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
民法学学习总结

民法学学习总结————————————————————————————————作者:————————————————————————————————日期:沧州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课程学习总结(体会)评审表题目民法学学习总结姓名荣艳艳教育层次专科学号57 分校沧州电大专业法学教学点肃宁指导教师日期年月日民法学学习总结民法的制定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它改变了我国没有民法的历史(在这以前,《婚姻法》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经济合同法》被认为属于经济法,都不属于民法)。
民法通则虽然不是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但因其内容涉及民法的各个方面,在其通过之前,主持立法工作的同志又说明了与其它民事法律的关系,这就使我国多年来法学界(包括民法学界)关于民法范围的论争得到初步澄清,至少从立法的角度说,得到初步确定。
从而使民法的地位得到最终的肯定。
这一点,无论从那方面看,都不能不说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
ﻫ回想1979年前后风靡我国法学界的“大经济法小民法”乃至“民法取消论”的那些“理论”,我们不能不承认,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民法几乎在法学中一度失去了存在的地位。
后来,也由于种种原因,民法又重新恢复了作为部门法的地位。
这一段曲折的历史,将来会载入我国的法制史中,现在我们无需赘述。
ﻫ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如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我国完整的民法体系。
这个任务应该由立法者和法学工作者共同完成。
我认为立法者不应把民法通则的制定看作是我国民事立法工作的完成,而要继续努力,完善我国的民事立法。
而法学工作者应尽量正确地阐述民法通则,通过理论的阐述建立我国科学的民法学。
ﻫ民法(civil law),从狭义的层面理解,这一概念特指以罗马-日尔曼法为渊源的欧洲大陆的私法,所以,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在这一意义上,民法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如果它偏离了罗马-日尔曼法的本原,它就不成其为民法了。
但是,从广义的层面理解,民法也就是私法,或者说,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在这一意义上,民法应当是一个相对开放的体系,而不限于某一法系。
民法学心得

通过《民法学》的学习,我对《民法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民法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实践性极强的法律课程,任课教师应该在教学中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并且讲授重点、难点内容,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基础理论知识。
具体而言就是,首先做好概念的解析,从概念入手开启民法每一个法律制度的大门,使学生深入理解民法基本理论知识,让“意思自治、人格平等、契约自由、诚实信用”等民法理念在学生的思想意识中扎根。
其次,通过经典案例解析民法中的基本原理,达到理论、法律规定与实践的融合,以克服理念教育形成过程的枯燥无味、单纯。
改革民法课程内容,需要系统讲授民法体系,让掌握学生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民法知识体系。
现今的民法课堂教学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知识产权法》分离出来重点讲述的课程设计,反应了我国当今民法学研究的成果和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学生参加司法考试之需和适应今后步入社会工作的需要。
在学生掌握了民法基础知识后,应该开设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去归纳出民法原理,用民法的原理分析案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以提高达到运用学生民法知识的能力。
《民法学》在线培训学习心得

《民法学》在线培训学习心得在《民法学》在线培训学习的这段时间里,我对民法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意识到民法学对于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我个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民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搞清楚了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它的核心是研究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及各种具体法律关系的制度和规则。
通过对民法学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总則、法国民法典等各国重要的民法典以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法学的重要法律文书。
其次,在学习过程中,我对民事主体、法人实体、法律行为等基本概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他们在民事关系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实体是由法律授予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企业、社团等。
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此外,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了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的法定权益。
根据其内容和作用,可分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享有的权益,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人身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对自身人身权益享有的权益,包括人身自由权利、人格权利等。
此外,在学习过程中,我还了解了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行为,包括民事合同、遗嘱、赠与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事实要件和法律要件,对要点要素有准确的了解,才能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准确评断。
通过学习,《民法学》这门课程使我对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同时,也提高了我对法律问题的理性思维和判断能力。
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能够更好的运用所学的民法学知识,更加准确地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法学专业课程总结模板

法学专业课程总结模板(正文开始)法学专业课程总结(一)引言法学专业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涵盖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通过学习这些课程,我对法律体系、法律原理和法律实务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本文将对我在法学专业课程学习中的体会与经验进行总结。
(二)基础理论类课程1.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学生接触法学的第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我了解了法学的起源、发展以及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内容。
这门课程对于奠定法学基础知识非常重要。
2.法律哲学法律哲学课程主要介绍了法律的本质、价值和历史演变等内容。
通过学习法律哲学,我深入了解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提高了对法律意义和价值的理解。
3.宪法学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主要介绍了宪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等。
学习宪法学,我通过对宪法的解读和分析,深入研究了宪法与公民权利、政治体制等之间的关系。
4.民法学民法学是指导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法律规范体系中,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规章。
学习民法学,我了解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方面的知识。
(三)专业实务类课程1.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国家对罪犯刑罚的理论与规范的学科。
通过学习刑法学,我了解了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研究了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方法,从而更好地理解了刑法在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研究国家有关行政组织的产生、行使职权和裁判活动等的一门基础学科。
学习行政法学,我了解了国家行政组织的结构、职能和管理原则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培养了分析行政法律问题的能力。
3.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规范国际事务中相互关系的法律体系的学科。
学习国际法学,我学习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了解了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培养了国际法律意识和国际事务处理能力。
(四)课程学习心得通过对这些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我深入了解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提高了法学素养和专业技能。
认真学习民法典总结报告五篇

