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去社会化改革10年后再启幕 需剥离三供一业职能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摘要: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三供一业”分离转让项目是指员工家庭地区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财产管理。
公共企业改革“三供一业”分离转让是剥离公共企业发挥社会功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集中注重主谋业,减轻国有企业的经营负担,创造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
本文很好地处理了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转让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家属区引言国有企业遗属区“三供一业”分离转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范围广,运营阻力大。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不想动的“痼疾”。
但是随着国家实施“供给方改革”,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转移“三物一业”有政策保障。
政府和企业齐心协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三供一业”分流渠道系统化运营阶段和通闭难点的国家化创新实践。
1、“三供一业”改革研究现状近年来,国内对“三供一业”分离转移的学术研究并不多。
李宝镜在“国有企业3种1业”分离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中,将家庭区类型分为3类,企业自行设立或自行管理的“全责任型”家庭区,企业自行设立的家庭委员会管理的“反责任型”家庭区,以及企业自行建设、社会专门部门管理的“不负责任型”,在分离转让过程中,集体总结了核心工作。
盐旭东在《国营石油企业做好“三供一业”转移的具体措施》中,总结了“三供一业”分离转让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重点论述了人力配置、向前转移的措施。
结转局的“寻找最佳方案-企业分离前的“三供一业”模式比较和路线分析,对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前的模式和路线进行了比较分析。
这种研究侧重于“三供一业”分离转让的政策和问题水平,比较为针对分离和转让过程中的业务难点进行对应分析。
在实践层面缺乏系统设计和运营经验。
2、“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关键作用2.1改善职工居住条件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建造的某一地区的住宅和部分住宅不是按照永久性住宅的要求建造的,而是为了暂时居住一部分人员,有房地产许可证,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花费很少的钱购买这些房子,这些房子很旧,问题很严重,但这些工程花了很多年的时间进行了维修,但无法忍受岁月的风蚀,整个地企业的“3个公债”交出修理维修费用,保守维修标准根据国税厅发展改革委员会(2018)7号询问的要求和财政资金[2016]31号询问的补助标准执行。
国企改革“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研究——以陕西有色集团为例

关键词: 改革; 分离移交; 三供一业
一、背景及概况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是指国有企业将家属区供水、供电、供 暖和物业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专业单位进行管理的管理工作。近 年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财政部先后开展了多个省 市的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试点,并取得了有效成果,为全面 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经验。从 2016 年开始,全国各地区开始推 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的分离和移交,维修和改造相 关设备设施,以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收费,交 由社会专业化单位管理。[1]截至 2017 年底,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 或签订移交协议完成率达到 80% 。2018 年年底国家国有企业 “三 供一业” 分离移交基本完成。从 2019 年起,国有企业将不再以任 何方式承担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相关费用。[1] 二、陕西省剥离工作概况 陕西有色集团金堆城矿区在剥离工作中提出 “大物业公司” 模 式,全面完成了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 在省国资 委的安排部署下,陕西省水务集团积极承接部分独立工矿区和偏远 地区自备水源 企 业 的 供 水 职 能,使 供 水 移 交 问 题 得 到 了 良 好 的 处 理; 陕煤集团将下属物业公司改制成为接收主体,在物业公司整体移 交地方、安置职工等方面取得了有效成果; 陕西省电力公司作为陕西省 国有企业家属区供电设施接收改造实施的重点单位,通过创新实施 “五 步法”一揽子的移交新模式,即 “签订协议 - 资金拨付 - 户表更换 - 移 交资产 - 维修改造”的接收流程,使得供电接收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三、陕西有色集团公司简介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陕西有色集 团) 前身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公司和陕西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 局。2003 年,省政府将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省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4 年 2 月 28 日,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立。[3] 四、陕西有色集团改革措施 陕西有色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截至 2017 年底,陕西有色集团已全面完成剥离任务。其中,金堆城矿区 的移交工作与冶金矿业集团的供热移交工作颇有成效。 ( 一) 金堆城矿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 金堆城独立工矿区剥离工作中,渭南市政府和有色集团在陕西省国 资委的协调和指导下,提出了由金钼集团参股、渭南国有资产管理控股 的 “大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即由 “大物业公司”承担供水、供热和 物业管理职能,过渡期内金钼集团适当分摊成本,然后逐步退出。该改 革方案的提出为偏远独立工矿区分离移交工作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5] ( 1) 移交单位。金堆城矿区所处地区相对偏远,是典型的独立 工矿区。矿区承担着大量办社会职能,企业年营业补贴和员工工资 达数亿元。渭南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矿区进行研究,并就发现的
2019年起国企将不再承担“三供一业”等24则

★动 态2019年起国企将不再承担“三供一业”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承担了很多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剥离之后,有利于企业卸掉包袱,集中力量做大主业、瘦身强体,同时也有利于盘活企业优质资源,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国资委:政务公开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有4个部分:1.做好国企国资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2.做好部门预决算和扶贫信息等公开工作;3.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4.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此外,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要通过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国企国资改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对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央企“正能量”的发声频次和力度,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以“市场化”为主线的国企混改试点下半年正式启动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遴选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今年上半年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订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有望正式启动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混合所有制试点改革也将以“市场化”为主线,不设立时间表,成熟后再推进。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文档

