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修改版)
最新答复来了:个人代账是否合法?应当如何操作?

最新答复来了:个人代账是否合法?应当如何操作?展开全文草木财税 2021-05-08问(节选、整理):我想咨询一下个人代理记账申请的资格是什么?我呢,就是一个个人代理记账会计,做了有10多年了快20年了,也不多就10多家,但是目前我不想注册公司,原因是我做的企业少,按代理公司的要求的话,我得招员工,费用承担不起,再一个代理记账公司得有专人做销售的,要不去政务大厅拉业务,要不电话销售,每成立一个新公司或公司变更,就让那些电话打的烦烦的,我也做不来,我现在代理记账的公司大部分是老公司,最长的都十多年了,新公司也是做过的老板介绍的,所以一直做不多,有注销有成立,大体就是10多家,一直这样做着,个人收入,有一个全职的个税报工资薪金,其他的都报劳务,该交个税的交个税。
现在要个人代理记账合理化,是不是要注册一个个体营业执照,我要办什么手续?财政部会计司答复(节选、整理):回复时间:[2021-04-27]个人代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的规定予以查处。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账执业资格,依法依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单位应当满足《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80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2月16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及其相关活动的机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代理记账服务,是指依照委托方的要求,对其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等业务的代理服务。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委托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
第六条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等业务,代理机构对其所提供的业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代理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委托方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
第八条代理机构不得将委托方的会计资料转移、销毁或者用于其他非授权目的。
第九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保密委托方的财务信息,不得泄露、传播或者用于其他非授权目的。
第三章代理机构管理第十条代理机构应当设立合法合规的机构,有完整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等业务,同时开展培训、咨询和支持业务的配套服务。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保证其业务合规、权责清晰、审慎运营等。
第十二条代理机构应当保证员工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服务质量、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自查、审查与评估。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按《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完成会计处理工作,并及时将会计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备案存档。
第十五条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方的纳税申报工作。
第四章监管和纠纷解决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予以处罚;对重大失信行为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业务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法遵循申诉、仲裁、诉讼等渠道解决。
关于印发《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4.06.23•【文号】[94]财会字第24号•【施行日期】199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月22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1日)废止关于印发《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4)财会字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为了加强对代理记帐业务的管理,促进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代理记帐业务的管理,促进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委托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记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帐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帐机构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四)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四条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必须按隶属关系向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帐资格,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后,方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
牢基础、强监管:新时代改进代理记账工作再加力(上)

话题嘉宾背景材料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尧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尧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袁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袁2023年11月袁财政部印发叶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曳渊财会也2023页26号袁以下简称叶意见曳冤遥叶意见曳以加强代理记账工作闭环管理为出发点袁围绕野牢基础尧强监管尧促发展冶三个方面袁提出35条具体举措和6条保障措施遥一是总体要求袁明确新时代代理记账工作的指导思想尧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遥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袁包括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尧制定实施行业执业规范等方面共7条具体举措遥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袁包括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尧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尧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等方面共13条具体举措遥四是促进高质量发展袁包括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尧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尧强化政策引导尧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共15条具体举措遥五是保障措施袁从加强组织领导尧完善协同机制尧强化队伍建设尧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6条保障措施遥与此同时袁为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袁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袁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渊试行冤曳渊财会也2023页27号袁以下简称叶工作规范曳冤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遥叶工作规范曳的制发袁与会计法和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共同形成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制度规范体系袁明确和统一了执业标准袁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尧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尧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提供了基础制度支撑曰有助于进一步健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机制袁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曰有助于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遥党的十八大以来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严肃财经纪律尧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作出重要指示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袁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遥2023年袁中共中央办公厅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曳袁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监督袁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提出明确要求遥