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杀人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学—女性lars

(一)男女两性犯罪的比较
由于男性与女性在生理发育上的差异,特别 是在青春期后,男女两性在生理机能、体态、 内分泌、性机能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 这 种生理上的差异,奠定了男女两性在心理方 面存在差别的物质基础。 男女两性在心理上存在着以下差异。
(一)男女两性犯罪的比较
(三)女性犯罪原因
犯罪原因是一个多极,多层次的系统。任何 一犯罪的原因无论其作用如何强烈,在单一 情形下都引发不了犯罪,其必须与其他原因 一起作用才能产生犯罪结果。因而我们在研 究包括女性犯罪在内的犯罪原因时,必须坚 持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 的条件这一原则。这里内因就是女性犯罪的 生理、心理原因。外因就是女性犯罪的社会、 家庭环境因素。
(二)女性犯罪的现状
3.现代女性犯罪的特点 (1)女性犯罪数量普遍增长。 (2)女性犯罪涉案领域增多 (3)犯罪手段向智能化、男性化演变 (4)犯罪性质日趋严重 (5)女性在男女混合的犯罪团伙中的“粘合 剂”作用明显
女性犯罪的另一大特点是涉案领域增多。类 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3年来,女性犯罪的类 型新增了10多种,包括间谍、故意杀人、故 意伤害、抢劫、强奸(帮助犯)、贪污受贿、 诈骗、组织或容留卖淫、运毒、窝藏或收购 赃物、交通肇事等。
(二)女性犯罪的现状
3.现代女性犯罪的特点 纵观现代女性社会犯罪的现状,可以从不同 角度透视女性犯罪发展演化的基本轮廓:一 方面显示女性犯罪横向扩张的态势。另一方 面呈现女性犯罪纵深发展的趋向,这两方面 纵横交错,构成了现代社会女性犯罪的一系 列特点
(二)女性犯罪的现状
3.现代女性犯罪的特点 (1)女性犯罪数量普遍增长。 (2)女性犯罪涉案领域增多 (3)犯罪手段向智能化、男性化演变 (4)犯罪性质日趋严重 (5)女性在男女混合的犯罪团伙中的“粘合 剂”作用明显
第七章_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男性和女性的正面刻版印象
对男性的正面刻版印象
攻击 独立 隐藏情绪 客观 易受影响 支配 喜欢数学和科学 活跃 对小危机不敏感 好竞争 逻辑性强 认为男尊女卑 野心 分开感情与思想 老练 做事熟练 直率 洞明世事 爱冒险 易作决定 不哭泣 行动像领袖 自信 攻击而不安 与男性谈论性 不依赖 不以外貌而自满
女 性 犯 罪 特 征 形 成 的 原 因
女性的挫折体验更多地集中在 感情和家庭生活方面;对待挫 折的方式通过消极退缩的方式 来化解
女 性 犯 罪 特 征 形 成 的 原 因
女性具有较少的冒险精神,具 有更多的从众性
女 性 犯 罪 特 征 形 成 的 原 因
成 的 原 因
对女性的正面刻片印象 不说粗话 多嘴 机敏 温柔 体察他人感受 信仰宗教 关心自己容貌 整洁 安静 强烈的安全需求 喜爱文艺 表达柔情
抑郁
以负面事件、女性化和男性化预测抑郁
14 12
10
女性化
8
6
未分化 男性化 男女兼具型
4
2 负面事件 低 高
由于女性脑的边缘系统未经过 雄激素的沐浴,所以由它主管 的人类的原始本能在女性中表 现的十分活跃。 女性的行为主要是受大脑边缘 系统的控制,思想和行为都更 为纯真。
女性的过度顺从与抑制,可能蕴藏着极 度的暴力!