国企“三供⼀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档国企“三供⼀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三供⼀业”分离移交的概念及政策⽀撑(⼀)概念《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指导意见》中解释了“三供⼀业”的定义: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供⽔、供电、供⽓(供热)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案》(国发【2016】19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11⽇,以(国办【2016】45号⽂)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作⽬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
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相关设备设施进⾏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社会化管理。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式为职⼯家属区“三供⼀业”承担相关费⽤。
(三)⼯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资福利外对职⼯家属区“三供⼀业”进⾏补贴,保障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前国有企业承担“三供⼀业”职能现状⽬前国有企业承担“三供⼀业”职能,需要国企投⼊⼤量⼈⼒、物⼒、财⼒,所造成的历史包袱,严重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
由专业化企业进⾏社会化管理,不仅能够让国企剥离负担、轻装上阵,也将改善家属区职⼯的⽣活条件。
国企常年承担的“三供⼀业”费⽤,对员⼯⽽⾔其实属于隐性福利。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1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办发〔X〕4X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从X年开始,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省在X的企业、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到X年6月底前统一移交到X区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
各企业要针对自身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引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要按照“先维修改造后移交”的顺序,本着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使家属区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后,移交社会服务机构。
(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服务水平不下降。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探讨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探讨“三供一业”是指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四项公用事业,以及管道、线路等公共事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业都从事“三供一业”业务。
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企业存在着产权不清、资产无法明确等问题,使得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影响了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实行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意味着国有企业要将“三供一业”事业和相关资产划拨给专门的运营公司或者民营企业来经营管理。
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一、建立健全分离移交机制分离移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首先应由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国有企业分离移交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具体细则。
接着,要成立专门的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领导或专家担任组长,组织、指导和监督分离移交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参与分离移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运作能力和意识。
最后,应建立健全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工作按计划、按标准进行。
二、科学制定分离移交方案国有企业分离移交方案的制定是关键的一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案。
首先,要全面梳理“三供一业”业务所涉及的各项资产,对其进行清查、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具体的分离移交范围和内容。
其次,应科学制定分离移交的标准、程序和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责任部门,做好事前沟通和协调工作。
最后,要注意做好法律和财务风险评估,确保分离移交合法、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实行分类处置、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处理的对象资产种类多,难以一次性处理完毕。
因此,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征和管理方式,将资产分类处置,逐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首先,可以将水、电、气、热四项公用事业的资产分开处理。
其次,可以根据资产的地理位置、市场竞争力等特征来制定不同的处置方案,例如优先处理市场竞争力强、资产更有价值的项目等。
浅析“三供一业”剥离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浅析“三供一业”剥离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在中国经济体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过去的国有企业由于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低效益、高成本、重复建设等,无法发挥应有的经济作用。
为了改善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国政府在进行一系列的措施中,提出了“三供一业”剥离的政策。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浅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三供一业”剥离政策的内涵。
所谓“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在过程中剥离出"供水、供电、供气”三项基础服务业务,而转型发展为专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
这一政策的提出,旨在解决国有企业病的问题,使国有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一方面,剥离“三供一业”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
国有企业在过去的经营中,承担着过多的社会责任,往往分心于“三供一业”之外的公益事务,导致经济效益不佳。
剥离这些基础服务业务,国有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上,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剥离也意味着国有企业可以推动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剥离“三供一业”可能会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剥离后可能导致国有企业收入减少。
