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德勒)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业的基本规范,用于规范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方法和原则。
在国际贸易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认可的会计准则。
然而,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探讨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及对企业的影响。
一、会计原则的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信息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采用“公允价值”和“实质经济事项”原则。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注重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原则,着重考虑企业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收益和成本的确认、商誉的计量等方面存在差异。
二、财务报表的格式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财务报表采用“单独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形式,以明确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而国内会计准则则更注重企业的内部管理需求,财务报表通常以“单独报表”为主,合并报表相对较少使用。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报表的组织结构、报表项目的分类和排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完整性,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财务信息。
而国内会计准则更注重企业的保密性和合规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较为灵活。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信息披露范围、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四、审计标准的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在审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审计员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强调审计证据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而国内会计准则更注重审计员对财务报表的实质性审计和对关键事项的审慎度。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在审计程序、审计素材选取和审计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五、原因及对企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源于不同的经济背景、法律法规及会计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这种差异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同时运用两种准则,增加了会计工作的复杂性和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国际会计准则是全球范围内通用的会计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和发布。
中国会计准则则是由中国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适用于中国的会计准则。
虽然两者都旨在规范会计信息的准确、可比和透明,但在具体的实施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资产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强调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资产的价值。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注重成本计量,即根据购买或生产资产的成本确定其价值。
这导致在资产计量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在股票投资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中国会计准则则要求按成本计量。
二、商誉的会计处理商誉是指企业在合并或收购其他企业时支付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差额。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誉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即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不要求摊销商誉,只要求在每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这导致在商誉的会计处理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四个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成本计量。
而中国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两个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
这导致在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四、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在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提供更加详细和全面的会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而中国会计准则对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相对较少,更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这导致在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上所述,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在资产计量、商誉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以及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基本上,IASB发布的新准则,我国财政部都会在不久后发布一个有我国特色的追随版。
那么,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存在哪些地方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关联方认定差异: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表现在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应否成为关联方的规定不同。
我国:“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凡是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都是关联方,都应进行披露。
(题外话:如果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关联方的话,那我国上市公司对关联方的披露将格外复杂,成为国资委“天下一盘棋”吧。
)二、合并会计准则的差异:中国会计准则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而国际准则只用购买法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占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法进行处理,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只允许使用购买法。
中国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发生的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中支付的费用直接归属于合并成本。
三、资产减值准则差异: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中国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国际会计准则中主体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
在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但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在随后期间不得转回。
四、政府补助准则差异国际准则范围广,包含了政府援助,中国准则不包括政府援助。
