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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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

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

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1. 引言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种文化不仅影响了古代社会的组织结构和价值观念,也对现代中国的社会和家庭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的起源、地位和影响。

2. 家族和宗族的定义与区别在中国古代,家族是指由血缘关系构成的小型社会集团,通常由父母和子女组成,通过婚姻和后代扩展。

而宗族则是一种更大规模的组织,由多个家族组成,拥有共同的祖先和血缘关系。

3. 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中国古代的家族制度对于维系家族的稳定和延续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家族中,父权制度是主导的,家长对家族成员行使严格的权威和管控。

同时,家族也强调家族道德,重视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孝道和忠诚。

4. 宗族制度与宗族仪式宗族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家族的扩展和延伸,对于社会秩序和群体凝聚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宗族的核心是共同的祖先,族人通过祭祀仪式来凝聚感情,继承传统和价值观,并维护宗族的荣誉与利益。

5. 家族与宗族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家族与宗族不仅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还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族和宗族网络成为实现政治权力和资源分配的重要渠道,并且在军事防御和战争组织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6. 家族与宗族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尽管现代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但家族和宗族文化仍然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

家族观念和亲情意识仍然是中国社会中的核心价值,宗族精神对于社会和谐稳定仍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7. 结论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宗族文化是中国社会历史、文化和家庭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不仅为古代社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社会组织形式,还在现代社会继续对中国人的思维和行为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了解和传承古代家族与宗族文化,对于维系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从宗族文化的两重性看

从宗族文化的两重性看

从宗族文化的两重性看《xx》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宗与族是相依赖而存在的,同宗者,必是同一血缘,共祭同一祖庙;同族者,必有共同所亲之祖、所敬之宗。

于是,宗族的连用就十分普遍,《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墨子·明鬼下》:“内者宗族,外者乡里。

”在宗族这一概念之中,祖先崇拜和血缘关系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血缘关系是祖先崇拜的基础,祖先崇拜又是强化血缘关系的纽带,随着宗族概念的反复运用,祖先崇拜和血缘关系不断地被强化和延续,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赖以存在的核心。

看过小说《白鹿原》的人都会对小说中所描述的天人合一思想、祠堂、族长等宗族文化印象深刻,本文将从宗族文化的两重性解读《白鹿原》。

《白鹿原》以关中地域为基点,虚构了滋水县的白鹿村,叙写了白、鹿两姓大家族从清末至建国的近百年历史变迁中的生存状态。

小说以白、鹿家族为视点,以近百年的生活变迁为背景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动荡中的关中农村宗法社会,揭示“一个民族的秘史。

”一、矛盾与统一小说紧紧围绕着白、鹿两家的家族命运展开叙述,在这部命运史书中,同一宗族内部,血缘之中,白鹿两家在表面的和谐的氛围中隐含着相互倾轧的血淋淋的现实,既相互斗争又互相合作。

白、鹿两家的争斗史,其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更遥远的白、鹿两家各自的祖先。

虽然说白氏家族因从事传统的农业经济而在“重农”观念下被视为正统,然而因从事商业——服务业而受“抑商”观念压制的鹿氏却从未放弃对前者的颠覆。

白嘉轩自己六娶六丧妻,膝下无一子,秉德老汉临死前对他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白嘉轩在背上“命硬”的罪名后,才促使他真正的用心来看待兴家、传后问题,同时也意识到要想在以后的岁月中保证人丁兴旺必须要有好的祖坟来荫宅。

在得知自己看到的是一只传说中的白鹿精灵之后,他心中隐藏的自私的一面显现了出来。

于是他开始谋划把那块神鹿栖息的地方作为自己的祖坟,不惜利用自己在原上的天字号水田地与鹿子霖的人字号地对换,且不惜背上“败家子”的恶名。

清代的宗族与地方文化

清代的宗族与地方文化

清代的宗族与地方文化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而宗族在封建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清代,宗族与地方文化密切相关,相互影响,互相渗透。

