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法史简答题参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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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2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2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复习1. 简述古代印度法典的基本特点。

1) 与宗教密不可分:2) 严格维护种姓制度:3) 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相混合。

2.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 特点:以团体为本位;贯彻属人主义原则;注重形式;缺乏抽象性。

? 历史地位:1) 日耳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占有主导地位的第一种法律体系;2) 日耳曼法导致和直接影响了封建法的形成;3) 日耳曼法以完全不同于罗马法的制度,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法律观念、法律文化。

丰富了人类的法律宝库。

并提示我们多角度的来认识法律现象。

4. 雅典民主制的特点。

1) 实行直接民主制,2) 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3) 监督制度完善而且发达。

6. 简述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罗马私法的体系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

1) 人法:又称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

包括人和婚姻家庭两个部分。

2) 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个部分构成;3) 诉讼法:在罗马,诉讼分成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指对于指对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查,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查。

7. 伊斯兰法的特点。

1) 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2) 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3) 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4) 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8. 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 议会主权原则:2) 分权原则:;3) 责任内阁制:4) 法治原则:9. 英国侵权行为责任原则的基本内容。

1) 过错责任原则:2) 比较责任原则:3) 严格责任原则:11. 试述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1) 分权原则:2) 制衡原则:3) 限权政府原则:12. 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1) 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权利观;2) 法典比较完整的确认了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权利平等、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治和过错责任原则;3) 法典是革命和传统之间妥协折中的产物,保留着旧制度的若干内容;4) 法典在体例上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内容上注重实际效用。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1.楔形文字法:指大约于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6世纪适用于古代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及其毗邻地区的奴隶法律规范的总称.2.汉穆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

3.类比:指遇到的新问题,按照<古兰经>和圣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中的类推原则.4.印度法系:指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7世纪古印度遵从的婆罗门教.佛教.印度教等宗教教规.教义的总和.5.贝壳放逐法: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年左右创立,约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诸实施。

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6.市民法: 也称公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

7.有夫权婚姻:也称"要式婚姻",妻子完全处于夫权的支配下;其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特权,妻无任何权利。

8.采邑制度:为了削弱无偿占有大地产的地方势力,扭转王权的颓废,公元8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宫相查理.马特自上而下推行附加条件的土地分封制.9.陪审制度: 指从一般市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度。

10.议会主权: 议会主权原则是指议会拥有最高立法权,议会立法不受限制,议会通过的法律其他机关不能进行审查,更不能加以否定,只有议会可以修改和否定。

11.对价:16世纪英国契约法中出现了特有的对价制度即一方为换取对方的诺言所付出的代价.12.独立宣言: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杰斐逊等人起草的<独立宣言>,代表北美13个殖民地对英国宣告独立.13.司法审查权: 又称违宪审查权,是指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认为违宪执行即可以拒绝,使其丧失法律效力。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

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的成文化、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秩序性、法律的明确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制度。

2. 请说明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

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是:信仰唯一真主、按照圣训和哈杰里法(穆罕默德教导)来实践、宗教和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公正及平等的原则、责任和义务的平衡、基于客观证据的推理、以和解为导向、适应性和灵活性。

3. 请简要介绍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威廉一世时期的斯塔福德法庭的设立(到大约1066年)、诺曼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法律改革(1066年后)、形成专门的法庭系统和设立特权法庭(1178年至1258年)、国王法庭的确立(约1258年)、法庭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约1258年至1873年)。

4. 请简要分析德国民法典对欧洲大陆法系的影响。

德国民法典(BGB)对欧洲大陆法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它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法典编纂的典范,许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时都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

德国民法典的影响还在于其部分法条的内容被其他国家的法律所采用,从而在法律实践中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二、论述题请论述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的重要作用。

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古希腊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政治的地方之一,其民主制度为后世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首先,古希腊民主制度体现了公民的平等和参与。

在古希腊,政治权利不再是专有的统治者的特权,所有自由人都有机会参与政治决策。

这种平等和参与的理念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包容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

