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区别有哪些
(备考2023年)湖北省鄂州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一卷(含答案)

(备考2023年)湖北省鄂州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一卷(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8月23日,我国“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国散裂中子源通过国家验收,投入正式运行,并将对国内外各领域的用户开放。
这标志着我国成为继()三国之后,第四个拥有散裂中子源的国家。
A.英美法B.英美日C.德美法D.俄日英2.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年会2013--2014”在北京召开。
会议以( ) 题,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展人探讨。
A.稳经济调结构控通胀B.经济工作稳中求进C.改革新号角,发展新阶段D.把脉中国与世界经济走势3.使中国社会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约是()。
A.《南京条约》B.《北京条约》C.《马关条约》D.《辛丑条约》4.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5.“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原因用管理学解释是()。
A.人多了办不成事B.职责不清C.无人领导D.没有监督6.第16题能准确反映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程度的经济范畴是()。
7.9月14日,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中船重工()抗灾抢险英雄群体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称号。
A.第七六〇研究所B.第七一〇研究所C.第七一一研究所D.第七一六研究所8.1932年,清华大学招生试题中有一道对对子题,上联“孙行者”,下面下联中最合适的是()A.胡适之B.周作人C.郁达夫D.唐三藏9.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日前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办法规定,第一次随机抽选,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 )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刑法分则笔记

抢劫罪犯罪构成:主观(故意/过失)+客观(主体/客体{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手段行为+因果/危害后果,部分还含有对象)2019/12/231、抢劫罪包括2类(1)普通抢劫罪(2)特殊型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事后转化的抢劫罪。
2、普通抢劫罪: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如拘禁昏醉(手段行为)+劫取财物(对象)(1)暴力对象不限于财物持有人本人(2)暴力程度要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题目会把暴力程度描述得相对严重),但不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3)财物理解为财产性利益,如无体物、欠条等(4)行为与结果要有因果关系,否则未遂,比如钱不是行为人抢来的(5)抢劫罪突出两个“当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财,被害人没有反抗回旋的空间。
3、普通抢劫罪的8个加重情节入户(缩小解释:强烈隐私权/是否能及时得到救助)、公共交通(不含小型出租车)、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数额巨大(每次都未遂的不算)、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持枪(真枪/显示或使用)、抢劫军用/救灾/抢险物资(主观上应明知是该类物资)4、特殊型抢劫——携带凶器抢夺凶器包括铅球/硫酸等,但不包括汽车那类夸张的;要求是暗藏,如果使用或者显示,直接定普通抢劫5、特殊型抢劫——事后转化抢劫前提:盗窃、抢夺、诈骗(含各种特殊诈骗如信用卡诈骗)主观上: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使用暴力是被动的)着手时间点:使用暴力的时候才算着手14-16周岁的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客观(主体+对象+手段行为+危害后果)问题:保护的法益?1、主体:16周岁及以上,单位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可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或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2、对象:(1)他人合法/非法占有的财物(2)他人对违禁品的占有,例如盗窃他人藏于家中的毒品(3)特殊对象:信用卡、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力煤气、网上账号等3、手段行为窃取,秘密窃取(行为人主观以为别人没发现)公开拿走财物的行为成立抢夺罪。
盗窃VS抢夺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是秘密还是公开。
最高院关于两抢适用法律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抢劫、抢夺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
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了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劫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夺解释》)。
但是,抢劫、抢夺犯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现对审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如下: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
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
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
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Too little thought may lose the dignity of being a human being, and too much thought may lose the happiness of being a human bei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主体特征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三)客体特征抢夺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可移动的财物。
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对象没有明确限定为可移动的财物,但从本罪系当场夺取财物这一特色来分析,抢夺的财物只能是可移动的财物。
2、抢夺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财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财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财物。
3、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国有档案。
对于军职员来说,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也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抢上述对象,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四)客观方面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但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时并不使用暴力、胁迫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为,而是针对被抢夺财物使用强力,使其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占为己有。
二、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
论文开题报告书: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法学08(1)班
课题名称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本课题的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司法实务中,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的区分,历来是受到关注的问题。
本课题意在通过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实践当中,法官是如何区分这三个罪的。
希望从中能体会到实践中法官的思考逻辑和方式,学习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与实践当中。
2、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例,探讨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对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客体和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比较,得出了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划分的界限,回答了刑法理论上有关的疑难问题,对司法实务中具体罪名的区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5、研究思路、方法和步骤:
本文先以案例开头,引出抢劫罪界限的讨论,下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案例分析报告:抢劫罪与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客体以及对象的区别进行论述,先讨论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划分,然后对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加以阐释,从而从整体上对抢劫罪与二罪的界限加以明确。
刑法分论第六章[1]
![刑法分论第六章[1]](https://img.taocdn.com/s3/m/3d96c385ec3a87c24028c499.png)
讨论
在共同犯盗窃罪等的情况下, 在共同犯盗窃罪等的情况下,如果有 部分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是共同转化为抢劫罪还是单独转化? 胁,是共同转化为抢劫罪还是单独转化?
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 (1)抢劫是以暴力手段当场施加于被害人,暴力 )抢劫是以暴力手段当场施加于被害人, 与谋财几乎同时发生;绑架罪则是以暴力手段绑 与谋财几乎同时发生; 扣押人质,如果其目的未达到, 架、扣押人质,如果其目的未达到,则会残害或 杀死人质,是持续的暴力犯罪。 杀死人质,是持续的暴力犯罪。 (2)抢劫罪的被害人只限于在场人员,绑架罪的 )抢劫罪的被害人只限于在场人员, 被害人包括人质和被勒索者,存在“ 被害人包括人质和被勒索者,存在“双重被害人 (3)抢劫罪当场劫财,能抢多少是多少,绑架罪 )抢劫罪当场劫财,能抢多少是多少, 则往往是勒索巨款。总之,抢劫罪是当场施暴, 则往往是勒索巨款。总之,抢劫罪是当场施暴, 立即劫财,绑架罪是绑架勒赎,持续作案。 立即劫财,绑架罪是绑架勒赎,持续作案。
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一罪:(2005年试卷 :( 年试卷 二第61题 二第 题)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 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 甲将仇人杀死后 元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甲持刀拦路行抢, 甲持刀拦路行抢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 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甲在抢劫过程中 害人杀死, 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后,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甲实行抢劫后,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 甲实行抢劫后 答案: 答案:ABCD
(3)盗窃罪应当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盗窃罪应当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盗窃数额在盗窃罪中具有重要意义。 盗窃数额在盗窃罪中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盗窃罪的数额, 对于盗窃罪的数额,应以行为时盗窃所得 实际价值为准 旧货物应当进行折价, 为准, 的实际价值为准,旧货物应当进行折价, 外汇、 外汇、股票等有价证券应以盗窃当日的国 家牌价或当日平均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价格。 家牌价或当日平均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价格。 盗窃违禁品的,不计数额, 盗窃违禁品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处罚。 予以处罚。同时应适当考虑财物的主观价 即被盗财物对被害人的生产、 值,即被盗财物对被害人的生产、生活等 所起作用的大小。 所起作用的大小。
国开电大一体化平台《刑法学(2)》第二次平时作业(含答案)

