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城市公共交通-第3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系统(2)
《城市公共交通》课件

公私合营模式
公共交通系统由政府和 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和经
营。
自营模式
由个人或组织自行经营 公共交通服务,如出租
车、网约车等。
城市公共交通调度与控制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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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实时监测
通过GPS、RFID等技术实时 监测车辆位置和运行状态。
调度计划
根据客流需求和车辆位置制定 合理的调度计划,确保准时准
点。
控制系统
提升公共交通设施品 质
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规划
01
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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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线网规模与结构
优化线路走向与站点设置
协调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关系
考虑城市发展与交通需求变化
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规划
确定站点位置与规模 考虑乘客出行便利性
优化站点设施配置 协调站点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关系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计
设计原则
安全、舒适、便捷、环保
06
城市公共交通未来发展展望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智能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应用
智能调度系统
通过实时数据分析,优化 车辆调度,提高运营效率 。
自动驾驶技术
逐步实现公交车、出租车 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自动驾 驶,提升出行安全性。
车路协同系统
借助通信技术,实现车与 路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 交通流畅度。
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的作用在于规范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的秩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政策与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实施与监管的概念
实施与监管的措施
实施与监管的意义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道路运输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保障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投入,统筹各类道路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加强道路建设和维护,为道路运输安全便捷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农村道路运输,采取措施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运营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乘客、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辆和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油气供配电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管理主体】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发展定位及优先发展政策】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公益属性的公用事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
第五条【发展原则】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引导方向】国家鼓励运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第七条【新技术应用】国家鼓励推广新应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有序运营,保护城市公共交通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对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应当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优先发展,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第四条国家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配置城乡公共交通资源,统筹协调城乡公共交通发展。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考核制度,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有关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线路布局、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配置、信息化建设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等内容。