我国会计准则仅规范政府补助,将其与所有者投入相区别。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差异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全球会计准则体系,旨在提高全球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其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就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在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探讨。
一、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即根据市场价格或者估值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成本计量,即按照历史成本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这导致了在财务报告中,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往往会呈现更多的公允价值变动,而中国企业则更多体现出成本计量的特点。
二、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性进行分类,即将能够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和负债归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账面价值的分类,即按照账面价值的高低进行分类。
这导致了在资产负债表的呈现上,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更加注重流动性风险的披露,而中国企业更多体现出账面价值的特点。
三、利润表在利润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收入和费用的发生时点进行确认,即收入和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同时确认,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收入和费用的实现时点,即收入和费用应当与其实现时点相匹配。
这导致了在利润表的呈现上,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更加注重收入和费用的匹配性,而中国企业更多体现出实现性的特点。
四、现金流量表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现金流量按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进行分类,即将现金流量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现金流量的净额,即将现金流量按照其净额进行分类。
我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财务报表列报差异:1、财务报告组成相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2、列报顺序,按流动性顺序3、费用,中国准则按功能进行列报,国际准则可以按功能,也可以按性质。
4、报表格式,国际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报表格式,中国准则对报表格式和列报项目有具体的规定。
5、现金流量表,国际准则,企业可选择直接法或间接法,一般会选择间接法,不要求披露另一种方法;中国准则要求采用直接法,在附注中披露间接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差异1、中国准则有明确规定,国际准则无具体规定,一般参照美国准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同,按购买法进行处理。
购买法产生的商誉不摊销,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合并报表的编制差异1、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但国际准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不编制。
2、会计期间应进行调整,但国际准则允许3个月的差异,但应对重大交易进行调整。
3、应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购买法时产生的)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差异:国际准则可选用两种方法,公允价值计量或少数股东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中国准则只允许采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5、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国际准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豁免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通常为母公司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性主体或者母公司为另一家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该企业公布合并报表,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具有选择权。
中国准则要求必须编制合并报表。
资产项目1、存货计价方法,相同。
2、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基本相同。
范围不同,中国准则不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承租人持有权益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
中国准则部包括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
后续计量:中国准则对企业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没有作统一规定,国际准则必须采用同一计量模式。
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中国会计准则小于账面时计入损益,大于账面时计入权益。
国际准则统一计入损益。
3、固定资产差异在后续计量,国际准则允许采用重估价模式,中国准则只允许成本模式。
4、借款费用国际准则中融资租赁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中国准则不计入。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准则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准则差异首先,国际会计准则注重公允价值计量,即根据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来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而中国准则则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即基于取得成本来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这导致了两种准则对于资产和负债的估值方法有所不同。
其次,国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全面性,以提供给股东和利益相关方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国际准则要求披露更多的细节信息,比如重大审计事项和风险等,以便用户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与之相比,中国准则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少,一些重要的信息可能被忽略或不完全披露。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更加强调财务报表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它要求企业按照一套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以确保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能够进行。
中国准则则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比较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另外,国际准则更加注重会计准则的与时俱进和与国际经济形势相适应。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定期更新和修订国际会计准则,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和业务模式。
与之相比,中国准则的更新和修订相对滞后,没有及时跟进国际会计发展的最新趋势。
最后,国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公司的全球化特征和国际投资者的需求。
它更加强调企业之间的比较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流。
而中国准则更加注重国内市场的需求,特别是对中小型企业的关注。
综上所述,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准则在会计政策、会计报表要求和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种准则的不同的关注点和目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两种准则之间的差异也逐渐变得更加明显,为中国企业如何转向国际做好准备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异同。
