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网上群体性事件特点成因分析及处置对策建议_安呈斌

网上群体性事件特点成因分析及处置对策建议安 呈 斌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迅速普及,网上群体性事件日益凸显,组织化程度提高,规模扩大,参与主体日趋多元。
防范网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努力构建网上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立与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快速联络机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加强舆情控制,做好引导工作;严厉打击网上群体性事件的发起组织者;积极探索做好网上群众工作的方法,化解矛盾。
关键词 网上群体性事件 特点成因 处置对策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迅速普及,其双刃剑的特性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从外部看,互联网已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和 法轮功 分子进行渗透的主要渠道。
早在2003年11月26日,境外 法轮功 就组织利用黑客技术侵入深圳市某计算机信息系统,以每小时50万封的速度向不特定的对象大量发送宣扬 法轮功 、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邮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从内部看,大量群体性事件和恶意炒作事件开始由互联网酝酿产生,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组织煽动,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盲目跟进,形成难以控制的不稳定因素。
如2005年4月至5月期间,深圳网民通过互联网召集,在中信广场、华强北商业街、东门等地组织了6次大规模的涉日游行示威活动,甚至出现打砸等非理性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秩序。
本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深圳维护稳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网上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成因,并尝试探讨其解决之道。
一、现阶段网上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目前深圳市有网站27000多个,ADSL上网用户突破100万,网民接近600万,网民基数大,互联网应用程度高,互联网发展水平和普及程度均居于全国前列,因此,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虚拟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弊病也显现得比较充分。
从群体性事件来看,近年来深圳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网络参与程度越来越高,网民通过网络组织联络,借助网络炒作壮大,利用网络制造舆论声势。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特点、成因,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迅速蔓延的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消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旦某一个事件触发了民众的情绪,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二、多发性的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个案,而是多个事件频繁发生。
这些事件可能是因为相同的原因导致,也可能由于不同的原因,但都有导火索和原因等特点。
三、参与人数庞大的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是大量民众,他们由于某些诱因而聚集在一起,形成庞大的群体。
这些人可能是受到不公平待遇、不满政策、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素的激发。
一、社会矛盾激化。
社会不公正现象以及各类矛盾不断积累。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需求不断增加,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问题也日益突出,导致不满情绪在群体中迅速蔓延。
二、传播渠道的普及。
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诉求和情绪的渠道,一旦某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很容易通过转发、分享等方式快速扩散,从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三、社会管理的不完善。
在一些地方,对一些极端分子的激进思想和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监管和打击,导致这些人以及他们的思想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从而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
针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应从多个层面进行。
一、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社会中的不公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二、加强舆论引导。
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管理,严厉打击散布谣言、煽动性言论的行为,引导公众理性表达、理性思考。
三、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加强对极端分子和激进思想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恶性事件的应对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社会心理疏导。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疏导体系,及时对受到不公公正待遇的群体进行引导和帮助,缓解其不满情绪,预防潜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对策探析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对策探析赵亚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摘 要!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而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一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引人注目,本文将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内涵的基础上,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处置对策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 成因 对策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从2008年的#瓮安事件∃到2009年的湖北#石首事件∃,群体性事件无论在数量还是激烈程度上均超过以往,且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2010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 3. 8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网络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传递渠道和舆论媒介,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群体性事日益引人注目。
一、网络性群体事件的内涵%瞭望&新闻周刊认为,群体性事件不仅在现实中存在,而且在网络上也不断的发生,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
网络群体性事件经常形成#一呼百应∃的态势,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易成为网络热点新闻炒作的焦点,负面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短短的时间内往往给政府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新的特殊形式。
广义上它泛指在互联网上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
从狭义上来看,特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呼应,乃至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非正常事件。
目前,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发源于一些全国性的、访问和在线人数密集的论坛、社区以及博客。