一、宗族文化在封建社会中,宗族是一种显赫的社会关系,是宣扬封建礼教、维系封建统治的重要力量。

清代时期,家族制度更加完备,宗族活动更为活跃,其影响力愈发显著。

宗族在清代的活动范围多样,包括家族祖先祭祀、族谱编纂、家族盛会、家族规章制度等。

其中,家族祖先祭祀是宗族文化的核心活动之一。

清代的祭祖大典,根据家族等级、人数、地位不同,形式各异,提供了展示宗族文化的重要舞台。

而族谱则是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族谱编纂是宗族的一项长期活动,它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维系家族传统,更在于凝聚家族整体力量、为家族儿孙提供社会资源和人际关系网络。

清代的族谱多以纪大家族为主,其内容包括家族起源、家族人数、家族名人以及家族贡献等。

家族盛会是展示宗族文化的另一种形式。

在清代,许多家族会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庆日举行盛大的聚会,尤以士族、官僚家族为盛。

在家族盛会上,其丰富多彩的仪式、祭祀活动、宴席宴俗、歌舞表演等都是展示家族文化的重要元素。

家族规章制度也是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代社会,各个家族各有自己奉行的规章制度,其范围涵盖家族内部人际关系、家产及家族外部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

这些规章制度被视为维系家族传统的重要规范,也是宗族文化的重要遗产。

二、地方文化宗族与地方文化在清代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地方文化是宗族文化得以延续和发扬的重要依托,宗族活动也成为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文化在清代的范围广泛,形式多样。

清代时期,各地方文化呈现出高度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

例如:在南方,崇拜岳飞、文天祥、陆游等文化英雄的群众组织及文化活动活跃;在北方,鼓吹关公、岳飞、秦琼等武将文化,也富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相比于宗族文化,地方文化重在塑造的是一个城市或是一个地区的居民的生活方式,形成一种共同的地域文化氛围。

潮汕宗族文化发展历史论文

潮汕宗族文化发展历史论文

潮汕宗族文化发展历史论文潮汕地区位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是一个宗族文化多样性极为丰富的地区。

潮汕宗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悠久,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

潮汕地区的主要宗族包括潮州人、汕头人、揭阳人等,每个宗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本文将从潮汕宗族文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发展、宗族文化的特点以及对现代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潮汕宗族文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潮汕地区。

据史料记载,早在商周时期,潮汕地区就已经有宗族社会的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潮汕地区的宗族文化逐渐形成并得到传承。

在明清时期,潮汕地区的宗族文化更加繁荣,宗族宗法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和遵守。

在这个过程中,潮汕地区的宗族文化得到了深刻的影响和传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宗族文化体系。

潮汕宗族文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宗族文化在家族制度方面具有独特的传统,包括家族组织、家族祭祀、家族墓地等传统仪式。

其次,宗族文化在信仰观念和价值观念方面有着独特的特色,尊崇祖先、注重家族和睦、重视传统礼仪等是其主要特点。

此外,在宗族文化的规范和约束方面也有着严格的宗族宗法,对家族成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约束。

潮汕宗族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潮汕宗族文化在社会和谐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家族观念和信仰观念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在文化传承和发展方面,潮汕宗族文化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维护和传承潮汕地区的传统文化。

此外,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方面也对潮汕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族文化的传统价值观念对当地社会的生活和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总的来说,潮汕宗族文化是潮汕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形式,其历史发展悠久,对现代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潮汕宗族文化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保留并弘扬潮汕宗族文化将对当地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潮汕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一直是当地重要的文化课题。

宗族文化的例子

宗族文化的例子

宗族文化的例子
宗族文化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文化体系,通常传承于某一具体家族或族群之中。

下面是一些宗族文化的例子:
1. 印第安部落的宗族文化:印第安人将部落内的人分为不同的宗族,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图腾。

