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一)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性税务处理关键点:公允价值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在这一交易中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处理中,应该按照债务人转让相应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2.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3.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A公司欠B公司货款300000元。由于A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1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2011年7月1日,经双方协商,B公司同意A公司以其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0000元,实际成本为120000元。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收到A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库存商品入库。分析上述事项对A公司、B公司的影响。

【解析】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会计》第十五章讲义1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会计》第十五章讲义1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1.以现金资产偿债 2.以非现金资产偿债 注意:债务人用于偿债的现金资产金额或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一定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1.从债务人角度,将债务转为资本 2.从债权人来看,将应收债权转为股权 注意: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不属于债务重组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本金、免除利息、降低利率、延长期限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例题1·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是()。 A.银行免除某困难企业积欠贷款的利息,银行只收回本金 B.企业A同意企业B推迟偿还货款的期限,并减少B企业偿还货款的金额 C.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同时又与债权人签订了资产回购的协议 D.银行同意降低某困难企业的贷款利率 [答疑编号393315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债权人并未作出让步,不属于债务重组。 【例题2·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的有()。 A.债务转为资本 B.降低利率 C.减少债务本金

D.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 E.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 [答疑编号3933150102]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将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方式。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例题1·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800万元。经磋商,双方同意按600万元结清该笔货款。甲公司已经为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坏账准备。在债务重组日,该事项对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影响分别为()。 A.甲公司资本公积减少200万元,乙公司资本公积增加200万元 B.甲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100万元,乙公司资本公积增加200万元 C.甲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200万元,乙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200万元 D.甲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100万元,乙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200万元 [答疑编号39331501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800-100)-600=100(万元),乙公司的债务重组利得=800-600=200(万元),选项D正确。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重组准则的不足及改进建议解析

债务重组准则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2001年1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消除了以前债务重组准则的很多弊端,但笔者认为其仍有尚待完善的方面。 一、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规定,违背了某些基本的会计原则 以短期投资为例,债务人以短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应当按照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差额,直接计人当期营业外支出;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用于清偿债务的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当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价值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在期末时与其他短期投资一并计提减值准备。如下例: 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项80 000元,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支付货款,甲企业短期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为60 000元,已提跌价准备8 000元。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 000元的坏账准备。甲、乙企业按准则的规定分别作如下会计处理: 甲企业:借:应付账款——乙企业80 000元,短期投资跌价准备8 000元;贷:短期投资60 00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S 000元。乙企业:借:短期投资75 000元,坏账准备5 000元;贷:应收账款——甲企业80 000元。

1、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乙企业(债权人)在计算短期投资的人账价值时采取了倒挤的方法=期投资的人账价值: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十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众所周知,在很多情况下,债务重组都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由债权人作出让步、甚至是很大让步的情况下发生的,债务人用于偿还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小于、甚至是远远小于其债务账面价值的,因此债权人根据以上方法确定的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一般要远远大于非现金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在债务重组日到本期期末这段时间内虚列了企业的资产,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在上例中,甲企业(债务人)的短期投资的账面净值(账面价值—跌价准备)为52000元(60000——8 000),但乙企业(债权人)确定该项短期投资的人账价值为75 000元(80 000-5 000),其中的差额23 000元便是乙企业对该项资产虚列的部分,虚列的比例为44.23%(23 000÷52 000)。如此大规模地虚列企业资产,在债务重组金额特别大时,有可能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正确决策。 虽然准则也规定了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已经发生减值时,应当在期末时与其他短期投资一并计提减值准备,从最终结果上看,好像这种规定对于期末会计报表的数字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这里有一个前提,即企业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期末如实地评估资产的价值并计提减值准备。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会计相关法规不健全,资本市场尚未成熟,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企业一般缺乏自愿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动机,特别是在企业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下,更是千方百计地寻找准则的各种“灵活”之处,进行会计报表的粉饰。虽然债务重组准则禁止了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但这些企业不会放过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在期末时,企业很可能不愿、甚至完全不计提资产的减值准备。对于短期投资,因为一般有活跃的资本市场,企业一般会对该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但对于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由于缺少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公允的市价以及资产本身价值的不确定性,企业很可能会以此为借口少提甚至是不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使企业的资产一直处于虚列的状况。 2、违背了客观性原则。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如果所接受的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资产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本身的价值,使得债权人非现金资产在人账时就虚列了许多,而这些虚列的资产价值,其主要部分是债务重组损失,而非资产的减值所致。准则规定期末计提减值准备,实际上是把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转移到了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之中,从而歪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上例中,乙企业短期投资的人账价值一开始就虚列了23 000元,而这23 000元的差额实际上是乙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假设期末该项短期投资未发生减值(仍然保持52 000元的市价),但乙企业仍然