城市公共交通资料

安全性高。地铁具有专用车道,不论在地下、地面或高架, 均与其他交通完全隔离。由于地铁大多在地下或高架,因而 与其他交通方式无相互干扰,安全性高。
③高架线
高架线是介于地面和地下之间的一种线路, 既保持了专用道的形式,占地也较少,对 城市交通干扰较小。高架线是城市轨道交 通中一种重要的线路敷设方式。高架区段 中的高架桥是永久性的城市建筑,结构寿 命要求按50年(或100年)以上来考虑。
(3)限界
限界是指列车沿固定的轨道安全运行所需要的空间 尺寸。
轻轨车辆较新颖。有单节四轴车,双节单铰接六铀车和三 节双铰接八轴车。
一般车站设施比较简单,在地面车站上主要建筑就是装有 风雨棚的站台。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相当,有利于乘客上 下,减少停站时间。
加强消音和减震措施。 电压制式以直流750V,架空线供电为主,但旧式有轨电车
常采用直流600V供电。 大部分轻轨系统可以在没有信号装置的情况下安全行驶。
④地下铁道
是街道以外 的一种强 有力的快 速大运量 公共交通 工具,与 其他交通 完全隔离
⑤出租汽车
出租汽车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着辅助作用,因而称为辅 助交通。
⑥轮渡
3.按照行驶路线的属性分类 行驶于城市街道上的公共交通 行驶于城市街道外的公共交通
4.按提供的服务属性分类 基本公共交通 辅助公共交通
三、常规公共交通系统
常规公共交通包含公共汽车和公共电车两种 公共交通方式。
1、定义
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 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 运车辆。
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

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3月26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道路旅客运输第四章道路货物运输第五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六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道路运输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按照综合高效、优势互补的要求,与铁路、轨道、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其他运输方式合理衔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综合运输的优势。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运输发展,完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客运一体化,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提高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城市规划综合辅导:城市公共交通的类型和特征
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城市中供公众乘⽤的各种交通⽅式的总称。
(1)城市公共交通的类型 ①公共汽车 ②电车 ③轮渡 ④出租汽车 ⑤地铁、轻轨以及缆车、索道等客运交通⼯具及相关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准公共交通除外)的特征 ①运量⼤; ②集约化经营; ③节省道路空间; ④污染⼩等。
(3)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由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和准公共交通三部分组成。
所谓准公共交通,主要是指包括⼩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合乘⼩客车等在内的各种交通载体。
在街道上⾏驶的公共交通主要是公共汽车,在⼀些⼤城市⾥还有⽆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它们在街道上都按固定的路线⾏驶,形成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的设备,以公共汽车最为简单,有车辆、车场以及沿线路设置的停靠站和⾸末站。
⽆轨电车是以直流电为动⼒的客运交通⼯具,除了与公共汽车有共同的设备外,还有架空的触线、馈电和整流站等设备。
有轨电车具有运承能⼒⼤、客运成本低的优点,其设备同⽆轨电车,但还要有轨道和专设的停靠站台。
缺点是机动性差、造价⾼,⾏驶时会产⽣振动和噪⾳。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有轨电车技术已有很⼤发展,主要类型有: ①独轨系统 ②轻型轨道交通系统 ③⾃动厢系统 ④导向性公共汽车系统 (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已成为我国城市的交通政策。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先要提⾼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努⼒提⾼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总量中的⽐重。