极端暴力行为的罪犯,实际上多数是对攻击行为 具有很强自制力的人。由于很强的内抑制,这种 人对挑衅几乎不作出任何反应,而宁愿以极其消 极的方式把愤怒深藏起来。然而,如果促使他们 产生暴力行为的强度增大而超过某个关节点,他 们极度的抑制力被完全冲破,这时,这些外表温 顺的人就会突然爆发,诉诸于暴力,其残忍和野 蛮程度是受害者意想不到的。但是,在攻击行为 爆发后,他们很快回复到以前的消极状态,重新 成为完全没有“火气”的人。所以,最有可能采 取极端暴行的人并不是好斗、抑制不住的人,相 反地,却是抑制过度的人。
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与行为特点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年论文题目: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法学院法学专业 2011 级 5 班学号 2011031270姓名林婉君指导教师胡江成绩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制2013 年 11 月 20 日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与行为特点林婉君法学院2011及学号:2011031270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问题不断增加,女性犯罪率也不断增长,关于女性杀人方面的犯罪越来越多,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及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研究女性杀人犯罪显得日益重要。
本文通过对女性杀人犯罪概述,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的探讨与分析,进一步了解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成因及行为特征,并针对预防女性杀人犯罪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女性的杀人犯罪率,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
关键词:女性杀人犯罪;犯罪心理;心理成因;犯罪行为;行为特征;预防措施一、女性犯罪与女性杀人犯罪概述女性犯罪,即指女性实施的犯罪。
传统的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都是以男性犯罪进行研究的,但是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逐渐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尽管女性犯罪在犯罪中的总体比重还是比较低,但在发展趋势上,女性犯罪比过去有了明显的变化,犯罪类型日益多样,手段更加高明,危害越来越大。
根据我国有关统计,1987年女性案犯只占全部案犯的2.5%[1]左右,然而近年来,女性犯罪已经占到全部犯罪的10%[2]左右。
因此,对女性犯罪群体给予关注是十分有[1]李晓明:《中国犯罪学论纲》,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P)293。
[2]梅传强.《犯罪心理学》,2010年7月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P)150。
必要的。
(一)女性杀人犯罪的含义女性犯罪尽管涉及的类型比较多,但是主要集中在性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等方面,女性杀人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为女性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犯罪类型,显然其从属于女性暴力型犯罪,是女性犯罪的类型之一。
虽然女性犯罪的类型以性犯罪和侵犯财产罪居多,但由于这两类犯罪引起的其他暴力性犯罪也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比如女性杀人犯罪,尽管其比例没有性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的比例大,但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大,特别是有些大案、要案对社会的负性影响面大,因此,对女性杀人犯罪的研究意义重大。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2)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引言犯罪心理学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心理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来理解和预测犯罪行为的学科。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帮助警方、法庭和心理学家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以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为题,介绍一宗真实的案例,并对犯罪分子的心理进行分析。
案例背景案例发生在某个小城市,一名年轻女性被发现被谋杀在自己家中。
她的尸体被发现在浴室里,她的遗体显示出明显的暴力痕迹。
她的同事称她是个性格开朗、外向的人,没有任何仇恨或纠纷的记录。
案件分析首先,通过对案件现场的勘查可以发现一些案件的特征。
浴室是一处犯罪现场经常被使用的地方,由于这里面有水,可以很方便的清理血迹,这可能是犯罪分子选择该处作案的原因之一。
其次,对于一名年轻女性的谋杀案,通常由非犯罪者所犯,这是因为女性通常比男性体力较弱,相对较容易受到攻击。
因此,犯罪嫌疑人可能是一个外貌普通、体力较强的男性。