国开电大一体化平台《刑法学(2)》第二次平时作业(含答案)一、选择题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A.1万元B.2万元C.5万元D.10万元参考答案:C2.破坏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管理活动的具体表现()。
A.多种多样B.破坏市场经济C.单一化D.破坏经济秩序参考答案:A3.货币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
A.制定B.拟定C.计算D.核算参考答案:C4.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侵犯行为的表现形式绝大多数犯罪只能表现为()。
A.作为B.不作为C.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D.妨害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参考答案:A5.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产的行为。
A.毁灭B.毁坏C.破坏D.侵害参考答案:A6.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有()。
A.使用伪造的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冒用他人信用卡D.恶意透支参考答案:C7.下列犯罪中,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属于洗钱罪犯罪对象的是()。
A.信用卡诈骗罪B.保险诈骗罪C.合同诈骗罪D.贷款诈骗罪参考答案:C8.货币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
A.制定B.拟定C.计算D.核算参考答案:C9.下列罪名中属于主观上的过失的是()。
A.决水罪B.交通肇事罪C.抢车罪D.放火罪参考答案:B10.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的有()。
A.公安机关的刑侦人员B.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C.纪检机关的纪检人员D.海关的缉私人员参考答案:C11.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
A.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B.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构成犯罪C.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D.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参考答案:ACD12.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参考答案:AD13.伪证罪的行为方式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
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
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
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
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
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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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区别有哪些
在现代法律上,很多的犯罪行为看起来很相似,不少的人吗容易混淆为一体,其实犯罪行为还是有区别的,而且不同的犯罪行为区别是有很大差异,而且处罚的方式也有不同。
抢劫罪和抢夺罪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区别有哪些?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区别有哪些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客观行为不相同。
2、客体不完全相同。
3、犯罪后果不同。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
二、抢劫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
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
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