这些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定机构:我国的会计准则是由中国财政部会计司制定和发布的,而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负责制定和发布的。
2.准则内容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整体框架》和各个行业的具体准则。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主要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组成。
虽然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相似,但具体内容上仍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计量方法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采用历史成本法,即资产和负债按照其购入或形成成本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则允许使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资产和负债。
此外,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上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境内的企业,而国际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企业。
3.报表格式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的风险管理,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4.准则的更新机制:我国的会计准则更新相对较慢,一直在努力与国际接轨,但更新仍然相对缓慢。
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积极推动准则的更新,不断与时俱进。
总的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国际市场的融入,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将会逐渐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财务透明度,促进国际投资与合作的开展。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1.实物减值损失计提方式: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实物减值损失计提是建立在企业或单位破产或即将破产的前提下进行的。
而根据IFRS,实物减值损失计提是建立在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的情况下进行的。
2.营业税及增值税处理: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营业税与增值税可以单独列示,或归入销售收入中。
而在IFRS中,营业税和增值税被视为与销售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并在报表中以“其他税费”方式收入。
3.资产计量: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可以按照成本或市场价值计量,并可以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进行计算。
在IFRS中,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推销费用的资本化: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推销费用一般不予以资本化,而根据IFRS,推销费用可以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资本化。
5.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计量,并可以在相关条件下进行重新评估。
而在IFRS中,投资性房地产按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综合收益表进行反映。
6.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债权人的权益决策无关,只需满足一定的会计条件。
而根据IFRS,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需要债权人的权益决策,并根据债权人是否减少原债权金额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债务重组后的会计金额。
7.融资租赁的分类标准: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于融资租赁,主要考虑的是租赁期内是否转移了资产的所有权和利益。
而在IFRS中,主要考虑的是融资租赁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主要风险和回报。
总之,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实物减值损失的计提方式、税费处理、资产计量、推销费用的资本化、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以及融资租赁的分类标准等方面。
对于跨国公司或者有意向在国际市场进行交易的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国际会计准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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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上市公司
所有企业
上市公司 所有企业
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1 月 1 日前仅适用于上 市公司) 上市公司 所有企业 (2001 年 1 月 1 日前仅 适用于上市公 司) 所有企业
所有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企业 所有企业 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序言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与一般企业的会计制度相类 似,但它还包括了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特殊原则,包括如何 确认利息、回购协议、证券交易、保险准备、信托会计及 投资基金会计等。
下页的图表列出了现行的中国会计准则,并说明了每个准 则所适用的企业类别。
《企业会计制度》 2001 年 1 月财政部实施了详尽的 《企业会计制度》(“《制度》”)。《制度》是财政部 根据以往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之前所发 布的中国会计准则所累积的经验而制定。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除银行业、 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这些公司执行另一 个会计制度,见下文),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均应按要求执 行《制度》。
序言
会计准则
生效日期
1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997.1.1 的披露
2 现金流量表 (2001 年小幅修订)
2001.1.1
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98.1.1
4 债务重组 (2001 年大幅修订)
2001.1.1
5 收入
1999.1.1
6 投资 (2001 年小幅修订)
2001.1.1
7 建造合同
本手册虽已按小心谨慎的原则来编制,但德勤会计师行或其任何 的办事处均无需为当中可能载有的任何错误、或任何人士因依赖 本手册的内容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手册是原英文版本的翻译,所以在中英文版本的理解上发生歧 义时,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序言
何谓中国公认会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认会计原则来自若干方 面, 最显著的来源是法律和财政部,而对于上市公司财 务报表信息披露而言,还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德勤会计师行 Ken Wild 国际会计准则全球技术部主管
Stephen Taylor 国际会计准则卓越中心 - 香港主管 2002 年 9 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会计原则的比较
下表列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与中国公认会计原则(PRC GAAP)间的某些差异。这些差异(以及下表未包括的其他差异) 的重要性会因各企业经营性质、所在行业、所选会计政策的不同 而有所分别。对于理解特定差异而言,必须详细参考相关的准则 和法规。
关于本手册
本手册汇总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某 些差异。因此,本手册所指的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主要包括 了法律的要求、财政部制定的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证监会发布的规 则。 故此,本手册关注的重点乃是适用于上市公司、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要求。
财政部
根据《会计法》的授权,财政部已发布了适用于中国不同 类型企业的各种会计制度:
• 财政部于 1993 年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 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财会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 修订或更新。
• 财政部已实施了一系列中国会计准则,并对各准则发 布了单独的实施指南。
• 财政部最近发布了两套详尽的会计制度,一套现行适 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企 业),另一套适用于外商投资金融机构和上市金融机 构。
• 从 1993 年开始,财政部已制定了多个针对不同行业 的会计制度,如农业、通信、交通等特定行业的会计
序言
制度,以及适用于不同类型非上市金融机构的会计制 度。
当《制度》于 2001 年 1 月 1 日生效时,旧的《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制度 –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便废止了。与此同 时,财政部也鼓励除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执行《制 度》,但要求国有企业在执行前先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此外,如果母公司采用《制度》,该母公司应要求其 子公司也采用《制度》。
• 财政部还不时地就某会计课题发布会计规定。
中国会计准则 财政部一直致力于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 (IAS)相一致的中国会计准则。财政部于 1997 年发布了 第 1 项准则。至今,已颁布实施了 16 项准则,其他准则 正在积极制定中。德勤会计师行一直为财政部在发展中国 会计准则这项目上提供专业的顾问服务。
2 生产者作为 如果是行业已确定的惯 排除于现行中国会计准 存货核算的 例,可以按可变现净值 则范围之外。 牲畜、农林 计量。 产品和矿产 品
7 经营活动产 可 以 用 直 接 法 或 间 接 必须同时按直接法和间
生的现金流 法。
接法。
量的列报
7 现金流量表 可以划归为经营活动、 支付的利息应划归为筹
上对收到和 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 资活动。利息收入的归
支付的利息
类应视其性质而定。
的分类
德勤会计师行
9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会计原则的比较
IAS 项目
IFRS
PRC GAAP
7 与所得税有 除非与投资或筹资活动 经营活动。
关的现金流 有关,否则应划归为经
量
营活动。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2002 年 1 月 1 日,财政部将《制 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同样地,不包括银 行、 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
适用于金融企业 2002 年初,财政部实施了与《制度》内 容类似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于所有上市和外商投资的银行、保险公司、证 券公司、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并鼓励非上市的股份制 金融机构执行这一新制度。其他非上市金融机构应继续使 用旧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1999.1.1
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01.1.1 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2001 年小幅修订)
9 非货币性交易 (2001 年大幅修订)
10 或有事项 11 无形资产 12 借款费用 13 租赁 14 中期财务报告 15 存货 16 固定资产
2001.1.1
2000.7.1 2001.1.1 2001.1.1 2001.1.1 2002.1.1 2002.1.1 2002.1.1
此外,IASB 还透过国际准则谘询委员会(SAC)与其他重 要国家保持联系。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女士为 SAC 的成员。
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目前各国家会计准则与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间仍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在本行最近 出版的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即指出了 两者之间的 80 多处差异。财政部支持国际会计协调,并 通过在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而使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
IAS Plus 通讯
金融工具 – IAS 32 及 IAS 39 的应用
准则差异袖珍手册: 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 会计准则
英国德勤会计师行编著 ABG Professional Information:()出版
包括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范本,及列报和披露核对清单。
• 财政部正在制定的新准则。财政部目前正在进行 中的计划是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涉及的特定领 域发布相关准则。
序言
• 考虑到尚在发展中的中国市场经济和会计专业, 以及中国企业的现状,财政部未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中所运用的某些会计惯例,其中较为明显 的是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财政部的策略是建立 一套切合中国国情的中国会计准则,同时,逐步 且尽快而有秩序地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 轨。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 (最近一次 修订是在 2000 年 7 月 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 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 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 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 会计制度。
在 2000 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财会条例》”)。《财会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 的事宜,如帐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 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财会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
包括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的摘要、指 导、释例,及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的对照。
这本 20 页的小册子指明并解释了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 81 处区别。
2002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版权所有。 于香港印刷。 HK065-02
本手册是以常用词汇编写而成,仅供读者参考之用。本手册内容 能否应用于特殊个案将视乎有关个别情况而定,因此,读者如遇 上难题,应向专业人士寻求适当的协助,本手册绝不可替代该等 专业人士的意见。德勤会计师行的员工均乐意就任何问题提供意 见。
我们的宗旨:帮助我们的客户和员工出类拔萃
本手册是一系列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而由德勤会计师行编著/出版的刊物之一。 此系列出版的刊物包括:
国际会计准则: 报表编制指南 (第三版) 国际会计准则 – 财务报告实务指南 (第二版) IAS 掌中宝 – 国际会计准则手册 (第二版)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差异的情况包括: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某些会计事项允许选择会计 处理方法,而中国会计准则不允许。例如,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允许固定资产按成本或重估价值反 映,而中国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成本反映。
• 诸如恶性通货膨胀等,由于不适用于中国情况, 因而财政部并未制定相应的中国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各种上市公司信息列报和 披露的规则。这些规则一般不涉及会计确认与计量。
并轨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目前的焦点是全球会计准则的 并轨。为便于会计准则的并轨,IASB 委派了 7 位成员作 为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的官方联系人。有正式联系的国家有 澳大利亚(包括新西兰)、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 英国和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