认真学习民法典总结报告五篇仔细学习民法典总结1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诞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把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因此学习法律应当或者必需从研习民法开头。
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浩大而琐碎、完好而严密的理论体系。
学习起来有肯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应当把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对民法学问融会贯穿,领悟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我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一〔爱好〕当心交到其他的号码上产生不当得利问题......其实也正是由于有民法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和谐,变得稳定。
我们学习民法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学问动身,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习。
我们要擅长发觉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我们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学问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即所谓民法学习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民法学问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我们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学问的稳固和创新起着主动的推动作用。
因此,在民法学习过程中,要注意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学问。
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习民法的爱好,更好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
民法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行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学问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克服急躁和虚浮的学习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冗杂的`学问点挫伤学习热忱。
民法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痛并欢乐着”,而且我们时常会有“山重水[学习民法的心得(共2篇)]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工作报告之民法课程学习报告

民法课程学习报告【篇一: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上完一学期的民法学,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正能量,以及杞梅老师语重心长独具特色的讲课方式所带来的深刻指导。
同时我也深感遗憾,在1-18周的课程中,我因为没有处理好课程与其他工作的时间导致3次民法学课程缺席,另外有两周因为杞老师有事请假没有上课,总的来说我们只上了13周的课程,短暂的13次课程所带给我们的帮助和指导却是终身持久的。
本文就杞老师独具魅力的授课方式和运用民法维护权益两方面浅谈一点自己的感受。
一.杞老师源于生活归于生活地授课方式带给我的震撼1. 上课前,在没有上这门课之前我认为选修课嘛。
随便修一下就可以过关了,分不在高及格就行,因为以前上选修课都是百无聊赖的ppt宣读,或许是因为自己不认真学习而导致对选修课的偏见,还是选修课本身以及老师的讲课方式不够吸引我引发了我对选修课漫不经心的错误认识。
因为自上大学来选修课都是很多人挤在一起,老师照着课件讲课,学生在下面自由发挥,很多东西高深而不适用,很多学生纯熟为着混学分而来。
这种偏见只有到上了杞老师课后才有所改变。
2. 上课时,周一我依然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从学院来到课堂,但是杞老师充满磁性的声音让我感到了不一样的课堂氛围,上了民法学才发现选修课也有别样的作用与魅力。
是杞老师质朴、和蔼的声音吸引了我,更是杞老师对案例的精确分析讲述道理的教学方式震撼了我。
第一次课感觉很与众不同,因为我不用挣扎着深度近视的眼睛去抄模糊ppt内容。
杞老师讲课从来不用ppt,完全靠的是她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对时事的关注对生活的总结,加上她灵活的案例分析和敏锐的洞察力,用最清晰的语言把最现实的知识转化为最易理解的最有用的正能量灌输给我们。
一开始我以为民法学肯定会有很多条条框框需要去记忆背诵,一定很挑战我的记忆力,但是上课时才知道杞老师没有所谓的条条框框更不用去死记硬背。
她是通过自己收集的案例展开知识点的讲解,让我们把知识与生活实际融会贯通,在一种很轻松的状态下记住法律知识并灵活地应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实际的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篇一:民法的学习心得与体会学习《民法学》——心得与体会学号:我是文院的学生,但是考研想考法律硕士,选修民法学,主要是为了听一下老师分析地一些案例。
因为有些时候,光有理论知识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结合起来,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动,记忆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学习。
就这样,在每节课老师生动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严肃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对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
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渐发现,民法是一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维护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权利。
下面,就结合一下我的所学,谈一下学习民法的心得跟体会。
首先,从民法的定义来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由此展开来看,民法是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
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此时,民事法律关系又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三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它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和合伙组织等,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特定条件下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事实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公民。
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其中由两个属性,是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从公民出生时开始,结束于公民死亡之后。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其中,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或者年满16周岁且经济独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学学习总结

