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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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6〕7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实施。

同一地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执行相同政策标准。

通过维修改造,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达到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物业管理达到当地物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坚持多方筹资,共担成本。

建立国有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承担必要成本,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作为,协同一致,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县(区)要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及省驻X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政策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为分离移交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市、县(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已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未分离移交的市、县区属原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实施方案某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某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某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市国有企业的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提升效益,决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家属区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1.资源评估和编制移交计划(1)成立移交工作小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对职工家属区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进行评估,编制移交计划。

(3)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移交的市场化运营机构或个人。

2.制定移交方案(1)根据评估结果和市场需求,确定家属区的合理定位和业务方向。

(2)制定家属区物业、物流、餐饮、服务等“三供一业”分离的具体方案。

(3)编制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

3.选择运营机构或个人(1)通过公开招标、协商谈判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营机构或个人。

(2)与选定的运营机构或个人确立合作关系,签订相关合同。

4.开展移交工作(1)对移交的家属区进行整改升级,提高设施设备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2)进行员工培训,确保运营机构或个人具备专业化管理能力。

(3)与相关部门合作,对居民进行宣传,解释工作目的和意义,加强居民对移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监督和评估(1)建立移交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处理问题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移交工作的实施。

3.对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加强居民的参与和支持。

4.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5.建立移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四、风险控制和问题解决1.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2.在移交过程中,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转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职工家属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形式,为职工家属提供便利的住房和配套服务。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到位,在现实中存在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问题,即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不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造成了群众生活中的种种不便和管理上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各项供应与管理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2.原则(1)科学合理: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2)公正公平:确保各项供应与管理的归属权益的合理分配;(3)有序推进:采取分阶段、分任务的方式进行移交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5)安全可靠:确保供水、供电、供气的运行安全和物业管理的秩序安全。

三、工作内容1.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统筹工作;(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调研,梳理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管理责任;(3)制定分离移交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2.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供水、供电、供气的归属单位;(2)调整供应管线:确定归属单位后,协调相关单位对供应管线进行调整和改造,确保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3)移交设备和人员:将供水、供电、供气的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确保供应的顺利进行;3.物业管理归属调整(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物业管理的归属单位;(2)移交资产和人员:将物业管理的相关资产、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3)调整管理制度:根据归属单位的管理要求,对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4)建立运营机制: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营,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等。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今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对于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实现“一户一表”管理的,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改造过程中统筹考虑水、电、气、热多表合一建设,推动建立能源综合服务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做好对接和沟通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加强移交过程中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双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加强招投标和施工管理。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二、目标
1.确保三供一业业务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确保移交后,三供一业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三、移交范围
本次三供一业移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及供水服务;
2.供电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电设施、供电管网及供电服务;
2.资产清查与评估
(1)成立资产清查与评估小组,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
(2)收集、整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评估资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编制资产清查与评估报告,提交双方审议。
3.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与评估结果,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编制资产清查报告,明确资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
(4)将资产清查报告提交双方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完成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双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协助接收方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
(4)确保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业务移交
(1)制定业务移交方案,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
(2)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建立客户档案,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
(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
(5)确保业务移交后,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开放的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问题亟待解决。

为加快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提高家属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职工的利益,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能够顺利分离移交,实现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提高家属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了解家属区情况:对各家属区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物面积、水、电、气、供暖、绿化等情况进行调查,清楚掌握家属区的资产状况和运营情况。

2.制定移交方案:根据各家属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离移交方案。

方案应包括家属区的权属归属、资产及设备划分、人员安置等内容。

3.资产评估:对家属区的土地、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估值。

4.移交准备: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资产处置准备工作,包括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对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缮,确保资产的完好。

5.招商引资:对家属区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社会资本的投资,加大家属区的开发和运营力度。

6.整顿规范:对家属区的管理规范进行整顿,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和销售的监管。

7.人员安置:根据分离移交方案的要求,对家属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置,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8.运营管理:实施新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家属区的正常运营,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9.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分离移交后的家属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1.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合理布局职工家属区,确保家属区发展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2.强化监管:加大对家属区的监管力度,依法监督家属区的分离移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优化服务:加强对家属区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职工和居民的需求。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45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xxx 政办发〔xxx〕2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xxx〕4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xxx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包括驻我区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自主协商相结合。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根据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按照市政办发〔xxx〕48号文件要求,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经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先改造、后移交。

分离移交费用,由交接双方根据xxx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xxx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协商测算。

(四)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9日临江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白山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6]29号)精神,为推进临江市国有企业移交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移交范围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本次剥离办社会职能机构是:国有企业家属区的“三供一业”。

经统计,我市各类国有企业共有“三供一业”机构2个(供水1个,物业管理1个)。

全部隶属于省属国有企业临江林业局。

已实行公司制改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的企业不在移交范围。

二、任务分工上述移交机构按业务对口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接收,具体责任分工如下:(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临江林业局物业管理移交接收工作。

(二)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临江林业局供水管理的移交接收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加强配合、形成共识。

移交工作中,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相关部门要客观、历史地对待分离移交工作,积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平稳过渡、保证运营。

移交的资产及有关设施,在可以继续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先接收,再维修改造,并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平稳过渡,保证正常运行,标准不低于临江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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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1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办发〔X〕4X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省在X的企业、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到X年6月底前统一移交到X区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
国有企业。

各企业要针对自身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引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要按照“先维修改造后移交”的顺序,本着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使家属区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后,移交社会服务机构。

(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服务水平不下降。

三、移交时限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力争X年前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X
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四、资金筹措
(一)资金范围。

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

(二)资金来源。

中央、省属在X的国有企业及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按照国办发〔X〕45号文件及省财政厅、国资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承担主要成本,示范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X区的,可给予X区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示范区财政局制定;X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费用由X区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三)资产处置。

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X号)精神,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移交企业隶属的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备案。

接收单位为非国有性质机构,要按照国有资产转让有关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信息公开、公
开市场挂牌交易等工作,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备案。

五、职责分工
(一)示范区国资委牵头,总体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开展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负责与省国资委联系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示范区发改局负责督促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及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维修改造项目的推进实施。

(三)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中、省补助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中央、省属在X的国有企业及示范区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的补助资金,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示范区住建局制定相关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方案并负责实施,使设施设备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负责移交过程中涉及房屋产权及职工房产证的办理,落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的具体接收单位,制定供水、供电、供热规划及标准等相关工作。

(五)示范区国土局负责对家属区分离移交后的土地资产过户等相关工作。

(六)示范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移交过程中人员安置及职工的
各项社会保险的过户衔接。

(七)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医院、疗养院等机构的分离移交工作。

(八)X供电公司、X新华水务有限公司、X华电X热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线路维修改造及资产接收工作。

(九)X区政府负责X区所属企业及承接中省、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示范区成立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建立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程序、提升效率,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任务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书面报送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时合规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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