其次,古希腊民主制度注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在民主政体中,法律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作用。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从而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最后,古希腊民主制度鼓励思想的自由表达和辩论。

古希腊以哲学和智慧之地而闻名,其民主制度为思想自由的表达提供了保障。

外法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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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复习提纲精要古希腊法古希腊法复习要点概述:1.古希腊民主制度:四次改革及其要点2.特色法律制度:如陪审制度,陶片放逐法3.对古希腊法论述与评价:如古希腊法的特点、民主制度的特点等一、名词解释1.德拉古法:公元前621年,奴隶主贵族德拉古将习惯法整理编纂,颁布了雅典第一部成文法,史称德拉古法。

该法主要提出三项改革:规定了公民权的取得条件;将官吏选拔由贵族会议决定改为公民抽签选举;组成一个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四百零一人议事会。

德拉古法标志着雅典法进入了成文法时期。

2.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雅典执政官梭伦进行了一系列立法改革,史称梭伦改革。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颁布解负令;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制定财产法定资格制度;首创陪审法庭(赫里埃)。

3.解负令:解负令是梭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规定拔除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禁止债务奴隶和买卖奴隶,因债务而沦为奴隶者一律恢复自由,因债务被卖至外国为奴隶的由国家出钱赎回。

解负令消灭了债务奴隶,极大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商品经济自由发展。

4.赫里埃:指雅典根据梭伦改革设立的陪审法庭制度。

赫里埃原意为集会,是由行政官员在集市日于市场上公开审理案件,并允许公民参加。

这一做法的制度化成为了雅典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克里斯提尼改革:公元前509年,雅典执政官、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进一步推行立法改革,史称克里斯提尼改革。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根据地域原则重新划分居民与行政区,打破了原有的氏族部落体系;创立五百人遗失会与十将军委员会;确立“陶片放逐法”。

克里斯提尼改革确立了民主政治制度。

6.陶片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改革中最富有特色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允许雅典全体公民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那些被认为是滥用权力、危害国家利益、侵犯公民权利的贵族和官员并将其放逐出境。

该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少数贵族和官员政变夺权、危害民主制度,在雅典民主制度历史中曾起到过重要作用。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罗马法中,以下哪一项不是“十二铜表法”的内容?A. 私法B. 刑法C. 宗教法D. 诉讼法答案:C2. 英国的《大宪章》是哪一年颁布的?A. 1215年B. 1225年C. 1258年D. 1297年答案:A3. 美国宪法的制定和通过是在哪个世纪?A. 17世纪B. 18世纪C. 19世纪D. 20世纪答案:B4.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哪部法典对现代民法产生了深远影响?A. 拿破仑法典B. 法国民法典C. 法国刑法典D. 法国商法典答案:A5.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在哪个世纪?A. 18世纪B. 19世纪C. 20世纪D. 21世纪答案:B6.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律体系主要借鉴了哪个国家的法律?A. 中国B. 英国C. 法国D. 德国答案:D7.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A. 国家主权平等B. 国家领土完整C. 国家不干涉内政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8.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依据哪项国际条约设立的?A. 联合国宪章B. 国际法院规约C. 国际法委员会规约D.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答案:A9. 欧洲联盟的前身是哪个组织?A. 欧洲经济共同体B. 欧洲煤钢共同体C.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10. 国际人权法的核心文件是?A. 世界人权宣言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是罗马法的渊源?A. 习惯法B. 市民法C. 万民法D. 教会法答案:ABC12. 英国普通法的特点包括哪些?A. 判例法B. 法官造法C. 法律的不确定性D. 法律的系统性答案:ABC13. 美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包括?A. 联邦制B. 分权制衡C. 人权保障D. 司法审查答案:ABCD14. 法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以个人权利为中心B. 强调契约自由C. 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D. 法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答案:ABCD15. 德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强调法律的科学性B. 强调法律的系统性C. 强调法律的实用性D. 强调法律的普遍性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罗马法中的“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市民。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精简版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精简版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精简版1,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共同点法律渊源相同,不严格区分公私法部门,重视法律程序,法官作用突出2,相异点(1)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