民法学学习总结民法学学习总结篇1民法学的探索之路:学习、成长与未来在我法律学习的历程中,民法学的探索无疑占据了重要的一环。
作为法律体系的基础学科,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这篇*中,我将回顾自己的民法学习经历,分享我在这个过程中的收获,同时反思并总结我的学习方法,以及面对的挑战和未来的规划。
在民法的学习过程中,我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
首先,我对民法的概念和原则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例如权利主体、法律行为、代理等基本概念。
其次,通过案例分析,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民法规则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
最后,我也意识到了民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交叉关系,如刑法、商法等,这使我能更全面地理解法律体系。
在学习方法上,我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阅读大量的民法教材和案例分析,这有助于我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熟悉实际的案例操作。
二是记笔记,这有助于我在学习过程中梳理知识结构,方便后续的复习。
然而,我也发现这种学习方法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需要更注重理解和应用,而非简单的记忆。
在学习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挑战。
例如,民法规则的复杂性使得记忆和理解难度加大;另外,案例的多样性也使得对规则的运用变得更具挑战。
为克服这些困难,我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做习题来加深对规则的理解;二是参加讨论会,与同学一起探讨问题;三是寻求导师的指导,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我认为自己在理解民法规则和应用方面做得较好,但在理论知识的记忆方面仍有待提高。
在未来的学习中,我将更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同时更加注重对民法规则的理解和运用。
对于未来,我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
首先,我希望能够通过参加实习或者参加法律考试来进一步提高我的法律实践能力。
其次,我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学的相关知识,例如侵权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法律知识体系。
最后,我也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为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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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09级英语一班王瑶200900510116
《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
怀着浓厚的兴趣选修了民法,自己很明白,这不是简单的选修一门课程,修够学分就完事,而是对自己的法律素质培养的很好机会。
在现代法治社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法的重要性已经不容赘述。
特别是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对于法律更应该有个全面的认识。
经过半年多的学习,着实对于民法有了比较全新,深刻的认识。
从简单的了解民法的概念及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我们开始了民法学的学习。
民事权利的六种分类,让我们对于民事权利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
民事权利的救济是我们新接触的概念,我们了解到公力救济跟自力救济,对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对于自卫行为,我第一次知道又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分,第一次知道还有自助行为,以及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了解了民事义务及分类,以及接触到陌生的附随义务。
民事责任也有很多种分类,比如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明白了何谓法律事实。
然后第二章我们学习了民事主体之一自然人,了解了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自然人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作为刚告别未成年人,即将步入成年人的生活的我们,对于监护部分法律知识的了解是很必要的。
对于以后为人母为人父的我们,了解监护人的职责,也是有很大作用的。
对于陌生的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也有了全面的了解,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还是了解了之后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死亡的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以住所地为中心的法律关系结束,个人财产变成遗产,婚姻关系消灭,死亡人出现了婚姻自动恢复。
而另一民事主体,法人,也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
法人有很多分类,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要有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内容,生效要件是具备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时效与期限,这是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诉讼时效来说,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上诉请求法院以诉讼程序强制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给以保护的法律制度,适用于基于各类债权的请求权,原则上均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物权而发生的物权请求权,原则上均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不适用;继承权受到侵害的请求权原则应适用。
以上是民法学课上所了解到的关于民法总论的知识。
在第二编,我们学习了物权法,对于物的定义:人体之外的;能为人力所控制;满足人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独立为一体。
而且遵循一物只有一个所有权原则。
对于物,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排他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可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物权具有优先的效力,具有追及效力和妨害排除效力。
对于不动产的公示方法是登记,对于动产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交付也有很多种方式,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而对于专属权,矿藏,水流,海域及无线电频谱资源归国家所有,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专有部分以为的共有部分此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于相邻关系的不动产,按照习惯。
而共有又包括共同拥有和按份共有。
关于担保物权制度,讲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占有。
最后一节课的有关婚姻法,我们了解到了结婚的条件以及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
结婚的条件是完全自愿;男子年龄22周岁女子20周岁;一夫一妻;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禁止结婚。
老师重点讲了夫妻财产制,对于夫妻财产制,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以及存在夫妻同体主义,夫妻别体主义以及折中主义。
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具有平等处理权:对于日常生活需要都有最后决定权,重大处理必须经过平等协商。
对于离婚,又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必须现予以调节。
对于军婚,离婚需要征得军人同意。
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过错处分损害赔偿,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地方。
以上半年多所学习的有关民法学的知识,在上民法学之前,可能会觉得这是一门枯燥的课,但是,在老师比较风趣的教学风格带领下,反而兴趣越来越浓厚。
想想在一个个案例背后,需要这么多法律知识,你只会感到自己的无知。
虽然我们学习的民法学的知识只是沧海中的一滴,可是这足够对我们的法律知识素养的培养起到很大作用。
像对于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的学习,让我们认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正当防卫等,以及行为的适度适量。
像对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学习,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及对于监护的学习,让我们明白监护的责任,使自己在作为监护人的时候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
像对于诉讼时效的学习,让我们明白了,该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最重要的是对于物权的学习,在当代社会,消费普遍超前化,对于债权抵押权等的学习,亦是相当重要,对于我们以后的经济生活有很大帮助。
对于婚姻,更是每个人今后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对于婚姻法的学习更是十分重要。
总之,通过老师课上的一个个小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而且,通过对民法学的学习,也激起了我对于其他法律知识的极大兴趣,意识到了,在当代中国的转型社会下,懂法,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当重要,并且在我国法治体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学法,懂法更是每个人的一门必修课。
“虽然民法学课程结束了,但是对民法的学习远远没有结束”,完全赞同老师的告诫,可以说只要社会在发展,民法学的学习就永远没
有结束。
半年多来的民法学学习,收获颇多,无论在法律知识还是法律思想意识上,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老师认真负责的尽可能的为我们讲解,感谢老师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