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

合集下载

房屋试题及答案

房屋试题及答案

房屋试题及答案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应通过以下方式对登记业务中发现的已失效的查封登记和()进行有效管理:查封登记或者异议登记失效后,宜在信息系统中及时解除相应的控制或者提醒,注明相应的法律依据。

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正确答案)首次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由所有权产生()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使用权经营权他项权利(正确答案)租赁权所有权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的原则。

公平公正登记有偿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利主体一致(正确答案)公开房屋权属登记依()程序进行。

受理登记—申请—公告—审核—登记发证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正确答案)申请—登记—公告—发证申请—公告—审核—发证申请—公告—审核()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正确答案)注销登记首次登记办理因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时,应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1015(正确答案)20305房屋赠与、继承应办理()的登记。

转移(正确答案)变更注销他项权利首次登记因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引起()登记。

转移变更(正确答案)初始他项权利首次登记因房屋设定抵押权、典权应进行()登记。

转移变更初始他项权利(正确答案)首次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的时限为()。

15 日30 日(正确答案)60 日90 日10天城市房屋租赁应向()部门登记备案。

不动产登记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正确答案)土地管理公安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保险费用由()负担。

抵押人(正确答案)抵押权人双方各一半双方协议债券人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经提出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权。

使用权承租权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所有权住宅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可以继续承租。

论在建工程抵押预登记——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方式的创新研究

论在建工程抵押预登记——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方式的创新研究

【 关 键词】 在建 工程抵押 ; 预 登记 ; 登记 方式 ; 房产部 门
2 、 主债权 的特定性与专用性 。在建工程抵 押所担保 的主债权 只能是作为抵押物的在建工程 的继 续建造资金, 具有 专用性 、 特定
性和唯一性 。
经济高速发展, 推动城 乡建设 速度猛增 , 促进 了房地产 业 的蓬
屋建造完成并办理 初始登 记后, 再 将预告 登记转 为产权 登 } 己 。第 二种观点认为, 在建工程抵押 的客体是 正在建造 的建筑物, 该登记 属 于本登记而非 预告登 记。笔者 同意第二 种观点, 根据《 物权 法 》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 第一百八 十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 第 二 三 项规 定 的财产或者第五项 规定 的正 在建造 的建筑 物抵押 的, 应 当办理 抵押登记 。抵押权 自登记时设立 ” 的规定, 在建工程抵押 权 一经 记机关登记就立 即生效, 并不 存在抵押 合同先生 效, 抵押权 在 ¨ l 程
权益。
而 因为 施 工 而 获得 更 大 的交 换 价 值 。 在 建 工 程抵 押作 为 已 经 认 可 的 抵 押 方 式 的 的法律特征, 也具备不 同于传统抵押 方式 的法 律特 , 下面
一 一
道来 :
1 、 标 的 物 的不 特 定 性 。在 建 工 程 抵 押 的标 的物 是 尚 未 动 T 兴 建 或 正 在 建 设 的 房 屋 抵 押 标 的 相对 处 于 变 化 之 中 。
较短, 法学起步较晚, 关于在 建工程抵 押的理论研 究和实践 探寻 尚 不完善, 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抵 押登 记的性质 、 主管部 门、 方式 等问题规定不清晰, 导致 了各 地办理在建工程抵 押登记 的 模式存在很大 差异 , 在 建工 程抵 押登 记 的风 险也逐 渐暴 露 出来 。 如何更好地完善在建工程抵 押登记方 式, 防范 在建工程抵 押风 险,

浅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

浅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

自身 的债 务提 供财 产抵 押担 保 , 而不 能为第 三人 提供
财产 抵押担 保 。 依靠 登记业 务 系统 的 网络 技 术支撑 , 县 ( 办 各 市)
筑物 的所 有权人 , 既可 以为 自身 的债 务将 正在 建造 的 2. 息 化建 设实现 了历史 性突破 信
各 县 ( 信 息化 建设从“ ’ 市) 零 ’ 起步 , 展成 为集 房 发
完工 的建筑 物 更 困难 些 , 对于 抵押 权人 的利 益保 护有 时较难 实现 。 因此对 在建 建筑 物 的抵押应 当使用建设 部 《 市房 地产 抵 押 管理 办 法》( 城 下简 称 《 办法》 中关 )
于在 建 工程 抵 押 的概 念 表述 ,“ 建 工 程 抵押 , 指 在 是
抵押 人 为取得 在建 工程 继续 建造 资金 的贷款 , 以其 合 法方 式取 得 的土地 使用 权连 同在 建工程 的投入 资产 , 以不转 移 占有 的方 式抵 押 给 贷款 银 行作 为偿 还贷 款
履行 担保 的行 为 。 因此 , 有 当为正在 建造 的建筑物 ” 只 取得 继续 建造 资金 时 , 可 以将 正在 建造 的建筑 物 为 才
马志 刚 /责任 编 辑
宏观 调控提 供 了可 靠 的数据 支持 。 3. 务质量 和社会 形象 得 到了全面 提升 服
2(. 。) 3期 8
38总3期 第7 2
维普资讯
三、 已抵押 的正在 建造 的建 筑物 的转 让问题
土地 使用 权抵 押 了, 其上 的房 屋也一 并抵押 。 因此 , 在 此 种 情形 下 ,房地 产 开发 商预 售 的未竣 工 的房屋 , 其 土地 使 用 权 是不 确 定 的 , 从理 论 上 说 , 预售 的房 屋 所

