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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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上级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六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

依照国家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第七条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足部分或专项支出,可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予以拨补,增加列支。

超支的职工教育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转为下年职工教育费弥补。

第三章经费管理体制第八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为所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九条员工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均由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审批,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从员工教育培训费用中列支。

第十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统筹经费项目:1.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子公司副总级、总监级以上干部培训I、部(中心)开展的岗位专业培训费用。

2.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由子公司主的经理级、班(组)长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复)训费用。

其培训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单独核算。

培训费用标准按照《一年度内部培训费结算标准》结算,主要用于学员食宿费、讲师授课费、教材费和培训机构管理费等相关支出,用于支付学员食宿费用等。

鹤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鹤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鹤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规定鹤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鹤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报销规范管理,依据河南煤化集团员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鹤煤集团职教经费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鹤煤集团所属各矿井、地面厂、洗煤厂、区域公司等依法开展职工教育安全培训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5%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也可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培训量、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按1.5%-2.5%上下调整提取比例,使之满足和服务于培训工作。

除区域公司外,各单位自留0.6%,上交公司0.9%作为集团职工教育经费。

为使培训费用支出的比例逐渐趋向合理,留用和上交比例为实行浮动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集团领导研究批准后再作调整。

为保障对企业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得到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40%用于安全培训,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经费的预算各单位人力资源及培训部门,要根据培训费用标准和员工培训量认真规划培训经费的预算工作,综合考虑上一年经费使用和结余情况,将培训经费预算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要与培训计划相对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经费支出各项比例科学合理制定。

第五条各单位要制定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合理支出、用管分离”的原则进行管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使用和支出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三项岗位人员”取证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学历教育、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六条学历教育报销程序及标准。

为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后续学历教育,储蓄和充实后备人才,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岗位管理能力,通过靠岗位造就人才,靠机制留住人才的方式来实现企业和职工的互惠双赢,自下文之日起,凡欲参加“煤矿主体专业”且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鹤煤集团在职职工,可先到培训部门备案,签订毕业后不低于五年的劳动就业服务协议,并经核实,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可凭毕业证、单位开具的协议书、学费收据,按学费的70%比例在本单位进行报销,报销范围不包含生活费、资料费、学杂费等。

(完整版)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完整版)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 提升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 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 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

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包括:(一)上岗和转岗培训;(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本领,促进企业发展,特订立本《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3. 职工教育经费筹集方式为保障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费用,公司将依照以下方式筹集职工教育经费:3.1. 公司预算拨款:每年度公司将依据财务情形和发展需求,订立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并通过财务部门拨款出来;3.2. 外部资助:公司鼓舞员工申请各类教育培训补贴和奖学金,通过与相关机构合作,争取外部资助。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4.1. 教育经费使用范围:职工教育经费重要用于以下方面:•内部培训:公司开展的内部培训项目;•外部培训:员工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包含线上线下);•学历提升:员工报考在职研究生、硕士、博士等学历提升项目;•学术沟通:员工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

4.2. 教育经费使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调配应当公平公正,遵从竞争原则,以提升企业整体素养为导向,兼顾员工个人成长。

4.3. 教育经费使用程序:•申请阶段: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出教育经费使用申请,包含培训项目名称、经费预算、学习计划等;•审批阶段:所在部门将依据预算和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审批,并提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核准;•报销阶段:员工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准确填写报销申请单,附上相应的费用发票、培训证明等料子,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

4.4. 教育经费使用注意事项:•职工教育经费一经批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自调整;•员工获得教育经费支持后,应恪守相关商定,如显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收回已支出的教育经费;•公司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5. 教育经费管理责任5.1. 公司管理层职责:•确定教育经费的筹集、调配和使用政策;•监督整个教育经费管理过程,保证其透亮、公平、公正;•定期评估教育经费使用效果,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策略。

(完整版)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完整版)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提升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

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一)上岗和转岗培训;(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完整版)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经【2006】317号)文件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原则(一)预算管理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纳入公司各级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二)专款专用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支出,严禁挪作他用。

(三)优先使用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优先保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及要求(一)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二)对职工教育培训的要求: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业竞争力。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一)公司各单位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职工教育经费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四、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一)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公司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9、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0、公司内部举办职工教育培训支出的教学设备和设施购置费、图书资料费及聘请教师费等;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12、经公司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承担;13、经公司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财企字[1981]212号颁布时间:1981-5-8发文单位:财政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开支范围,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都要本着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按照《决定》的要求,积极办好各种类型的在职干部、职工教育。

可以办短训班,也可以办职工学校、广播电视大(中)学、函授大(中)学、夜大学等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

可以办业余教育,也可以组织脱产、半脱产学习。

可以由一个单位单独举办,也可以几个单位联合举办,或选送教育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校代为培训。

二、上述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所需经费,都应当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经费来源,在职工教育经费内开支。

联合办校的经费,由办学单位合理分摊。

三、经费来源: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目前职工教育的开展情况和国家财力的可能,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1%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

还可以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教育。

工会经费中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支出,仍按企业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25-37.5%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1%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

