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治理结构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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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治理结构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演绎

合作社治理结构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演绎
关键词 : 合作社; 司; 公 治理 结构 中图分类号: F 1 .1 D 4 1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0 8 8 9 ( 0 8 0 - 0 9 0 1 0 — 3 3 2 0 )4 0 4 — 6
20 07年 7 月施行的《 民专业合作 社法》 农 中对 我 国 2 世纪 9 O 0年代 以来所涌现 出来 的大量农村 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 终结了我国
覆盖所有这些合作社类型 , 而我国至今也还没有合 基 础 上 将 国家行 政 权 力 和社 会 权 利 高 度 统一 化 的 作社基本法 , 导致这些合作社一直处在无法可依的 基层政权形式 , 负载了社会基本政治经济单元的功 尴尬境地。因此 , 尽快制定出台合作社法对合作社 能, 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回顾我国人 民公社 进行统一调整已成当务之急。 的发展历程可以看 出, 人民公社 既不是一个恰当的
企 业 法研 究 。 4 9
“ 曼彻斯特原则”并得到了 20 年 6月 2 第九 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为了与资本控制企业相 区 , 02 0日 十届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 的 《 合作社促进建 议 别, 合作社严格限制雇用劳动。传统合作社要求合 书》 的认 可 。 作社的所有雇员都是社员 , 以排除剥削的可能。随 蒙德拉 贡合作社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则为 了 着合作社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 , 业务范围的不断拓 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 在坚持罗虚代尔古典合作社 展 , 为了提高经营的效率 , 在市场竞争 中取得主动 , 原则的基础上 , 吸收了资本企业的某些制度 , 朝着 现代合作社对这种限制均有所突破 , 自主管理逐渐
20 0 8年第 4期 总第 9 期 8

天津市政 法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Jun l f ini d nsrt eC deC  ̄ g f oic n a o ra aj A miit i a r o eeo lisa d L w oT n av P t

关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会对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此,以下是一些问题及建议:问题1:组织运作不成熟。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运作方面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决策机制。

建议:合作社应提升组织运作能力,建立健全运作规范和流程,培养专业的管理人员,以确保合作社能够高效运作。

问题2:会员参与度不高。

有些合作社会员对合作社的参与度较低,缺乏积极性和责任心,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建议:合作社应加强会员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会员的参与度和责任心。

可以通过提供培训课程、奖励会员贡献、加强沟通等方式激发会员的积极性。

问题3:融资渠道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融资难题,由于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实现规模化发展。

建议:合作社可以积极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可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吸引投资者参与合作社的发展。

问题4:农产品销售困难。

一些合作社在销售农产品时面临困难,销售渠道有限,价格难以稳定。

建议:合作社可以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与超市、餐饮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扩大产品销售范围。

同时,可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问题5:规模小、产业单一。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产业单一,难以发挥规模效应。

建议:合作社可以通过整合资源,联合其他合作社,实现规模效应。

同时,要多元化发展,拓展其他产业,减少风险。

综上所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但通过加强组织运作、提高会员参与度、融资渠道拓宽、加强农产品销售以及规模扩大和产业多元化等方面的努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能更好地发展,并为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

问题6:政策支持不足。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面临着政策支持不足的问题。

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合作社在融资、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等方面缺乏支持和便利。

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力度,针对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分析


注册假合作社 , 以骗取国家的税收优惠 ;而工商部门对于 当地农民 的经营睛况 不了解 。 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审核。 3 优惠政策没有具体化 , 以得到贯彻落实 难 万人。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优惠政策法律规定主要 由工商 、 税务 、 财政 2 . 合作领域和合作 内容 不断拓 宽 、 深化 ,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 农 等政府部 门来贯彻落实 , 但在施行过程 中发现 , 工商部 门登记手续繁 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第二 、 三产 业拓 展 , 农产 品初加 工 、民俗旅 琐 , 成本高 , 还不同程 度地 遇到了 需要交通 、 卫生 、 环保等部 门的前 游、 传统手工艺品加工等类型 的合作社不断增 多。 有些农 民专业合作 置审批。税务部门关于合作社 的税收规定不统一 、 不明确 , 导致税收 社在组织 内部 自 开展成 员间的资金互助 、 发 农业保险等新的业务。 优惠政策无法惠及所有专业合作社 .尤其是普通农民社员无法享受 3 农民精英成 为领办合作社 的主体 力量 , . 有些同类农产品合作 实 效 的 税 收 优 惠 社 出现了横向联合、 创办经营实体的态势。 在全国 10 4 多万家专业合 二 、农 民专业合作社法》 《 施行过程 中的主要问题 分析 作社 中, 农村能人 、 专业大户领办的比例达到 6. , 9 % 一些经营相 同 2 农产品 的专业合作社在政府 引导下 , 开始联合成 经营实体性 的联合 根 据上述 第二部分对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 施行过程中的现 象和 社。 实施效果描述 , 本文认 为《 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 施行过程 中的主要 问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 推进农业现代化 、 促进农产 品标准化 、 品牌 题及其对策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 化、 专业化方面的效果 日益显著。农业部统计显 示,目前农民合作社 ( ) 一 政府执法部门职能定位的 问题分析 拥有的注册商标已达 2 万个 , . 6 取得无公害 、 绿色 、 有机等产品 ( 生产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章 “ 则” 总 的第一条 开宗 明义地 界定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研究——以河北省张家口市Y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研究——以河北省张家口市Y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

