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协议

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为做好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挂钩试点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2012年1号文件精神,经协商,双方就挂钩指标使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挂钩指标使用方,乙方为挂钩指标开垦方。乙方按照国家、省、市挂钩政策申报并实施挂钩复垦项目,将经省、市验收合格的挂钩复垦项目指标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按有关政策编制挂钩实施规划,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使用挂钩指标。

二、挂钩指标提供面积

乙方同意转让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的76亩挂钩指标给甲方使用。

三、挂钩指标使用价格

经双方议定,转让价格15万元/亩,共计1140万元。

四、付款方式

鉴于项目建设结果已经省、市国土部门确认,挂钩指标可立即使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015年元月31日前将购买指标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付款逾期的,甲方按逾期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付款逾期超过十日,终止本协议。

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挂钩复垦项目立项申报,并按照土地复垦有关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申请省市国土部门验收。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及时支付挂钩指标使用费。

3、乙方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挂钩使用费后,应在2015年元月31日前将挂钩指标提供给甲方使用,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指标使用实施规划。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海州国土资源分局鉴证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以及鉴证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鉴证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摘要: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 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 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 1.增减挂钩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于2006年11月,提出实施“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以此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导航定向”,要求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6月7日,国务院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从重庆市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市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繁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在国家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将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的重要举措,是国土部门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一条很好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

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对挂钩工作的开展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规划编制要点?和?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实施计划编制要点?,为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3月,我局首期选定了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县等7个区县为挂钩试点单位。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委托相关专业编制机构,认真开展了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的编制,于7月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西彭镇和北碚区静观镇等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进行了市级专家审查,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为了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挂钩的相关政策,根据局长办公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局规划处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组成调研组,在对我市目前已经开展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九龙坡区、北碚区二个试点区县调研的基础上,对城乡挂钩的实施和管理作了深入的思考。 二、试点区县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是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重庆渝中半岛的重要组成部分,幅员面积432平方公里,与渝中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国市金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193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保障霞西镇用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解决农转用指标瓶颈制约的新思路,甲乙双方拟合作实施霞西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朱村主地质灾害搬 迁点,面积约为()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批准确认文件为准。 二、执行技术标准:所有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 规范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执行。 序 号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 标准 等级 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TD/T1011-20 00 部颁2 《土地开发整理课I项目规划设计规 范》 TD/1012-200 部颁3《土地开发项目验收规程》 TD/1013-200 部颁4 《宁国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2010-2020)

三、项目申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立项,生产的指标 纳入市政府所下达的甲方应完成的任务。本协议总价款按项目区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后的新增农用地周转指标面积计算。 四、项目由乙方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选址、 测绘以及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和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区的施工以及项目区在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后由乙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额投资。 五、增减挂任务下达:由市政府下达任务,实施资金 分两块,一式每亩五万元的施工费(含是国土资源局项目报批、验收费用2000元,此费用实际发生时,协商解决);一是乡镇完成任务奖,每亩两万元,有宁国市人民政府按面积给予奖励。此款由宁国市政府全额支付。 六、资金分配:因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区的拆迁安置 区已由甲方提前实施,所以在支付乙方总费用之前,甲方扣除每亩1.3万元的拆迁费用,剩余每亩3.7万元支付给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费用每亩1.9万元,村组协调费用。青苗补偿费及测绘费用攻击1.8万元)。 七、资金给付方式:甲方应在市政府资金兑现后十五 日内按照第六条规定的施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完成任务奖金归属于乡镇所有。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pdf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代拟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将挂钩项目实施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 农业发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场镇改造等相结合。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产业布局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区农民就业问题。 (四)坚持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 量、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五)坚持节约依法、集约用地的原则。##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用地原则上通过挂钩项目解决,没有立 - 1 -