计算缴纳契税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计算缴纳契税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因市政府实施城市规划,甲银行将原办公楼出售,并购入新办公楼。经资产评估机构评定,原办公楼含税市场价格26250万元。2016年6月,甲银行以此价格转让给乙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乙公司)。2016年7月,甲银行与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入2016年4月30日前建成新办公楼,含税成交价格24150万元,其中价款2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50 万元。新、旧办公楼尚未办理产权交割手续。甲银行在编制购置办公楼财务预算时,其中涉及计算缴纳契税及账务处理如下(当地税务机关规定,契税税率3%): 应缴契税金额=(26250-24150)*3%=2 100*3%=63(万元)。 借:在建工程 63 贷:应交税费63 审计人员依据税法规定,分析甲银行确定契税计税依据错误之处。 1、以差额作为计税依据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第三款。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第七条明确,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文件强调的是交易双方均发生了房屋转让与受让行为。如甲银行转让旧办公楼给丙公司,再从丙公司购入新办公楼,则可适用差额计算契税规定。甲银行向乙公司转让房屋,再从丙公司购入房屋,认为是同一单位相互交换房屋的理解错误。 2、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不正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因此,甲银行应以购入房屋不含税价款23000万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2)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例19-3】20×7年2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应收账款100 000元,合同约定6个月后结清款项,6个月后,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货款,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经双方协议,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5 000元,假定转股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 000 000元,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 600 000元,抵债股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1%,假定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不考虑相关税费。 【答案】 (1)债务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 76 000=24 000(元),差额24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利得,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76 000元与实收资本50 000元(5 000 000×1%)的差额26 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②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100 000 贷:实收资本5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6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4 000 (2)债权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权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与所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76 000= 24 000(元),差额24 000元,扣除坏账准备5 000元,计19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会计分录: 假设乙公司对甲公司股权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76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9 000 坏账准备 5 000 贷:应收账款 100 000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不附或有条件情况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手写板】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知识点: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债务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吹,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

会计(2014)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单元测试) 上传版

第十五章债务重组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2014年5月1日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6月1日。因为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公允价值600万元的产成品和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一台设备抵债。甲企业于2014年6月10日将设备运抵乙企业,2014年6月20日将产成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债务重组日为()。 A.2014年6月20日 B.2014年6月10日 C.2014年12月31日 D.2014年5月1日 2.乙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14年5月15日前偿付价款。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于2014年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17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乙公司于2014年7月8日收到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偿还的剩余款项。乙公司已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7000元坏账准备。下列债务重组日,处理错误的是()。 A.甲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7000元 B.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10000元 C.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17000元 D.乙公司冲减坏账准备7000元 3.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库存商品,形成应收账款2400万元(含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到期时B公司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B公司用存货抵偿该项债务,该批存货公允价值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340万元,成本1200万元,假设重组日A公司该应收账款已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则该项债务重组对B公司的利润总额的影响为()万元。 A.800 B.1200 C.400 D.860 4.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甲公司的全部货款,经过双方的协商,乙公司用自己的厂房抵债,该厂房的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甲公司已为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的坏账准备,则甲公司因为该业务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为()万元。 A.400 B.60 C.1000 D.-600 5.甲公司欠乙公司14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偿还,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偿债。债务重组日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

浅析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债务重组

浅析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债务重组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修改其他条件是指除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具体又分为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和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下面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谈一下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如有不恰当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重组中不存在或有事项的重组协议。 举例1: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价款5000000元(含增值税)。按双方协议规定,款项应于2006年3月20日之前付清。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乙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偿付甲公司。经双方协商,于2006年3月20日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甲公司同意豁免乙公司债务2000000元,其余款项于重组日起一年后付清;债务延长期间,甲公司加收余款2%的利息,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同支付。假定甲公司为该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00000元,现行贴现率为6%。 (一)旧准则 1.乙公司:债务人

(1)2006年3月20日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不作账务处理。 将来应付金额:(5000000-2000000)×(1+2%)=30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5000000-3060000=1940000(元)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5000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306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940000 (2)一年后付款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3060000 贷:存款;3060000 2.甲公司:债权人 (1)2006年3月20日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 将来应收金额:;3060000元 债务重组损失:5000000-500000-3060000=1440000(元)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3060000

