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的范围及列报的探讨

合集下载

其他综合收益含义及涵盖内容的探讨

其他综合收益含义及涵盖内容的探讨

其他综合收益含义及涵盖内容的探讨2021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以下简称“解释3号”),其重大特点之一就是,对利润表列报和披露进行了适当调整,全面引入综合收益的理念,要求在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要求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人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解释3号公布后,执行新准则的上市公司2021年报都按此进行了列报和披露,但笔者阅览多份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后,发现各公司对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哪些明细项目存在不同的理解,其他综合收益所包含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

究其原因,关键是对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披露的目的等原理不甚了解。

一、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谈其他综合收益这个概念,首先要明确综合收益的定义,但我国会计准则(包括解释3号)并未对综合收益作出明确界定。

而国际上,对综合收益则有明确定义。

1980年12月。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首次提出了综合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这一全新概念,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去股东投资和分配股东款以外的交易、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净资产)的变动。

1997年,FASB正式公布了其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综合收益》,明确了综合收益包括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净收益仍由收益表提供,只反映已确认及已实现的收入(利得)和费用(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则涵盖那些已确认但未实现、平时不记人收益表而在资产负债表部分表述的项目,包括外币折算调整项目、最低退休金负债调整、现金流套期保值衍生物的利得或损失、可销售证券的利得或损失。

综合收益的理想内涵为建立在“资产负债观”基础之上的报告期内企业与所有者以外的其他各方之间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的变动额,突破了收益表的局限,把全部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纳入财务报表中;很好地结合了“当期经营利润观”和“满计当期损益观”,并加以应用;突破了传统会计收益的实现原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使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使用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公众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其中其他综合收益是财务报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其他综合收益是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之外的收益与损失项目的总和,有些项目可以对利润表产生影响,但有些则不能。

下面将从其他综合收益的本质、分类、与披露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其他综合收益的本质其他综合收益是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下,企业在利润表之外同时会计确认为收益或损失的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货币转换差异、可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变动的影响、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影响、以后计划的福利计划变动的影响等。

这些项目通常不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联系,但会对企业的综合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可以重新分类的收益或损失,另一类是公司无法重新分类的收益或损失。

1、可以重新分类的收益或损失可以重新分类的收益或损失是指可以转入公司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这类项目不仅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也会对其他指标,如每股收益、毛利率等造成影响。

可以重新分类的收益或损失主要包括可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变动的影响、货币转换差异收益或损失。

三、其他综合收益与披露要求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和相关项目。

除此之外,其他综合收益还有以下披露要求:1、对主要收益或费用的影响财务报表中必须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对主要收益或费用的影响。

企业应该解释为何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不在利润表中列示,并说明其对毛利、毛利率、销售额等主要收益或费用的影响。

2、可重新分类和不可重新分类项目分别披露企业必须分别披露可重新分类和不可重新分类的项目。

在该项披露中,企业应详细说明该项目的本质、来源和本期以及上年度的金额等详细信息。

3、其他综合收益的成分变化及对负债和资产的影响当其他综合收益的某些成分出现变化时,企业也必须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同时,必须说明这种变化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净额产生的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辨析及其列报建议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辨析及其列报建议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辨析及其列报建议一、其他综合收益体现的会计观念综合收益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0年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其含义为: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与业主以外的会计主体所进行的交易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它包括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综合收益概念的提出,拓展了收益的内涵,它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而不仅仅是净利润。

综合收益概念的提出体现了“资产负债观”,是损益满计观的体现,是对收入费用观的否定。

它将除了与股东所进行的权益性质的交易之外的企业净资产的所有变动,均纳入到收益范畴里面。

它不仅包括已实现收益,还包括未实现收益;既包括有现金流的净利润,也包括无现金流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潜在收益。

二、其他综合收益概念例解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以下种类型,现示例如下:(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意味着企业资产的增长,但是由于其没有对应的现金流,因此将其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所以还应当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处置时,未实现收益得以实现,因而应当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化为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净资产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按照一体化原则,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即其他综合收益),投资单位也要按照持股比例同步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内涵及其列报思考

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内涵及其列报思考

三、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的问题及改进
虽然新准则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但是仍 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企业可能只是简单地按照准则的要求列报其他综合 收益,而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此外,一些企业可能没有充分披露与 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可能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虽然新准则已经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 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增加披露的透明度
目前,新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要求相对较为简单,投资者很难全面了 解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情况。因此,建议企业增加披露的透明度,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详细说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金额变动的原因以及对企业 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 从而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
3、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等。这些项目的性质和来源不同,但都属 于其他综合收益的范围。
二、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的变化
在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也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列报项目的分类
一、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的内 涵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主营业务外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等。这些收益虽然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 着重要的影响。
在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新准则规定,企业 应当将其他综合收益按照其性质、来源和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针对这些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探讨

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探讨

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探讨【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对综合收益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文章拟结合《修订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范,分析综合收益的列报,并提出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类列报的思路。

【关键词】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思路综合收益一般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其他综合收益则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的总额。

关于综合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作了详细的规范。

一、对综合收益列报的相关规范分析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7年9月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修订版(以下简称IAS1Ⅰ修订),首次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并要求主体披露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的影响。

我国财政部于2009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财会[2009]8号文规定:(一)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的序号在原有基础上顺延。

(二)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三)企业合并利润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四)企业提供前期比较信息时,比较利润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可见准则解释第3号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扣除所得税影响之后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同时在附注中要求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所得税影响,因此财会[2009]8号文件的出台不仅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而且有助于投资者等报告使用者分析企业的全面收益情况。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上市公司的利润不仅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直接收益,还包括一些间接收益,例如金融工具、外汇波动、养老金等。