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袁健全行业监主持人阮静院叶财政监督曳杂志编辑马善记院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尧中国财政学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尧武汉纺织大学客座教授尧湖北省自媒体协会理事尧叶新财苑曳总编辑尧知名评论人遥陈志远院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袁负责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袁指导管理代理记账行业遥伊安红院安徽省财政厅三级调研员袁高级会计师袁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袁多年从事财会监督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工作遥宋京津院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袁会计学博士尧博士后袁硕士生导师袁中国注册会计师袁研究方向院会计理论与方法遥司旭光院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三级主任科员袁中级会计师袁主要从事会计管理工作袁包括代理记账尧内部控制等遥量的提升遥一方面袁中小微企业可能无法承担雇佣全职会计师或财务人员的成本曰另一方面袁许多中小微企业的业务简单袁也不需要全职财务人员遥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根据中小微企业的需要提供包含财务尧办证尧报税一站式服务袁并可以在需要时增加或减少服务范围袁降低小企业负担遥这样袁中小微企业便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运营中袁提高生产效率和打造核心竞争力遥因此袁代理记账机构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遥但目前行业中存在无证经营尧虚假承诺尧低价揽客尧服务质量低劣尧不熟悉委托方业务尧盲目应付等乱象袁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袁损害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形象遥叶意见曳的出台是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袁确保代理记账机构独立尧客观尧公正尧规范执业袁是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袁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遥叶意见曳的出台还将间接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转型遥代理记账是指将委托方的核算尧记账尧报税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机构完成袁委托方只设立出纳人员袁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遥我国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尧会计师事务所尧税务师事务所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遥以代理记账公司为例袁其主要业务是帮助委托方完成会计核算尧纳税申报尧报表编制尧工商事务代理等与财务相关的事项袁主要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尧个体工商户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尧个人等遥随着科技进步袁会计软件可以说正在成为对传统代账模式和代理记账公司冲击最大的平替产品遥市面上已有的包括易代账尧友商网代账专版尧云账房在内的各种会计软件可针对不同阶段尧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会计业务支持遥企业端APP支持手机下单一键支付袁票据拍照一键上传功能遥客户税务报表尧财务报表可以一键查看袁消息进度可以一键阅览遥同时袁每个客户端配备专属经理袁客户可以直接沟通袁保证服务质量遥便捷化的智能操作袁给了委托方更多代理记账选择遥叶意见曳的出台也对仍处于粗放式发展的代理记账机构敲响了警钟袁机构转型已迫在眉睫遥陈志远院近年来袁我省代理记账行业快速发展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袁现有取得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5837家尧自贸区内工商登记注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423家袁从业人数21128人袁代理服务客户数约67万家袁仅2022年就实现业务收入26.85亿元遥这些成绩的取得袁离不开政府部门尧行业协会尧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遥此次叶意见曳的出台袁将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服务质量袁优化营商环境袁维护财经秩序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遥在叶意见曳的实施过程中袁要关注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袁持续优化政策体系袁为代理记账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遥同时袁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袁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袁提升行业整体水平遥伊安红院叶意见曳出台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遥对社会发展尧行业进步和企业成长都将发挥积极作用遥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遥新公司法修订出台以后袁企业注册门槛降低袁新注册企业数量急剧上升袁充分体现出经济繁荣发展的态势遥一些暂时缺乏能力成立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聘用一定数量财务人员的中小微企业袁通过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账务管理就成为最好选择遥同时袁还有大量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尧民间非营利机构尧农村合作组织等袁都需要通过代理记账来实现财务管理袁因此代理记账行业用户的需求量非常大袁行业发展也呈现蓬勃之势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袁营商环境将得到不断优化袁进而激发行业市场活力袁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遥二是规范了行业管理遥目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袁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袁会计核算不规范袁行业无序竞争袁不顾成本利益恶意压价袁无原则满足客户的不合理需求袁与客户发生利益纠纷等现象仍然存在遥叶意见曳从总体要求到发展规划袁从健全法治体系到加强内外监督袁全方位地为代理记账行业梳理管理脉络袁指明前进方向遥三是助力了单位健康发展遥不论是企业还是其他单位袁在经营过程之中袁财务管理不可或缺遥精准的账务核算袁科学的财务指导袁能为单位业务开展提供助力袁而混乱的财务管理将成为单位发展的重要阻力遥代理记账机构不仅仅为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服务袁还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财务支持袁协助大量小微单位完善财务管理袁有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袁参与市场竞争袁它的执业质量直接影响到小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袁因此叶意见曳的出台袁也是直接关系到小微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袁助力了这些单位健康发展遥马善记院代理记账机构无疑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袁实践证明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袁但也毋庸讳言袁目前行业中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高尧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尧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袁更有甚者袁无证经营尧低价竞争等乱象丛生袁更是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袁损害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遥有鉴于此袁必须对传统的代理记账模式进行创新袁在整合代理记账机构的同时袁着力打造野代理记账+冶袁实现代理记账的升级迭代遥此次叶意见曳的出台正当其时袁有助于促进新时代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袁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遥司旭光院叶意见曳的出台对于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遥首先袁叶意见曳的出台正传达释放了国家重视行业发展的重要信号袁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下袁对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尧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遥其次袁叶意见曳肯定了代理记账行业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袁明确行业监管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尧促进高质量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意义袁对于行业自身发展和规范监管都是一个巨大鼓舞遥最后袁叶意见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尧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袁着眼于当前行业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高尧执业质量低下等关键问题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规范代理记账