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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无责 “无责“或”不负责任”:指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 上违法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 件,因而不承担法责任。
例如:从轻、减轻或免除:聋哑人、盲人 不负刑事责任:<14,或者14-16过失;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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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思考 1. 如何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 2. 法律责任的功能有哪些? 3. 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4. 归责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5. 法律制裁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6. 免责的主要事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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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果关系原则 (1)联系是客观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心理活动与外 在行为之间。 (3)“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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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相当原则 ✓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A. 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 B. 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C. 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例如:“罪责均衡、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3. 不可抗力免责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例如: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 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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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首、立功免责 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
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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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补救免责 在国家机关追责之前采取补救措施,免除其部
分或全部责任。
6. 协议免责 协商一致,“私了”∈仅适用私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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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责任公正原则 (1)有责必究原则。 (2)责任平等原则,不能因违法者的性别、民族 等身份上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3)责任自负原则。“勿枉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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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惩罚,又称制裁 1. 刑事制裁:自由刑、生命刑、资格刑、财产

教育法学教学课件05

教育法学教学课件05

行政渠道
• 申诉制度 • 行政复议
制度 • 行政赔偿
制度
其他渠道
• 调解制度 • 仲裁制度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思考题
教育法学(第四版)
1.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在实践中应如何应用这些原则? 3.什么是教育申诉制度? 在什么条件下,教师和学生才能提起申诉?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本章案例
教育法学(第四版)
案例思考题 1.小林打人致残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作为学校应如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Fra bibliotek教育法学(第四版)
THANKS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教育法学(第四版)
教育法学
(第四版)
杨颖秀 主编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重点提示
● 掌握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 ● 掌握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的范围和 程序 ● 能运用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保护法律关系主 体的合法权益
CONTENTS
1 法律责任 2 法律救济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学(第四版)
行政法律责任 违宪法律责任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五、法律责任的实现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 违宪制裁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2
法律救济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学(第四版)
“救济”在现代汉语中的含义是指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灾区或生活困难的 人。但这种意义上的“救济”与法律意义上的“救济”并不是一个范畴 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 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利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法 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只 有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可提出救济请求。

卫生法学 课件-PPT精选文档

卫生法学  课件-PPT精选文档
南通智障少女子宫被切案(2019年)
举证责任倒置与防御性医疗(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医患关系紧张——医闹
中国医师协会、《医师报》、医师网、搜狐健康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19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医院能否使用病人从医院外面购买的药物?
“卫生法学”
总 论(8学时)
第一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卫生法概述 第三部分: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四部分:卫生法的制订和实施 第五部分:卫生行政执法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部分:绪论
课程名称的争议
卫生法学 卫生法 医事法学 医事法 医疗法律 医学法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肖志军拒签事件(2019年)《侵权责任法》(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 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某院内科一肝硬化腹水晚期病人趁陪人外出之际跳楼 自杀,家属大闹医院,最终医院给家属2万元解决问题, 该医院该不该赔钱(医院允许陪侍)?
“法律是适用于个别事件的一种普遍规定”--《法哲
学原理》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2、民事责任: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
具体形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 歉
3、刑事责任:犯罪者与国家之间 刑罚 ↗主刑 ↘附加刑 主刑: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单独适用) 附加刑: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可单独亦可附加适用)
• 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 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 除外情形:国家行为 内部行为 抽象行政 行为 调解行为 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 对 权利义务无影响的行为等等
5、诉讼程序 起诉和受理: 审理: 判决:驳回 变更 撤销 履行 确认 执行:申请主体不同 时限不同 公民 1年 行政机关 法人 其他组织 90日
行政救济 administrative remedy
(一)概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 政行为造成其合法权益的损害,请求有关 国家机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特征 填补性 事后性
(三)行政救济的途径 1、行政申诉administrative appeal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 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提出批评、建议,要求解决问题。
第三讲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legal liability & legal remedy
法律责任 legal liability
(一) 概念辨析 1、权利(right):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 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 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2、义务(obligation):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 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人们 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 3、法律责任:是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 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 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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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结核病日 3月24日 ▪ 世界卫生日(4月7日) ▪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 (4月25日) ▪ 全国爱眼日(6月6日) ▪ 全国爱牙日(9月20日) ▪ 世界艾滋病宣传运动日 (12月1日) ▪ 世界强化免疫日12月5日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法律关系 Health legal relationship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拘束力。
1、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
《食品卫生法》 第四条:凡在中华
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海人内、民从领共事空和食以国品及领生延域产伸意
义上的部分 。
经营的,都必须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
遵守本法。
地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只在发布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 刑事法律关系
(一)定义 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卫生活动(即医 疗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 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种类
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卫生服务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Subject)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卫生法的溯及力
即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
可以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
没有溯及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
定: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 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 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 再重新处理。
国家卫生 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Substance)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Object)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 行为 •物 • 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
卫生审批行为 医疗服务行为
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内生效。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1、对空间效力范围内所有人
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 人和无国籍的人。我国卫生法规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2、对空间效力范围内特定人
卫生法律责任
1、定义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 定的义务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 法律后果。
2、特点 3、种类
指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和 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 空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
卫生法的时间效力
指卫生法生效的时间范围,包括开始生效和 终止生效的时间,以及对法律颁布以前的事件 和行为该法律是否有效,即法的溯及力问题。
卫生法的生效
第一,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其 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
(三)刑事责任 指由于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应承担
卫生法的渊源(Origins of Law)
是指法律规范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
件形式。
• 宪法 • 卫全 国国务生人院法大 颁律及布其实常施委了会37部颁行布政实法施规了;11部卫生方面的法律; • 卫生生部行制政定法印规发了200余件部门规章; • 地现 我行国方有已性效 初卫卫步生生建法标成规准了以130公0多共项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相关产品 • 卫管理生和规医章疗保障等法律制度组成的卫生法律体系,为保障 • 卫公民生身自体治健条康例和与生命单安行全条,例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促进经济 • 卫社会生发标展准发、挥规了范重要和作规用程。 • 法律解释与国际卫生条约
2、行政处分: 依据隶属原则,针对内部行
政相对人,主要包括警告, 记过、降级等八种。
行政处分
行政领导作出 针对内部所属人员
八种制裁方式
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决定
针对外部行政相对人 七种制裁方式
(二)民事责任
是指相关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公民的 健康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是给予经济赔偿,以补偿受害 方的损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愿协商解 决。
我国现行卫生法律
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
• 《食品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 •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国家药典和药品标准 • 药品工艺规程、炮制规范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1、 保护人体生命健康与社会健康原则 2、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3、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4 、患者权利自主原则 5、公平原则 6、预防为主原则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health law, legal liability and remedy
本章内容简介 一 卫生法概述 二 卫生法律渊源 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四卫生法律关系 五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六 卫生法律责任 七 卫生法律救济
卫生法(health law)
卫生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 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卫生法的特征
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广泛性和综合性 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社会共同性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 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是医学、卫 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的结合。
与卫生法联系:卫生法学以卫生法为研究 对象,是法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一 种学说,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特点: 1、以违反卫生法律规范为前提 2、有卫生法律、法规等的明确规定 3、由专门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 4、具有国家强制性
种类: 行政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依据管辖原则,针对外部行
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 制裁。种类主要有:警告、 罚款等7种。
第二,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自 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没有规定生 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为生效之时。
卫生法的失效 第一,新法颁布施行后,相应的旧法即自行失效; 二,新法取代旧法。在新法条文中明确宣布旧
法废止; 第三,立法机关通过发布专门的决议、通令等,
对某些适用期已过,同现行政策不符的卫生法律、 法规、规章明令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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