图腾代表着宗族的祖先和精神信仰,通常是动物或自然元素。

宗族成员认为自己与图腾有着特殊的联系和保护,因此会在重要的场合穿着图腾的形象,例如在战斗、婚礼和葬礼上。

2. 中国家族的宗族文化:中国的家族文化历史悠久,许多家族都有着相似的家训和传承方式。

家族长辈通常担任着家族的领袖和决策者,并且会传承家族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给后代。

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团结也是中国家族文化的重要方面。

3. 非洲部落的宗族文化:非洲部落的宗族文化通常包括着特殊的舞蹈、音乐和仪式。

这些文化活动旨在加强宗族成员之间的联系,强调着宗族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例如,马赛人的“牛跳舞”仪式就是一项非常有名的文化活动,它象征着着宗族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团结。

这些宗族文化的例子展示了宗族文化作为一种文化传承方式的
特别性和多样性。

它们不仅反映出特定族群的信仰和行为规范,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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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宗族文化

潮汕宗族文化
潮汕宗族文化
— — 12法学 1班
田浩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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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文化的形成
作为中原的流民,为了逃避战乱或者希望 摆脱生存的困境而不得不背井离乡、举家 迁徙,一般都是整个家族的迁徙。
潮汕平原适宜居住,但地少人多,演变成 生存竞争,就需要以族群的力量对抗外族 人群
处于省尾国角的潮汕地区“天高皇帝远”, 国家管不着,“家族自治”由此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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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汕头经济特区就是为了引进侨资 在潮汕地区,因为地少人多,农耕生活疾苦,很多人选择下 海从商,到全国各地,甚至不得不下南洋。潮汕的海外华侨 有1 000 多万人。许多到外地谋生的华侨都发家致富,对于 家乡的奉献不可小觑。例如修桥铺路、乡村的文娱活动、公 共设施建设(医院、学校等)。国家希望能够引进侨资在潮 汕地区投资发展
积极的宗族文化的适当存在还是有利于整个 社会的发展,它是一种文化传承符号,更是 一种信仰。
宗族是根之所在— —时刻提醒着我们,人不 能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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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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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会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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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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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宗族的存在,亲情与友情的交汇而在 潮汕地区产生了一张密集的关系网,外人 很难进入其中,而城市的发展必须要有包 容心。
关系网络无处不在很可能就是人们法制观 念淡漠、潮汕地区有法不依、上有政策下 有对策、正式制度实施不利的组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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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给力,因为政府信息的不公开,造成 了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我觉得只要政府落 实工作,宗族势力也会慢慢地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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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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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内部分化
同一祖宗姓氏还分为“房”,因此而分为几 个系
大儿子为“大房” 二儿子为“二房员的单纯性

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族文化分析

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族文化分析

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族文化分析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族文化是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演变和发展。

家族和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两个基本单位,它们有着很多共同点,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本文将从家族和宗族的定义、特点、演变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家族和宗族的定义家族和宗族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是由几个或几十个家庭组成的血缘群体。

家族指同姓氏的人组成的血缘群体,比如宋氏家族、李氏家族等;而宗族指同祖先的人组成的血缘群体,比如夏侯宗、姜姓宗等。

家族和宗族都有着相同的特点,如血缘关系、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等。

它们都有着严格的族规族约和传统习俗,具有重男轻女的倾向,也有家族头领或宗主等家族和宗族的管理者。

但它们的区别在于家族注重同姓氏,而宗族则注重同祖先,有着更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家族和宗族的特点家族和宗族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血缘关系家族和宗族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成员之间的关系都建立在亲戚血缘上,因此有着很强的凝聚力。

一般对外都非常团结,对内也注重互相扶助。

2、共同的祖先家族和宗族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它们通过祭祖祀神等方式来表达对祖先的敬仰和感恩之心。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祖先崇拜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一种信仰和文化形态,家族和宗族也因此得到了更深层次的认同。

