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专项点评制度
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规范

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点评工作,提高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病房(区)用药医嘱单)点评是处方调配后的应用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者事先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评价,发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切落实对医师处方审核和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考核和持续改进措施。
第二章处方点评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设置等情况,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药师或医师;(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病房(区)用药医嘱单)点评是处方调配后的药物应用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者事先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切落实药师对医师处方审核和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考核和持续改进措施。
第二章处方点评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药师或医师;(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肠道外营养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肠道外营养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规范肠道外营养疗法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降低医药费用,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 年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 年版)以及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10]第62 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肠道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 PN )是经静脉为无法经胃肠道摄取或摄取营养物不能满足自身代谢需要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矿物质在内的营养素,以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白的功能。
所有营养素完全经肠外获得的营养支持方式称为全肠道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 ,TPN)。
1.肠道外营养类药物的临床使用分级管理1.1根据肠道外营养类药物的特点、安全性和使用频率等因素,将肠道外营养类药物分为二级,即特殊管理药物和一般管理药物。
具体标准如下:(1)特殊管理肠外营养药物:主要是肠道外营养类药物中的高危药品和复合营养制剂,如高渗葡萄糖溶液、氯化钾溶液、硫酸镁、浓氯化钠注射液、胰岛素等。
(2)一般管理的肠外营养药物:未纳入特殊管理的肠道外营养类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如氨基酸、低渗葡萄糖溶液、维生素、脂肪乳、微量元素、除列入高危药品外的电解质溶液等。
1.2根据患者营养评估程度、肠道外营养给药途径、使用时间及所使用的药物将肠道外营养的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
(1)肠道外营养配方为一般管理的肠道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周围静脉途径、给予3日短期肠道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可由医师开具医嘱。
(2)营养风险筛查(NRS)评分≥4 分,肠道外营养支持配方中含有氯化钾、硫酸镁、胰岛素等高危药品,使用中心静脉置管、预计肠道外营养支持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应用肠道外营养药物须由副主任以上(含)医师开具医嘱。
(3)营养风险筛查(NRS 评分)≥6 分,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用肠道外营养药物必须先经过营养科、ICU、药学部等多学科会诊后,由副主任以上(含)医师开具医嘱。
肠外营养专项点评

用药
情况
通用名
给药途径
单次剂量
溶媒
溶媒剂量
给药频率
起止时间
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点滴
1440ml
ST
2023.6.2-2023.6.2
3
医嘱点评结果
□ 不规范 ☑ 不适宜
不适宜类别
☑ 适应证不适宜的;
□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 药品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 注射剂溶媒不适宜的;
□ 液体或电解质输入量不适宜的;
□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 重复给药的;
□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 静脉用药缺乏必要性的;
□ 静脉用药的给药顺序不适宜的;
□ 多组用药未应用间隔液的;
□ 其它(请注明)。
问题
描述
患者临床诊断为心功能Ⅲ级,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不推荐使用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注射液。
□ 液体或电解质输入量不适宜的;
□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 重复给药的;
□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 静脉用药缺乏必要性的;
□ 静脉用药的给药顺序不适宜的;
□ 多组用药未应用间隔液的;
□ 其它(请注明)。
问题
描述
患者临床诊断为心功能Ⅳ级,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不推荐使用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注射液。
□ 液体或电解质输入量不适宜的;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 静脉用药缺乏必要性的;
□ 静脉用药的给药顺序不适宜的;
□ 多组用药未应用间隔液的;
□ 其它(请注明)。
问题
描述
患者临床诊断为心功能Ⅱ级,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不推荐使用脂肪乳氨基酸(17)葡萄糖注射液。
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案例分析500例【医院合理用药专项点评案例分析及用药管理】

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案例分析500例【医院合理用药专项点评案例分析及用药管理】医院合理用药专项点评案例分析及用药管理我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017年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制定了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在使用情况进行处方点评。
总结2016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每月的专项点评表,汇总几个案例对医院合理用药专项点评的开展及用药管理进行分析。
1制定专项点评制度1.1专项点评的范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中对专项点评的药物种类作了一定的要求:对血液制品临床应用、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肠外营养制剂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辅助治疗药物应用、激素临床使用、肿瘤患者用药、围手术期用药等进行专项点评[1],我院在制定制度时补充了以下情况的专项点评:①使用量异常增长的药物;②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居于本机构前列、临床有滥用倾向的药物;③临床超说明书、临床使用有争议的药物;④企业违规销售的药物;⑤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药物。
⑥退药频次较高的药物1.2处方点评依据处方点评的依据和标准是合理用药的依据,包括:药品说明书;药典;国家制定的各项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WHO、中华医学会以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用药指南和诊治标准;各种高等医药院校教科书以及药理学、药动学、药物治疗学、药物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循证医学的证据;达成专家共识的各项合理用药评价指标。
2专项点评的实施2.1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药物随着中药注射剂临床广泛应用,其不良反应的报道不断增多,汇总我院的不良反应报表,发现2016年度7、8月份丹红注射液相比较与前二个季度不良反应的报告存在增加明显的情况。
据此,处方点评专家组抽查了相关用药100份病史,发现主要使用科室为:神经内科、心内科、中医科。
对病区使用丹红的病例进行专项点评,总结存在主要问题:使用适应症过宽,部分用法用量、溶媒选择欠妥,滴注速度过快等。
丹红注射液是由丹参、红花提取精制而成的中药注射剂,具有抗动脉粥样硬化、抑制血小板聚集和保护血管内皮细胞等作用。
临床用药质控中心质控检查评价标准