在建工程抵押详解教程文件

在建工程抵押详解教程文件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

根据民法物权原理,物权的成立与存在须以标的物的存在为前提。

抵押权作为物权的法定内容之一,亦应遵循这个规则。

而在建工程在完工以前,虽然已具备物的一些特征,但尚不具备完整意义的物质形态,显然不是完整的物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

《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有关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人事部为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B.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房地产估价师应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到注册管理初审机构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手续。

C.房地产估价师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达1年以上(含1年)的由注册机构撤销其注册,收回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D.房地产估价师申请续期注册的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一定学时估价业务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续期注册【答案】 D2、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A.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B.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C.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D.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答案】 B3、房地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

A.15%B.20%C.25%D.30%【答案】 B4、甲开发公司按法定最高年限取得了某综合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时建成一座综合楼,底层为商铺、二层为仓库。

此时仓库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为()年。

A.39B.40C.49D.50【答案】 C5、下列不属于影响房屋租金的因素是()。

A.房地产市场B.房屋基本情况C.价值和使用价值D.房屋出租的个别情况【答案】 D6、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的程序为()→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A.转让当事人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转让当事人缴纳税费B.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转让当事人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转让当事人缴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C.转让当事人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转让当事人缴纳税费→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D.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转让当事人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转让当事人缴纳税费【答案】 D7、房屋租赁市场可以划分为自住租赁市场和转租用于投资租赁市场,这是按照()进行划分的。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作者:赵婷来源:《财经界·中旬刊》2018年第01期摘要: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由抵押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及尚未完工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向银行进行抵押。

这种抵押方式并不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不同于房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具有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具有非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隐含风险。

在这个过程中,一旦操作或处理不当,则出现法律风险并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本文着重就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进行分析。

关键词: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房屋抵押权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及建筑行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为了实现资金的快速流转,在建工程抵押也逐渐被大家所接受。

在建工程抵押能够很好地加快资金流动,推进资金融通,能够帮助银行拓展客户,并解决建筑企业的资金问题。

但同时,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向房屋抵押权登记进行转变的过程中,受到相关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产生一定的隐含风险。

一、在建工程的抵押条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在建工程的抵押条件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在建工程所有权人,可以将在建工程以抵押的形式向银行进行抵押,以此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抵押财产,但不应转移其权利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对于在建工程抵押权利的正规性进行了明确,对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知,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为在建工程继续建设的主要资金;(2)在建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其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完毕,并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在建工程抵押,应当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在建工程中,其投资的自有资金需要大于在建工程总投资的25%,同时明确工程进度及竣工时间。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变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与方法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34条规定,将预售的商品房或尚未完工的建筑工程作为财产抵押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记载于抵押合同上。

北京市朝阳区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业务指南

一、办理流程:提交资料二、必须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关于在建工程抵押转为现房抵押登记的补充协议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1)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境内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以非法人机构名义申请登记,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有法人授权;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不再核对原件;(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4)代理人要求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

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

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3)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4)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成都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流程时限

成都在建⼯程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流程时限
对于成都在建⼯程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流程/时限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成都在建⼯程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流程、时限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有效⾝份证明;
3、登记证明;
4、房屋抵押权发⽣转移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房产分中⼼流程:
1.持应提交资料到房产分中⼼⼆楼抵押排号处排号——受理窗⼝(⼆楼48-59号窗⼝)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通知单———在《受理通知单指定的时间到总咨询台排号缴费——缴费窗⼝(91-98号窗⼝)交费——返回总咨询台排号领证——发证窗⼝(28-38号窗⼝)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

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在受理窗⼝(⼆楼48-59号窗⼝)领取不予受理告知单,待补正资料后重新申请登记。

房产分中⼼城南流程:
1.受理排号:持应提交资料到业务咨询排号处排号→受理:受理窗⼝(K号17、18号窗⼝;S号17-26号窗⼝)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单或告知单→缴费领证:按受理单或告知单上通知的时间和程序缴费、领证。

受理后经审核需补正资料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请返回17号窗⼝补正资料或撤件.
办理时限
7个⼯作⽇
温馨提⽰
1、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缮证后,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

