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分析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计划生育法律争议案件(3篇)

计划生育法律争议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有40余年。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本身、执法不严、利益驱动等因素,导致了一系列法律争议案件。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计划生育法律争议案件为例,分析其背景、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

二、案件概述2018年,某市居民李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处以罚款。

李某不服,认为该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虽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并不属于应当处罚的情形,故判决撤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决定。

三、争议焦点1. 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合法本案中,李某认为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即生育自由权。

对此,法院认为,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生育自由,但其出发点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具有法律效力。

2. 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李某认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有法定依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本案中,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调查事实,且未依法告知李某享有的权利,因此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3. 李某是否属于应当处罚的情形李某认为,其并不属于应当处罚的情形,因为其生育行为并未对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生、非法生育等。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虽未对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但仍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属于应当处罚的情形。

四、法律适用1. 宪法本案中,法院认为,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生育自由,但其出发点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

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分析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分析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分析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

某某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

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

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

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

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

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

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

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

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

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

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

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

我的二孩教育案例分析(3篇)

我的二孩教育案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的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孩子的诞生。

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如何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成为了许多家长面临的一大挑战。

本文将结合我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对二孩教育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如何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一、案例背景我家的二孩教育案例发生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第二年,我家迎来了第二个孩子的出生。

大宝(化名)当时已经3岁,正处于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的年龄段。

二宝(化名)出生后,大宝开始表现出一些嫉妒和排斥的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的和谐氛围。

二、案例分析1. 问题表现(1)大宝嫉妒二宝:在二宝出生后,大宝经常表现出对妈妈的关注不够,甚至在妈妈照顾二宝时故意捣乱,希望引起妈妈的注意。

(2)大宝排斥二宝:大宝在玩耍时不愿意与二宝分享玩具,甚至在二宝抢玩具时主动打他。

(3)家庭氛围紧张:由于大宝和二宝之间的矛盾,家庭氛围变得紧张,家长在处理两个孩子关系时也感到力不从心。

2. 原因分析(1)年龄差异:大宝和二宝年龄相差较小,大宝在心理上还没有完全接受二宝的到来,导致出现嫉妒和排斥的情绪。

(2)家庭教育缺失: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没有意识到平衡两个孩子关系的重要性,导致大宝和二宝之间的矛盾加剧。

(3)家长教育方式不当:家长在处理两个孩子关系时,往往采取偏袒、批评等方式,使大宝感到不公平,从而加剧矛盾。

3. 解决方案(1)加强沟通:家长要主动与两个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

(2)公平对待: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公平对待两个孩子,避免偏袒和批评,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3)培养分享意识:通过故事、游戏等方式,培养大宝的分享意识,让他学会与二宝分享玩具和关爱。

(4)树立榜样:家长要以身作则,展现出良好的亲子关系,为孩子树立榜样。

三、案例实施与效果在实施上述解决方案后,我家的二孩教育取得了以下效果:1. 大宝和二宝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嫉妒和排斥的情绪得到了缓解。

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案例(3篇)

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女,某市居民。

2010年,张某与丈夫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根据我国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张某家庭属于二孩家庭。

然而,张某夫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15年又生育了一个男孩。

2016年,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对张某夫妇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张某夫妇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夫妇是否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1.张某夫妇是否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然而,张某夫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生育了第三个孩子,是否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2.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案中,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张某夫妇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法院审理结果1.关于张某夫妇是否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夫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生育第三个孩子,违反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关于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法院认为,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听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张某夫妇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存在以下问题:(1)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对张某夫妇进行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违法生育的严重性。

(2)在执行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张某夫妇的实际情况,如家庭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但并未影响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四、案件启示1.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优化生育政策案例试题演练