党 支部 书记 的积 极推动 下 , Y村农 民专业 合作社正式成 立 , 按 照“ 入社 自愿 , 退 社 自由” 的原则 吸纳 了 1 8 7人 自愿参股
入社, 并 在首次 股 民 大会 上讨 论 通 过 了合 作社 章 程 , 民 主
选 举 出了理 事会 成 员 , 聘 任 了 正副 社 长 、 财务 主管 和 三个 作 业组组长 。截止 2 0 1 0年底 , Y村农 民专业合作社 结合本 村 的蔬菜产 业 , 大 力 发展 农 业循 环 经 济 , 流 转整合 了本村 土地达 5 0 0亩 , 形成 了 以蔬菜种 植为主 的奶 牛养 殖 、 饲草 种 植、 饲料 加工 、 食 用菌栽 培 、 蔬 菜种植 五大产业 。同时 , Y村 全 部村 民都参 加了合作 社 成 为其会 员 , 他们 直接来 自合作
社的收入达 6 6 . 4 5万元 , 占其 总 收 入 的 8 5 . 4 %, 人均 纯 收 入达到 8 1 0 0元 , 远 远 超 过 同 期 全 国农 民平 均 收 入 水 平
5 9 1 9元 。
出, “ 新时期 要 继 续 发 展农 民 专业 合作 , 培 育 新 型 经 营 主 体, 发 展多种形式规 模经 营 , 构 建集 约 化 、 专业 化 、 组织 化 、 社会化相结 合 的新 型农 业 经 营体 系 ” 。因 而 , 本 文 以河北 省张家 口市 Y村农 民专业合作 社 为案 例 , 使 用 已有 的实 地
Vo 1 . 2 6 No . 3
S e p t e mbe r , 2 01 3
农 民专 业 合 作社 组 织 结 构 研 究
以 河 北 省 张 家 口市 Y村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为 例
刘 伟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完善——以治理结构为中心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完善——以治理结构为中心


我国 《 合作社法》初步构建 了民主管理的 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1 .监 督 结 构 不 健 全
治 理 结 构
( 1 )监事会设 置的 任意性 。我 国 《 合作社 法》第 2 6条 根据 我国 《 合 作社法 》的 规定 ,合作社 设立成 员大会 、 款规 定 :“ 农 民专业 合作社可 以设执行 监事或者监 事会 。 理事 会与监事会 “ 三权分立 ”的组 织结构 ,分 别为合作社 的 第 2 ”根据该 权 力结构 、执行 结构与 监督机 构 。成 员( 代表 ) 大会 、理事 会 理事长 、理事 、经理和 财务会计 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与监事会相互分工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分权制衡 。 成 员大会选举产生 ,向成员大会 负责并报告 工作 。合作社 成 条规 定 ,合 作社 是否 设立执 行 监事 或监 事会 并非 是 强制 性 合作社的最高 权力机构是成 员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由 的 ,而是实行 自治的原则 ,由合作社根据情况 自己决定 。 ( 2 )监督 机构 职责任 期等规 定不 明确 。我 国 《 合作社
部 门登 记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已达 4 4 l 6 万户 ,实有成 员 3 5 7 0万 督和对 理事 履行合作 社业务 的行 为进行监 督 。理 事会会议 、 户 ,占全 国农 户总数 的 1 4 . 3 %,相 当于每 7 户农 民 中就有 l 户 监事 会会议的表决 ,实行一 人一票 。
业合 作社成员 8 0 %应当是农 民)自愿联合 、民主管理的互 助 大会 、理事会 和监事会 )及其职责 ,更 明确 规定了基本表 决 性 经济 组织 ,即具有 成 立 自愿 、管理 民主 、性质 互 助的特 权与附加表 决权相结合 ,许多合作社也在章 程中有着相应 的 征 。而欲达此 目标 ,治理结构是 关键 ,治理结构 是否完善 关 民主 管理条款 ,但现 实 中 ,一些合 作社治 理结构 形同虚设 , 系到一个合作社兴衰 。 民主管理有 名无实 。具体 来说 ,我 国合作社 治理结构主要 存

