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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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农村社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面临着大量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角度分析了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成因。针对其成因,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5-0019-02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社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我国农村建设面临着大量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尤其是我国农民群体性事件、农民维权运动时有发生。农民群体性事件大幅攀升,导致各类问题和矛盾负面影响放大,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进而已经成为影响全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突出问题。本文拟就农村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原因进行初步分析,进而提出应对化解村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一、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一)经济原因

2006年以前的农村,农民负担长期居高不下、农村“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毫无疑问是主要的经济诱因。农业专家李昌平就曾在上书总理的信中痛述:“农民真穷,农业真苦,农村

真危险。”但在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后,这种情况已大大减少。而农村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农村土地纠纷等成为新的经济诱因。这些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每年征地数量一路飙升。而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政府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一份公开材料显示,“在过去的土地征用中,一些地方政府占有土地利益分配的20%~30%,开发商占40%~50%,而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仅占5%~10%。”政府对转让土地乐此不疲,而农民显然难以接受如此低的补偿,再加上征地后失地农民安置等相关政策不配套、不连贯、不落实等原因,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而移民安置补偿也是近年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一个诱因。例如,2004年10月底四川省汉源数万移民由于瀑布沟电站的修建,将丧失家园和土地,在多方寻求途径解决无果的情况下起来抗争。汉源事件的直接起因归结为搬迁补偿不合理,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这种搬迁打破了农民的饭碗,以前农民依靠几亩良田,生活还可以维持,但搬迁后分到只能种玉米的坡地,根本无法维持生活。(二)政治原因

部分农村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政策失误以及农民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等是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

不作为就是指官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官僚主义是一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当官做老爷的作风。目前,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政府责任追究制的不健全使一些基层官员工作作风不踏实、方法粗暴简

单,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互相推诿扯皮,以致“小事托大,大事拖炸”,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导火索”。

乱作为主要指某些干部存在腐败问题。个别干部将手中的公共权力当作追求个人私利的工具,攫取和积累个人财富的资本,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造成广大农民对此可谓深恶痛绝,甚至仇视和愤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激起农民的群体性反抗。

政策决策失误、政策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政策评估不公等都会导致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前农村基层官员由于政策理论水平低,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时,既不能创造性执行,又缺乏民主和科学决策观念,决策质量低下,甚至决策失误。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和推行的一些重要改革缺乏科学民主程序,制定政策只考虑本部门的眼前利益,没有经过充分论证,伤害了群众利益,从而引起农民不满。

农民在利益受侵害后,难以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这是农村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机制性原因。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反映问题难、告状难。由于利益诉求渠道堵塞,部分农民就采取大规模集会、冲击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极端方式施压,要求解决问题。

(三)社会原因

在社会原因方面,改革开放后复活的农村黑势力和农村宗族组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消灭了农村中的黑恶势力。但是改革开放后黑恶势力在农村中滋生蔓延,成为农村群体性事件

的重要诱因之一。黑恶势力不仅欺压村民引起某些农村群体性事件,甚至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发动和组织农村群体性事件。有些农村黑势力甚至渗透进了农村基层政权,这不仅使党的农村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贯彻,反而助长了歪风邪气,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造成极大破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我国农村曾经衰微的宗族势力,近年来重新抬头,并有蔓延之势。在宗族势力强大、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基层组织往往受到宗族势力的把持和胁迫。农村宗族势力使农村许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地位和管理能力,损害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宗族势力再度逞强,某些地方的群体性暴力(械斗)就是农村宗族势力组织的。

(四)文化原因

农民文化素质较低,部分群众法制意识薄弱。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推进和依法建制、依法治村的实施,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总体提高。但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过长、传统文化影响力过大,尤其是改革开放前农村地区相对闭塞,新思想、观念的输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加之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以致目前仍有部分农民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淡薄,小农意识在头脑中占有相当位置。一旦自身利益遭到侵害,有的人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或法律程序解决,只想挑起事端、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有的人在一

些矛盾纠纷中,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抱着“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有恃无恐,聚众闹事。在农村常见的因征地补偿、收缴税费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尽管农民群众的要求有许多合理成分,但事件中发生的围堵政府机关、阻塞中断交通,甚至打、砸、抢行为,却分明是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二、应对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如何应对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是许多地方政府面对的一块硬骨头。从根本上讲应对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必须注重“治标”,更加注重”治本”,把两者有效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化解应对此类事件。根据上文分析的原因,在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政府在农村征地、移民时,要以民为本

地方政府在开始征地前,要多倾听群众声音,要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和村民大会等方法,让群众充分了解征地相关事宜,同时要把中央的有关精神传递给群众,了解中央的相关政策。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等涉及农民经济利益时,一定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切实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和具体要求;要按市场价格为参考,同时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方法制定补偿标准。同时积极加强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建设,提高他们的生活安全感。

(二)改善基层干部作风,消除腐败

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因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官僚主义作风引发民愤进而演变成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不占少数。因此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优良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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