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对案件动机的分析来寻找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
据说,被害人是一个开朗、外向的人,她在社交圈子中很活跃,并且没有任何仇恨或纠纷的记录。
这一切都使得案件的动机更加模糊不清。
通常,犯罪嫌疑人会有一些对被害人产生愤怒、敌意等负面情绪的原因。
但是目前的调查情况并未发现这类证据,这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隐藏了真实的动机。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还发现凶手在逃离现场后,曾在周围一处男性居民的前花园留下了一对手套。
这些手套经过DNA鉴定,得出是属于一名男性嫌疑人的。
手套的存在表明犯罪分子可能是一个有备而来的计划者,他遗留手套可能是故意犯罪的一种手法。
这种行为可能与犯罪分子的心理有关。
犯罪分子的心理分析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和调查,我们可以得出犯罪分子可能具备以下心理特征:1.冷酷无情 - 犯罪嫌疑人在谋杀中表现出了冷酷无情的态度,因为他选择了一个泡沫区域作为作案地点,这样可以更容易地清理现场,以避免被发现。
2.计划性强 - 犯罪分子留下手套的行为表明他是一个有备而来的计划者。
女性犯罪心理学资料

女性犯罪心理学资料犯罪行为一直是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而女性犯罪心理学则是对女性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及动机进行深入研究的学科。
本文将介绍女性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常见类型,以期加深对女性犯罪心理学的理解。
一、女性犯罪心理学概述女性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女性参与犯罪的心理原因和心理表现。
相较于男性犯罪,女性犯罪在数量上可能相对较少,但其犯罪类型和动机却与男性犯罪有所不同。
二、女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1. 心理测试:研究者可以通过心理测试来评估女性犯罪者的认知特征、人格特征、情绪特征等,以揭示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
2. 个案研究:通过深入研究个别女性犯罪者的案例,探索她们的个人生活经历、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3. 调查问卷:利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女性犯罪者、潜在犯罪者或从业人员的意见和观点,作为研究的参考。
三、女性犯罪的常见类型1. 青少年犯罪:随着社会的变迁,女性青少年犯罪逐渐呈上升趋势,其中包括盗窃、欺骗、攻击等行为。
2. 家庭犯罪:女性在家庭环境中也存在一些特定的犯罪行为,比如虐待、儿童拐卖、家暴等,这些行为与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密切相关。
3. 毒品犯罪:女性参与毒品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有的是受男性伴侣的影响,有的是为了追求刺激或逃避现实,也有的是出于经济需求。
4. 金融犯罪:女性在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也逐渐增多,比如贪污、挪用公款、诈骗等,她们可能出于个人的经济利益或权力欲望。
四、女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与启示女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不仅对了解女性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预防和干预女性犯罪提供了一定的指导:1. 综合治理:对于女性犯罪问题,应采取综合治理,结合心理、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的手段,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与支持。
2. 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对女性犯罪的影响,鼓励家长与学校加强对女性青少年的关怀和指导,提供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
3. 心理干预:女性犯罪者通常存在心理问题,应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力度,帮助她们解决内心困扰,走上正途。
第六章: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三、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总体特点
1.陈修哲等,2002
采用MMPI调查山东省某女子监狱具有初中以上 文化程度的女犯200名,对结果进行聚类分析,得 到三种类型 神经质型,占32.7%
神经质,有相当多的躯体不适申述,如头、背痛,消化 道与心脏疾病症状,睡眠障碍,烦躁焦虑,心情不佳等。 其社会关系浅薄,缺乏真诚,多为满足其自己的欲求而 利用社会关系。该型女犯睡眠差,有较多躯体不适,不 良社交少见,这与其夸张疼痛和不适及与人相处关系肤 浅性格特点相吻合。
(二)具体类型
1.黎雪梅,况利,陈建梅,2008
女性暴力犯罪与非暴力犯罪在人格特征上不存 在差异。
2.侵财型
王锐,2004,采用16PF调查某市看守所 在押侵财型女犯36名,结果发现 因素B(聪慧性)低,
表明对事物理解力差,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淡薄
因素F(兴奋性)高
说明侵财型犯罪女性容易发生过分冲动的行为, 甚至行为变幻莫测