当前要抓好下⾯三项⼯作: ①解决公共交通长期亏损问题。
②城市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建设。
③提⾼公共交通车辆的运⾏速度。
(5)对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考核,应从迅速、准点、⽅便和舒适四个⽅⾯衡量。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系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五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城市客运交通系统
城市客运交通系统填空22分简答48分论述题,计算题30分第一章绪论1、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的构成:P1图1-1公共交通、准公共交通、私人交通。
2、解决城市客运交通问题需从哪三个层次进行考虑?①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的角度,避免城市人口、城市功能过度集中,造成交通总需求量超过城市交通需求容量极限,避免城市商务区等局部土地开发强度过度开发,造成城市客运交通问题无法解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对人、车、路、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引导和促进工业、商业、居住、文化设施以及人口分布合理布局。
②从交通结构角度,协调各种客运交通方式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种交通方式的任务和要求,使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以公共交通为骨干的综合交通系统,合理利用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和交通设施。
③通过提高城市路网容量,采取科学化、现代化的城市交通管理措施等,使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构成更加合理,形成更加安全、畅通的客运交通运输网络,以最短的距离,最少的时间和费用,在完成预定运输任务的同时获得最优的运输效果,从而使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发挥最大作用。
3、城市客运交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可从哪几个因素来体现?①城市空间结构与城市客运交通(五中战略:强中心战略,完全机动化战略,弱中心战略、低成本战略,限制交通战略)②城市产业结构与城市客运交通:工业和服务业(最首要的是交通运输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主体,他们的地域漫衍特性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客运交通结构和城市经济系统;农业则通过相关的工业和服务业来影响城市辐射区域内的副经济中心或城镇的漫衍和发展。
四个阶段:初级均衡阶段、极核发展阶段、点轴发展阶段、网状发展阶段③城市土天时用与城市客运交通:1、交通设施建设通过改变可达性和外部性好处而影响居民和企业的选址行为;2、交通影响居民和企业选址的同时,也影响着土天时用的性子和土地开发强度;3、土天时用影响客流漫衍和交通体式格局的挑选;4、土天时用的状况推动城市交通向更高层次发展④城市经济与城市客运交通: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从而产生大量的交通需求;城市客运交通的结构、形态、方式和水平必须与客运量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并且要不断以更加先进的交通方式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调度
从运营调度的角度分析, 从运营调度的角度分析,行车频率同时具有时间 方向性和断面性。 性、方向性和断面性。
三、行车间隔
四、行车间隔的分配 • 行车间隔的分配是指对行车间隔计算值的分配, 行车间隔的分配是指对行车间隔计算值的分配, 对呈现小数的行车间隔值取整数处理, 对呈现小数的行车间隔值取整数处理,并使之确 定为适当数值便于行车掌握,或者, 定为适当数值便于行车掌握,或者,根据实际需 要将一个整数行车间隔分为其他大小不同的整数 行车间隔的过程。 行车间隔的过程。 • 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 先假定某时间段 0内行车间隔的计算值为小数, 先假定某时间段t 内行车间隔的计算值为小数, 记为I=Ea(例如 ),其中 记为 (例如I=6.5),其中 为I值的整数值 ),其中E为 值的整数值 部分, 为 值的小数部分 值的小数部分。 部分,a为I值的小数部分。
2.按照车辆运行与停站方式划分 按照车辆运行与停站方式划分 (1)全程车 全程车 (2)区间车 区间车 (3)快车 快车 是为了适应沿线长乘距乘车的需要,采取的一种越 是为了适应沿线长乘距乘车的需要, 战快速运行的调度形式,包括大站车和直达车两种。 战快速运行的调度形式,包括大站车和直达车两种。 (4)定点 定班车 定点/定班车 定点 (5)跨线车 跨线车 是为了平衡相邻线路之间客流负荷, 是为了平衡相邻线路之间客流负荷,减少乘客转乘 而组织的一种车辆跨线运行的调度形式。 而组织的一种车辆跨线运行的调度形式。
