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31•【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662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函国卫办医函〔2019〕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2019年4月,我委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对考核指标涉及的病案首页上传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上传完毕后,经专家组审核发现,西安市第三医院上传的病案首页数据出现严重失实问题,病案首页相关指标难以计算。
这一问题对全国绩效考核工作带来恶劣影响,现予以通报如下:一、事件基本情况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上传时间截止后,我委组织专家开展数据质控,发现西安市第三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存在严重问题,大量病案首页中存在主要诊断、主要手术操作、离院方式、住院总费用完全相同的情况,导致该院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四级手术占比均为100%,数据严重失实,病案首页相关指标难以计算。
我委立即就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院上报病案首页原始数据经改动,绕过信息系统自动排查程序,上传成功但数据不实。
在后续我委约谈该院主要负责同志过程中,该院主要负责人、院长田晔以参加项目评审为由拒绝约谈。
经调查了解,该院病案首页上报工作交由公司负责,公司打包上传的病案首页数据未经医院审核,导致数据存在大量错误,严重影响该院、陕西省绩效考核成绩,也对全国绩效考核工作带来恶劣影响。
此次事件暴露出该院对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医院管理存在漏洞,主要问题包括:(一)重视程度不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国卫规划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局属(管)医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的指示要求,着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
现就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活动的具体措施通知如下:一、就医诊疗服务更省心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
2.各地要建立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整合打通各类服务终端,加快实现号源共享,逐步增加网上预约号源比例。
三级医院要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到2020年,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以内,并优先向医疗联合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推动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集中解决“挂号难”。
3.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15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回应社会广泛关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行动计划》,现对有关政策要点作出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及养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社会中可利用的健康及养老资源供给不足,健康及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为了提升健康及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健康及养老服务质量升级,促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7-2020年)》)。
自《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发布以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新业态持续涌现,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深入人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面临技术产品供给不足,融合应用不够,产业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研究制定本《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制定遵循哪些主要原则?《行动计划》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为根本,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四方面原则:1.需求拉动,供给升级。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宛政办〔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2〕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7日南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73号)和《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市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加快高质量跨越发展,加快高水平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阳作出积极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12.19
•【文号】工信部联电子函〔2017〕588号
•【施行日期】2017.1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联电子函〔2017〕588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75号),经各地方
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名单
2.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3.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湖南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湖南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10•【字号】湘政办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湖南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湖南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10日湖南省培育大健康产业工作方案为加快全省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健康湖南”建设,打造新兴支柱产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健康医药生产、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器材制造、健康管理服务、健康跨界融合等领域,围绕“医、养、管、食、游、动”全产业链要素,推进健康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有效供给,优化健康服务。
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国内知名的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特色鲜明的全国性健康消费中心,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发展医药及美妆、健康食品产业。
聚焦具有创新性、独特性、成长性、进口替代性,以及关键技术领先、市场需求大、发展基础较好的省产医药品种(制剂),遴选认定一批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品种,集中培育支持。
推动化学药、生物制品及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链式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提升“湘九味”品牌,壮大“湘九味”道地药材等特色药材产业及深加工规模;加快推进促进干细胞修复的新型中药研发,培育新型中药产业;加快承接化妆品产业转移,壮大美妆产业规模。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4•【字号】梧政办发〔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梧州市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24日梧州市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文旅休闲康养产业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旅休闲康养目的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和“文旅+”,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中塑旅彰文、提质赋能,加快建设岭南文化旅游名城,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对标国内一流旅游康养城市,到2026年初步建成粤港澳大湾区文旅休闲康养目的地。
——文旅康养消费持续扩大。
力争2026年旅游接待总人次超过8000万人次,旅游总消费超过800亿元。
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

智能化推送到基层医疗系统
社
或平台处方共享服务
保
系
统
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品 供
应
系
统 ⑤通过药品供应系统以
及物流服务,家庭医生
为患者开立的药物自动
送入签约对象家中,为
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健康管理监测 • 连接智能可穿戴设备,建立远程健康监测的技术服务手段,提供个性化服务方式
二添级加文医字 院 康复 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家庭
首诊服务
契约式 连续性 综合性
家庭医生服务特点
协调性
个性化
双守门人
健康守门 医疗费用守门
健康管理
以人为本 以健康管理为中心
家庭医生角色定位
医疗协调
分级诊疗 转介转诊
国内家庭医生服务开展的难点
居民
居民获得感不高 缺少个性化健康服务
社区机构
家庭医生队伍薄弱 缺少沟通居民难信任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以居民健 康档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 容,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密切的沟通互动联系,改变传统服 务模式,提升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感与依赖感,降低家庭医生 开展工作的难度,提升服务效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互动方式
基于互联网+的“一云多端多应用”
医联体连续医疗健康服务
08.防治结合
• 业务联动
02.数据交互
全民 健康 信息 平台
社保 系统
药品 供应 系统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1.核心应用
居民
03.基本服务
• 基层医疗 • 基本公卫
04.便民服务
• 处方共享 • 咨询互动 • 上门服务 • 下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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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
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0
•【字号】市工信发〔2019〕136号
•【施行日期】2019.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部署,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
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产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制定了相关标准。
5.具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二)示范街道(乡镇)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可联合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2.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3.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可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服务接入。
4.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研制了服务标准。
(三)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较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条件和产业基础。
2.具备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
3.集聚了一批从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的骨干企业,并在本区域内开展了应用示范。
4.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的企业和街道,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及时将文件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企业。
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分别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地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应为word版。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工信部《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资格等进行初审,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
(企业、单位的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不用签字盖章,由省厅统一盖章。
)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8月5日前将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处,市政府2号楼6楼669室)。
附件请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
()下载。
联系人: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董卓例86788985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王大力86786710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陈清亮86786768
附件: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