未曾特意准备过作案工具,都是就地取材,农村的有使 用木棒、耙的,有使用农药、老鼠药下毒的,还有的在 杀害后用家里的棒子面掩盖尸体
现场多位于室内。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多趁其不备, 突然下手,迅速 将被害人置于死地, 所以现场常无挣扎抵抗痕迹, 不具备他杀现场一般比较紊乱的特点。 损伤多集中在人体要害部位, 分布范围小, 打击次 数多, 致命性损伤多, 死后损伤多, 通过损伤的严重 性可以反映出犯罪分子长时间受压抑的情感冲破束 缚后, 表现出来残忍、 冷酷的特点。
一.家庭暴力一般状况 家庭暴力一般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行为,就其含义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 捆绑 残害 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 的身体 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 加害主体可是男性亦可是女性。 而狭义的家庭暴力,则是指丈夫对妻子行使的 暴力行为,对此有人称之为“ 殴妻现象”。
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及讯问对策

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及讯问对策【摘要】近年来女性犯罪的数量却呈现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嫌疑人具有特殊的心理特点,在讯问中,女性犯罪嫌疑人对刺激反应敏感,情绪情感波动大,易受到暗示,希望获取同情。
应采取积极疏导、使用证据、巧妙暗示、报以同情的讯问对策。
【关键词】女性;心理特点;讯问对策近年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逐渐增多,由此而引起的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女性犯罪虽然在数量上仍然低于男性,但是近年来女性犯罪却逐渐呈现上升趋势。
如何针对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科学制定讯问对策,是开展针对女性犯罪嫌疑人审讯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一)认知能力偏弱近年来女性犯罪低龄化趋势加剧,女性犯罪人特别是女青少年犯罪人,由于认识能力低下,还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念,分不清真、善、美和假、恶、丑。
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缺乏甄别是非、好坏、善恶的能力,容易受外界不良影响,因愚昧无知而上当受骗,当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是依靠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忍气吞声,或采取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的行为进行报复。
(二)情绪情感稳定性差女性的情感细腻而丰富,敏感而脆弱,缺乏主见和掌控自我命运的能力,行为举止极其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和刺激,同时对外界的刺激和矛盾冲突的抵抗力和抑制力较弱。
因此,女性比男性的情感复杂,情绪更容易波动,容易因为情绪激动不稳定而冲动地不计后果地实施暴力犯罪。
所以女性暴力犯罪是女性这种特殊情绪和情感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意志控制力薄弱意志是人在控制调节行为,克服困难,达到目的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心理活动。
而犯罪女性的意志往往受情绪的影响较大,控制力薄弱。
一旦受到外界诱因的刺激很容易产生冲动控制力弱,而且在行为中缺乏主见,易受到暗示,可能会盲目听从别人的安排指挥,任人摆布,在正确的方面意志又显得十分脆弱。
(四)强烈的依附心理由于女性生理特点的不同,女性在体力不如男性参加社会活动的范围和活动能力也不如男性缺乏社会经验缺少的那样或是他们的犯罪活动要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达到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或组成团伙以增加自己的胆量,增强安全感或寻求靠山依附男性寻求保护。
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分析

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分析-学生作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逐渐活跃在社会的各个舞台。
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女性犯罪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虽然女性的犯罪历史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犯罪史,但近年来才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女性由于其生理与心理的特点,使其犯罪呈现出与男性犯罪不同的犯罪状况及特点,也是其犯罪心理带有明显的女性化心理特征。
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女性杀人犯罪有黑寡妇人肉炸弹袭击:1999年8月,俄联邦部队对车臣武装分子进行打击,第二次车臣战争爆发。
2000年,俄境内发生第一起女人弹袭击事件。
2002年10月23日21时左右,约50多名车臣武装分子闯进莫斯科原国营轴承厂文化宫,当时那里正在上演音乐剧《两个船长》,演出现场共有700多名观众和100余名演职人员。