合作社与公司的本质区别

合作社与公司的本质区别

试析合作社制度与公司制度的本质区别与相互联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苑鹏《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布三年有余,但是对于公司与合作社边界划分的争鸣仍然是不绝于耳。

本文试图从组织的产生动因、主要制度安排以及运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对两者的本质区别与相互联系进行梳理,以期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一、产生动因公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它首先是与海上贸易、分散风险的要求联系在一起。

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公司制度,是16世纪新航线、新大陆发现后,资本主义出于殖民扩张、对外贸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而产生的。

因此,公司制度的出现,本质上是商业资本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追求财富增长而实施资本扩张的一个结果。

而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则是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后社会转型期的产物。

当时正值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大机器生产取代了家庭手工作坊,资本排挤劳动,劳动力异化为商品,产生了无产阶级和资本家两大阶级的对抗,并引发了社会经济的剧烈变动,大批无产者和处于破产边缘的小生产者阶层孤立无援。

这些经济弱势群体为了避免大资本、中间商的盘剥、维护自身的生存地位,创立了以服务成员为目的的自助组织。

他们联合起来,试图以团体的力量解决个人无力解决、或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改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因此,简单地讲,合作社制度产生的直接动因源于经济弱势群体“保住阵地”的一种自卫行为、防御战略;这与社会中的经济强势集团成立公司、“扩大领地”的进攻性战略有着天壤之别。

并且合作社制度的产生,与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改良主义等各种合作思潮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合作社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有着很强的社会变革主张,它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对立物而出现。

而公司制度的创新则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内在需要。

二、组织目标与产生动因相联系,公司的目的就是为股东的资本增值服务,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而合作社则是为小生产者为主体的成员的营利服务,为成员服务是合作社的目标,在组织内部,合作社不赚取其交易对象、服务对象——成员的钱。

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现状与对策——基于23家合作社的调查

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现状与对策——基于23家合作社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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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省 农 民专 业合 作 社 治 理 结构 现 状 与对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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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 3家 江大学经济学院, 湖 北荆州 4 3 4 0 2 5 )
[ 摘要]基于湖北省 2 3家 合 作 社 的 调 查 资 料 ,对 合 作 社 的 治 理 结 构 现 状 进 行 了分 析 。 结 果 表 明 ,合 作 社 治理 结 构 存 在 的 问题 主 要 表 现 为 :部 分 合 作 社 成 员 ( 代 表 ) 大 会 召 开 次 数 少 或 者 不 召 开 ; 理 事 会 成 员 基 本 由 核 心 成 员 构 成 ,部 分 合 作 社 理 事 会 产 生 方 式 不 合 法 ; 合 作 社 决 策 权 集 中在 理 事 长 或 理 事 会 ,农 民 丧 失 话 语 权 ; 监 事 会 形 同虚 设 ,合 作 社 监 督 流 于 形 式 。 由 此 提 出 ,应 该 加 大 《 合 作 社 法 》 的 宣传 力 度 ,健 全 产 权 机 制 ,完 善 成 员 ( 代 表 ) 大 会 、理 事 会 、监 事 会 的相 关 制度 ,加 强合 作 社 的 监 督 。
是 其 中一个 非 常重要 的因素 。 目前 国内学 者对 于合作 社 的治理 结 构方 面 的研 究仍 不 多见 ,为 了解农 民专
业 合作 社 治理结 构 现状 ,笔 者随机 对 湖北 省宜 昌、荆州 、恩施 、咸 宁等 地 市 的 2 3家农 民专 业 合作 社 进 行 了实 地调 查 ,并 由此提 出了相关 对 策与建 议 。
长 江大学学报 ( 自然 科 学 版 ) 2 0 1 3 年6 月号农 学中旬 刊 第 1 o 卷 第1 7 期 J o u r n a l o f Y a n g t z e U n i v e r s i t y( N a t S c i E d i t ) J u n . 2 0 1 3 。Vo 1 . 1 0 N o . 1 7

“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管理模式探析

“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管理模式探析

青岛农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论文论文题目“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管理模式探析学生专业班级农村区域发展2010级2班学生姓名(学号) 20103114 指导教师李中华(博士)完成时间 2012年12月2012 年 12月 2日目录前言 (3)一、“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在管理方面的优势分析 (4)(一)标准化、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 (4)(二)较为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 (5)(四)相对完整的产加销产业链管理 (6)二、“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一)合作社内部控制风险分析 (7)(二)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风险分析 (7)(三)合作社盈余分配不合理 (8)三、对“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在管理的改进建议 (8)(一)完善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 (9)(二)建立合作社会计规范体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9)(三)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保证合作社运营公开 (10)“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管理模式探析摘要本文在分析比较我国现阶段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效率高低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的管理效率优于其他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论。