3、族规族约家族和宗族都有着严格的族规族约,这是一种传承和守护家族和宗族纯洁性的方式。

族规族约包括结婚、继承、宗祠管理等方面,也是家族和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4、重男轻女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女有别、重男轻女的观念非常普遍。

家族和宗族中,男性是传承和继承家族或宗族血脉的重要人物,因而家族和宗族对男性的地位论重于女性。

三、家族和宗族的演变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宗族文化经历过很多演变和变革。

这些变革与社会制度、政治环境、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1、先秦时期在先秦时期,家族和宗族的发展较为初步,多以家庭作为基础单位,主要是祖宗崇拜为主,而未形成以共同姓氏或祖先为标志的大型家族或宗族。

宗族文化的现状范文

宗族文化的现状范文

宗族文化的现状范文宗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发展演变历程中的重要组成和影响因素之一、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宗族文化也在不断发展和改变。

本文将从现状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宗族文化的现状及其影响。

首先,宗族文化在中国社会中依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尽管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居住和工作,但许多人仍然保持着对宗族文化的情感认同和传统习俗的坚守。

宗族文化在其中一种程度上依然是中国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基础,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同时,宗族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公共事务和政治决策。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宗族成员之间由于共同的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往往会在政治和公共事务上形成共识,集体行动。

这种由宗族关系和亲属关系构成的政治和社会网络,对于政治精英的产生和维系、地方政权的稳定和扩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社会发展的变革,宗族文化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首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越来越多地离开农村,选择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

在城市化进程中,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许多年轻人对于传统的宗族文化和家族观念产生了疏离感,更注重个人的发展和自我实现。

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许多人更加注重个人的需求和利益,对于传统的宗族道德和规范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和分歧。

宗族文化中的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最后,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许多宗族因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而分散,家族关系和亲属关系的坚守和传承变得困难。

更重要的是,随着家族的扩大和变迁,许多宗族文化的传统习俗和仪式也变得越来越模糊,无法得到有效的传承和保护。

综上所述,宗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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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是一个国家民族综合实力的表现。

全面建设小康生活,必须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封建宗族思想是腐朽落后文化,近年来在广大的中国农村,有复活和蔓延趋势,已经成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障碍。

因此,了解中国农村宗族思想的嬗变、社会危害、消解策略等,是进行乡村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

一、宗族释义宗族是由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群体。

大多数宗族史论著都认可家庭是宗族的基本单位,所以在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把宗族也称为家族。

宗族现象几乎在世界所有民族的历史上都存在过,延续时间有的长达数千年,古代的希伯来、德意志、斯拉夫、亚述、赫梯等民族,我国的匈奴、鲜卑、突厥、女真、预考然等北京游牧民族、南方一些以务农为主的少数民族以及一些汉族地区等概莫如此。

宗族现象一般体现为宗祠、族谱、族规、族武装、族墓地等现象,其基本物质在于血缘性、聚居性、封闭性、稳定性、等级性、农耕性、自给性等。

(1)宗族首先是在一定的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

血缘关系定格形成地缘关系,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往往表现出某种程序的合一。

(2)宗族内族权、父权、夫权统治广泛存在,体现出强制、依附、从属的宗法家长遗风。

对违背族权、父权、夫权统治的人往往处以杖打、诛伐、革除出族等严厉的惩罚。

(3)宗族共财制广泛存在。

宗族组织往往作为聚宗合族、祭祀、修缮、互相救济、组织生产、抵御外敌的工具,这就需要实行一定程度的宗族共财制度,提供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4)受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的制约,宗族共同体具有超稳定性和封闭性特征,这种超稳定性和封闭性既是宗族滋长的胎盘,又是宗族繁衍的结果。

二、宗族的存在、发展是历史的过程宗族是马克思主义者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

马克思在《民族学笔记》中论述民族问题时就曾提到了介于在“氏族”和“家族”之间存在一种“组合家族”;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论述古代德意志人的土地制度时也曾指出:“至于他们的经济单位是氏族,还是家庭公社,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某种共产制亲属集团,或者所有三种集团依土地条件的不同都存在过,关于这些问题将来还会长久争论”。