从已经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来看,它主要有三种类型:网络舆论诱发型群体性事件;现实事件诱发型群体性事件;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群体性事件。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1.现实社会中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不畅。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第一篇: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当前,突发性群体事件,进而演变为大规模集体上访,已成为群众信访的突出表现形式,也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正确认识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于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成因1、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
一是群众观念淡薄,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使党和政府的旨意得不到群众的接受,引起群众不满;二是超前意识不强,没有通过排查及时掌握信息;三是存有侥幸心理,即使提前掌握了信息,但未能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化解。
2、少数群众对现状怀有不满。
一些群众生活不如意,加之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而这种不满情绪往往转移到政府身上。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群众受不满情绪影响,把当地政府视作对立面,对政府发布的信息不信任,了解情况的主要渠道竟然是古老的口耳相传,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信息的失真。
也正因为如此,缺乏对当地政府信任感的群众,想方设法“把事情闹大”,以引起上级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3、个别人素质低下。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主体通常比较复杂,有的不懂法规,不守法纪,遇事喜欢聚众“斗狠”;有的不听劝阻,不服教育,一意孤行;有的煽动组织,利用一些善良不明是非的群众以实现自己私利。
二、特点1、行为过激。
突发性群体事件一旦形成,群众的情绪相对比较激烈,主要表现为围堵、冲击机关、企业,拉标语、挂横幅、堵塞交通要道,甚至毁坏公物、打伤机关工作人员。
2、人数众多。
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错误思想的影响,突发性群体事件当事人为扩大声势,往往相互鼓动,组织串联,采取大规模行动,人数众多,有的上百人,有的上千人。
3、处理棘手。
由于人数众多,情绪激动,当事人的怨气和期望值随之升高,往往提出一些不现实、不合理的要求,解决难度甚大。
由此往往容易形成大规模集体上访,甚至重复集体越级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企图迫使政府无原则的迁就,满足其要求。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进程,群体性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例如自然灾害、疫情传播、恐怖袭击等,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困扰。
在此背景下,如何应对和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成为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围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治理展开讨论,探讨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旨在为遇到类似事件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社会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突发事件。
这类事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突发性强。
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在短时间内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难以提前做出有效的防范和应对。
2. 影响范围广。
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影响范围广泛,可能跨越多个地区、多个国家,甚至全球范围内都可能引发影响。
3. 社会影响深远。
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生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都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危机和政治变革。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决定了应对和治理这类事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紧密合作和协调,需要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实施。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应对和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 预防为主。
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公众应对能力等,以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2. 综合施策。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需要综合施策,包括政府行为、社会组织协作、民众参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形成合力应对。
3. 科学决策。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依据科学数据和专业意见进行决策,避免盲目行动和恐慌情绪的蔓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透明。
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需要及时公开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的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5. 救灾优先。
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受影响的群众和地区,应当优先考虑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这些原则可以为各国政府提供指导,帮助他们在面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和举措。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引言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某一时刻突然发生的,涉及大量人群的事件。
这类事件常常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我们需要对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成因分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复杂多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 社会不公与不满情绪社会不公和不满情绪是突发性群体事件产生的主要动力之一。
当一部分群体在社会资源分配上遭受不公正待遇或面临重大利益损失时,不满情绪逐渐积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
2. 信息传播与引导信息传播与引导在突发性群体事件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的普及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这为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爆发提供了温床。
一旦有人散布“假新闻”、“虚假信息”或恶意煽动不满情绪,很容易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进一步加剧社会的动荡。
3. 社会经济环境社会经济环境也是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重要成因之一。
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过大、失业率上升等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增加,从而酿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4. 政府管理能力不足政府在突发性群体事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当政府的管理能力不足、应急预案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存在时,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二、对策措施为了应对和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以预防和减少事件的发生,并有效化解事件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对策措施:1. 加强社会公平正义建设通过加大资源的公平分配力度、改善社会福利政策、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减少贫富差距,增强大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有效降低群体事件的发生概率。
