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汽车三包规定解读
正确认识和解读汽车三包国家标准

正确认识和解读汽车三包国家标准汽车三包标准可以说是汽车三包规定的重要补充,为汽车三包规定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因此,不能脱离汽车三包规定而孤立地去解读汽车三包标准。
具体而言,在汽车三包规定的第十八条中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二十条中规定“……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这两条中所提到的“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就是指汽车三包标准。
如果没有汽车三包标准,各个汽车生产者所确定的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和车身的主要零件以及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可能就会千差万别。
其结果是:各个汽车生产者所执行的总成更换标准、整车更换或退货标准以及易损耗件的范围将有较大的差异,由此可能会削弱汽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作用,汽车三包争议案件可能会增多,相应的争议解决难度也会加大。
比如,可能会有一些企业将大量本不属于易损件的零部件列为易损件,如皮带、玻璃、刹车盘,甚至是气门、活塞环等重要零部件,并为这些零部件规定了相对较短的质保期,如1年1万公里,厂家这样做的结果基本上等同于缩短了汽车三包有效期,规避了部分汽车三包责任。
这种情况将既不利于汽车三包规定的顺利实施,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可以说,汽车三包标准是汽车三包规定必要的补充,是确保汽车三包规定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
虽然汽车三包标准是一个推荐性国家标准(GB/T),但因为有汽车三包规定的引用,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包括汽车生产者在内的所有汽车行业经营者都必须遵照执行。
除易损件外的所有零部件包修期都是3年或6万公里如果仅看汽车三包标准,似乎会让人感觉只有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一些主要零部件以及部分易损耗零件在“三包”范围内,因为标准中没有提及汽车上的其他零部件。
汽车三包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汽车销售和服务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汽车三包规定》。
本文将对《汽车三包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维权意识。
二、《汽车三包规定》概述《汽车三包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汽车领域的具体体现。
该规定明确了汽车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旨在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汽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汽车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汽车三包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汽车,包括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
2. 三包期限(1)易损件更换期限:易损件更换期限一般为1年或者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
(2)整车更换期限:整车更换期限一般为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
3. 三包责任(1)销售者责任: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的汽车承担三包责任,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2)维修者责任:维修者应当对维修的汽车承担三包责任,确保维修质量。
(3)生产者责任:生产者应当对所生产的汽车承担三包责任,包括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4. 三包服务内容(1)免费更换易损件: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应当免费更换汽车易损件,但易损件的具体范围由汽车生产企业确定。
(2)免费维修: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应当免费维修汽车,确保维修质量。
(3)退换车:消费者在购车后7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车的,销售者应当无条件退换。
5. 三包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之间发生三包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消费者与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之间发生三包争议,可以申请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解决:消费者与销售者、维修者、生产者之间发生三包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汽车三包法(最新)

汽车三包法(最新)
汽车三包法,又称汽车质量法,是1999年9月1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汽车三包政策》(环保部令第18号)和《汽车产品质量法》(环保部令第19号)的总称,是规范汽
车行业内卖家和买家关系的一种方式。
该法规明定的常见的汽车“三包”服务:
一是主材料保修服务,即在汽车质保期内,由汽车制造商提供的主要材料的质量负责
服务,负责以同样的质量产品替换不良的材料;
二是制造缺陷更换服务,指在汽车质保期内,由汽车制造商出于质量原因更换损坏了
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成品;
三是安装检查及故障排除服务,指在汽车质保期内,随车安装、检查与故障排除服务,这是汽车制造商对随车安装、检查和故障排除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
汽车三包法规还要求汽车制造商在产品保修期内,负责修理或更换制造缺陷的零部件。
在质保期内,汽车制造商负责不间断地支付配件费、上门费用,且实施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此外,该法还提供了规范汽车零部件售后更换及售后维修服务的依据,并规定了汽车制造商对用户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责任。
实施汽车三包法之后,汽车制造商将受到更多责任和义务,因此,汽车制造商更加重
视产品的质量保证,也增加了用户的安全保障,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三包法的
实施,促进了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汽车行
业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车辆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车辆三包,即汽车产品的质量保证、维修和更换服务,是指汽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对所售汽车产品在质量、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给予的保障。
车辆三包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车辆三包的法律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2.《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产品质量责任,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3.《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4.《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三、车辆三包的责任主体1.生产者:指汽车产品的制造企业。
2.销售者:指汽车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等。
3.维修者:指承担汽车产品维修服务的维修企业。
四、车辆三包的责任范围1.产品质量保证:汽车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当具备的质量特性。
2.维修服务:对汽车产品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使其恢复原状或达到规定的性能。
