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 为国企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法人治理结构下做好党建工作的思考

法人治理结构下做好党建工作的思考摘要:随着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党建工作做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适应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体制。
企业党建工作应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其更好的融入到企业的运行机制之中,成为企业内部正常运作的润滑剂。
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职工为本,以促进企业发展为己任,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党建工作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举措。
随着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党建工作做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适应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党建工作体制。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1.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经过一系列改革,最终形成了法人治理的股份制结构形式,而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其中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党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能。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对国家的政策方针在国有企业的实施起到保证监督作用,保证落到实处,监督运行过程;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其核心是强调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政治核心作用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表率性、先锋示范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模范作用,塑造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形象,以凝聚人心,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
2.党建工作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前提保证做为国有企业,其中心工作是生产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规模和追求最大化利益,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改组后的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上形成了“新三会”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老三会” (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和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的中心地位,所以,他们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及对策建议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及对策建议目录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概述 (2)1.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定义与重要性 (2)2.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3)3.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4)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 (6)1. 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挑战 (7)1.1 固有观念的束缚和影响 (8)1.2 员工对纪检工作的认知度不高 (9)2. 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挑战 (10)2.1 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11)2.2 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13)3. 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挑战 (14)3.1 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15)3.2 培训和学习机会不足 (16)三、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对策建议 (18)1. 加强思想建设,提升认知度 (19)1.1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观念 (20)1.2 加强员工对纪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1)2.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力度 (22)2.1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有效执行 (23)2.2 加强内部巡视,完善问责机制 (25)3. 提升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26)3.1 加强纪检干部选拔和培养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 (27)3.2 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业务能力 (28)四、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具体实施路径 (29)五、案例分析与应用研究 (31)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概述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责。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其工作内容涉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以及对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旨在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特别是在防止和纠正企业内部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的纪律和各项政策,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
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不足,其中监督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实践和思考两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实践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建设和完善。
首先是加强对企业领导层的监督,确保企业领导层依法行使权力、廉洁用权,杜绝腐败现象。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对企业领导层监督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等文件,对企业领导层进行严格监管,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层的廉洁从业意识和法治观念。
其次是加强对企业财务和资产的监督,防止企业财产流失和挪用。
国有企业的财务资源庞大,是腐败分子的重要攻击目标,因此对企业财务和资产的监督必须做到严密全面。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财务和资产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企业财产的流失和挪用现象。
第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营水平。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企业职工监事会、监事会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思考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思考新的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讨:首先是监督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
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监督措施,因此必须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国有企业的特点和现实情况进行监督体系的设计和构建,避免盲目跟风,引入不适合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其次是监督体系的完善性和综合性问题。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思考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思考作者:邢瑞雪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2期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优化整合国有企业的监督力量、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发挥监督效能,有利于实现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企进而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笔者认为,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要做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整合监督力量、监督环节全覆盖、监督成果共享。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思考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也面临着监督事项多、人手紧、效果差等难题。
如何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监督效能,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回避的课题。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大大增强,但问题和漏洞仍然存在。
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内部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过程中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各种风险依然存在。
国有资产存在潜在的的流失风险。
主要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缺位。
国有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监督职责,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市场营销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财务、人力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二道防线,纪检监察、审计是监督工作的第三道防线。
一些业务部门认为监督执纪是监督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认知上的偏差导致日常监督的缺失。
另外,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责交叉,容易造成相互推诿。
各个监督主体未能形成监督合力。
各个监督主体孤军奋战、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监督成本高、效率低下。