2. 健全管理机制与法制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并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同时,加强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法制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与效能。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与解决措施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与解决措施分析【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相应的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在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大背景下,仍然会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维护的安定。
因此,本文针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为相关方面的研究提供理论性的参考。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解决措施1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其原因1.1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是社会中一种极其不好的现象,但是又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其主要表现在社会变革时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大多的问题都是反映出了当前社会关系的不和谐,这种群体事件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是社会发展的不安定因素。
群体事件主要有突然性、复杂性、对抗性、破坏性、传染性、反复性以及处置时的艰巨性等特点。
(一)事发的突然性。
由于群体事件矛盾症结多,矛盾背后常常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一些矛盾纠纷平时被各种因素掩盖,从表面上看比较平静隐蔽。
虽然公安机关有预警网络可以做到提前发现,但由于其隐蔽性,往往很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这些症结问题如不及时化解,随着矛盾的积累,一旦有导火索就会爆发,往往使有关部门措手不及。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性、目的性。
随着近年来社会形势变化,群体事件已逐渐由松散纠集向有计划、有组织方面发展,参与者都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
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会临时形成组织,并常常有为首者或活跃分子在其中酝酿、策划、串联、鼓动、组织和操纵,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骨干分子或自发组织的控制和影响。
有的成立组织策划指挥,在内部进行发动,甚至收取上访资金,专门组织上访闹事活动,使得一些群体性事件由小变大,由对话变为对抗,演化成为数百人、上千人参与的较大规模事件。
(例)2001年宝应县化肥厂改制,因部分职工对补偿问题不满,为提高补偿费用,自发形成临时组织,统一补偿要求,统一集中行动,采取多次堵塞淮江省级公路,给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疏导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浅谈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信息传播特征

提 升 , 中 网络 群 体 性 事 件 所 占比 重 也 大 其
情 绪 。该 定 义 从 主 体 、 因 、 质 、 式 、 原 性 方 目的 、 响 等 六 个方 面 全 面 阐释 了 网络 群 影 体性事件 , 为全 面 、 观 。 较 客
二、 网络 群 体 性 事件 的 成 因
到 网 上 , 民通 过 微 博 大 量 转 发 。 些 照 网 这 片 在 网 流传 后 , 起 网 民 的热 烈 讨 论 和 引 强 烈 谴 责 , 终 引 起 相 关 领 导 重 视 , 问 最 该
所说 ,“ 网络 群 体 性 事 件 中 的 非 理 性 , 未 必 可 以被 视 为 邪 恶 。 序 的 中 断 , 从 口 秩 要 常牛 活 的 征 象 中求 解 ” 因此 笔 者 比较 倾 ② 向于 曾庆 香 、 李蔚 给 网 络 群 体 性 事 件 下 的 定义 : 南某 些 利 益 要 求 相 同或 相 近 的人 所 组成 的群 体 , 因某 项 具 体 资 源 凋 配 不 当 ,
改 革 开 放 j 卜 年 来 , 罔经 济 发展 多 我 迅速 , 也 带来 了贫富 差距拉大 , 益分 但 利
甚至通过 网络 相互联结 ,组织集体游行 、
示 威 、 访等 聚集活动 , 而引 发网络群 卜 从
周家 的只有动荡 、 不稳 定 , 种 “ 误 行 这 错
为 ” 旦 产 生 便 要 立 即 制 止 。 种 简 单 地 … 这
言暴力等。 以期有利 于正确对待 、 价 网络群体性事件 。 评
【 关键 词 】网络 群体性事件 信 息传 播
根据 国 际社 会 的发 展 经 验 , 于转 型 处
或 闪长 期 的 资 源 分 配 不 均 导 致 长 久 积 的 相 对 剥 夺 感 , 突 遇 偶 然 事 件 时 , 爆 在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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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及成因分析摘要: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是转型时期网络社会出现的新型社会问题,是当前社会危机的新形态。
加强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研究,对当前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乃至政府对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引导和干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特征;成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网民规模不断扩大。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5.91亿。
网络以其多媒体形式、海量信息、传播迅速、搜索方便等独特优势,已成为公众意愿的常态表达方式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屡有发生,以瓜农邓正加“意外”死亡事件、“李某某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钓鱼岛事件”等事件为代表,网络上产生了激烈讨论,对社会公共事件的解决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由于网络强大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社会事件容易受到网络舆论的引导和激化,形成网络“蝴蝶效应”,导致虚拟网络平台成为潜在危险、引发事端的场所,成为偏激言论、虚假信息乃至谣言的产生地和催化器,给校园安全、社会和谐、政治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研究,对当前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乃至政府对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引导和干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念界定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网络社会出现的新型社会问题,是转型时期社会危机的新形态,目前学术界对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
根据相关文献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大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上,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个不具有任何价值评定内涵的客观概念,即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焦的方式制造社会舆论,促进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
本文所指的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一般是指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某一网民群体,针对某一特定事件,利用网络公共领域,大规模散布和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发泄不满,制造舆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包括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影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群事件。
二、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基于其发生平台——互联网的特殊性,除了具有一般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自发性、冲突性、狂热性和破坏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其自身独特的一些特征。