项的乡镇、村社不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 居民的土地面积必须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 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 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以及项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挂钩办),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 导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负责挂钩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市挂钩办:负责全市挂钩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补助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项目乡镇拆旧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确认和公示;负责协助乡镇与被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和资金的兑付。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立 项、验收及城镇建新区项目用地报征,指导项目乡镇相关业务性工作。 (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 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 - 2 - 村实施挂钩项目,村民自愿签订“自愿放弃旧宅基地和相关权益协议(承诺)书”、拆迁安置补助等相关协议,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二是负责项目拆旧 区房屋拆除、建构筑物垃圾清理,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负责 项目集中安置区(聚居点)的规划设计、宅基地分配、占地农户补助、基础设施建

村民拆迁协议书(增减挂钩项目)

拆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快我市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xxx原居民点实施整体搬迁。根据《xxxx2010年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现就具体拆迁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结构,建筑面积 m2,补偿标准,补偿金额。 第二条其它建构物及补偿金额 水柜: m2,补偿标准100元/ m2,补偿金额。 砖石墙: m2,补偿标准25元/ m2,补偿金额。 泥墙: m2,补偿标准15元/ m2,补偿金额。 第三条房屋周边青苗补偿 第四条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 第五条搬迁奖励及补助 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搬出,甲方将给予奖励3000元。 2、甲方给予乙方新建安置房过渡期住房补助:250元/月,乙方必须在搬出之日后六个月内建好安置房并入住,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予乙方住房补助。(适用于安置房未建好,需暂时租房居住的搬迁户) 3、甲方给予乙方建房困难补助:10000元(仅限现居住在拆旧区,搬迁有困难的搬迁户)。 第六条拆迁补偿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房屋及其它建筑拆迁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奖励补助费共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在先期支付给乙方补偿总金额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剩下的部分将根据乙方新建房屋的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七条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费用,对本协议约定拆迁的房屋具备拆迁资格或取得准许拆迁的文件,加强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对于拆迁过程中的责任事故,自行或由受托拆迁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 协议约定的建构物权属明晰且无争议,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并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将腾空好的房屋移交甲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回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拆除。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没有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将房屋腾空并向甲方完成移交,除不得要求甲方给予奖励外,还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乙方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所欠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将房屋腾空并移交甲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补偿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岭南镇人民政府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 报告 2月22号,省厅召开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电视电话会议,xx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XX副局长针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提前做准备迎接检查。 3月7号,xx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厅《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xx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近阶段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清理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综合规划科科长xx 征转用地管理科科长xx 耕地保护科科长xx 自查清理工作 通过核查,XX年以来XX市没有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XX市XX年才开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共申报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现将这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情况汇报一下: XX市国土资源局XX年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门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确定XX市首次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为已废弃的灌赛铁路和丹东张家沟硫化铁矿铁路。拆旧地块确定后,我局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拆旧地块可复垦整理为耕地路段进行了实测,同时聘请有资质有挂钩试点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经xx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组织申报材料,XX年12月份报到省厅。省厅接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后,已组织人员到XX市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已经省厅已会审通过待审批。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 协议 甲方;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国市金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193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保障霞西镇用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解决农转用指标瓶颈制约的新思路,甲乙双方拟合作实施霞西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朱村主地质灾害搬 迁点,面积约为()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批准确认文件为准。 二、执行技术标准:所有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 规范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执行。