因为“三供一业”是一些对外服务,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政府通常会对其价格进行限制。
国有企业剥离后将无法再享受政府对这些服务的价格管制,可能导致价格和收入的下降。
此外,剥离后国有企业还需要承担“三供一业”的相关费用,例如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对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三供一业”剥离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既有积极的影响,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剥离后,国有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上,提高经济效益。
然而,剥离后可能导致收入减少和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等问题,需要国有企业通过转型与发展,以及政府加强监管来解决。
因此,国有企业在剥离“三供一业”后,需要积极应对各种变化,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作者:詹友超
作者机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10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ISSN:1674-5167
年:2019
卷:011
期:018
页码:47-48
页数: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医疗机构改革;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职能移交;消防机构分类处理
摘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主要包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等内容.根据国家安排,2018年底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以及剥离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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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去社会化改革10年后再启幕需剥离三供一业职能一场72万人剥离后的二次出发国企去社会化改革启幕它可能是中国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大、同时也是最棘手的一个问题,以至于,它在已经改革了1.1万个国企职能机构、分离72.24万人近10年后,需要再次重启。
它可能是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最容易被人忽视,但却最容易引发内部争议的问题,以至于,它需要除了国资委之外,更多的部门和层级、更多社会资本和更有技巧的参与。
它可能是目前“拖累”国企盈利水平最大的一个因素,以至于,根据国务院研究中心的研究分析,它需要一些央企每年拿出至少一半的盈利收入来解决。
在中国国资委今年2月公布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中,它排在第十位,被定名为“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按照国资委的计划,从2016年开始,国资委将选择2-3户中央企业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经济观察报获悉,早在2014年,国资委和国务院研究中心几乎的同时对国有企业的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过调研摸底,其结果整体一致。
根据国务院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央企业大致拥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8000多个,需要年度费用约800亿元,需要地方年度费用超1000亿元。
据称,截至目前,此前的调研数据尚未出现特别明显的缩减。
国资委相关人士称,800亿的年度费用,主要是指中央企业为了解决企业社会办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每年需要从企业的盈利收入中拿出进行补贴的部分,也有很少的一部分是政府对一些困难央企的财政补贴。
这800亿绝大多数都来自企业利润,大概占到了总体利润的50%。
而1000亿的地方年度费用,则是指地方国有企业为解决办社会职能需要进行的来自企业和政府的补贴。
据介绍,国企企业办社会职能,主要是指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国企自身建立的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物业等,其中医院和的学校的改革,自上世纪90年代到2007年,已经进行过改革,而此轮改革的重点是指: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物业,统称“三供一业”。
而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则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启动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试点。
如今,面临转型脱困、去库存、去产能等艰巨任务的国有企业,经济增速与企业利润都有不小回落,同时,结构转型的紧迫让去杠杆、淘汰过剩产能的力度继续加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10年未竟的改革再次出发。
“三供一业”千亿费用此轮国企的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的涉及面究竟有多大?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邵宁在其《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一书中曾提到,根据2006年的数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有自办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机构2827个,在职职工近22万人,经费补贴为119.5亿元,年末资产总额为299.8亿元。
邵宁曾任国资委副主任。
201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就“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这一课题,专门深入全国多地区基层展开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袁东明参与了此次调查研究。
他以黑龙江龙煤集团为例说,两年前,黑龙江龙煤集团“三供一业”职工人数近8000人,年现金负担7000多万元。
而其离退休人员管理负担更重,龙煤集团有23万多离退休职工,管理人员多达3300多人,每年费用高达1.8亿元。
袁东明估计说,截至目前,龙煤集团的离退休人员及“三供一业”社会改造移交费用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缩减。
尽管近几年黑龙江省和龙煤集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效果并不显著。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那次调研的课题组调研估算,仅央企层面,目前有“三供一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消防市政等五类社会职能机构约8000多个,年度费用约800亿元;地方国有企业年度费用超过1000亿元。
据称,这与同年国资委的摸底结果大体一致。
按照国资委的预期,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的最终目标是:按照政企分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企业与政府各自不同的定位,将社会职能交给政府和社会,彻底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使国有企业回归到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与其他市场主体处在平等竞争位置。
袁东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改革开放已经快40年了,《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也快十年,国企职工身份意识正在淡化,从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筹建的社保体制也在不断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已经不是很多了。
像…三供一业‟、企业办教育医疗等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还需要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来解决。