但美国对英国法的运用,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

(2)立法和司法双轨结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联邦和各州各有不同的制定法和判例法。

(3)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较大。

美国不仅颁布了成文宪法,而且进行了大量的法典的编篡和法律的汇编工作。

(4)制定法和判例法更具灵活性。

美国联邦法院开创了具有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权的先例后,美国的制定法较之英国法更具有灵活性。

(5)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如1787年宪法中对黑人奴隶用了“其他人口”一词,奴隶选民按3/5人口计算等。

3. 普通法系的形成普通法:指的是由英美国家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

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制定法,也区别于由衡平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衡平法。

4.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

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5. 《汉穆拉比法典》:是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故又被称为“石柱法”。

《汉穆拉比法典》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之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乃至整个古东方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6,普通法法系的特点(一)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二)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三)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四)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五)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六)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七)重视经验和实际应用(八)独特的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7,德国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的内容和特点重申和强调资产阶级罪刑法定原则,排除了类推增加了许多具有进步因素的条款和原则改革刑罚制度,废除死刑,实行轻刑规定了改善及保安处分制度答:采纳了资产阶级刑法原则、制度,并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以严厉刑罚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镇压人民的反抗;严格保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专章规定宗教罪。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汇总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2001年10月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41、43小题各8分,42、44小题各7分,共30分) 41.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41.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罗马法分为:(1)公法和私法;(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4)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

42.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42.(1)普通法形成的原因:威廉征服后,为加强集权统治和缓和民族矛盾的需要。

(2)形成的过程:建立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通过判案对各地分散习惯进行总结;彼此承认其判决并推向全国,从而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习惯法,即普通法。

(3)意义:普通法是判例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

43.简述法国行政法的特点。

43.法国有“行政法母国”之称,其行政法颇具特色,它们是: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由其审理行政诉讼;行政法是判例法,其诸多原则和规范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行政诉讼一般适用行政法或公法的一般原理。

上述特点对大陆法系很多国家有深远影响。

44.简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

44.美国的违宪审查权是指由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

这一制度原无成文宪法的依据,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的。

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使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体现了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宪法原则,完善了美国的宪政制度。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45.试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化与发展趋势。

45.(一)基本形势:二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比较平稳和迅速发展时代。

英、法失去第一流强国的地位,美国较之战前更加强大,成为超级大国。

德国、日被强制不得重新武装,但经济地位迅速上升。

(二)西方各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趋势:(1)各国的法律制度现出了趋于一致的苗头;①共同承认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组织章程,因而影响各国的公法和私法变化。

②两大法系相互渗透、融合的迹象日益显著。

外法史考试必备

外法史考试必备

外国法制史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楔形文字法律:公元前330年以前古代两河流域以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

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典,这些法典具有独特的体系结构的共同特征,其中,代表其发展最高水平的是《汉穆拉比法典》,其他还有《乌尔纳姆法典》、《苏美尔法典》等。

2、《乌尔纳姆法典》:两河流域王国于公元前22世纪至前21世纪颁布的法典,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共29条,可辨认23条,记载包括禁止侵犯田产;保护自由民利益;禁止侵犯人身权;关于诉讼和婚姻家庭等内容。

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发展开创了法典化的新时代。

3、《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是古代楔形文字法律集大成的汇编,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制定,因此而得名。

是迄今已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早期法典,在楔形文字诸法典中具有代表性。

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对古巴比伦以后的许多古代国家的法律有很大影响。

4、《摩奴法典》:约形成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法律典籍,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

它其实是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习惯编制而成的教法典籍,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

5、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

这一制度将居民划分为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第一,二等级是僧侣贵族和武士,掌握祭祀和军政大权,是统治阶级;第三等级是普通劳动大众,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第四等级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一般从事农业,手工业,渔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其中有些属于奴隶。

