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一、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
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德法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
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趋同。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结构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并将类似于概念框架的内容归入基本会计准则,这种做法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出入,而国际会计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
三、中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需要,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因此,中国不能一概否认公允价值的使用,从而加大与国际通用准则的差距。
四、中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依靠政府的力量强制企业执行,具有法律强制力。
国际会计准则由民间机构制定,没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前提,其制定机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五、会计准则的侧重对象不同。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在于利润表,以收入、利润的恰当合理的配比为先,属于利润表观,而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则在于资产负债表,以资产、负债的准确计量为先,属于资产负债表观。
在具体会计准则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在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中国会计准则要求:(1)对子公司投资以成本法核算;(2)对联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投资以权益法核算。
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在国际会计准则下,合营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可采用比例合并法或者权益法核算。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差异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全球会计准则体系,旨在提高全球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其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就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在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探讨。
一、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即根据市场价格或者估值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成本计量,即按照历史成本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这导致了在财务报告中,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往往会呈现更多的公允价值变动,而中国企业则更多体现出成本计量的特点。
二、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性进行分类,即将能够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和负债归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账面价值的分类,即按照账面价值的高低进行分类。
这导致了在资产负债表的呈现上,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更加注重流动性风险的披露,而中国企业更多体现出账面价值的特点。
三、利润表在利润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收入和费用的发生时点进行确认,即收入和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同时确认,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收入和费用的实现时点,即收入和费用应当与其实现时点相匹配。
这导致了在利润表的呈现上,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更加注重收入和费用的匹配性,而中国企业更多体现出实现性的特点。
四、现金流量表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现金流量按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进行分类,即将现金流量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现金流量的净额,即将现金流量按照其净额进行分类。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是两个不同的会计准则体系,分别由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和发布。
虽然两者有一些共同之处,但也存在一些显著的差异。
下面将详细比较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1.发布机构
2.受权机构
3.整体框架
4.会计政策选择权
5.核算方法
6.财务报告格式
7.合并报表
8.营业外收支
9.财务报告解释
总的来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发布机构、整体框架、会计政策选择权、核算方法、财务报告格式、合并报表、营业外收支和财务报告解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和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要求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
同时,随着中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和接轨国际会计准则的努力,两者之间的差距将逐渐缩小。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异同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异同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原则和规则,它对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至关重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的异同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背景与发展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旨在促进全球金融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得到认可和采用。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是由各国自行制定,以满足本国特定的法律、经济和文化环境。
二、会计原则的异同1. 计量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来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成本计量,即以购买或生产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
这导致国际会计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上更加灵活,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加保守。
2. 报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综合收益表的形式报告财务状况和业绩,即将所有收入和费用都纳入报表中。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利润表的编制,即只报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这导致国际会计准则的报表更加全面,能够提供更多信息给利益相关方。
3. 公司治理国际会计准则强调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独立性,要求企业披露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信息,如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股权结构等。
而国内会计准则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相对较少,更多依赖于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三、影响与挑战1. 全球一体化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广和采用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这使得跨国公司能够更好地进行跨境投资和合作,但也带来了对全球监管的挑战。
2. 本土特色国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本土特色和文化差异,能够更好地适应本国的法律、经济和文化环境。
但这也导致了不同国家之间的财务信息比较困难,给投资者和分析师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3. 适用性和可理解性国际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使得其适用性和可理解性存在一定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区别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区别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需要采用一种统一的会计准则来记录财务信息,以便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财务报表比较和分析。
目前,最广泛被接受的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IFRS),而中国企业则仍采用中国会计准则(CAS)。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具有显著的差异,其中包括理论基础、财务报表的表示方式和会计政策的设置等。
首先,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与中国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有所不同。
国际会计准则的核心思想是“累积收益原则”,即主要以累积收益来考虑企业的所有权,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实体方法”,即从经济实体的角度来衡量财务信息。
而中国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是“财务报表主导法”,即以财务报表为参照,衡量和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
其次,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的表示方式上也有所不同。
国际会计准则根据财务状况的变化,将财务报表的表示方式分为逐期披露法和变动披露法,把关注点放在发生的财务变化上,用于描述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效果,进而审视企业经营活动的运行状况。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以固定性披露为主,即把重点放在某一特定期间的财务状况上,既不能给出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效果,也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的设置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由企业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但该政策必须准确、可靠和理性,它着重于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比较性,使得不同企业制定出统一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消除企业之间的财务报告差异,促进企业财务报表的比较和比较性。
而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需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政策,除此之外,其会计政策也受到实际情况的制约,会计政策的可比性和比较性较差,影响不同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的比较和比较性。
综上所述,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和财务报表的表示方式都比中国会计准则更加现代,会计政策的设置也更加科学合理,强调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比较性,有效地解决了不同企业之间会计报表的比较和比较性的问题。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1. 核算模式: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按照经济事项发生的权益转移和组织的责任承担来进行核算。
而中国会计准则(CAS)往往更倾向于“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强调经济实质的反映。
2.利润计算方法:国际会计准则注重准确计量公司的经济业绩和盈利水平,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估计价来反映市场变动。
中国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往往使用保守的会计原则。
3.财务报表格式: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提供包括现金流量表、综合收入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内的完整财务报表。
中国会计准则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收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标准,注重交易过程的实质。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交易过程的合法性,要求满足一定的交付和支付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5.合并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包括控制的定义、合并的条件以及预计收购比例的重估。
中国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
7.商誉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商誉按摊销法计量,并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商誉减值测试。
中国会计准则则要求商誉进行定期减值测试,不一定按摊销法计量。
总的来说,国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透明度和市场价值,强调经济实质和权责的反映。
而中国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合法性和谨慎原则,着重历史成
本和保守的计量方法。
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中国会计准则在不断迎合国际趋势,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比较1. 引言国际化的发展使得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合作更加频繁,其中包括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统一与标准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hinese Accounting Standards,CAS)成为了重要的话题。