3.更换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汽车产品无法维修时,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更换服务。
五、车辆三包的责任期限1.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汽车产品交付之日起,不少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不少于10万公里。
2.维修服务期限:自汽车产品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行驶里程不少于2万公里。
3.更换服务期限:自汽车产品交付之日起,不少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不少于10万公里。
六、车辆三包的责任承担1.生产者责任: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汽车产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确保汽车产品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存在质量问题。
2.销售者责任: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汽车产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确保汽车产品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存在质量问题。
3.维修者责任:维修者应当对其维修的汽车产品承担维修服务责任,确保维修后的汽车产品达到规定的性能。
汽车质量三包

汽车质量三包汽车质量三包是指汽车制造商对其生产的全新汽车在规定期限内之内有质量问题,可以自由更换或修理汽车的责任和义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自己的汽车,而汽车三包条款成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规。
本文介绍汽车质量三包条款的基本情况,以及汽车三包的适用范围、维修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一、汽车三包的基本情况汽车三包包括三个内容:1、质保:是指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3万公里或2年之内发生任何硬件故障,由厂家承担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劳务费用等。
2、保修:是指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3万公里或2年内发生任何软件故障,由厂家承担维修费用,包括系统软件和硬件的升级和修复等。
3、退换:是指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7天或1,000公里之内出现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还车辆或者换车。
汽车三包的适用范围一般规定为购车当日起两年或行驶距离三万公里之内。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发生了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可以寻求厂家的帮助进行修理或更换。
但如果汽车故障是由消费者人为因素造成的,那么就不属于三包的范畴,消费者需要自行承担修理费用。
二、汽车三包的维修方式汽车三包质量问题的处理一般是分为两种方式:维修和更换。
1、维修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发生了故障,可以先选择维修,消费者只需要联系汽车厂家或者汽车经销商,说明车辆故障情况和维修需求,然后由厂家或者经销商根据车辆故障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
消费者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送到汽车维修厂进行维修即可。
在维修的过程中,消费者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2、更换如果在维修过程中经过多次维修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消费者不满足汽车相关的服务质量,就可以选择更换。
汽车更换的范围通常是汽车的整车更换,也可以是部分零部件的更换。
消费者可以与厂家或经销商协商更换方案,更换后的车辆依然受到三包条款的保障。
三、汽车三包的注意事项1、购车时要仔细阅读汽车三包的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注意保留汽车购车发票和质量三包合同,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购买车辆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出行工具。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
其中,车辆“三包”规定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车辆“三包”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什么是车辆“三包”“三包”是指汽车产品销售者、生产者承担的对其出售的汽车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法定责任。
具体来说,就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
二、车辆“三包”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关于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并明确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3. 《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我国关于汽车“三包”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汽车“三包”的期限、条件、程序等内容。
三、车辆“三包”期限根据《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期限如下:1. 包修期限:自购车之日起,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的包修期限为3年或者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 包换期限:自购车之日起,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且经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 包退期限:自购车之日起,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且经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四、车辆“三包”条件1.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指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
2. 维修记录:消费者在维修车辆时,应当要求维修单位提供维修记录,以便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3. 维修期限:车辆维修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否则视为违约。
关于汽车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在购买、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汽车三包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汽车三包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以期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二、汽车三包的定义及范围1. 汽车三包的定义汽车三包是指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损坏,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商、维修商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
2. 汽车三包的范围(1)汽车产品: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汽车,包括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