古印度法律坚持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8、十二表法:是罗马最古的成文法汇编,制定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共12表,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牵涉到土地占有,债权,家庭,继承,刑法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

9、国法大全:《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时期,皇帝优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优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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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法的特点
1) 与宗教密不可分:首先,宗教众多,使古代印度的法律渊源异常复杂;其次,法律的内容乃至编排体例都深受教义的影响。

2) 严格维护种姓制度:以种姓制贯穿始终,所以有人将它称为“种姓法”。

3) 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相混合罗马法复兴的影响
罗马法复兴和继受对西欧中世纪后期,乃至近代的历史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其意义主要有:
第一,直接导致了大陆法系的形成。

第二,推动了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第三,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理论武器。

第四,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过程
(1)颁布《权利法案》.内容:以明确的④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

B.作用:⑤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2)责任制内阁的形成,使行政权由国王转移到内阁.形成过程:“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召开秘密会议,称为⑥内阁会议;1721年,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沃尔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责任制内阁开始形成。

B.权力职责: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对⑦议会负责;⑧首
相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

C.主要影响:资产阶级议会⑨政党制度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

(3)1832年议会改革.原因:⑩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

B.意义:工业资产阶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简述“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v. )发生于1803年,正处于联邦党与共和党激烈争权的年代。

1800年7月,联邦党众议员约翰·马歇尔( ),在其任期届满后出任亚当斯总统的国务卿,以协助他竞选连任。

在1801年的总统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杰弗逊当选总统。

联邦党遭到惨败,同时失去总统宝座和国会控制权,在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中,联邦党人损失两项权力,他们只好将剩余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司法部门以挽败局。

1801年1月20日,即将离任的亚当斯总统任命马歇尔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就是联邦党人的挣扎之举。

1月27日,经参议院同意后,马歇尔于2月4日正式到职赴任。

但是马歇尔并末辞去国务卿职务,只是任职不领薪直到1801年3月3日亚当斯总统任期届满。

联邦党还乘着总统及国会任期终了前作出一连串的政治安排,以图共和党主政后得以退守法院以保存联邦党的实力。

其中一项就是,1801年3月2日,亚当斯任命了华盛顿郡23名以及亚历山大郡19名治安法官。

这些法官在3月3日午夜以前经参议院同意、总统签署、马歇尔国务卿盖印后生效,他们即是所谓的“子夜治
安法官”( )。

这些法官中,有些人的任命状在3月3日晚上已由马歇尔的兄弟詹姆士送达,而另外一些人的任命状仓促之间末及发出。

1801年3月4日对联邦党人这些做法积怨已久的新上任总统杰弗逊得知有17份治安法官的任命状来不及送达,便立即指令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发送任命状,并将这些任命状“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了”。

与此同时,共和党人控制的新国会也立即引入法案并于1802年3月8日成功地废除了《巡回法院法案》,但没有撤销有关治安法官的《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

为了防止马歇尔控制下的联邦最高法院对国会上述行为的挑战,新国会还进一步以法令形式迫使最高法院从1801年12月~1803年2月关闭了长达14个月之久。

直到1803年最高法院才再次开庭行使权力。

麦迪逊拒发任命状,引起末接到任命状但已获得法官任命者的不满。

被任命为华盛顿郡的治安法官马伯里便是其中一个,他与另外三个同样情形的新法官便以1789年的司法条例(亦译司法法,1789)第13条的规定(即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合众国公职人员发布职务执行令状)为依据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最高法院判决新总统杰弗逊及国务卿麦迪逊交出任命状。

(看完自己总结归纳).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特点:以团体为本位;贯彻属人主义原则;注重形式;缺乏
抽象性。

历史地位:
1)日耳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占有主导地位的第一种法律体系;2) 日耳曼法导致和直接影响了封建法的形成;近、现代法国宪法文化的特点。