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续后可继续办理,⼯作时限以补齐⼿续之⽇起计;如不能完善⼿续,将不予登记,需双⽅申请⼈持受理单及⾝份证明共同前来撤销。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2022-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 副本

2022-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一)A省B县人民政府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省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A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A省政府颁布实施的《A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B县城镇职工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全面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5年3月,该市采取招标方式,选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每平方米成本价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100元。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200元,建安工程费600元,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100元,贷款利息30元。

.A.划拨B.招标出让C.协议出让D.拍卖出让【答案】 A2、下列产业中,属于第三产业的是()。

A.农业B.建筑业C.工业D.房地产业【答案】 D3、王某想回乡下安享晚年,将其在某市市区一处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房产赠与李某。

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李某搬进该房屋居住。

后来李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得到贷款5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20万元。

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李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赵某。

李某到期无力归还贷款,但与赵某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

A.30B.60C.90D.120【答案】 C4、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一般()召开一次。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答案】 C5、商品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应向购房人承担维修责任的是()。

A.房地产管理部门B.房地产开发企业C.工程管理单位D.施工单位【答案】 B6、F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申请征用G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50公顷,建高档住宅小区。

在建工程抵押转房产抵押办理流程

在建工程抵押转房产抵押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在建工程抵押转房产抵押的办理流程详解在房地产投资领域,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摘要: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在相关主体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把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低压财产向银行抵押,以便获得银行贷款。

从而使其获得更多的继续建造资金,加大在建工程的流转。

在建工程抵押中,不会改变土地以及在建工程的使用权与所有权。

但是在建工程抵押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性实施,避免加大法律风险,引起更大的信贷资产损失等问题。

本文主要对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如何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等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途径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城镇化建设水平日益加速,也同时推动了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

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局势,很多房地产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拓展发展规模,资金流转速度加快。

在社会发展背景下,建筑工程需求量日益涌现,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逐渐拓展,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对建筑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资金压力,基于此,往往会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才能获得充足的流转资金,为在建工程的继续建造施工提供足够的资金、资料、技术、设备支持,确保其顺利施工。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让建筑企业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而且还可以助力银行客户的拓展,为房地产建筑行业注入活力,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然后在建工程抵押在向房屋抵押权转移时,往往会受到很多风险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要加强该方面的研究,提出规范性和合法性的操作途径,助力房地产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概念分析(1)房产抵押是一种融资手段,往往是产权所有人把房契抵押给第三方,如商业银行等,以此获得借款,同时抵押人需要按照合同要求按期付息。

在房产抵押过程中,房产的占有权不发生改变,抵押权人按照合同要求按期获得利息,但是却没有房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直到抵押人还清全部借款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解除抵押合同,并同时需要抵押权人把房契交还给抵押人,至此该抵押关系终结。

但是如果在此过程中,抵押人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债务责任,抵押权人有权结合合同内容,并依照相关法律对抵押房屋进行合理处理,如合法拍卖等,对房屋处理所得的加宽,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在房屋抵押关系中,房屋抵押热提供房屋,并享有其使用权和占有权,房屋抵押权人属于债权人。

而且需要房屋抵押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能成立。

[1](2)房屋抵押权登记,主要一种登记行为,其涉及主体包含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在债务关系中,为了确保债务人能够依法履行其债务责任,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处理,其处理措施主要包含房屋拍卖、变卖等,其中房屋处理所得的价款中,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基于此,按照法律规定,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登记在册,使其产生法律效用。

这是对债权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重要性途径。

房屋抵押权登记对房屋抵押的一种确认,也是房屋交易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一步手续。

(3)在建工程抵押,在这一过程中,抵押人把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作为投入资产进行抵押,以此获得一定的借款资金,抵押人将其投入到在建工程中,以便满足建筑工程顺利施工建造所需要的资金、技术、材料、技术等资源。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要求,不能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在此过程中,在建工程的占有方式不会发生转移,一般情况下,其抵押权人为银行。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把在建工程作为一种担保,确保抵押人依法偿还贷款,履行债务责任。

进行抵押的在建工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正在建设过程中;主要涉及房屋等建筑物。

该抵押模式较为特殊,是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性产物,也是建筑工程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通过该方式可以提高整体社会的资金流动速度,并保障资金的融通性,为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并且可以实现双赢,可以帮助银行发展更多的客户群体,也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满足其资金需求。

因此,该模式被各大银行广泛采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流程在建工程是一个动态性变化等构筑物,在建造施工过程中涉及很多风险因素,而且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复杂,潜在的风险系数较高,一旦出现不合理的操作行为,容易加大法律风险,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二、在建工程抵押条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完成的建筑物等,可以作为低压财产向银行抵押,以便将其作为担保获得银行贷款,但是在这一操作汇总低压财产的使用权利没有发生改变。