武装分子将剧院内所有的观众和演职人员扣为人质,并同时在楼内安放炸药。
四天后,俄特种部队强攻剧院,至少129名人质在此过程中丧生,41名武装分子被击毙。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这次行动的恐怖分子中,女性占了一半。
在第二次车臣战争最紧张的几年,俄罗斯一直为车臣女人弹头疼不已。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车臣女人弹大多是在车臣战争中被俄联邦军队击毙的车臣匪徒的遗孀,加上她们平常总是蒙着黑色头巾、身着黑色长袍,心怀黑色的仇恨,动辄带来黑色的死亡,所以被称为“黑寡妇”。
她们中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仅15岁;卡车装炸药和“自杀腰带”是“黑寡妇”的“杀手锏”。
从2002年到2004年的两年间,一些袭击事件就是为“黑寡妇”量身定制的。
2003年12月的一天,两名女子在距克里姆林宫几米远的地方引爆了藏在身上的炸弹,炸死炸伤12人。
这起恐怖袭击的前两天,俄南部靠近车臣的地方发生一起针对电气客运火车的自杀式爆炸袭击,炸死至少44人。
俄罗斯紧急情况部怀疑那次爆炸也是由一名妇女实施的自杀式恐怖袭击。
从飞机、火车到运兵卡车,“黑寡妇”几乎袭击了俄罗斯的每一类交通工具。
产生这些“黑寡妇”的原因,是基于女性犯罪心理因素中认知的狭窄性,情绪的易感性,意志的薄弱性;以及个性心理特征方面的依附性,受暗示性以及人格的缺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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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杀人犯罪心理分析
首先想对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心理进行下分析: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心理基础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女性犯罪集中在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秩序罪,女性犯罪呈现低龄化、农村妇女和无业女性偏多,文化程度低等特点。
(二)女性犯罪的心理基础:
由于男性与女性在生理发育上的差异,特别是在青春期后,男女两性在生理机能、体态、内分泌、性机能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
这种生理上的差异,奠定了男女两性在心理方面存在差别的物质基础。
男女两性在心理上存在着以下差异:
1.认知特点
女性的形象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女性的思维特点偏重于形象性、具体性。
女性的语言表达能力、感受性和知觉速度等都比男性强,女性对声音的感知优于男性,女性善于辨别色彩而男性善于辨别图形;女性的机械识记能力强,观察仔细。
正是由于男女两性存在着认知差异,所以,犯罪女性常常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社会认识系统薄弱;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差;看问题往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局限性,不能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多角度地认识事物。
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容易上当受骗成为受害者,这也是与其认识特征分不开的。
2.情感和意志特征
青春期的女性情绪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富于内心体验和敏感性,容易因一些小事而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特别对否定性质的情绪体验深刻,情绪的稳定性差,行为举止容易受心境的影响,使她们长时间处于被情绪感染的体验中;情绪情感的起伏性大,多种性质的情绪体验交错刺激,陷入情绪之中,被情绪所左右,容易引起内心的强烈冲突和矛盾;而且情绪体验深刻,容易受情绪的感染支配而感事。
3.个性特点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在个性方面存在着以下差异:
(1)攻击性
攻击性包括生理上的攻击行为和语言上的攻击行为。
攻击性的强弱是男女两性在个性和行为方面最为显著的差异之一,男性往往比女性富于攻击性。
当受到刺激时,男性表现出愤怒,甚至大动干戈;而女性却焦虑不安,甚至自责。
(2)支配性
支配性有两种表现:
其一,是支配他人,以获得别人的顺从并以此作为满足;
其二,是对别人所施予的影响予以抗拒,这是从相反方向体现了个人的自我支配感。
众多研究表明,男性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具有支配欲,而女性则更具有顺从性。
具体表现为:男性能够自我决定,遇事有主见,果断;
女性则显得遇事优柔寡断、胆小怕事、信心不足。
(3)自信心
一般认为,女性的自信心低于男性,与此相适应,她们的自我评价也低于男
性。
正是由于女性缺乏自信心,并且有较强烈的恐惧成功感,因而在事业上、成就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男性由于具有较高的自信心,因此往往夸大自己的实力,对自己的估计常常过高。
男女两性在自信心方面的差异,反映到犯罪问题上,可以明显看出:女性犯罪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犯罪率上,都远远低于男性,这是与女性的自信心差、胆小怕事相关的。
(4)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是指一个人感受到他人正在感受着的情绪;或者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也具有类似的情绪反应。