1) 宪政体制的多变和不稳定性;
2) 历次修宪均表示遵循1789年革命的基本原则,把《人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基础;3) 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和解释权的特殊性;
4) 始终保持宪法的成文法典化形式,习惯法一般不起作用;
5) 现代法国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大政府的行政权力、削弱议会的立法权力、加强政党组织权力、提高文官地位、增加委任立法等趋势。

美国法与英国法的联系和区别。

美国法与英国法同属普通法系,两者有着天然联系。

1) 判例是主要的法律形式:英国和美国法律的主体部分都是判例法,法律的创制、法律原则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法律的解释往往是通过判例形式实现的;
2) 法律风格的一致:英国和美国一样也遵循“先例原则”,法院创造的先例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拘束力;在审判风格上,同英国一样,美国也采用归纳法推理方式。

此外,美国继承英国法关于法律分类的传统,不采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方式。

美国法又具有不同于英国法的特质,它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
了自己的特点。

表现为:1) 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

美国法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但美国对英国法的运用,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2) 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结构。

和英国的单一制不同,美国的立法权由联邦和州根据宪法分别形式,法院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各州法院系统;
3)判例法与制定法并重,学理和实践互补。

美国法较之于英国法,较早的表现出重视制定法的趋向,是一种判例法和制定法并重的“混合体制”。

英国一般排斥学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美国既强调法院和法官的作用和地位,也注重法学家的作用;4) 法律解释的灵活性。

德国法与法国法的联系和区别。

两者的联系:德国法和法国法同属大陆法系,都是在罗马法基础上,根据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成文法律体系。

无论从法的体系、结构、表现形式,还是从法的地位、本质和作用来看,两国都极为相似。

德国法与法国法之间的紧密联系,还在于具有开创意义的近代法国六法体系对晚它一个世纪的德国法的创立所发生的巨大而直接的影响。

德国法对法国法的继承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两者的区别:
1) 德国法是君主专制主义的产物,具有浓厚的保守性;法国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具有时代进步性;
2) 德国法在司法领取所取得的成就超过法国法,近代法国法以
其革命性、开创性和历史进步性独占鳌头;德国法则以其透彻的学理性、高度的法律技术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著称于世;3) 德国法和法国法在体系、结构和具体制度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 德国始终全面坚持成文法典化立法方向,即使在行政法领域,也不例外;b) 在部门法方面,除了对法国民法典的重大发展外,德国还首创经济法;c) 德国把行政诉讼限制在纯行政的范围;d) 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德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从而形成了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体系庞大、组织严密的司法体系
试述雅典民主政治的启示
1积极方面: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雅典民主制这一伟大创举为后世民主政治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辉煌成就.
2.消极方面:民主不完全,不是现在意义上的民主,雅典民主是小国寡民的产物,是一种“成年男性公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民主被泛化,雅典民主更是小国寡民的产物,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隐患.它既是伟大文明的
催化剂,又是社会不公的一种暴力机器. 所以民主最好能结合国情而定,并且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雅典民主政治产生的原因
它的形成是在原始社会解体,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氏族贵族与
平民斗争和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产物。

早在公元前7世纪末,雅典氏族贵族与平民的矛盾已发展到十分尖锐的程度。

君主制与贵族制不同,贵族制是一种集体领导的制度,实行平等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法治原则。

衡平法与普通法
普通法与平衡法的异同:都是以判例为表现形式;背景一样,其产生都依托于王权;性质相同,都是封建性质
异:(1)调整对象和内容不同。

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刑法、合同法、民事责任法等;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法、继承法、破产法等。

(2)渊源不同,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罗马法为主
讼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比较复杂、僵化,有陪审团制度,以口头答辩询问方式审理案件;衡平法的程序比较简单、灵活,一般不设陪审团,通过书面方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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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的救济方法只有损害赔偿,包括金钱赔偿和返还财产,通常以金钱赔偿为主;衡平法的救济方法则比较多,除了损害赔偿之外,还有依约履行、禁令等。

(5)法律术语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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