优化生育政策案例试题演练

间接成本则包括时间成本和职业生涯受损。无论家庭教育还是 照料都需要大量时间,根据国际经验,生育两个孩子以上会极大影 响女性劳动参与率,而且不可恢复。此前,在全面二孩之后,很多 公司在招聘女员工时更加看重员工的生育状况,一些女性为了获得 职位,不得不在简历中写明“已婚已二育”。
此外,国际多项调查研究发现,受疫情影响,年轻群体就业、 收入状况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婚育安排进一步延后或取消。2020年 我国出生人口与2019年同期比较下降幅度较大,可能与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有一定关系。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员张熠对第一财经称, 阻碍女性生育的因素很多,生育成本是首要因素,生育成本包括生 育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有教育成本,目前家庭对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大;有住 房成本,多生育子女带来居住空间减少,房价高企导致成本上升; 有照料成本,例如月嫂、聘请保姆、托幼等费用。此前深圳有一项 数据表明,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大概要花费216.1万元。而按照深 圳2021年春季求职期平均薪资10983元/月来算,夫妻两人需要10年 才能凑够216万元。不难看出,仅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就很高,而 三个孩子的抚养成本,无疑是一座大山压在父母身上。
【第二问解析】 材料内容: (1)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少生 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2)婚登记人数不断下降 (3)孩子多了养不起 (4)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 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 (5)抚养孩子教育、照料、住房成本高 (6)女性职业生涯受损。 (7)疫情影响
材料二:世界发达国家普遍生育水平较低。随着我国城镇化、 工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社会保障完善,少 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呈下降趋 势。2006-2016年,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分别从23.6岁、 24.3岁推迟到26.3岁和26.9岁,20-34岁女性在婚比例从75.0%下降 到67.3%。此外,全国结婚登记人数连续7年下降,从2013年的1347 万对下降至2020年的813万对,减少40%。其中,初婚登记人数从 2386万人下降至1399万人,减少41%。

计划生育法律援助案例(3篇)

计划生育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关注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此背景下,本案例旨在通过一个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例,展示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的实际操作过程和成果。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告:张女士,女,30岁,已婚,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案件事实张女士于2019年与丈夫结婚,婚后两人一直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2020年,张女士怀孕,因身体状况原因,医生建议其进行剖腹产手术。

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张女士被告知其不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张女士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条件,不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张女士在多次与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沟通无果后,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经咨询,张女士了解到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法律援助申请张女士向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审查,张女士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过程(一)调查取证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受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律师首先查阅了国家及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了解了相关政策规定。

其次,律师走访了张女士所在的社区,调查了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此外,律师还收集了张女士的病历资料、出生证明等证据材料。

(二)法律咨询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法律援助律师对张女士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咨询,分析了案件的胜诉可能性。

律师认为,张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条件,不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起诉准备在律师的指导下,张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撤销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四)法庭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为张女士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律师首先向法庭阐述了国家及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证明张女士符合生育条件。

其次,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材料,进行了逐项质证,指出其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据。

政府失败案例分析

政府失败案例分析

从政策系统观看我国的计生政策——基于南方某县计生政策失败的案例分析一、案例描述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全省倒数1-3名的位置。

1998年,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为了建立政绩,完成好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甩掉计划生育的落后帽子,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生育实行高额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是:超生第二胎罚款为2000元,超生第三胎罚款5000元,超生第四胎或更多罚款为10000元。

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县里的生育数量。

考虑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有效地调动计划生育人员的工作热情,该政策还作出了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即罚款所得,村、镇两级各提成30%。

该项政策实施两年多后,县政府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标,超生问题仍然很严重。

许多人宁愿交纳高额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有些没钱的家庭甚至举债生育也在所不惜。

似乎有很多人觉得,交了罚款就等于购买了计划生育指标,就具有了合理合法的权利,不少人甚至在未生育之前就预先把罚金交了上去。

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思想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把超生计划当作一种创收的途径,为了多来钱,对超生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对超生予以暗中鼓励。

二、背景透视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及政策效果全国城乡自1971年普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至今已有36年的历史。