各监督主体之间存在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导致被监督的主体压力大,同一个问题被重复监督检查,相同问题的整改重复上报,无法形成有效的整改闭环。
关于企业在“大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关于企业在“大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深入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途径,逐步完善权力监督体制和制度,不断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世界级难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有效监督,正确行使公权力。
【关键词】大监督;原因分析;对策建议当前,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问题与风险交织并存,使得公司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防范风险于未然,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已是企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
一、“大监督”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从顶层设计上来说,企业对“大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意义上把“大监督”当做一个体系来运转,忽视了监督工作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和推动作用,“大监督”工作在部署和推动上动力不足,保障不足。
(二)体系运行过程中,企业个别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存在不愿监督的问题。
个别职能部室只顾干好自己的业务,不愿意相互发现问题,也不愿意接收别的部门的监督。
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对待管理业务范围的事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应付差事,忘记了业务管理监督职责,或抱有只要不出事的侥幸心理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遇到问题绕着走,本职工作往外推,看见装没看见。
(三)体系运行过程中,企业个别职能部门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没有把监督与自身业务范围深度融合。
在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上缺乏有利抓手,主要因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低下,对业务范围的规章制度不熟悉,对自己本部门、本业务廉洁风险了解不清,处理业务时不善于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对问题实质把握不准。
(四)体系运行过程中,不敢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和体系。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的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建立,旨在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质量,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一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企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监管者,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
政府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责任得到充分履行。
监管机构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机构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事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监管机构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也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公开和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也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通过舆论监督、举报机制等方式,发现和揭露国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关注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完善的体系,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企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能有效性的思考

1新时代强化国有企业纪委党内监督职能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国有企业要在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时代价值和意义进行重新审视,国有企业纪委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责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结合管党治党工作的现实要求,深刻认识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价值,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为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国有企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果。
1.1强化纪委监督职能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强化纪委监督职能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监督过程中,也存在着纪委职能发挥不畅、违纪违规形式变化带来的监督困难、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监督体系不健全、缺乏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控等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
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监督,纪委监督重点则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要求,随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纪委在保障企业良性发展过程中也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纪委在国有企业的建设实践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能够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作用,强化政治属性,并且能够从多个维度,为企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促进构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稳定环境。
1.2强化纪委监督职能是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就是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政治“三力”,强调纪委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国有企业推进纪检监督工作,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作者简介】卜田(1983-),女,北京人,助理政工师,从事纪检、巡察研究。
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能有效性的思考Reflect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Supervision Function of Commission forDiscipline Inspection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the New Era卜田(中铁房地产集团北方有限公司,北京100166)BU Tian(North Co.,Ltd.,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Real Estate Group Co.,Ltd.,Beijing 100166,China)【摘要】当前,中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国企纪委作为企业内部履行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行使着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主体,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方面起着示范引领和检查督促作用。
构建“大监督”体系为国企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构建“大监督”体系为国企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作者:储德中郭削兵来源:《现代企业》2019年第06期在相当一段时间,国有企业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只重发展不治腐败。
企业内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中交一公局四公司作为国有施工企业,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在“大党建”引领下,积极构建“大监督”体系,持续开展了提能增效等系列活动,健全“管”的制度,完善“督”的机制,保持政治定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取得了一定成绩。
基于此,在工作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此进行论述。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大监督”,顾名思义,就是范围广、程度深、力量强的监督模式,解决传统监督存在的整体统筹不足、横向沟通不畅、纵向监督不深、追责问责不力等问题。
大监督就是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整合资源,构建科学系统的监督体系,自觉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个全局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坚定不移地维护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局面。
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是在“大监督”的实践中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把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作为进入中心引领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议大事、抓重点,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做法1.加强监督顶层设计,把准政治方向。
一是打造宣教平台,把准思想政治方向。
有机整合各部门教育资源,着力打造资源共享的大宣教平台。
联合各部门制定宣教计划,通过“三会一课”“送党课服务基层”、“微党课”、外部培训、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在报纸、网站等宣传平台中开辟相应的专栏,将党性宗旨、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发展形势、安全生产、企业文化、法纪法规、规章制度等内容全部纳入大教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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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为国企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力量和依靠力量。