三、项目申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立项,生产的指标 纳入市政府所下达的甲方应完成的任务。本协议总价款按项目区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后的新增农用地周转指标面积计算。 四、项目由乙方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选址、 测绘以及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和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区的施工以及项目区在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后由乙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额投资。 五、增减挂任务下达:由市政府下达任务,实施资金 分两块,一式每亩五万元的施工费(含是国土资源局项目报批、验收费用2000元,此费用实际发生时,协商解决);一是乡镇完成任务奖,每亩两万元,有宁国市人民政府按面积给予奖励。此款由宁国市政府全额支付。 六、资金分配:因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区的拆迁安置 区已由甲方提前实施,所以在支付乙方总费用之前,甲方扣除每亩1.3万元的拆迁费用,剩余每亩3.7万元支付给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费用每亩1.9万元,村组协调费用。青苗补偿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doc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是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缓解城市供地紧张的新型土地管理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尚在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在试点阶段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为供地紧张的地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部领导经常深入试点调研,足以说明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关注性。加大力度推进和审慎进行是现时国土高层领导的主要态度。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相继出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了基本的原则和实施框架。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简单的说就是将符合规划的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绑在一起成为一个项目区,上面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可先行用于建新地块的建设。等拆旧地块复垦后,将产生的指标规划原来下达机关。如此往复良性循环将能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调高和解决城市供地紧张问题。这是一种“抛砖引玉”的做法。 二、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 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327号)奠定了我省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基石。建设用地置换实行分批次报批,要求置换项目区内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扣除建设占用耕地后,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被占用耕

XX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书【模板】

XX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 术服务合同 合 同 书 合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XX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委托方(甲方):XX公司 受托方(乙方):XX学院 签订地点:XX市XX区 签订时间:2019年8月6日

委托方(甲方):XX公司 受托方(乙方):XX学院 鉴于甲方为实施项目,并通过 2019 年 7 月 9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以 17920 元/亩的投标报价,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 ********.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仟玖佰陆拾万元整)的投标。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设计技术服务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依据及质量标准 2.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约定的基础材料。 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以及定额等。 2.3 质量标准:技术服务工作须符合政策法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要求;提交的各项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和验收。 2.4以乙方编制的项目材料申报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因为乙方原因第一次没有通过省级验收的,整改后第二次仍没有通过省级验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将记入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 2.5 乙方提交成果中的文、表、图要准确一致,不得出现和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图形和数据。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简表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industrial, manufacturing W 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reen space and square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城乡用地分类 2.2.1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2.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H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 H1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 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目录 1.总则 1.1规划目的 1.2规划任务 1.3规划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1自然状况 简述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等内容。() 2.1.2经济概况 主要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情况。() 2.2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2.2.1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包括项目区村庄数量、面积、布局情况、分布特点等内容。 2.2.2其他相关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已实施和规划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其他相关涉农项目的数量、面积、位置等内容。 2.3相关规划的要求 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以二调数据资料为依据,结合专项调查的相关内容,阐明项目区各类农村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复垦整理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测算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并明确规划期内的复垦整理潜力。 3.1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状况 根据二调统计数据,明确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阐述各自然村中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使用状况等,说明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情况。 3.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2.1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是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改造、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等方式,增加的有效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面积,并结合项目区的农村人口,测算现行人均用地面积。再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确定项目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按乡镇说明)(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的面积为***公顷,通过专项调查,项目区涉及***户,总人口为***人,由此测算出现行人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XX县的基本情况,结合以往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按照项目区人口户数和每户的人口数,确定项目区平均每户搬迁户建筑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为***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为建筑用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之和的**%,因此确定每户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增减挂钩项目合同