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放大效应明显等特征。
局部现象、个别言论,通过网络瞬间就可以传遍全国乃至全球,并被高倍放大,最终成为重大社会事件。
而事件一旦被曝光,其影响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只要在有互联网终端的地方都可以随时跟帖,与世界各地的网民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2008年发生的高校学生在网络上发起的“抵制家乐福事件”,就源于国内某著名论坛上的一篇帖子,通过各大论坛、QQ 群、MSN迅速传播而导致的。
在网上,网民可以把真实的身份隐藏起来,以一种完全不同的虚拟形象在网上活动,这使得他们不存在任何压力,无须考虑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可以自由地发表评论。
在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参与主体无直接或现实的关联,与当事人或者事件本身也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他们甚至未意识到自己已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
他们只是借助网络实现自己的意愿表达或发泄不满情绪,并形成一定的舆论力量。
由于身份的虚拟性,导致网民的言论自由大胆,同时由于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贫富差距拉大、房价过高等问题,官民矛盾、贫富矛盾比较突出,当事件客体涉及与政府或者富二代、官二代等相关的不公平现象时,他们情绪易被激化。
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人们很难在现实社会中辨识事件主体的庐山真面目,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误导。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通过群体讨论,无论最初的意见是哪一种倾向,其观点都会被强化,称之为群体极化效应。
在互联网中,这种群体极化效应更加明显。
在网上,各网络群体只倾向于登录与自己的价值取向、观点等相一致的网站、网页、QQ群和论坛,他们容易感情用事,在群体压力下产生从众心理,非理性的服从群体中的舆论领袖而走向极端,从而导致不理智行为的发生,引发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
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虽然发生在网上,但却与现实社会有着极强的交互性。
有关专家通过对近些年发生的多起互联网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分析后发现,这些事件有三种类型,并呈现出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联动的特点。
一是“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重庆、三亚等地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
二是“现实诱发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周久耕事件”。
三是“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群体性事件”。
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的,但却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区域性的贴吧和地方性的QQ群迅速成为高校新的BBS。
由于这些新的网络平台比高校BBS隐蔽,容易聚集一定地区的人员,由此也更容易形成区域性的突发性事件。
另一方面,网络的社会化已经逐步同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化同质,一个ID 在一个圈、群里的“话语权”和“公信力”以及其“社会影响力”直接影响到他说话的分量和效果,其中一些活跃分子便成为“意见领袖”。
而“意见领袖”的加入,使得原本可以发于网络而止于网络的事件,被迅速蔓延到现实中。
三、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随着政府在信息化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方针以及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成效的逐步释放,宽带普及和移动网络建设等行动直接带动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同时3G、移动设备的快速普及和无线应用的多样化极大地推动了手机网民的增加,手机上网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动力。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44.1%,无论增长速度还是绝对数量都居世界前列。
但随之也带来一系列的网络安全问题。
长期以来,互联网发展一直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问题,网络监管远滞后于互联网的发展。
尽管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来规范网络行为,但多是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于处置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缺乏足够的针对性,造成网络监管的弱化。
相对于其他媒体,网络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面广等优势,一个普通事件经过网络的聚焦放大,都可能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从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网络的虚拟性大大降低了网民的压力,他们自恃自己属于“无名的大多数”,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而无须承担任何后果,从而容易丧失理性分析和判断能力,形成极端观点。
这种盲信、盲从的集体无意识行为,使网络中充斥着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很容易使事态失控,并最终演变为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矛盾的凸显期,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房价居高不下、腐败现象频发等社会矛盾的出现,使一些群众正当利益受到损害。
在通过正常合法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能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他们转向网络表达诉求、发泄不满情绪,甚至在网上组织、串联集体性游行、示威、上访等活动。
此类网络言论容易引起具有相同遭遇者的共鸣,大量围观者怀着打抱不平的态度聚集在一起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
对此如不能加以有效引导,当不满情绪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容易引发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网民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他们已不仅仅满足于信息知情,更希望能参与和影响行政、司法过程。
网络媒体、网络论坛和网络社区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开放、互动、虚拟的网络空间,为公众民主、平等、参与意识的成长提供了便利条件。
不少网民通过网络积极进行社会参与,维护自身权益,但却容易忽视自身应尽的义务。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没有在民众心中树立普遍的网络法治观念。
对于多数网民而言,在看到网络谣言和虚假新闻后不能辨别真伪,这就容易使得那些为了一己之私的网民,利用互联网来煽动民众情绪,引发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
现代社会,政府只有及时公开信息,对社会敏感事件做出积极的回应和答复,才能满足民众对真相的渴望,不断提升政府形象。
然而,政府往往不能及时对网络事件做出反应,反而用行政手段隐瞒、拖延、庇护,从而导致民众不满情绪加重,网络谣言大肆传播,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部分政府部门在施政过程中损害公众利益是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直接诱因。
正是因为某些政府部门损害公众利益,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又对民众的申诉不予理睬,使得群众利益受损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民众才对政府产生质疑,转而借助网络寻求支持和解决途径。
对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不够重视,缺少有效的应对机制和预案。
事件发生后,习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工作,个别地区甚至动用警力,方法过于简单粗暴,致使矛盾不断积累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境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借助网络平台,对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和一些敏感性事件恶意炒作,编造网络谣言和虚假新闻,攻击党和政府,挑起事端,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使原本普通的矛盾尖锐化、扩大化,进而引发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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