(二)平峰期始末站停站时间 (1)通常情况下,以单程时间为准,按下列公式确定 )通常情况下,以单程时间为准, 平峰期始末站停站时间: 平峰期始末站停站时间: 单程时间为 ①单程时间为10~40min时 时 平均停站时间( 平均停站时间(min)=4+0.11×单程时间(min) ) ×单程时间( ) ②当单程时间为40~100min时 当单程时间为 时 平均停站时间(min)=0.21×单程时间(min) 平均停站时间( ) ×单程时间( ) (2)在平峰期内还需要规定每一辆正班车的上下午班 ) 各有一次行车人员的就餐时间,每次15~20min 内,各有一次行车人员的就餐时间,每次 为宜。 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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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车辆运行方式及调度形式的确定(一)车辆运行形式①定线定站的运行方式:最常规的一种运行方式,它的特点是行车的规律性强、线路固定,服务面广,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基本运行方式。
②不定线不定站式:这种运行方式是车辆运行时,不定路线、不定站点,完全按照乘客的意愿进行,如出租汽车就是这种运行方式。
③定线不定站式:这种运行方式是车辆运行时,只定行驶路线,不定站点的一种运行方式,如现在比较多的小公共汽车“招手停”等。
(二)车辆调度形式的确定车辆调度形式一般有两种分类方法:1、按车辆工作时间长短,分为正班车、加班车和夜班车。
(1)正班车:主要指车辆在日间营业时间内连续工作相当于两个工作班的一种基本调度形式,又称双班车、大班车。
(2)加班车。
指车辆仅在某种情况下,在某一段或某几段营业时间内上线工作,并且一日内累计工作时间相当于一个工作班的辅助调度形式,又称单班车。
(3)夜班车:指车辆在夜间上线工作的一种辅助调度形式。
在一个工作日内,如车辆夜班时间不足一个工作班时,常与日间加班车相兼组织。
2、按车辆运行及停靠站点,分为全程车、区间车、快车、定班车和跨线车(1)全程车:指车辆从线路起点到终点,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沿线各固定停车站依次停靠,驶满全程的一种基本调度形式,又称慢车。
大部分正班车具有全程车的这个特征。
(2)区间车:指车辆仅在线路客流高区段间行驶,是一种辅助调度形式。
(3)快车:指为适用沿线长乘距乘车需要和加快车辆周转,采取的一种越站快速运行的调度形式。
包括大站车与直达车两种,直达车是大站车的一种特殊形式。
(4)定班车:指为通勤通学而组织的一种专线调度形式。
车辆可按定时间、定路线、定班次和定站点的原则进行运输服务。
(5)跨线车:指为平衡相邻线路之间的客流负荷,减少乘客转乘而组织的一种车辆跨线运行的调度形式。
跨线车不受原来行驶路线的限制,根据当时客流集散点的具体情况确定起讫点。
(三)车辆调度形式的选择基本原则:凡是营运线路上的车辆均应以全程车、正班车作为基本的调度形式,它们应该具备全程、全站、双向的特点,同时根据客流的分布特征辅之以其他的辅助形式。
1.区间车调度形式的确定(1)路段不均衡系数法路段不均衡系数:指统计时间内营运线路上某路段客流量与平均路段客流量之比计算方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的路段称为客流高峰路段,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属正常调节范围,不需要加设区间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的路段属于客流不均匀,应增设区间车。
(2)路段通过量差通过量差值:指统计期内高峰路段客流量与沿线各段平均客流量之差计算公式: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需增设区间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为额定载客量。
2.快车调度形式的确定(1)方向不均衡系数法:方向不均衡系数:指统计期内某线路最大单向客流量与平均单向客流量之比计算方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如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一般认为不必开设大站快车,如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可以考虑在客流量小的方向开设大站快车,以加快车辆周转。
(2)站点不均匀系数站点不均匀系数是指单位时间内运营线路某停车站乘客集散量与各停车站平均乘客集散量纸币。
集散量是指在统计时间内到达某停车站乘客的上车人数(集结量)与下车人数(疏散量)的统称。
计算方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当某段时间内沿线若干站点乘客集散量超过各站平均集散量并且长距离乘客较多时,并且当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时,可沿线路同方向集散量较大的几个站点行驶快车,以缓解拥挤和留站现象。
此种运行调度方式适用于乘客交替频繁的路段,繁华的大街,客流直达性较强的路段。
3.高峰加班车调度形式的确定通过计算客流时间不均匀系数确定。
时间不均匀系数是运营线路日营业时间内某一时段客运量与各时段平均客运量之比。
如果时间不均匀系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可根据客运服务要求及具体客运供需条件,在这一时段开设加班车。
(四)公共交通区域调度1.区域调度的定义公共交通区域调度,又称网络调度或线间调度。
区域调度模式是基于运量平衡思想提出的。
区域调度是面向任务,而非面向线路的调度模式。
2.区域调度的形式包括单车场调度和多车场调度两种形式。
区域调度是国外大城市普遍采用的、高效率的城市公共汽车调度模式,是未来大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的发展方向。
国内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传统的线路调度模式必将为区域调度模式所取代。
【知识点】车辆运行定额及主要运行参数的确定(一)车辆运行定额的确定车辆运行定额是指在营运线路具体工作条件下为完成运输任务所规定的运输劳动消耗标准量。
主要包括单程时间、始末站停站时间、周转时间和计划车容量。
(1)单程时间单程时间是指车辆在一个单程的运输工作中,由始发站发车至终点站停靠为止所消耗的时间。
包括单程行驶时间和中间站停站时间。
单程行驶时间通常采用分路段与时间段观测统计方法确定。
中间站停站时间指车辆在中间站完全停车后经过开门、乘客上下车以及乘客上下车完毕关门后至起车前的全部停歇时间。