土地复垦项目 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依据: 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开展,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依据。 3.1XX县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关于本项目入库的相关批复文件。 3.2实测的项目区1:10000地形图和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3拆旧区农民拆迁意愿调查表格; 3.4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3.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 3.6项目所在地相关土地整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3.7项目区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技术资料,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料。 3.8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及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3.9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成果编制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甲方提供的图纸应满足乙方工作要求。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年月日前提供,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项目提交成果时间依次顺延。 4.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 4.4 甲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项目论证、评审组织工作,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4.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开始委托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全部支付。 4.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技术成果包括: 1、本项目拆旧区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及相关的测量资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xx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xx县政府主导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工作,经县政府主导会同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磋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的资金管理从以下方面予以了明确和规范。 (一)项目资金管理主体 xx县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运作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组织建新区土地报批、费用收取和挂钩资金使用;二是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专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主要指财政部门拨入县土地储备中心的专项资金。 2、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结余资金。 3、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三)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1、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遵循“政府筹资、财政监管、项目运作、区域平衡、封闭运行”的总原则。 2、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原则。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3、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原则。所有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核算拆旧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建新区资金收缴情况。 (1)资金收缴范围。即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 (2)资金收缴规程。建新区资金由土地储备中心凭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统一收取。土地储备中心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开出缴款通知书,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先将费用缴入xx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由xx县财政部门退付至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 2、拆旧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支出成本范围。主要是指为组织、实施、管理增减挂钩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开支,设立增减挂钩管理费(按项目资金总额的3%提取,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的组织、管理时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等前期工作费、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拆迁补助费、竣工验收费、项目协调费和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等方面资金。项目协调费内容包括乡村协调费和项目实施单位与承担(建设)单位协调费。增减挂钩项目协调费按工程施工费的3-5%核定,实行累进制管理。工程施工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取5%,100-300万元的部分取4%,3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取3%。 (2)拆旧区项目资金管理。拆旧区项目资金由耕保科和土地整理中心共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涡阳竹柳合作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建设用地指标的日趋紧张,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都意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同时也不断地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宣传的深度和推进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用地指标难题。但是在实施这项工程中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各项目区处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方法也不尽相同,笔者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和处理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并有了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对增减挂钩涵义的理解上存在偏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增减挂钩工作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其实质是“占补平衡”的政策延伸,也是目前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难题的有效途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将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目前,实际工作中从乡镇到村一级实施单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和内涵仅仅是表面上的,大致分为三种: 1.发展中遇到用地指标的困难,乡镇没有退路,国土管理又在不断强化,没有土地指标,意味着所有的建设、所有的项目都是泡影,上级所有的考核、指标、发展也就都成了空话。乡镇解决这个困难的唯一出路只能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这一工程,存在逼上梁山味道;这就使得各级政府一味的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从而忽略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意义是优化用地结构,增加可耕作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标准[详]

X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审查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和管理,确保规划进度,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级、XX级审批(审查)的增减挂钩项目。 二、审查的主要依据、原则 (一)审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建挂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 4、《X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印发〈XXX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XX〔2015〕125号);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7、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一)审查原则 ——扶贫优先,明确指标。增减挂钩年度下达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复垦面积需要,明确指标使用范畴,合理控制指标规模。 ——补足补优,增减平衡。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符合规划,严禁占用。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在项目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必须是建设用地,禁止位于城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建新地块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建设在万亩、千亩大坝内,必须位于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如不在需补充相关调规说明。 三、项目审查工作流程 (一)项目规划立项审查工作流程 受理——初审——审查——批复——归档 (二)项目规划方案变更审查工作流程 受理——变更审查——上报——归档 四、提交资料

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合同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方案编制委托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定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重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开展,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依据。 3.1《重庆市**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庆市**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XX区(市)县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XX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土地整理专项规划(2006~2010)》;《XX区(市)县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XX区(市)县城乡建设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川西民居风貌保护规划》;《XX区(市)县XX镇产业布局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3.2实测的项目区地形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3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3.4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 3.5相关部门规划。

(完整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一)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涵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俗地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就是将农村低效、空闲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城镇去。概括地说,就是“拆、还、垦、建”四个字。“拆”,把空心村、空置屋、废弃工矿、砖瓦窑等拆除搬掉;“还”,对被拆迁的妥善安置,特别是搬迁农民的住宅用地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还建;“垦”,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优先复垦成耕地,也可以复垦成其它农用地;“建”,将节余的面积(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城镇发展,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全国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2005年,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

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部署在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等5省(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参与试点的省、市已达到27个。从全国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已探索出了大量成功经验,同时,也客观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2011年7-8月份,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各省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全国各地增减挂钩工作将进一步规范。 目前,全国增减挂钩工作开始进入了有序开展、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轨道。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湖北省大部分市州先后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市是湖北省第三批增减挂钩试点地区。 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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