4. 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5. 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并实施监控和干预,临床应用基本合理。
6. 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3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2.每个药物每月点评结果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判定,处方或住院医嘱用药不适宜率均应≤10%,超过10%应进行预警。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消耗金额排名前十位,或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药物,医院应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3.加强对运行期病历住院医嘱点评,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5. 感染专业医生、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能够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持。
6. 有本院检验、院感、药学三方联合完成的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至少每6个月一次。
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
【B】符合“C”,并
1. 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分析报告。
2. 定期对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比例及使用量进行监测与评价分析,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比例及使用量有下降。门诊停止静脉使用抗菌药物(儿科除外)。
2.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有关要求,有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有优先使用的监督考评和激励机制。
3.定期对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进行统计,分析。
4.开展基本药物培训。
5.医院HIS系统对基本药物有提醒标示。
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
【A】符合“B”,并
统计医院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品种使用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中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应达到3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应达到25%以上。妇幼、儿童专科医院应占20~25%以上。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一、总则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
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1、门急诊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
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3、专项处方点评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1-2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临床辅助用药使用管理规范
临床辅助用药管理规范(试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辅助治疗用药,防止临床辅助治疗用药超范围、超适应症等过度使用,特制定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及辅助治疗用药目录。
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或临床诊疗指南中对某种疾病的作用明确为辅助作用的药物,单用此类药物,不能达到治疗该疾病的目的。
辅助用药是相对于治疗性药物而言的,因此医院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特点,制定辅助用药品种目录(见附表)。
辅助治疗用药分类:影响脑血管、脑代谢类、肝胆疾病辅助类、血浆及代用品类、肠内肠外营养类、生物反应调节剂、其他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类、电解质类、免疫调节剂、新型糖类输液类、其他类等。
辅助治疗用药的基本原则:辅助治疗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基本原则,医师必须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辅助治疗药物,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成本与疗效,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药效目的。
辅助治疗用药的使用:1、辅助治疗用药的相关规定(1)辅助治疗用药必须由具有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开具。
(2)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超说明书用药。
(3)在治疗过程中,一名患者辅助用药同类药物只能使用一种,(以药理作用计,无论口服/注射及中成药),每日用量为最小剂量。
(4)每一种辅助治疗用药临床应用时间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一个疗程的最短天数,(如说明书没有疗程规定则不得超过7天),当应用时间或剂量超过上述规定或二种辅助治疗用药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报医务处备案,并在病例中详细记录(或科内早交班时说明使用理由)。
(5)生物制剂及血液制剂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6)胃肠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原则:A、使用胃肠外营养类药物的适应症:①肠功能障碍:如短肠综合征、严重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胃肠梗阻、肠外瘘等;②重症胰腺炎;③高代谢状态危重患者:如大手术围手术期、大面积烧伤、多发性创伤等;④严重营养不足肿瘤患者;⑤重要器官功能不全患者:如肝、肾、肺、心功能不全或衰竭等;⑥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患者。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院长领导下建立由医院药房、综合门诊医生组成的处方点评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吴家志副组长:汪忠国谢洪军周平成员。
李晓艳、赵丽、杨光梅、陈彦甬、李家芝、杨德芝、祁普娟、陈文翠。
3.临床综合门诊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____‰,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____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____%,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____份。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1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p卫医管发〔2010〕28号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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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专项点评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抗菌药物使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提
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使用,落
实我院处方点评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我院肠外应用药物临床使用专
项点评制度。
一、组织管理
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情况专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委员会下设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领导下,由肠外营养药物使
用情况专项点评小组成员负责完成,医务处和药剂科共同进行协调。
二、专项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
范(试行)》,相关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药品说明书等,结合临
床诊断和患者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点评。
三、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点评小组组成
专项点评小组由临床专业、营养专业、药学专业等具有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并具备丰富的合理用药知识临床实践的人员组成。
四、点评要求
(一)定期进行专项点评,逐步达到每年不少于4次。
(二)抽样方法:面向全院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住院患者,根
据临床使用的实际情况,按药物或按病区采用随机抽取方法进行评价。
(三)抽样率:每次不少于30例。
(四)专项点评小组成员在点评后填写《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专项点评表》,点评表评价意见由小组集体讨论,专项点评小组组长签名确认。
(五)专项点评小组汇总点评意见,并向有关科室或处方医生反馈,反馈科室或人员接收后需签字确认。
(六)专项点评小组最终形成评价意见,包括分析报告和整改意见及点评反馈情况汇总,提交医务处或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七)专项点评中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情况,由处方点评管理小组呈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八)点评要求: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五、持续改进要求
持续改进一般采用分布运行模式,如遇涉及到医疗安全和质量等急待解决问题时,采用应急处理方式期限改进。
(一)根据点评结果的评价意见与责任医生进行有效沟通,不合理用药问题按要求整改。
责任医生对点评评价意见有异议,需说明理由或提供依据,与点评小组共同讨论研究,达成共识。
仍有待商榷问题由处方点评专家组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讨论论证。
(二)已确认待整改问题,仍在同一医生处方(医嘱)中再次出现,或同类问题在所属科室多次出现,提交医务处或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督导整改。
(三)已确认待整改问题,仍无进行有效和持续整改的个人和科室,将点评和反馈结果上报医务处,针对不同情况对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师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四)再次检查仍未整改的个人和科室,由院通报不合理处方(医嘱)情况,并对责任医师及所在科室予以批评教育。
(五)不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科室年度考核指标。
(六)定期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上报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专项点评情况,根据点评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量改进方案,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措施,并考察落实质量改进情况,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