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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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晋教〔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教〔2021〕6号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助力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为”方针、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能力,狠抓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提升,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学水平,加快培养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助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能力水平,为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内涵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新增授权方面,力争实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取得新突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以上,实现工程等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零的突破;“双一流”建设高校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5.5万人。

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促进教授上讲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我部决定在全国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院校)中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精品课程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提高对人才培养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国际竞争能力为重点,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改革阻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不合理机制与制度,促进高等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建立各门类、专业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尽快启动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精品课程建设为主,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各高等学校还要切实加大和保障对精品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0.12•【文号】教高[2011]8号•【施行日期】2011.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我部决定开展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现就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内容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以高等学校为主体,以名师名课为基础,以选题、内容、效果及社会认可度为课程遴选依据,通过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着力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和新颖性。

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为建设模式,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同步上网。

--整体规划、择优遴选。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
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7.12.18
•【字号】晋教高函[2007]65号
•【施行日期】2007.12.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建设培
训班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7]65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建设,促进精品课程设计与职业技能标准和就业市场需求接轨,推动学校优化整合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2003]3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建设培训班。

具体组织工作由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和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共同承办。

请各高职高专院校积极组织省、校两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参加培训。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晋教基函〔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晋教基函〔2024〕36号各市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双减”成效,促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内容与要求本届“三优”工程评选内容为优质课、优秀案例和优秀教研成果。

(一)优质课参评学科与要求1. 参评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特殊教育。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特殊教育。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 具体要求(1)优质课应充分体现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育人要求,具有明确的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凸显教、学、评一体化的理念。

课堂教学结构设计符合学生认知逻辑,教学活动组织体现学科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教学手段运用有益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教师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注重情境教学、合作学习、自主探究,有利于引领学生建立学科学习与生活和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及推广价值。

(2)参评教师需上报本节课教学设计电子稿、课堂实录视频材料。

课堂实录视频时间应在20—30分钟。

(3)各市在组织初评工作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各市报送的优质课应从市级优质课评选的一、二等奖中产生,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来自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比例应不低于15%。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为全面推动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20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1.教学内容与资源。

根据课程特点、预设教学目标、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颗粒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

每个短视频应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

课程设置应与我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课程应能够覆盖该课程所有知识点和岗位技能点,应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从职业岗位能力分析出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并将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应用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课程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在数量和类型上大大超出结构化课程所调用的资源范围,实现资源冗余,以方便教师自主搭建课程和学生拓展学习。

表现形式上,要合理使用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优势,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

应按照资源的内容和性质,科学全面地标注资源属性,方便资源的检索和智能重组。

资源的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行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

2.教学设计与方法。

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

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

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各教学环节充分有效,满足学生在线学习的诉求,不是传统课堂的简单翻版。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评选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评选结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评选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和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专家评审和按规定时间公示,确定山西大学郭贵春、殷杰编著的《科学哲学教程》等5部教材为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山西大学国学概论等8门课程为山西省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

资助经费由我厅财务处另文下达。

有关高等学校要从政策和经费上支持上述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得到推广和使用。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被确定的8门精品课程必须在校园网上试运行,运行成熟后争取明年春季加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网站,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现资源共享。

各精品课程负责人要定期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升级,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新颖性。

附件:1、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2、山西省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1: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材号作者教材单位等级1郭贵春殷杰科学哲学教程山西大学省一等2于少娟迭代学习控制及应用太原科技大学省一等3王继军市场规制法研究山西大学省二等4张所地管理决策论山西财经大学省二等5温淑花仿生智能算法及其在机械工程中的应用太原科技大学省二等附件2:山西省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序号课程单位负责人1国学概论山西大学刘毓庆2智能控制理论太原理工大学谢克明3研究生基础英语太原理工大学郝玫4光学原理山西师范大学杨虎5审计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吴秋生6爆炸作用及原理中北大学胡双启7矩阵理论中北大学薛亚奎8优化设计太原科技大学张学良——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5.21•【文号】教高厅[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为保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制定《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目标与任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形成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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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高函〔2014〕35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等学校
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2014年各高校推荐的课程需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文件中要求的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凡是符合条件的课程均可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申报方式及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1)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应建立相对独立的课程网站。

基本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主要成员主讲的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本资源为网页浏览模式且全部上网。

拓展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

文科类课程可从中选择3个项目,理工农医类课程可从中选择4个项目进行开发.拓展资源浏览格式自定,但必须在通用网络浏览器下打开或下载.
(2)在完成网络材料申报的同时,将《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和《附件2: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学校推荐公文,各一式一份,于12月3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

3。

评审和遴选
省教育厅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组,依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标准,对各校推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网上评审和遴选。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课程给予公布,授予“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2.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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