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在本单位经费中调剂解决。

少数基层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各级财政研究解决。

3.教育部门办职工教育的经费。

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夜大学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附设的函授、夜大学,业余文化学校,初等、中等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和扫盲教育,教师进修学校(院)、师资培训班及其附属的函授教育和利用假期集中举办的师资训练班的培训经费等,均在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有关项的经费内开支。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提高职工培训和教育的效益,制定本办法。

2.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应作为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一项,合理调配,确保职工教育工作的持续开展。

三、经费使用原则1.效益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以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确保经费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2.灵活性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灵活多样,根据不同职工个体和部门的需要进行分配和调整。

3.公平公正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一些职工或职务,确保每个职工都能享受职工教育经费的福利。

4.合理性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合理规范,不得进行奢侈浪费,必须符合企业的职工培训和发展计划。

四、经费管理机制1.设立专门的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编制、评审、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要经过审批程序,由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教育培训规划进行审核和审批。

3.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计划,用于职工培训、学习、考试和认证等活动。

4.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应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和核算,必须提供相关凭证和报表。

五、经费使用范围1.职工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管理培训等。

2.学习费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课程、研修班等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3.考试费用:包括职业资格认证、技能等级考试等费用。

4.课程教材费:包括购买教材、参考书籍等费用。

6.智能设备费:包括购买教学设备、电脑、软件等的费用。

7.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补贴和奖励。

六、经费使用程序1.提出申请: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需要职工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包括详细的使用计划和预算。

3.财务报销:经过审批的经费使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和核算,必须提供相关凭证和报表。

4.绩效评估: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结束后,应进行绩效评估,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和总结。

最新烟草专卖(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市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宁夏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宁烟人…##‟19号),结合##烟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公司)各单位、部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提取使用第四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2.5%提取使用,列入成本开支。

第五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一)入职、在岗及转岗培训;(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四)单位统一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五)职工参加的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六)职工参加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等行业单位组织的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如企业培训师、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七)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八)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九)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职工参加外出培训,要有政策或文件依据。

没有政策或文件依据的外出培训费用不能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市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为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水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综合管理、营销、专卖岗位序列的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十二条为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对岗位工作期间,经单位同意,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与所从事岗位专业对口、教育部承认的高一级学历、学位的职工实施奖励。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xx公司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

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如下: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如下:(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证书的人员,其费用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分类一览表》(附件三)范围内的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等级以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参加的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书本资料费、学费)由公司报销。

学习期间发生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费等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教育。

第八条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的具体奖励标准(一)学历学位教育奖励职工参加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根据任职岗位的等级不同奖励标准如下:1、一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学费总额的100%予以奖励;2、二级: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按学费总额的70%-80%予以奖励;3、三级:部门经理助理、高级项目经理,按学费总额的60%-70%予以奖励;4、四级:其他未列明职务人员,按学费总额的5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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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2.1XX(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2.2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2.3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2.4XX(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4.1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4.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4.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4.4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4.5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4.6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7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4.8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4.9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4.10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4.11教学场地租赁费;
4.12 考试费;
4.13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5.1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

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5.2报销:
,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

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外出参加培训,培训费和资料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在相应项目中列支。

,要严格控制定额标准,培训费用必须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报销一次往返直线车船费,住宿费凭票报销,学习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按参加会议标准报销。

,原则上实行伙食费自理,每人每天可报销伙食补助费10元。

,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每人每日可报销200元的补助,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每人每天可报销100元的补助。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行联系,进行脱产学习。

,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单位全额支付所有费用,对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途退出学习的,需由本人承担单位垫支的所有费用。

本人申请,经单位同意,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行业生产经营相关专业的自考、函授等方式的继续学历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后,由单位根据学员毕业成绩按比例报销学费、书本费,具体报销比例为:毕业成绩平均在90分(或优秀)以上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80%;毕业成绩平均在80-89分(或良好)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70%;毕业成绩平均在60-80分(或通过)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60%,学习面授、辅导、考试期间的交通费只报销往返直线车船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一律不报销住宿费、补助等其他费用,且交通费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凭面授、考试通知与学费统一报销。

,其学历、资历等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审条件,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评审并获得通过,可以凭票报销考试费、书本费、500元以内的培训费。

,一切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取得职业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全部费用,包括培训费、评审费、鉴定费、证书费、交通费等,报销需凭国家统一的标准票据,每一鉴定等级每人只能申报两次。

6 XX(公司)及县市局(营销部)职教经费使用比例
6.1由于XX(公司)面向全州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较多,按照独立核算,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局(营销部)职教经费使用总额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1%以内,其余部分由XX(公司)统筹使用。

6.2各县市局(营销部)必须在上年11月30日前制定本单位下年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可使用额度,其中参加外出培训经费预算不得低于本单位可使用培训经费的70%。

6.3由于参加XX(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致使培训经费超过使用限额的,可向XX(公司)提出申请,经XX(公司)审批同意后调节使用。

6.4各县市局(营销部)当年可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有结余的,全部由XX(公司)统一使用。

6.5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区分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费用的界限,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项目对应列支职工教育经费,不得挪用、挤占职工教育经费。

7 附则
7.1本办法由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修订,各县市局(营销部)及子公司可参照XX(公司)培训费用控制程序制订实施细则,报人事劳资科备案后执行。

7.2 XX(公司)控股、全资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7.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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