(2)始末站停站时间包括为调度车辆、签发行车路单、车辆清洁、行车人员休息与交接班、乘客上下车以及停站调整车辆间隔等所必须的停歇时间。
在客流高峰期,始发车停站时间原则上不应大于行车间隔的2~3倍,平峰期间的始发站停站时间的确定,需综合考虑车辆清洁、行车人员休息、调整行车间隔、交接班以及车辆例行保养等因素综合确定。
通常情况下,平峰时始末站的平均停站时间。
(3)周转时间车辆从起始站出发,运行到终点站再运行回到起始站,称为一个周转。
周转时间=上下行单程时间+始末站停站时间。
周转时间按照不同的客流峰别分别确定。
不同峰别期间的车辆周转时间在一定范围内变化,即周转时间为一区间值,各不同客运峰别的周转时间应尽可能与该峰别期延续时间匹配,或不同峰别的相邻时间段周转时间与相应的时间段总延续时间相协调。
(4)计划车容量指行车行业计划限定的车辆载客量,又称为计划载客量定额,是根据计划时间内线路客流的实际需要,行车经济性要求以及运输服务质量标准确定的既往完成的车辆载客量。
计算公式如下:式中,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计划车容量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额定载客量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满载率定额,一般高峰期≤1.1,平峰≥0.5~0.6。
额定载客量由车辆座位数与车辆站位面积乘以站位定额来确定的。
目前,我国城市公共汽车座位与站位数之比为1:2~1:3,郊区路线为1:0.5~1:0.7,而城市长途公共汽车原则上不设站位;站位定额标准规定为8人/平方米。
(二)车辆运行参数的确定1.营运速度:指车辆在营业时间内的平均速度。
对于一条固定营运线路而言,则是指车辆周转时间内的平均速度。
2.行车频率:指在单位时间内通过线路某一断面或停靠站的车辆数。
确定行车频率时,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问题:①确定最大行车频率不得超过线路的最大通行能力,最小频率应保证服务质量要求。
②高峰小时的行车频率应与配车的最大周转能力相适应。
③适当考虑时间分组上的行车频率在满载程度允许的范围内,与行车人员的作息时间取得平衡,但不能违背“客多车密、客少车稀”的原则。
④在同一时间内,断面上具有两种以上的行车频率时,其频率数最好形成整数的倍数,便于均衡行车间距。
3.行车间隔:指车辆正点运行时前后两辆汽车到达同一站点的时间间隔。
行车间隔确定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营运线路的运送能力、通过能力以及运输服务质量。
在乘车秩序正常的条件下,大中城市客运高峰线路,行车间隔应不低于1~3分钟为宜。
4.车辆周转系数:指车辆在营业线路上每一小时内可以往返循环周转的次数。
5.线路上所需车辆数:营运线路以高峰配车数为标准,高峰配车数与非高峰配车数之差为单班配车数。
【例题】在城市客运车辆运行参数中,单位时间内通过线路某一断面(或停靠站)的车辆数称为()。
A.行车间隔B.行车频率C.周转系数D.营运速度【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行车频率。
行车频率是指在单位时间内通过线路某一断面或停靠站的车辆数。
【例题】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拥有公共交通营运车辆1000辆,全市经营的公共交通线路长度为2100公里,其中有公共交通线路通过的街道长度为1500公里;该城市用地面积为400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公司最近提出:在公共交通车辆既定的条件下,要通过优化线网密度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出行方便程度,使乘客步行距离不超过1/2站距的服务质量要求。
该城市乘客平均乘距为6公里,每条线路平均车辆数为12辆,车辆在营运线路上每完成一个周转所耗费的时间平均为60分钟。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重复系数为()。
A. 1.5B.1.4C.1.3D.1.2【答案】B【解析】重复系数=线路总长度/线网长度,即2100公里/1500公里=1.42.该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密度的计算值为()公里/平方公里。
A. 3.75B.4.00C.4.25D.4.50【答案】A【解析】线网密度=线网长度/城市用地面积=1500/400=3.753.在车辆既定的条件下提高线网密度的措施会导致乘客()。
A. 步行时间缩短B.候车时间缩短C.乘车时间延长D.候车时间延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线网密度性质。
在车辆既定的条件下,提高线网密度会使乘客乘车的步行时间缩短,但会导致乘客候车和乘车的时间延长。
4.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上的车辆行车间隔为()分/辆。
A. 4B. 5C. 6D. 7【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行车间隔的计算。
行车间隔=周转时间/线路车辆数。
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上的车辆行车间隔=60/12=5。
5.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理论和实践,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平均长度的合理范围应在()公里之间。
A. 26~28B. 24~26C. 20~24D. 12~18【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线路的平均长度。
线路的平均长度约为平均运距的2~3倍。
本题城市乘客平均乘距为6公里,所以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平均长度的合理范围应在12~18公里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