并且就该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其存在农户和合作社联系不紧密、社员参与合作社运营不够积极、企业和合作社管理不清晰等问题。

为此,本文在对相关调研材料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从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角度入手,探讨“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模式类型及其优缺点探析,并提出优化方案。

关键词:“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合作社管理模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前言自从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行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

据统计,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5.23万家,出资总额7995.56亿元,实有成员总数1321.19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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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合作社的治理目标更注重成员的感受, 而公司治理目标则更注重资本,追求资本效率.两 种治理目标的不同决定了治理结构本质上的差异. 2.3 结构设置不同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 社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 成.具有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人选,决定 重大财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等章程规定的权利.合作 社治理结构由成员大会、理事长和理事会、监事会、
在社会生活中,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法人为法律所创造,在使法人得与社团的社员或财 团的财产分离,而以独立的单一体,经由其机关从 事法律交易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均属于法人
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本身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依 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 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合作 社而言,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均有 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和章程,也有独立的财产经费并以其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这些财产经费一般来源于社员股金、贷款和 积累资金等.显然,这些都符合了民法通则的法人 条件.2006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 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 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目的是 以合作社的服务和互助以最大化社员收入,其本身 就是以成员为服务对象,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的自助组织.合作社内全体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 管理,主要以劳动联合为主,强调人合性.公司是以 营利为目的,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其 治理目标则是最大化股东收益. 公司强调资本联 合,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盈余按照资本分配.而公 司的这些特征说明了公司并不以为成员对象服务 追求成员利益为目标.
经营管理人员构成,各自担任不同职责,共同负责 合作社经营活动.对于公司来说,《公司法》规定:股 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下 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相互之间权责明确、相互 制衡和协调.具体比较如表 1 所示: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治理结构的设计 及运作是其关键所在.同时,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 的主体之一,其治理结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均比较 成熟.一直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 设计与建设都受到公司治理的影响,具有许多相似 之处,但又存在着根本的区别.本文就农民专业合 作社与公司的治理结构做比较分析,以提高对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提高治理效率. 1 相似之处 1.1 均属于法人组织
基 金 项 目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研 究 课 题 (GXZS0818)的 阶 段 性 研 究 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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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公司法》中也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对债务承担责任,明确了有限责任的原则. 2 不同之处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和公司一样具有法人地 位,但由于其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却从事经营活动的 性质决定了合作社是一种介于企业和社会团体法 人之间的中间状态经济组织,不属于公司法人.那 么,其法人治理结构就不应复制照搬公司治理,应 结合实际发展现状、特征等情况.其不同主要体现 在以下 7 个方面: 2.1 法人类型不同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
摘 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新型主体,是我国实现农业管理专业化的一种组 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与公司法人一样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治理结构上既有形似点,也存在本质上 的区别.本文就此做进一步研究,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பைடு நூலகம்题,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效率.
第 28 卷 第 10 期(上) 2012 年 10 月
赤 峰 学 院 学 报( 自 然 科 学 版 )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
Vol. 28 No. 10 Oct. 2012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治理结构之比较
杨晓颖,王 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治理结构;比较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260X(2012)10- 0085- 03
自改革开放起,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关 注的重点,为处理好三者间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和 社会的长足发展,党中央提出了许多方案.借鉴西 方经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发展迅速.据统 计,截止到 2011 年 3 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 社 40.76 万户,比去年年底增长了 7.54% ;实有成员 总数 780.36 万名,比去年年底增长了 9.05% ;出资 总额 5024.38 万元,比去年年底增长了 10.53% .①农 民通过专业合作社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带来了 高的经济效益,大大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 设.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直接关乎整个 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虽然目前世界各国几乎均明确了合作社的法 人地位,但不同法系之间仍存在差异.我国立法属 于大陆法系,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专门的合 作社法人.如上文所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营利 为目的但从事经济活动,是一种介于企业和社会团 体法人之间的中间状态经济组织. 虽不强调公益 性,但由于社员身份与特定区域密切关系,因而其 在促进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以及环境 保护方面又体现出其公益性. ③然而公司属于企业 法人. 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 即盈利. 2.2 治理目标不同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是从事营利性生 产的法人组织,已成为学者普遍认同的事实,在此 不多做赘述. 1.2 均负有限责任
对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专业 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 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 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 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 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 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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