国有企业的管党治党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是否健全、管党治党是否有力有效,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关系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水平,关系到国有企业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一道走访调研,就如何发挥好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构建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进行研究思考。
国有企业权责监督状况及特点
党的领导不断增强,但权责不一的倾向依然存在。
全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省国资管理部门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措施和工作部署,把党委会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推动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相关规章制度,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得到加强。
总体上看,全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的权力行使和责任履行较为充分,但在管党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上,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存在上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较强、下级单位较弱的情况,部分企业在“两个责任”落实上存在相对乏力的问题。
内控平衡不断加强,但一把手权力集中的现象依然存在。
各级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在重点监管上,内部均实行了分工合作、集体决策机制,围绕
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重点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权力垄断和寻租;在内控制约上,企业内部权力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相对明晰,“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决策,按照制度规定经过党委会决定或前置审议后再执行并落实。
但从实践角度来看,部分国有企业依然存在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一旦肆意妄为,则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势必将受到破坏。
调研发现,权力过于集中也容易出现为官不为问题。
如,有的省属国有企业所有决策议题均提交党委会决定,将责任相对也前置给了党委会,出现了“行政推、党委揽”的现象。
从严监管不断强化,但监督乏力的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均能够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强化对制度贯彻落实过程的监督制约,普遍开展了对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利益输送问题的专项清理行动,普遍针对公车私用、干部外出报备、报销流程等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调整修正。
但调研发现,对国有企业权责运行“监督乏力”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体现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打折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手段不多或效果不突出、不敢不愿甚至不会监督。
国有企业权责运行问题原因探析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个体而言,在认识论上存在“知而不行”的问题。
少数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子公司管理层不能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中“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的政治要求,没有把监督责任放在主体责任同等位置上来抓。
有的企业领导干部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监督太严会打击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对纪委工作表面上支持,实际工作中则有意弱化。
对国有企业决策层整体而言,在实践论上存在“行而不至”的问题。
全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决策层相对重视风险防控、权责监管,有的在企业内部开展了巡察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子企业班子运行情况、子企业一把手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企业由于本身存在的站位不高、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导致许多工作有部署有推动但是落实效果不明显。
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自身职责定位不明确,不能把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与企业实际结合起来,仅限于上面要求什么就干什么,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
对权责监督制度体系设计而言,在方法论上存在“预而不周”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国有企业的一系列案件证明,全省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不是没有,而是“预而不周”,制度建设前瞻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科学性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
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滞后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往往是事后堵漏建制的多、事前预防的少;各方面的制度机制不是没有,而是很多,问题在于执行落实不到位。
构建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的对策建议
在主体上,要用好“四个力量”。
一是用好上级力量。
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处理好放、管、服之间的关系,既要管人员、也要管资本,既要管结果、也要管过程。
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回头看巡视,确保利剑高悬。
二是用好同级力量。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这一监督手段,探索开展交叉检查督导,避免自己检查自己、自己描述自己而导致监督失效。
着力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一锻造党性的熔炉,要
自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推动抓早抓小落细落实。
三是用好专业力量。
要分门别类增强专业力量,审慎外请专家参与专业化监督,运用好研讨评估充分进行论证,提高党委会前置等决策程序科学性。
四是用好群众力量。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企务、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在方式上,要实行“四类监督”。
一是过程化监督。
推动国有企业纪律监督常态化、过程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对掩盖问题线索、肆意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二是针对性监督。
要推动监督从“一锅烩”模式向“点单”模式转变,要针对某一领域易发频发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要加强防范因方向太多、内容太杂,导致视线被转移、问题被遮盖、线索被误导。
三是专责性监督。
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局,用好纪律规范,用足法律规定,把握好国有企业权责监督体系构建中的“纪”与“法”、“内”与“外”、“政”与“党”之间的关系,做到监督有理、监管有序、监察有力。
四是内控性监督。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的工作机制,紧盯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形成党的统一领导,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问题预警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在重点上,要盯紧“四个关键”。
一是盯紧“关键节点”。
要盯紧工作时间节点、重大项目节点、生产经营节点及重大节假日,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经常性的行权用权、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提醒,针对日常决策、干部任免、信访
反映等重要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
二是紧盯“关键少数”。
紧盯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主管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领导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行权过程中任性、责任落实过程中虚化空转的问题。
三是紧盯“关键岗位”。
聚焦国有企业财务资金、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合同分包、成本管控、安全质量等职权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加强日常教育管控,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业谈话,强化底线意识。
四是紧盯“关键领域”。
把查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聚焦六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将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运营、重大资金使用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作为重点,经常性开展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督检查。
在探索上,要创新“三个工作”。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一方面,推动“两个责任”和“三转”不断深化落实,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
理顺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之间的领导关系,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自觉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另一方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监察监督全覆盖,赋予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察职能,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有效覆盖。
二是全面开展国有企业巡察工作。
可由主管部门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成立专门机构,比照省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的巡视,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巡察,综合利用回头看、专项巡察等方法,发现问题线索,形成持续震慑。
三是探索开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建立由专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帮助企业化解风险,实现企业管理体系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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