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袁对于地方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遥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执业规范有效执行陈志远院叶意见曳的这一部署袁凸显了我国对于构建完善法治体系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遥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袁优化行政监管方式袁细化违法违规情形袁明确处理处罚标准袁既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准确把握袁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遥一是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袁实现精细化尧智能化监管袁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曰二是有利于强化机构合规意识袁促使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袁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曰三是有助于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袁保障代理服务客户权益袁增强行业公信力遥伊安红院这里主要强调要依法监管代理记账机构袁通过法律法规约束代理记账机构行为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袁发挥法律的震慑效应遥通过依法监管袁促进代理记账机构合法经营袁有序发展袁不断提升执业质量遥就夯实行业法治基础袁落实叶意见曳部署袁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院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遥制度建设是法治的基础袁近年来袁财政部陆续出台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等各项制度袁这次印发叶意见曳的同时袁印发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渊试行冤曳袁可见制度建设力度之大遥我相信后面还会有更多更加精准细化的行业制度规章出台袁来全方位监管代理记账行业袁形成代理记账工作闭环袁让行业一切行为都有法可依袁有章可循袁且必须在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事遥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遥通过网络媒体袁开办有主持人院叶意见曳首要部署野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冶袁指出野优化行政监管方式袁细化违法违规情形袁明确处理处罚标准冶曰并部署制定实施行业执业规范袁将执业规范作为衡量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尧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遥您对此作何解读钥就夯实行业法治基础袁落实叶意见曳部署袁您还有何想法建议钥针对性的小微单位培训会等方式袁向其宣传代理记账新规袁提升其对代理记账的认知袁帮助这些单位学会依法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袁依法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为本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交接尧会计核算尧会计档案保管尧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尧报税等方面服务遥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袁提高依法代理记账的意识袁按照叶会计法曳等法律法规开展记账业务袁拒绝客户无理要求袁合理规避执业风险遥司旭光院行业若善治袁必先有良法遥叶意见曳出台及时袁符合行业发展实际袁提出健全行业法治袁指导意义重大遥完善的行业相关管理法规及配套制度袁是实施行业监管的统一准绳袁落实行业法治的第一步遥就目前而言袁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时袁对统一违规行为援引执法依据时因缺乏准确的精细条款袁处理处罚上存在分歧遥例如对于野无证经营冶行为袁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第二十六条规定院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曳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冶遥而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曳第八十一条规定院野公民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袁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袁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冶遥这两条均没有可执行的细则袁而针对野无证经营冶处理处罚的措施就有责令补办许可证书尧责令变更经营范围尧责令注销企业尧警告尧没收违法所得尧罚款尧社会公示等多种措施袁以致这些措施的运用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袁造成监管尺度不一袁也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遥为此袁我们建议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遥新时代财会监督背景下袁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更加严格尧更加精细化袁建议贯彻落实叶意见曳相关决策部署袁完善细化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等相关制度袁针对野无证经营冶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可执行的详细规定袁明确细化处理处罚标准袁做到有法可依尧执法有力遥二是做好配套执行袁优化规范监督管理遥地方在执行上做好调查研究袁全面收集落实叶会计法曳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叶行政处罚法曳叶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曳等配套法规相关的疑点困惑袁做好答疑政策归集曰组织监管经验交流袁宣传典型监管案例袁有针对性解答疑点困惑袁对容易产生自由裁量权的政策采取集中宣讲袁减少区域内在具体执行实施上的疑点和分歧袁统一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基准袁做到监管动作程序规范尧尺度相对统一遥三是做好行业服务袁保障管理制度知晓遥各地可通过建立服务群等搭建微服务平台袁主动服务行业管理对象袁一方面做好会计政策制度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尧执业质量合规警示尧基础工作规范等的宣讲培训袁另一方面做好行业机构的问题解答和制度帮扶袁确保执法透明尧监管规范袁营造良法善治的行业管理环境遥宋京津院叶意见曳从两个方面部署野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冶袁一是从法规制度入手健全法治体系遥当前袁代理记账业务的相关法律包括叶会计法曳和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遥叶会计法曳于1985年发布袁历经一次修订尧两次修正曰最新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于2016年发布袁2019年修改遥它们在规范会计行为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尧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遥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袁叶会计法曳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也表现出了一些滞后性与不适应遥目前袁叶会计法曳正加快推进修订遥在此背景下袁叶意见曳和叶工作规范曳的出台袁与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曳共同搭建了代理记账行业法规制度体系袁营造了依法依规执业的良好氛围遥二是从执业规范入手健全法治体系遥行业执业规范很多是由该行业协会拟订发布袁如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曳尧律师协会发布叶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曳遥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律师协会不同袁2015年6月在北京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分会是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下属分支机构袁与此同时袁执业规范有各地方自行发布的袁如上海市叶代理记账行业主持人院叶意见曳专章部署野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冶袁首要指出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冶袁完善全国代理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袁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袁建设行业标准信息库等曰聚焦野无证经营冶野虚假承诺冶等行业突出问题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曰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袁严格全覆盖核查等遥据您了解袁相关部门在加强行政监督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袁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上取得了哪些进展钥结合您的研究或实践简要谈谈您的想法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宋京津院相关部门在加强行政监督中采取的措施有院一是严格代理记账机构准入机制遥通过信息公开袁明确办证依据尧申请资格尧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袁推动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袁便捷化遥全面落实代理记账野证照分离冶改革袁事前告知承诺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