(2)保修期:指汽车产品自购车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享受的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3)故障:指汽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使用、性能下降或损坏。
(4)损坏:指汽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三、汽车三包的法律规定1. 汽车三包责任主体(1)汽车生产企业:对汽车产品质量负责,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2)汽车销售商:对汽车销售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协助消费者向汽车生产企业主张三包责任。
(3)汽车维修商:对汽车维修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协助消费者向汽车生产企业主张三包责任。
2. 汽车三包期限(1)整车保修期:自购车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承诺,一般不少于3年或10万公里。
(2)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保修期:自购车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承诺,一般不少于5年或15万公里。
(3)易损件保修期:自购车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承诺,一般不少于1年。
3. 汽车三包责任内容(1)修理:对汽车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包括更换零部件、调整、校准等。
(2)更换: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损坏,按照国家规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承诺,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零部件。
新汽车三包规定解读

第四章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执行。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提供技术支持。
相关规定新汽车三包规定解读编者按: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对法规进行更好的理解,本刊开设讲堂,对《汽车三包规定》相关知识进行普及。
第四章争议的处理第三十五条 鼓励有关组织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服务。
相关规定本条是关于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指利用第三方争议处理机构处理三包责任争议的模式和方法。
第三方争议处理机构一般是由社会机构发起和成立,专业从事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的单位,根据生产者的委托,在某一区域内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汽车三包争议。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和实际国情,鼓励在我国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有助于提升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节约行政和司法成本,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释义讲堂释义本条是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的法律依据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建设的原则性规定。
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的原则、条件、范围、处理程序等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投诉按照该办法执行。
考虑到参与争议调解的消费者组织或者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大多数不具备相应的汽车专业技术能力,这就需要具有相当经验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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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三包法第四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乘用车,是指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之外的乘用车。
概念阐述 • 出租车、公用车、专用乘用车(邮政车、警用车等)等都不在三包规
定范畴!但是该维修的维修!只是不适合一些法规的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国家三包法的主要内容
本法规共9章,48条,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了三包 责任免除,违规的处罚等,主要章节及内容节选如下: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17~28条 第11~12条
规定了包修期、“三包”有效期、易损件质保期限 规定了退、换整车及总成的要求 规定了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给用户的补偿 规定了退换车时,用户应支付合理的车辆使用补偿。
现 况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保
修
三
统一标准
包
各厂家的自身条款 经销商主管因素较多 人为因素 赔偿范围模糊
有明确的处理规范 用数据说话 有清晰的赔偿范围 专家组损坏鉴定 统一的信息管理 与客户建立统一认识
无法鉴定和评估
没有明确信息管理 与客户达成共识困难
8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三包法实施对于经销商而言是“危机”?还是“转机”?
服务站能确
保更多客户 保修期内规 范车辆保养
和管理水平
客户忠诚度
10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三包”规定的主要构架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 货责任规定》
简称:《汽车三包规定》
《家用汽车质量担 保中主要零部件目 录及质量保证期》
《汽车三包争议 处理(草案)》
《汽车三包专家 管理办法》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销售服务商注意事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 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 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现况
•
• • • • •
发票开具日期晚于实际交车日期导致退车时产生纠纷(合格证),
商品车PDI检查不认真,流于形式或根本无PDI,导致问题车辆交到客户手 中, PDI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解决或及时反映厂家,或在PDI过程中更换属于同 样有质量问题的零部件, 首次保养检查不认真, 服务站未落实流程管理、对三包规定不理解,导致处理问题效率低下,最终 导致客户强烈不满提出退车 未经严格确认故障及提报问题解决,
才浮出水面,其出台之路颇为漫长,显然是各方面的阻力很大。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国内消费者消费观念误区:
• 我国消费者用车观念还不够成熟,很多消费者更希望包退包换,而不是包修。
•
•
不少车主觉得自己花钱买了车,出了问题肯定需要维权,
能够接受新车出一些小故障,但经过维修乃至换件后,依然出现同种故障时, 他们更希望4S店通过退换的方式来补偿他们的损失。
2
课程内容 一、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二、三包法的重点解读
三、三包法的风险应对 四、三包法的案例研讨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修理
2002年12月 中消协正式给各地消协 下发通知,要求就汽车 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 改意见
更换
三包
退货
2013年1月15日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正式出台
2004年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 案)》征求意见