但是,对于新发生的企业办社会职能,肯定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对遗留的问题没有一个斩断,如果不斩断,新的就会越来越多,即便原来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帮你解决了,又会有新的企业办社会职能进来,成为企业未来的负担。
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根本上还是要通过推进国企改革来完成。
2016年2月,国资委提出了国有企业“十项改革”重点任务,第十项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国资委称,要对“三供一业”企业办教育医疗等继续动刀,为建立市场化优胜劣汰的公平机制铺路。
对企业而言,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非易事。
今年3月10日,武钢集团董事长马国强对经济观察报称,国有企业的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在上一轮改革中已经解决了一部分,主要是学校和医院,这两部分目前已经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目前要进行的改革重点是“三供一业”;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包括国企房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养老等问题。
这是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涉及面比较多,一些问题也比较敏感,需要达成多方面的统一认同。
一家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三供一业”的问题解决起来的确值得商榷,他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剥离之前得有一个标准吧,哪些算需要剥离的“三供一业”,哪个区域的需要移交改造,这些问题目前在我们企业还没有达成共识,骨干人员平时都在生活区吃饭,少一顿电都不行啊,你说这怎么改?”不仅仅是上述煤炭企业,在老工业基地,企业自办的供水供电供暖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更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上三供设施长期缺乏投入,设备陈旧破损,改造负担较重,很多地方政府限于财力不愿接收。
一位国资委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原本已经负担沉重的国有企业不得不寻找“接盘手”。
“我们想做去职能的改革,但是找不到接盘的人。
”3月23日,一家省属资源型企业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现在的状况是地方财政吃紧难以接盘。
这还不是困难的全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表明,“三供一业”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移交所需改造费用巨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课题组曾在调研中对一些地方国企做过估算:四川省属国企“三供一业”改造移交费用需14亿元,黑龙江龙煤集团移交费用高达43亿元,是每年现金补贴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从全国来看,这笔费用就可能会达到上万亿元。
新旧改革模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袁东明所说的市场化机制协调解决,在一些地方国企中已经可以找到端倪。
经济观察报获悉,东北地区的一家机械工业骨干企业,在几年前为了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改革,自寻出路,与中央企业形成对接,顺利被中央企业接盘,进入正轨,甚至一度发展状况非常好。
但是,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形势转变,该机械工业骨干企业开始面临新的挑战,他们这次同样没有坐以待毙,该企业有职工主动向上级中央企业提出,可以放手让该企业自己搏一搏,比如可以尝试让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共同发展,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的方式来探索新的方向。
相关央企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一点,其实可以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角度上去想,去打开思路,除了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比如在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这一点上。
”事实上,上述机械工业骨干企业的探索并不是尝鲜,在2000年左右,国资委曾在探索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多种分离方式时,尝试过这种方式。
实践例子有,中国石化、兵器装备集团、原中国南车等企业都曾利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对企业所办的医疗机构进行改制,尤为重要的是,在当时引入了社会投资者,实现了产权多元化的公司改革,成为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经营型医疗机构,同样符合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
但是,除了上述探索,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不是所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都能有除了地方政府之外的第三方接盘手,大部分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改革,由于属地化管理,还是依靠地方政府。
而政府一方又是多层次、多部门的众多主体。
例如,一个中等城市中学的办学主体可能是市教育部门,小学的办学主体一般是区县级教育部门等。
每一个部门、层级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
在上一轮关于国企剥离学校和医院的社会职能时,武钢集团也曾采取过类似的措施。
2013年2月,武钢集团引入华润医疗集团将成立55年的武钢总医院兼并重组,华润武钢(湖北)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华润武钢总医院。
目前,这是武汉市青山区唯一的三甲综合医院。
当时,通过类似的办法将武钢的一些学校和医院职能逐步交给了社会。
武钢集团董事长马国强对此评价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解决了一部分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引入专业社会资本对国企的企业办社会职能接手改造的做法,是从上世纪90年代持续到2007年的上一轮改革中,国有企业普遍的做法。
不过,邵宁在上一轮改革结束后,在《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中这样评价:由国有企业就分离社会职能与众多政府部门谈判基本上没有太强操作性,而由同级财政对各类接收主体进行转移支付是必不可少的。
而在当下,在去产能、高负债、结构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等多重压力和矛盾交织局面下,国有企业要解决的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似乎更为棘手,一些企业开始尝试另一类更为大胆的方式进行改革尝试。
河北钢铁集团下属唐钢集团,从2010年开始就开始部署一场2.2万职工从钢铁主业向非钢业务的大转移。
唐钢将自己原有的供气、供暖、物业等业务,全部视为一场向非钢领域创业的项目,在“三供一业”原有的职工和业务基础上,分别成立了唐钢气体公司、物流公司、新事业公司、煤化工公司、房地产公司等超过20多家子公司,从事业务实际服务与教育培训、化工、房地产、水务等六大类产业。
在唐钢有一种说法是,2.2万人对于唐钢来说,意味着25亿的成本。
但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于勇曾在唐钢集团内部表示,选择非钢产业,对于唐钢来说,是一个战略性转移。
这场战略性大转移,帮助唐钢比现在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提早5年实现了主辅剥离、人员安置和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再次出发此轮“三供一业”为重点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改革,其实是上一轮改革的再次出发。
对于上一轮改革的成绩,邵宁主编的《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中采用的数据显示,早在2002-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就已经分离办社会职能机构11044个,分离办社会职能机构人员72.24万人,特别是国有企业办普通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基本实现了分离,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等成为历史,为企业减轻了大量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