核袁重点关注申请机构的执业资质及人员配置情况遥事后专人上门对申请机构的人员尧场地尧资质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袁确保全覆盖例行检查遥二是强化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制度遥定期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报送机构基本情况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袁对报送信息严格审核袁确保备案信息和实际相符袁积极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及时完成遥三是推动常规监管与专项整治并行遥通过查阅资料尧核查账务尧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尧制度建设情况尧业务开展情况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登记情况等开展检查袁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袁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袁确保代理记账机构规范运行遥如安徽尧山东等地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遥近年来袁财政部也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袁对野无证经营冶野虚假承诺冶野违规税务代理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袁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袁形成有效震慑遥日常监管与重点整肃相结合袁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袁优化代理记账行业营商环境遥四是整合各方资源袁提供技术支持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是由财政部组织开发袁对全国各地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管袁并指导其开展规范执业的服务平台遥借助大数据尧人工智能尧知识图谱等新技术袁不断升级更新袁确保各地会计管理部门对本地行业发展的实时掌握袁不断提高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遥在此基础上袁健全完善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袁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遥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上取得的进展有院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袁例如京津等地财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共享和沟通袁及时发现并纠正代理记账机构野有照无执业规范指引曳袁也有此次财政部统一制发的叶工作规范曳遥因此袁笔者主张从执业规范入手健全法治体系袁建议将代理记账行业分会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独立出来袁成立类似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中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遥今后具体执业规范进一步由该协会制定全国统一标准的尧权威性高的规范性文件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袁进而规范执业袁提升执业质量遥代理记账行业的市场需求虽然很大袁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袁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为了赢得订单恶意降低收费标准遥基于此袁中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渊国家级冤应出台收费指导意见来规范价格袁制止恶意竞争和无序竞争袁引导代理记账行业有序发展遥同时袁数字经济时代袁出现了明星工作室尧直播带货平台等新业态小微企业袁这些企业的代理记账机构应是整肃的重点袁也建议补齐新业态监管漏洞和短板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2月16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废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9〕272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废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废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9〕272号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以下简称98号令),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修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6〕317号),并就执行财政部修改后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提出下列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批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财政部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法》有关条款,发布98号令,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各市应严格按照修改后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做好代理记账审批和管理工作,规范审批程序、清理证明事项、推广业务网上办理,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服务。
二、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审批部门层级各市应结合代理记账审批工作特点,从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出发,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规定,确定本地区代理记账审批部门层级。
三、切实做好代理记账管理的衔接工作审批职权已移交审批局的市,应积极与审批局开展合作做好审批工作的交接和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其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审批职权已下放或拟下放至县(市、区)的市应充分评估基层工作实际,确保县(市、区)审批职权接得好、接得住。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强化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避免因权力下放而产生法律纠纷。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玉林市景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玉林市景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林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4.03.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玉林市景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
账资格的批复
玉林市景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立代理记账资格的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桂财会〔2005〕35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场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P-16幢1081号。
二、同意黄丽婵、刘雨萍、李晓菲三人为代理记账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黄丽婵担任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
三、你公司的业务活动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下列会计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接受玉林市财政局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五、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为:DLJZ45090120240001。
玉林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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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修改版)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三)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委托代理记账的企业因违反财税法律、法规受到处理处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对其他部门移交的代理记账违法行为线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记账行为,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资格,并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有前款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
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三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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