从最初较为宽松的“晚、稀、少”政策,到1980年紧缩的“一胎化”政策,在到1988年在农村开小口的“一孩半”政策,中国的生育政策经历了曲折的历程。

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宽松的生育政策阶段(1971-1980年初秋);第二阶段是紧缩的生育政策和不断调整照顾生育二孩比例阶段(1980秋-1988年8月),从全国城乡只能胜一个孩子调整到大部分省、自治区农村一女户可以照顾再生一个,少部分省、自治区农村生二孩,五个省、直辖市城乡仍然只能生一个孩子的政策。

政策执行案例分析

政策执行案例分析
本月初,记者再次来到现场,该主井仍未彻底关
闭。据所在市关井现场督导组工作人员介绍,目
前全市近半数小煤矿只是切断电源、拉倒井架,
人员并没有完全遣散,电力设备也没有拆除,有
些已经“关闭”的矿井,几个小时就可以恢复生
产。据介绍,在江西省,许多小煤矿都存在以停 代关、以封代关等假关闭现象。
• 这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关闭整顿小煤矿是1997 年以来历次治理行动中规模最大、力度最大的一 次。江西省以分管副省长挂帅,煤炭重点产区的 市、县、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级政府均成立 了专门工作组、督导组,为什么还是存在“假关 闭”现象呢?
• 还有,关闭小煤矿,基层干部面临财政减 收和影响社会稳定、农民增收等多重压力, 而矿主们更持观望和侥幸心理。有的小煤 矿主认为,这次关闭整顿可能也是“一阵 风”,风声过后能恢复生产;而有的矿主 则想在补偿问题上讨价还价,“假关闭” 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 思考:用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原因和对 策理论来分析小煤矿假关闭的现象。
政策执行案例分析
南方某县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影响因素
• 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全 省到数1~3名的位置。1998年,新一届领导班子走 马上任,为了建立政绩,完成好上级政府下达的计 划生育任务,甩掉计划生育的落后帽子,采取了一 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外生育实行高额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是: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超 生第三胎罚款5000元,超生第四胎或更多罚款 10000元。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控 制县里的生育数量。考虑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艰 巨性,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有效调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该政 策还做出了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即罚款所得,村、 镇两级各提成3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分析
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省倒数几位。

199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两千元,第三胎罚款五千元,第四胎以上罚款一万元。

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考虑到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分别可提成30%。

政策实施两年后,县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纳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在所不措。

有的群众甚至认为,交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金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可以从政策执行的手段、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等方面,分析这一案例中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以及如何使得该项政策有效执行。


分析
1.政策执行的手段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技术手段。

本案例中,政府为了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主要应用了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主要体现在政府出台相关法律,颁布新的政策措施,同时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两千元,第三胎罚款五千元,第四胎以上罚款一万元。

2.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有4点(课本360页)。

本案例中,(1)从政策本身看,该项计划生育政策目标模糊不清,导致目标与执行措施冲突,执行结果离目标相背离。

此外,该政策质量不高。

政策设计不合理,特别是村、乡从罚款收入中提成,实际上对村、乡干部鼓励计划外生育起到了诱导作用,结果导致一些群众甚至认为,交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金交上去。

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也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2)从政策主体来看,政策执行主体素质不高。

政策执行者欠缺职业素养,受经济利益驱动,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3)从政策对象看,案例中的政策对象主要是南方某县的乡村群众,该政策对象观念落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他们对政策目标缺少认识和理解。

(4)从政策坏境看,该政策实施的坏境欠佳。

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与措施,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

3. 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课本366页)。

案例中,该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准备工作不够完善,计划不足,且计划生育经费不足;而且执行者素质不高,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还有政策的质量不高,目标模糊;以及目标人群存在文化障碍等等。

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偏差,从而使得该政策在实施两年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4.关于如何使得该项政策能够有效执行,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入手:(1)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政策执行包括3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首先,在政策执行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政策认知,制定执行计划,提供充分的财力和物力,还
要注意制度配套。

其次,在政策执行的实施阶段,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使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然后再将该政策进行推广。

最后,再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应该随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政策有偏差,应该对现行的政策方案做及时的补充和修正。

(2)有效执行的原则和机制。

(课本369页,自己结合案例,自由发挥。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