这里马克思的“组合家庭”、恩格斯的“某种共产制亲属集团”实际上就是宗族的原生意义。

1917年,列宁在其《国家与革命》中直接将“宗族社会”当作人类社会的一个阶段一宗族社会进入了人类的文明进代,因而它不同于原始社会;它不存在土地私人所有制,不能将人划分为阶级,因而它又不是阶级社会。

中国是一个宗法国家,长期以来,家居政坛之上,家国不分,家国一体。

家庭组织孕育了宗族制度。

中国的宗族制度生产于氏族社会末期,西周时代就基本成型,宋以后得到了典型表现到了明清,宗族现象极为普遍,特别是在南方。

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宗族制度不仅不绝如缕,宗族秩序占居了主导地位,而且宗族制度及其变种长期渗透到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封建的统治者正是利用了宗族的这种特性物质进行行政控制,使得宗族现象在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当然,也使得“族权”与封建的“政权”、“神权”、“夫权”一道成为束缚中国传统农村的四条枷锁。

到了国民时期,国民党实行保甲制度,加强了对农村的权力控制,在一定程序上销蚀了宗族权势的主导地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井冈山根据地开始到50年代初,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阶级意识冲淡了血缘宗族意识在乡村中的影响力,对传统的宗族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

但是,由于它是一场基于政治主导性的变革,乡村生产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农村生产力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没有根本动摇宗族存在的政治经济条件,宗族现象依然在滋生、繁衍。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合作化运动,按照统一经营、按土地入股和劳动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则,推行了统购统销体制,第一次将绝大多数农民集合在跨家庭的集体组织中,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合理配置来构建组织,创造了家族共同体组织的组织形式。

这些措施从逻辑上超出了血缘关系,超出了宗族体制,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从而削弱了宗族存在的根基。

后来的人民公社则以“一大二公”的组织形式进一步强化了集体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配之以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体系。

这种超血缘关系的劳动组织和统一指挥的劳动形式再次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宗族的基本功能被限制。

再后来的“文化大革命”则是以一种更加绝对的方式完全打倒了家庭共同体,撕开了家庭成员间亲情和血缘关系温情脉脉的面纱,宗族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点。

合作化、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使得农村地缘关系、业缘关系日益重要起来,农村村社由社会主义的统一制度构成了一个整体,实现了分散基础上的高度集中,同时,随着行政组织、行政权力、行政体制、行政指挥等环节在乡村正式确立,乡村有了完整的正式组织,宗族文化的生存土壤被切割,宗族文化被相当程度的控制。

但是,这种统一的整体并非是建立在由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达而决定的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虽然行政力量在乡村的延伸达到了顶峰,但是,这种行政权力也不是以物质生产的提高为基础的。

所以,宗族文化的生存根基并没有被完全摧毁,宗族文化并没有消失,只是进入了一个暂时休克状态。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急剧变革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小城镇的建设、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民工潮”的涌动,构成了一道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景观。

但是,应该来说,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还未得到根本性转变。

较低水平的生产力还无以能够破除农村宗族势力的政治根基和经济土壤,加之随着国家政权力量在农村的弱化,社会控制的乏力、社会体制的离散,宗族现象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其社会特性还相当活跃。

三、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复活之原因通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判断宗族现象是否复活;一是看是否修了族谱,一是看是否维修或重建了祠堂。

以此来观照中国农村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地方特别是南方许多村庄,小到修祖坟、祭祀,大到修族谱、开庙会等,形成了一道宗族复活的灰色景观。

当然,宗族现象之所以死灰复燃自有其社会背景和社会条件。

(一)聚族居住—宗族繁衍的温床唐代诗人白居易描绘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聚族而居的景象:“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