买一赠一税务处理案例

买一赠一税务处理案例 案例:某百货商场2011年5月,在买一台冰箱5000(成本为4000元),送价值500(售价为600)的手机活动中销售冰箱100台。 一、收入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商场对外销售给消费者,销售价一定为含税价,冰箱销售时会计上账务处理, 借:借:库存现金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0.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57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0 贷:库存商品-冰箱 400000 二、增值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也就是不能同时满足收入的5个条件,不存在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中视同销售,是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根据八种视同销售的第八条,赠送手机时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赠送手机的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58717.95 贷:库存商品-手机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717.95 (600×100÷1.17×17%) 因为赠送手机时,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要配比,没有主营业务收入,此时的借方不可能为主营业务成本。 三、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中税会无差异,只是按税法将主营业务收入分成:

第一章--债务重组练习题及参考答案(2014)

第一章--债务重组练习题及参考答案(2014)

第一章债务重组练习题及参考答案裘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公司欠乙公司600万元货款,到期日为2012年10月30 日。甲公司因财务困难,经协商于2012年11月15日与 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价值550万 元的商品抵偿欠乙公司上述全部债务。2012年11月20 日,乙公司收到该商品并验收入库。2012年11月22日办 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该债务重组的重组日为()。 A.2012年10月30日 B.2012年11月15日 C.2012年11月20日 D.2012年11月22日 2. 甲公司因购货原因于2012年1月1日产生应付乙公司账 款100万元,货款偿还期限为3个月。2012年4月1日, 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与乙公司协 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同意:以甲公司的两辆小汽车抵偿 债务。这两辆小汽车原值为100万元,已提累计折旧20 万元,公允价值为50万元。假定上述资产均未计提减值 准备,不考虑相关税费。则债务人甲公司计入营业外支出 和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万元。 A.50,30 B.30,50 C.80,20 D.20,80

3. 2012年2月10日,远洋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长江公司, 同时收到长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 000元、年利率7%、6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长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远洋公司同意长江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120 000元,累计折旧为30 000元,清理费用等1 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 000元,公允价值为90 000元。远洋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转让损益分别为()元。 A.12 500,8 000 B.8 000,10 000 C.9 000, 8 000 D.13 500,8 000 4. 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为()。 A.应收债权账面价值 B.应付债务账面价值 C.股权的公允价值 D.股权份额 5.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应收票据面值为30 000元,票据到 期时,累计利息为1 000元,乙公司支付了利息,同时由于乙公司财务陷入困境,甲公司同意将乙公司的票据期限延长两年,并减少本金8 000元,则乙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是()元。 A.1 000 B.8 000 C.12 000 D.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有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会计指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劳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应比照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其相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所得税的核算——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能够转回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时间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核算主要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选择采用其中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一经采用,不得随意变更。 ——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企业根据当期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因此,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企业首先应当合理划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界限

十五章-债务重组教学提纲

债务重组 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做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以现金(即货币资金:存库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是等量的偿还,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不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进行债务重组的。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 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损失),作为营业外收入(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是予以终止确认。 债权人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 的,应当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 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值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 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 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 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 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企业清算税务处理案例

企业清算税务处理案例二 甲公司是由A、B两法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A、B各出资50%。2013年因经营期满决定解散清算。甲公司清算基准日及清理后的资产、负债有关数据如下表所示:(不包括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 收) 注解:表中的存货和设备均为不含增值税价值。设备为年后购入。房产于年前购置, 购置价为2800万元。 应交税费一一清算前应缴未缴的税金及附加; 留抵税额一一清算前尚存的留抵税额; 一、清算期间应缴的各项税款如下: 对企业清算资产进行清查时,支付的清算费用80万元

1、增值税 销项税额=(380+1400)*17%=302.6 万元 应缴增值税=302.6-350=-47.4万元 未抵减完的47.4 万元,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应作为“负债清偿损失”处理。 2、营业税 应缴营业税=(3500+90)*5%=179.5 万元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79.5*10%=17.95万元 3、土地增值税 应缴土地增值税=【3500-2800*(1+5%)*5】*30%=112.5 万元 4、企业所得税 (1) 资产处置损益=5650-5080=570万元 (2) 债务清偿损益= -47.4万元 (3) 清算费用和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增税=80+179.5+17.95+112.5=389.95万元 (4) 清算所得=570-47.4-389.95=132.65万元 (5) 应缴企业所得税=132.65*25%=33.1625万元 二、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剩余财产=全部清算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税款-其他债务 =5650-80-310-(179.5+17.95+112.5+1250+33.1625)-2310=1356.888万元 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留存收益中按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140+319.4875=459.4875万元 为企业清算新产生的税后利润=(5650-4860)-47.4-389.95-33.1625=319.4875万元 A、B 各自应确认股息所得=459.4875/2=229.7438万元,可享受免税优惠剩余财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A、B 各自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损益=1356.888*50%-229.7438-500=-51.2998万元,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知识点】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十九章债务重组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阐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因准则重新编写,所以属于比较重要章节。 近3年考题已不适用。 本章应关注的问题: ①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②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2020年教材变化 按新准则重新编写。 主要内容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提示】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未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也无论是否债权人作出让步,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 (2)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债权和债务,不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但包括租赁应收款和租赁应付款。 (3)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的交易事项:①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②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③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上述(一)和(二)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注册会计师会计十五章债务重组(课后作业)下载版