在国家相关法律中,对该问题进行明确的解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对在建工程抵押等操作进行系统化的司法解释,明确提出在建工程抵押条件,也为在建工程抵押提供法律依据。

其中条件为:(1)通过在线工程抵押获得的银行贷款需要投入到在建工程继续建造中;(2)在在建工程抵押中,由于抵押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证;(3)在以上条件基础上,需要抵押权人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要对在建工程的竣工时间以及具体进度进行明确,同时保障在项目投资资金中,自由资金占据四分之一以上,才能达到在建工程抵押标准。

[3]三、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一)抵押权登记转移的现实性要求在建工程抵押权中,涉及的是在建工程,而当其竣工后,需要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基础上,把在建工程抵押权转变为房屋抵押权。

具体如何操作呢?《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在建抵押权中,如果把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作为抵押财产,需要登记部门将其记载在抵押合同内,一旦在建工程竣工,需要按照规定领取房产证权属证书,并重新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

由此可见,在建工程抵押本质上是对没有完整的物权状态的子建筑物开展的抵押预登记,因此需要在竣工之后、具备完整物权形态后,再次开展正式的抵押登记。

在以往的在建工程抵押中,往往不会向抵押主体出具正式的抵押权凭证,仅仅利用抵押合同加盖印章等途径对其进行替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法律建设日益健全,《房屋登记办法》中,对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作了重新界定,即在建工程抵押权预登记后,需要将其房屋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并同时发放正式的登记证明。

[4]这样一来,确保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更加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仍然保留其预登记的属性。

在建工程竣工后,抵押标的物由原来的在建工程转变为完整的建筑物,因此需要抵押权人对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权登记。

并且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把新旧登记记载事项进行有效性区分,避免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的出现差异。

在房屋工程竣工后,抵押标的物由原来的建造过程中的建筑物转变为已经完成的建筑物,前者始终处于变化中,而者基本成型不便,其性质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为了保障登记权利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需要把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化为房屋建筑房抵押权登记。

也正因此,需要把原来登记簿中的记载进行消除,以便与新登记记载发生冲突,影响其实际权利使用。

[5](二)转移方法(1)把在建工程抵押权直接转变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按照以上办法,需要把在建工程抵押权进行注销,然后再重新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因为在抵押权还事实存在时进行注销,与实际权利存在出入;在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需要一个时间间歇才能完成房屋抵押权登记,这个时间间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如房地产被法院查封,当事人提出异议登记等,容易对房屋抵押权登记带来风险,对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

[6]因此,在实际登记中,可以对该现象进行简化,利用转移登记的模式,把房屋所有权人转变为房屋苏有权的受让方,即房屋抵押权登记与在建抵押登记的消除等操作同时进行,把在建工程抵押权直接转变为房屋抵押权登记,以便减少原来操作方法的风险性,真正维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2)保障登记时间不改变,确保抵押权人的顺位在以往的抵押权登记转移操作中,要按照规定先把在建工程抵押权进行依法注销,才能办理新的房地产抵押登记。

这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存在很大的风险严重损害了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房地产抵押权进行重办,建工程抵押权人很有可能会失去优先顺位,这种情况对其自身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安全风险较高。

随着法律体系的逐渐健全,《房屋登记办法》相关条款中指出,通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在建工程在竣工之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可以这样对该条款进行理解,即维持原先在建工程抵押权的相关内容和权利,如抵押财产的范围、担保的范围、金额等。

[7]另外,还要注重维持原来抵押权的顺位。

结合《物权法》相关条款要求,如果同一财产同时抵押给了一个以上债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对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进行先后清偿;如果顺序相同,要结合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登记中,决定同一房屋上各个抵押权顺位的关键标准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时间”,即法律条件中所说的“登记时间”。

因此,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时,登记时间不应改变,从而确保抵押权人的顺位。

[8]结语综上所述,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越来越盛行,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满足相应的抵押条件才能开展实际性的操作,这种方式符合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为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注入活力,但是在为抵押权人提供一定的流转资金、强化资金融通的同时,也对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因此,为了减少风险系数,可以把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直接向房屋抵押权登记,避免中间复杂环境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保障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的一致性,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1]肖惠匀.抵押不注销的房屋转移登记如何办理[J].中国房地产,2021(04):47-48.[2]王江飞.建筑工程报审程序与方案设计流程研究[J].山西建筑,2020,46(18):15-16.[3]陈扬.在建工程抵押制度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9(04):74-80.[4]腾飞,林振通.抵押权登记机关应对权利基础进行实质审查[J].人民司法,2019(29):98-100.[5]张阁.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9.[6]赵婷.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途径分析[J].财经界,2018(02):127-128.[7]刘翎艳.浅议带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J].中国房地产,2015(31):38-40.[8]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如何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J].中国房地产,2013(21):43.[9]赵俊娜. 在建建筑物抵押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