可见,移情作用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表现为一个人感觉到别人的情感时,引起自己的情绪反应。
另一种表现是一个人以自己的情绪情感状态去理解别人的情绪反应。
(5)受暗示性
一般认为,女性山男性更容易受暗示。
女性比男性更多地考虑别人对自己的反应和态度,对团体的压力更为敏感,因而女性易受他人影响,容易产生从众心理和从众行为。
正是由于女性易受暗示性,对团体有较高的遵从,所以,当女性加入了犯罪团伙后,她们往往会自觉地服从团伙,并利用自己的性别优势拉拢和引诱其他女性加入犯罪团伙。
二、女性犯罪的特点
1.犯罪数量上的差异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犯罪性别比例约为1:10。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以及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多,女性犯罪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女性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例上升到20%左右,个别省市甚至达到30%左右。
但从总的发展趋势看,女性犯罪仍会大大低于男性犯罪。
2.犯罪类型上的特点
女性由于体格、体力、体能的限制和心理特点的局限,使她们在犯罪类型的选择上不同于男性。
女性多利用其生理特点进行犯罪,如性犯罪、流氓犯罪,以及利用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和信任进行犯罪,如利用姿色抢劫、诈骗、偷盗、拐卖人口等犯罪。
女性犯罪的种类主要集中于与其社会生活联系较为密切的财产型犯罪和家庭方面的犯罪,如盗窃、诈骗、重婚、流氓、卖淫、杀人等,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少安全以及渎职等方面犯罪的比例则很低。
3.犯罪手段上的特点
(1)作案手段的非暴力
(2)犯罪行为的隐蔽性性
(3)女性犯罪具有较明显的逆变倾向性所谓逆变倾向,是指女性在初次犯罪遭受制裁之后,人格的自尊比较难以恢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倾向较为突出,犯罪后的改造难度大。
综上可见,女性由于体力上的限制、社会经验的不足,以及缺乏胆量、自身的忍耐性等特点,在犯罪手段上具有被动性、欺骗性、非暴力性、隐蔽性的特点,且在犯罪中多利用女性的性别特点作掩护。
近年来,女性犯罪的暴力性倾向也逐渐增加,且有些女性的犯罪手段也是极其残忍,令人目不忍睹。
4.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特点
女性在共同犯罪中则处于从属地位,她们常常扮演“黏合剂”的角色。
如果女性成员又以自己的性别特点作掩护,拉拢、引诱其他女性加入,那么,又以这些女性为纽带,将带动更多的男性加入犯罪组织。
女性在共同犯罪中虽然处
于被动、从属地位,但是,她们对于犯罪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却起到了男性犯罪人不能起到的作用。
尽管她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有一个从受害到害人的发展过程,然而,女性在共同犯罪中的腐蚀性和消极作用却是十分明显的
综上分析我们再对女性杀人犯罪进一步进行分析:
三、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分析
近年来,女性杀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女性杀人犯罪,不仅数量和比例在逐渐上升,犯罪类型在不断扩展,而且女性杀人犯罪低龄化的倾向也十分明显。
女性杀人较少,从杀人动机及形式来看,她们的表现方式也有其独特性。
她们很少是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引起的,而大多具有某种程度的计划性,与被害者的关系很近,多由于怨恨、嫉妒等爱情冲动引起杀人。
经过我们一组的讨论分析出了以下几点:
(1)认识狭隘,报复心理严重
多数女性杀人犯的道德认识水平低劣,法制观念淡薄,心胸狭窄,虚荣心强,有时为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葛而杀人;
(2)杀人起因多是情欲纠葛
女性杀人犯罪,引起的原因有如下几类:
其一,因家庭纠纷,矛盾激化引起的杀人。
其三,报复杀人。
其二,男女一方或双方奸情暴露而杀人。
其四,因过失而杀人。
(3)女性杀人犯罪前及犯罪过程中动机斗争明显
女性杀人犯罪前往往心理矛盾剧烈,动机斗争明显。
在爱与恨、干与不干、得与失等方面考虑较多,反复权衡。
(4)女性杀人犯罪的手段隐蔽,欺骗性大
女性在决定杀人犯罪前虽然有些犹豫、动机斗争明显,且有一些征兆,但一旦当她们下定决心实施杀人犯罪时,她们又会不露声色,暗自进行,表现出较大的欺骗性,且选择的犯罪手段常常是隐蔽的、间接的,或者唆使其他男性实施。
(5)女性杀人犯罪中冲突型犯罪人较多
冲突型女性犯罪人(the conflictedfemale offender)。
这类犯罪人又称为神经过敏的女性犯罪人。
其特点是:已经达到社会内化的价值体系行动,用这种价值体系评价自己和别人,模仿她们所尊敬的人,理解社会生活中的因果关系,认识其他方面的需要与动机,接受说明自己行为的原因概念等。
这类女性犯罪人的许多内在消极心理,包括焦虑、有罪感、“堕落的ME(自我)”的自我意向、“消极的生活稿本”、被歪曲的知觉、机能失调的行为等。
冲突型的女性犯罪人公开敌视她们的母亲,有时候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解释为是试图给她们的母亲造成难堪和麻烦;她们往往来自神经过敏的家庭,在这样的家庭中,至少父母一方犯有严重罪行,具有“堕落的”自我意向;她们常常有家庭负担或者试图解除负担。
她们的违法犯罪活动通常违背了自己的信念,是内心的冲突导致的,且多数情况容易导致杀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