“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

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

“一村惟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

”由于聚族而居,以血缘为纽带,共处同一块土地,共同分享有限的资源,话人自然形成利益共同体,这便为宗族势力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流动有所增强,血缘关系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地缘关系、业缘关系有所发展,但是,自然村依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社区行政区划的基础和主要居住模式,这种以血缘为纽带,以地缘为基础的聚族而居生存方式自然就成了农村宗族势力繁衍和宗族复活的肥沃土壤。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宗族复活的生存平台社会学家费孝通曾说,“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民族性的了”,“为了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

”这段话说明了两层含义,一是中国农村社会,家庭必然会扩大为家族,家庭作为宗族的基本构成单位,家庭的观念是家族势力复活的酵素;二是家庭要经营各种事业就家族内的互动与互助,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又一次改变了农村的基本生产组织形式,家庭被重新赋予了相对自主的生产权和分配权,家庭的生产性功能得到了恢复和强化。

但是,这种小逐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抵御农业生产的社会风险方面显得既先天不足又后天发育不全,面对农具单一、劳动力不足、生产资金短缺、经营渠道不畅、信息闭塞等生产性问题,它天然地需要社会互助与支持,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小农生产方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协作、农民互助和农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

这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对于深受悠久而深厚的宗法家族文化影响的农民来说,依靠、依赖、利用宗族资源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所以可以说,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所伴生的小农生产方式是农村宗族文化复活的生长平台。

(三)农村基层权力的弱化—宗族复活的契机从权力的结构和性质角度分析,宗族权力实际上是一种同国家公共权力相平行和对立的私人性质的权力,只要公共权力弱化,宗族权力就会膨胀。

在我国,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宪法改变了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了乡政权。

随着政社的分离,主要以行政村为划分依据的自治性群众组织即村民委员会,便取代了原有的生产大小队,行使管理农村基层社区的职能,然而,由于村民自治组织其起步阶段的脆弱性,加之其自身某种程序的非规范性,使其无法强有力地行使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在实际中没有有效的执行,对村民生活的介入和对社区运转的调控能力较之改革前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来讲大大被弱化,这时,就会出现巴林顿·摩尔所指出的那样,在农民面前,为其带来安全感的旧的统治权力消失后,“所有的隐匿的豪杰、不法商人,匪盗之徒以及诸如此类人物都从地下冒了出来,填补目前统治着的倒台所产生的真空。

”农村基层权力的脆弱决定了农村非正式组织的滋生与滋长;由于缺乏相应的对抗力量,注定了非正式组织对部分自治权力的僭取,从而导致农民对宗族族权淫威的遵从与对宗族组织的依赖,导致自治权力向宗族组织转移或部分转移。

(四)情感归属和社区认同—宗族复活的社会心理宗族群体及其所固有的修建宗庙、宗谱、祭祀等宗族活动,它本身饱浸着情感力量,对族人有着不可替代的情感归宿和精神满足感,这是宗族复活的心理基础。

改革开放后宗族思想的复活,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长期被压抑的心理和情感势能释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农民,面对快速变迁的社会心理乏力,精神漂泊,需要一种心理归属,这种心理空白,社会主义文化不去填补,非社会主义的文化甚至落后腐朽的封建残余文化就会去占领。

四、农村宗族势力对乡村文明建设的危害宗族思想已成为我们今天始终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绊脚石,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危害从域限及程度上都是相当大的。

大体来讲,主要具体集中在三个方面:(一)阻碍民主化村级管理,阻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形成的条件之一是血缘被地缘所取代,即社会分工、交换和生产必须冲破血缘的羁绊,开始按地区划分社会组织。

但是,在我国早期国家的形成时期,地域理念并未彻底冲破血缘的束缚,从而使得我国的国家形态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人伦色彩。

可以这样说,在历史上的中国农村,不是政治权力改变了宗族占主导地位的农村基本社会结构,而是宗族组织亲和了政治权力,使其带上强烈的血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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