本文将比较这两种会计准则的异同点,探讨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2. IFRS和CAS的背景与特点2.1 IFRS的背景与特点IFR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
它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旨在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会计准则统一。
IFRS强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注重公允价值计量,力求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
2.2 CAS的背景与特点CAS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由原来的国家会计准则逐步转向参照IFRS进行修订和发布。
CAS关注的焦点包括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法律体系,对实体性资产、非流动性资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 IFRS和CAS的比较3.1 会计原则与计量基础IFRS强调公允价值计量,而CAS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反映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历史成本计量则保守严谨,但无法反映资产在市场价值上的变动。
3.2 表述方式与披露要求IFRS注重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透明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CAS则更加注重会计政策的选择与顺序,同时更加注重保保守性原则。
这导致CAS在报告格式上相对于IFRS更加繁杂,且可能会增加利益相关方的理解困难。
3.3 领域或条款的具体规定IFRS在一些特定领域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金融工具、报表分析等。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中国会计准则(Chinese Accounting Standards,CAS)是中国财政部发布的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会计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发布的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
下面将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发展历程: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起步较晚,最早的会计准则可以追溯到1985年。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经历了多次修改和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则是自1966年始,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2001年正式更名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2.适用范围:3.会计处理原则:中国会计准则强调稳定性和保守性,注重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国际会计准则则更注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IFRS要求根据实体的经济实质,对经济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注重与其他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报表要求:5.重要财务指标:6.收入确认:7.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处理:8.财务报表的审计:总的来说,中国会计准则相对较为保守,注重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而国际会计准则更注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追求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方面已经发生了调整和趋同,但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和适用范围上的差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比较研究的相关文献的检索中,本文发现,国外学者在这方面大多研究的是美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研究我国的会计准则的比较少。
2000年12月,当时国际上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德勤、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安达信)联合发布了一份2000年的公认会计准则研究的报告(GAAP2000),对53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准则中的62个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比较研究,揭示了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主要国家的会计准则与IAS的主要差异,其中涉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差异问题不是很具体。
2001年12月,“五大”又发布了2001年公认会计准则报告(GAAP2001),调查了与准则相关的80个指标,分析了2000年以后各国准则的变化和取得的成绩,该报告的中国部分称中国的会计准则与IAS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安达信解体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的国际会计调查报告(GAAPConvergenee2002)显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59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有超过90%的表示有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仅仅有三个国家无意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在报告的中国部分称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同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截至2005年6月,IASB先后发布了六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企业合并、保险合同、采掘业等方面的准则。
由此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得到巨大的提高,并且形成了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稳定平台。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是由IASC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并发布的适用于营利性私营部门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标准。
我国从1988年开始研究制订会计准则的有关准备工作,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到2006年2月15日发布38项新的具体准则,我国的专家学者纷纷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将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或IAS进行比较。
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是仅将某一个会计具体准则与IAS做规范比较研究;第二种是将我国会计准则与IAS做规范的总体比较研究;第三种是区别于上述两种研究准则的具体内容的研究角度,而是从会计环境、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等研究角度对我国会计准则和IAS做比较研究;第四种是采用实证的方式对不同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进行研究。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不仅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总体比较中有所异同,落实到具体的准则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方面的差别,本文将差别较大的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三项准则进行分析比较,通过具体的比较来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1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1.1 固定资产计量的比较①在成本构成上,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一样,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估计拆卸、搬移费及场地使用费作为成本的一部分。
②对非货币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我国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如果不能满足以卜得条件换入固定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确认。
③对于所有者作为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这个规定既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确认的规定,又不同于旧会计准则完全按投资者确认的价值入账的规定。
④初始确认为资产后的计量方面,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和旧的会计准则一样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计量。
1.2 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会计处理的比较在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的迹象时,新会计准则基本同国际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最大的区别是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处理,旧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对原来计提的资产减值进行转回。
而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企业转回以前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2.1 存货计量的比较①新的会计准则对期初存货仍然以成本确认,而在期末存货以
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之间的低者计入存货成本。
这一点与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同的。
②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可以将与存货有关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存货的成本,这一点上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同的。
新准则中存货成本不包括外币的汇兑损益,采购成本采用总价法,这不同于国际准则中存货包括汇兑损益,采购成本采用净价法。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我国新存货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的初始计量应以历史成本入账,期末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以成本与可实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入账。
本文认为,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应前后保持一致,即都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为宜,一方面可以方便企业进行不同会计期间存货成本的比较,另一方面采用此方法能够更谨慎地估计存货入账价值。
但是由于可变现净值需要更多主观判断,判断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也难以验证,这种计量标准容易变成操纵利润的工具;所以存货准则应相应地规范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方法,并加强这方面的披露。
2.2 存货计价方法的比较我国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一样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发来结转存货的成本。
在2003年度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己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我国为与国际会计准则更趋一致,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3.1 准则确认范围的比较新的会计准则中将企业已出租的上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从旧会计准则中独立出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范围相比较,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除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包括的三项内容外,还包括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及符合一定条件下经营租赁下持有的房地产权益。
3.2 计量模式的比较①初始计量新会计准则考虑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计量涉及到得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估计拆卸、搬移费及场地使用费。
对交换产生的投资性房地产,我国新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得条件换入固定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确认。
对于所有者作为投资投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价值以公允价值予以计量。
②在后续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增加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条件,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可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也就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一下条件: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两个条件。
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企业选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规定是不同的。
另外,国际会计准则还规定企业如果选择了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中的某一种模式就需要对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都采用这种模式。
而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