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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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一、定义委托制造(Contract Manufacturing,简称CM)是指一家企业将自己的设计和技术传授给另一家企业,由后者代为生产,并由第一家企业购买。

外加工则是一种基于原材料、半成品和零部件外购的生产方式,产品由供应商代工生产。

两种制度在本文中统称为委托制造。

二、委托制造的优点委托制造可以实现生产制造的外包,从而转移生产制造压力;有效降低企业准备加工经费及设备费用;缩减企业管理人员的投入;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等,同时可以将企业资源注重于核心业务的研发、营销等。

三、委托制造的缺点1.委托制造的控制难度大,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管理,可能造成效率低下、延误交货、质量问题等。

2.委托制造对企业的“产权”问题是一个难点,因为企业把生产让给第三方会使得企业较难控制其生产周期、技术流程甚至质量等。

3.委托制造往往面临着价格波动等市场上的危机,另外,第三方的诚信也是重要因素,一些不良供应商可能会通过降低质量,提高批发价格或不按约定时间交货等方式来获得利润,这也是一些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四、委托制造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内容1.合同的规范标准:企业在委托制造之前,要先与生产方(生产企业)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规定产品的加工标准、交期、售后服务及质量等方面的共性及其他关键的合同内容。

2.产品质量的控制标准:企业需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并通过检查、监控等管理方式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完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3.产品售后服务的规范:企业需要对客户进行很好的服务,及时、快捷的处理用户的各种问题和需求。

在生产环节结束后,提供更加服务跟进管理,为企业的售后服务及保障更加有力。

4.监督的落实:由于生产环节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企业应该派遣专门人员进行专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控与督查等管理方式,确保产品是按照合规及质量标准进行加工的。

5.资费的支付管理:企业在委托制造的公司的加工过程中,会涉及到相应费用,这就更加需要对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企业能够获取合理的利润。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一、概述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是指企业将产品的生产过程交由其他单位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一种方式。

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管理规范是确保生产过程顺利进行、产品质量可控的重要指导文件。

二、委托制造、外加工的定义委托制造是指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或者部分生产过程交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加工、生产。

外加工是指企业将自己的生产设备或者工艺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生产。

三、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制定目的1.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避风险;3.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4.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内容4.1 合同签订1.双方应明确生产任务、质量标准、交付日期等关键信息;2.确定责任方和违约责任;3.确定价格及结算方式;4.确定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

4.2 生产过程管理1.确保生产设备符合要求,具备生产能力;2.保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监控;3.及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确保交付日期。

4.3 资料管理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质量检测等信息;2.定期备份数据,防止数据丢失;3.保护企业机密信息,避免泄露。

4.4 质量管理1.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监测;3.防范次品、报废品产生,降低质量风险。

4.5 售后服务1.确保在售后服务中提供技术支持、问题解决等服务;2.及时处理售后问题,维护客户关系。

五、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的执行1.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定;2.及时沟通,解决生产中的问题;3.定期评估合作效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六、结语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是企业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文件,执行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风险,保障企业权益。

希望各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本规范,有效管理委托制造、外加工业务。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第一条总则
1.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
则。

2.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
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
围。

3.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1)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
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2)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
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3)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
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4.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项目申请部门承办部门发(收) 料部门检验部门
试作
量试
成品外协
半成品外协
材料外协
注: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订。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摘要本文档旨在制定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准则,以确保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顺利进行,并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达标。

本准则适用于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要求严格遵守。

1. 定义和范围1.1 委托制造委托制造是指企业将生产权和生产任务委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完成产品的生产加工。

1.2 外加工外加工是指企业将某个生产环节,例如零部件的生产加工、产品装配等,交由专业的外部机构或个人完成。

1.3 管理准则范围本准则适用于企业进行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签订、生产过程的监督和验收等环节。

2. 供应商选择2.1 供应商评估在进行委托制造和外加工之前,企业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设备水平•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情况•供应商的信誉和口碑•供应商的交货能力和配合程度2.2 供应商筛选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企业应结合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筛选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综合能力和合作经验,确保能够达到企业的要求。

3. 合同签订3.1 合同内容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委托方和供应商双方的基本信息•委托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价格和结算方式•委托方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合同管理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合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如有变更或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合同修订。

4. 生产过程监督4.1 进货检验企业应对进货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2 生产进度控制企业应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生产进度,确保交货时间的准确性。

如发现生产进度异常,应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4.3 生产质量监控企业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包括工艺过程的控制、产品的抽样检验等。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合作解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1. 总则1.1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1.2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1.31.3.1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1.3.2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1.3.3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1.42. 试作与量试外协2.12.1.1 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2.1.2 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2.1.3 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2.22.2.1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2.2.2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2.32.3.1 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2.3.2 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2.3.3 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2.42.4.1 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2.4.2 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2.52.5.1 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2.5.2 “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2.5.3 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2.62.6.1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2数量,3)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2.6.2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①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第一章:引言在现代制造业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模式。

公司委托制造是指公司将生产加工工作交给外部专业供应商来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正确的管理准则对于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准则。

第二章:委托制造的选择2.1 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是成功委托制造的关键。

公司在选择委托制造商时,应考虑其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交货准时率等因素。

同时,与委托制造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2.2 签订合同在与委托制造商签订合同时,公司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期纠纷。

第三章:外加工管理准则3.1 外加工合作流程在进行外加工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外加工合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样品确认、加工设备选择、产品质量管控等环节,确保外加工顺利进行。

3.2 质量管理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因此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四章:管理要点总结4.1 制定详细的计划在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过程中,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和交货计划,以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4.2 加强沟通与协作公司与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分享信息、解决问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3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检测与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结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正确的管理准则是成功的关键。

公司应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质量管理,制定详细的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委托制造和外加工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委外加工业务,提高委外加工工作效率和加工质量,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委外加工是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产品加工、制造、组装等工作。

委外加工是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公司核心生产制造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性活动。

第三条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委外加工活动。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是委外加工活动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委外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委外加工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合同的签订、加工过程的监督、质量检验、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委外加工活动中应当积极配合,确保委外加工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与委外加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

第八条公司委外加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委外加工业务开展程序第九条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开展程序如下:(一)确定委外加工产品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

(二)寻找合适的委外加工单位,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

(三)委外加工合同生效后,对委外加工单位进行认真考察,明确其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对委外加工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产品的加工质量和交货期的履行。

(五)质量部门对委外加工产品的合格率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六)结算支付,完成委外加工业务的结算和支付程序。

第三章委外加工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条委外加工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委外加工合同的签订1. 确定委外加工产品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

2. 制定委外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中应包括产品的加工要求、交货期、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对委外加工单位的认定和管理1. 对委外加工单位进行认真考察,明确其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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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总贝U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蛇:2.1WEI CM1l>fl :刖細■岭沾肚□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 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签订合同(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XX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一条质量检查(一)检查依据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 1 零配件名称,2 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1.检验合格者: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2.检验不合格者: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付款(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祯粘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壹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模具管理(一)建档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几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按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帐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异动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需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异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2.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协作厂商绩效评核(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总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B、C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二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商厂);D级者以叁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目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机种别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量试外协第十五条生产资料通知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附贝U第十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

十一、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总贝U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i:申箱丄瞰处站-司淀□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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