• • • •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社会进步的趋势,而第一责任人无疑是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经营者。 短期可能会对经销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从长远看则能提升自身竞争力,有利于长 期经营, 市场机制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转变, 汽车“三包”规定以后,什么条件可以退车,什么条件可以换车,什么条件下只能 修车,责任划分清楚,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11~12条 第11~12条
进货验收制度 销售8个行为: 产品发票;随车附件;当面检查;明示文件;明示三包条款、包 修期、三包有效期;明示修理者信息;三包凭证上加销售信息; 提醒安全、使用、维护要求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第13~16条
维修件应是正品 合理储备,不延误修理时间 修理记录存档制度、齐全详尽 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咨询服务、现场服务、拖车费
况。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有效期: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 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目前经销商存在先销售后开发票,晚开发票的现象,未来将引起纠纷给经销商 带来损失。 发票金额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日后涉及退车时引起纠纷。 虚拟销售(为冲销量拿返利,提前报销售的)。
由于规定不到位,法律不健全,参考案例和资料有限,从而导致了: 鉴定无门 举证不力 维权成本高 解决效率低 退车换车难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国内汽车行业的保修现况:
保修标准不同
保修标准不同
处理没有参照规范
损坏无法评估和鉴定 拒赔的理由存在差异 客户对保修内容缺少统一认识 现行保修政策厂家自行规定
•
哪些部分属于经销商的责任,哪些部分属于厂商的责任,哪些部分属于消费者的责
任,三方共同担责,也条列十分清楚,
9
三包法的背景说明
我们如何理性看待“三包”政策
服务站会获得更多 的实惠
服务站借机可 提升服务质量
“三包”政策是 正确运用会增加
厂家、服 二手车市场 的机遇 务站可开 发新的经 营产品
服务站可 减少经营 成本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易损耗件 三包有效期 质量保证期
包修期
易损耗件质 量保证期: 明示
汽车产品:包修期 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 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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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有效期:2年或5万公里 包修期:3年或6万公里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包修 在包修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 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因质量问题和修理、更换、退货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吉利汽车 汽车三包规定解读
吉利汽车销售公司 培训部 2013.06.
培训目的
清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含义 。 充分认识汽车“三包”规定的目的与意义,建立良好的应对机制,更
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以汽车“三包”规定为契机,更好的规范汽车销售,维修服务流程, 掌握执行“三包”过程中的要点及服务技巧,合理组织、落实好“三 包”服务。 提升有关各方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全面展现吉利汽车“顾客 关怀”的的服务本质。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2次,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
故障;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有偿退、换整车 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 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
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 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第二十条)
第六至九章
三包责任免除29~31 争议的处理32~36 罚则37~42 附则43~48
规定了“三包”责任免除、争议处理、罚则和附则 违背规定1次处罚1—3万元,记入质量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三包:包括产品的包修、包换(换车、换总成零部件)、包退(退车)。 包修期:包修的限定期限。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 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产品包换、包退的限定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 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三包信息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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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国家三包法的主要内容
本法规共9章,48条,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了三包 责任免除,违规的处罚等,主要章节及内容节选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1~7条
三包目的、三包定义、家用汽车定义 三包基本要求:遵守承诺,依法履行 销售者担责、依规定追偿 消费者、经营者的诚信原则,经营者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担责 质监总局:信息管理(公开、系统);各级质监部门:监管责任
2012年1月16日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 二次征求意见稿)》出台
2011年9月21日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公布
2011年10月26日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对征 求意见稿的听证会
• 汽车“三包”规定早从十年前就开始起草、八年前开始征求意见,但因各种原因直到2013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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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产品质量问题 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产品质量与标准法规、 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的情况。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 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
全使用汽车,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
易损件质保期:零部件明细由国家规定,质保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自行设定。
“汽车三包规定” 重点解读 重点名词解释
经营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修理者等。 销售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交付家用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 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 修理者:是指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依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家 用汽车产品修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