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下面将从不同角度对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进行探讨。
1.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保障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的
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劳动制度。
《劳动法》
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
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正当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2.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
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事项,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3. 《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它规定了劳
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和管理
办法。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和缴费
标准,保障了劳动者在退休、疾病、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水平,
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
定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才
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第一讲《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高频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原则上,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1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高频考点三: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支付①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②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③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一、五险跟社保是不是一样法律常识:五险和社保是一样的。
因为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社保指的也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所以它们只是不同的说法而已,实际上代表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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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
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三。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一款,第八十三条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行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与法规来规范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将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相关政策。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之一。
该法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衡关系。
在解读劳动合同法时,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合法的原则。
合同应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说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作条件等内容。
2. 劳动报酬和工时管理:用人单位应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禁止拖欠工资现象。
同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超时工作应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都应有正当的解除事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解除赔偿或经济补偿。
二、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就医需求。
以下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几个关键方面: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养老保险,为劳动者提供老年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大了对医疗保险的推广力度,要求各地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3. 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的推行,为失业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失业救济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三、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与法规为了保护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制定了一系列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政策和法规。
这些特殊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弱势群体在劳动关系中的特殊问题,使其能够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
临时用工法律依据梳理

临时用工法律依据梳理在当今的劳动力市场中,临时用工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
企业为了应对生产或服务需求的临时性增加,会雇佣临时工。
然而,由于临时用工的特殊性,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本文将对临时用工法律依据进行梳理,以便企业和劳动者明确自身权益。
一、《劳动合同法》临时用工虽然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较为短暂,但仍然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该法规定,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则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
二、《劳动派遣暂行规定》临时用工常常与劳动派遣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劳动派遣暂行规定》也是临时用工的法律依据之一。
该规定明确了劳动派遣的定义及操作细则。
根据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持有合法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与临时工签订派遣合同。
劳动派遣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提供与用工单位相同的工资、工时和劳动条件。
三、《社会保险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用工单位需为临时工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
具体而言,用工单位应将临时工纳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范围,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这样能够保障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的权益,一旦发生意外或临时工需要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时,社会保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最低工资规定》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都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临时工的工资。
这样可以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工单位对临时工进行低薪剥削。
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临时用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工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
该法明确了调解和仲裁的程序和原则,保障了临时工享受合法维权的权益。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引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履行、修改、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合同的订立、修改和解除都应当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并要遵循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立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程序和权益保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纠纷,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专门机构出面处理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
其中,调解是首要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仲裁则是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来解决争议。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护,以及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各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等。
,《劳动法》还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事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而颁布的一项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权益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详解

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详解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工具,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了解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不仅可以帮助雇主合法经营,也可以帮助雇员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详细解析常见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法以及劳动争议解决法等。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法规,对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保护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有详细规定。
1.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和福利待遇等。
雇主与雇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明确约定这些要素,并在合同中写明具体条款。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雇主应当履行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劳动安全等义务,而雇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
二、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1.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雇主不能以任何方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还会定期调整,雇主需要及时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2. 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根据劳动保障法,雇主需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为每周40小时。
同时,员工也享有法定的带薪休假,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3. 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法规定了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员工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社会保险费。
三、劳动争议解决法劳动争议解决法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而设立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
1.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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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第一讲《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是每月900元。
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
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
上岗前的教育、军训等培训不算。
(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
(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支付约定金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劳动者服务时间差几个月支付几个月分摊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
3、如果约定保密条款的,要遵循以下6条。
(1)保密的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保密的时间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一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作规定,应由其它相关法律来调整。
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3)竞业限制的人员。
只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人员不得约定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怎么制定。
一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三是不许自己开办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5)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义务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
(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多少,法律没作规定,双方商定。
五、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这一讲主要遵循以下3条。
1、对工资数额和支付的要求。
要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
目前是每月900元。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是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除去法定节假日,平均每月工作20.83天。
3、对增加工作时间的规定。
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许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
如果需要加点,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
不论加班还是加点,必须通过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月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点的,按150%付给工资。
休息日加班的,能补休的要补休,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资。
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概念。
解除是在合同履行当中停止履行。
终止是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结束:合同已到约定期限,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2、试用期后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解除。
3、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可以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不需提前30天书面通过。
过错主要包含:(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用人单位威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包括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1、劳动者有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书面告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主要包含:(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不适应工作的,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适应工作主要包含:(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以4种情况时,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以裁员。
七、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先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人单位先提出解除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有过错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其它情况,不论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
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 月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第二讲《社会保险法》1、《社会保险法》的开始执行时间。
2011年7月1日。
2、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中心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现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要在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将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必须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中心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将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要求划拨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