第十五章债务重组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的货款进行了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00万元清偿。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乙公司已经就该项债权计提了80万元的减值。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万元。 A.100 B.80 C.20 D.0 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的1000万元的货款进行了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抵偿债务,甲公司交付产品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结清。甲公司已将用于抵债的产品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用于抵债的产品的账面余额为7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70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万元。 A.400 B.300 C.281 D.181 3.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3年1月1日,东方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西方公司,含税价为650万元。2013年7月1日,西方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该笔货款,经双方协商,东方公司同意西方公司用一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抵偿该笔货款。该固定资产在西方公司的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0万元,在债务重组日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东方公司为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25万元,并将抵债的固定资产作为经管用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东方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万元。 A.150 B.125 C.65 D.40 4.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2013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为1500万元。2013年7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该笔货款,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一项专利权抵偿该笔货款。该专利权原价为1000万元,累计摊销4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20万元,在债务重组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乙公司应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万元。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所谓的售后返租,就是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约定以购房合同的折让优惠后的价款为成交价,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要求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房屋无偿或低价交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收益归开发商。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分别给予介绍。 [案例]: A公司是一家外资商业地产公司,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者同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商品房按优惠价85万元(即总价100万元的85%)出售,在未来5年内,该商品房归开发商出租,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在销售时,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对未来5年内转租房产能收取多少收益并不确定并假设当年A公司将商品房转租取得租金5万元(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请问A公司售后返租行为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 [分析] 1、营业税的涉税分析 (1)政策法律依据 ①《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应作为营业的纳税人。 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③《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④各地税务机关出台售后返租的相关具体规定。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返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8〕13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不动产,采取优惠方式要求购房者无偿或低价将不动产交给开发公司使用若干年。这一经营方式名义上是开发公司让利给购房者,实质上是优先取得了购房者的不动产的使用权,即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此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重组》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修改后新准则。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与其他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一样于2007年1月1日将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改最大地方是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和改正了债务人因债务豁免而形成的债务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为方便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有关会计处理,本文仅就此问题作初浅探讨。一、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把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分为四种情况。本文将从其分类顺序探讨。第一种情况是以资产清偿债务。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情况又分为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 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账款20万元,于3月21日到期。乙

公司对甲公司欠款已计提坏账准备3万元。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经甲乙公司协商,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转账支票一张,金额15万元,于3月21日偿还所欠乙公司全部债务。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存款1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5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5 坏账准备3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上例中,若甲公司用18万元银行存款偿还所欠乙公司债务,其他条件不变。会计分录如下: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银行存款18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8 坏账准备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债务重组准则变动纳税影响分析

债务重组准则变动纳税影响分析新准则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作出了很大变化,影响了企业资产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进而影响到企业所得税计算。修改后的准则虽然与税法规定更趋一致,但仍存在不同,因此,期末需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一、债务人债务重组纳税影响分析 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债务人债务重组的处理作出了以下变化:(1)旧准则将债务人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但新准则要求无论以何种方式清偿债务,重组收益都计入当期损益。即原来计入“资本公积”,现在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这种改变减少了期末所有者权益,增加了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增加了应纳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26行增加“债务重组收益”一项,以单独反映债务重组对应纳税所得额影响情况。(2)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依据。由于企业期末的财务状况与旧准则会计处理方式下的财务状况不同,故债务人当期确定的收益金额与旧准则中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某些状况下不同,不能简单理解为将过去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项目转计收入即可。 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下,旧准则规定将现金或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在新准则下被计人“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企业期末资产状况并不发生变化,只是将原准则中计人权益的项目改计入收入,会计规

定与税法趋于一致,减少了企业期末进行所得税调整的工作。 [例1]债务人甲企业应付债权人乙企业购货款账面价值10500.0元,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与乙企业签订重组协议。重组协议规定,甲企业以其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市场价值80000元,实际成本70000元,增值税率17%。 按照旧准则,甲企业应当确认资本公积21400元(105000-70000-80000~17%),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乙企业105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1400 该例中资本公积大于资产转让所得(21400>80000-70000),由转让所得和重组收益两部分组成。 按照新准则,甲企业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债务重组收人,同时结转成本:借:应付账款——乙企业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1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该例中会计上确认了主营业务利润10000元,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1400元,二者的和就是旧准则中确认为资本公积的数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