这些间接收益成为了上市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非经常性收益和支出,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和常规经营活动。

因此,其他综合收益需要单独列示。

数据来源为“合并利润表(或损益表)”。

比较常见的其他综合收益包括:1.可转换货币翻译调整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公司可能会涉及到多种货币。

当货币汇率出现波动时,公司资产和负债额的换算金额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

可转换货币翻译调整是指上市公司在换算外币财务报表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2.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指的是上市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外汇等的价值波动。

由于这些金融资产是短期的,它们被视为以获得投资报酬为目的而购买。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变动时,这种变动会被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养老金计划养老金计划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退休金福利而向第三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支付和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也需要单独计算。

其他综合收益除了列入公司的损益表,同时也需要披露给股东。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其他综合收益是必要的,因为它们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股价表现。

另外,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其他综合收益的来源,以便了解公司风险的分布和管理。

总之,上市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非经常性因素的影响。

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这些因素对公司盈利和财务报告的影响,以便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其他综合收益(OCI)是指除净利润和综合收益之外的财务信息。

OCI是一种逐年推进的趋势,因为它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产生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分析。

1. OCI的定义其他综合收益(OCI)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的综合收益的部分:(1)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例如未实现的增值、未实现的外汇转换收益或亏损以及未实现的延期收益或损失。

(2)股东资本的重新计量,例如因变更会计政策或错误更正而发生的重新计量;股权的赎回或发行等(3)流量套期保值工具的收益或损失,即被计入所有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未实现之前的套期保值项。

2. OCI的收入来源OCI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转换外币财务报表所涉及的的汇兑差额;(2)出售为他人提供的不动产管理服务所带来的利息,租金及其他相似收益;(3)银行抵押证券所导致的收益;(4)对股东资本的重新计量所带来的收益;(5)未经实现的增值, 例如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6)被计入其综合收益的套期保值工具;(7)承诺的养老金责任,以及对退休福利计划所负的义务。

OCI的分类包括两个方面:可重分类综合收益和不可重分类综合收益。

(1)可重分类综合收益包括以下项目:外汇转换损益、利息风险关联工具的收益或损失、可交易金融资产与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以上两种综合收益可分为前期(未实现)和当前(已实现)收益,前期(未实现)收益不计入当期净利润,当期(实现)收益则计入当期净利润。

4. 公司披露OCI的相关内容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三号——金融工具: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号——受益计划:披露》两个准则,要求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OCI的相关内容,特别是与净利润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

归属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单独注明,其中不可重分类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单独披露,可重分类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其他综合收益”的科目下单独披露。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内容及核算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内容及核算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内容及核算笔者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梳理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内容及账务处理方法: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若是损失,则做相反分录。

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应将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若是汇兑损失,做相反分录。

转出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单位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企业将作为存货或自用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其他综合收益的范围及列报的探讨▪刘万椿
会计 ACCOUNTING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7条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等信息。

该项规定趋同了国际上充分披露综合收益的要求,对企业利润表披露的金额和方式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然而,在2009年度财务报表实际编制和披露中,不少企业, 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对究竟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与资本公积有什么不同?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等问题却并不十分清楚,造成其利润表中列示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准确性颇受质疑。

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10年9月30日)中的表述,“2009年年报中发现一些公司将其他综合收益简单的理解为资本公积的变动,将权益性交易、指定计入资本公积项目核算的国家划入资产等导致的资本公积增加均列入其他综合收益。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包括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财务人员、以及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审计人员对会计准则解释的理解不够准确;也有会计准则解释本身比较原则、未能涉及实务中的具体问题;还有我国列入资本公积中的一些特殊业务在分类上本身存在的困难等。

现试述笔者对此问题的理解,就教于同行,希望对实务有所裨益。

一、综合收益和权益性交易
(一)综合收益的含义
综合收益是指某一期间企业的除权益性交易以外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

即除了权益性交易外,当期所有令企业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金额。

综合收益包括企业当期产生的净利润和除净利润外的其他综合收益。

如当期取得的营业收入、当期应计的人工成本、当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降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外币
报表折算产生的溢余或亏损等等。

综合收益能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
企业权益性交易以外的所有业务所产生的收益,
而不仅仅是净利润的贡献。

因此,国际会计准则
很早就要求主体列示“综合收益表”,或同时列
示两张报表,即“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

2010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发布的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征求意见稿)中,进
一步建议以单独一张“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
进行列示,不再允许以两张报表列示。

(二)权益性交易的含义和内容
权益性交易是指企业所有者资本性投入的交
易或类似资本性投入的事项。

权益性交易通常包
括:(1)所有者投入并作为企业实收资本的金额;
(2)投入资本超过企业确认为实收资本的金额,即
资本溢价;(3)所有者作为资本投入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其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
允、以公允价值确定投入资本时,其公允价值与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的差额;(4)在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中,支付
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的差额(其中,吸收
合并反映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控股合并反
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5)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由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形成的、企业新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
额之间的差额中计作资本公积的部分;(6)企业
接受控股股东的捐赠;(7)企业被控股股东豁免债
务;(8)企业改制、以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折股
时,净资产额超过确认的股本的差额;(9)企业因
城镇整体规划、旧区改造、环境治理、新区建设、
产业布局等公共利益需要进行拆除或搬迁,收到
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扣除企业
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停工损失、
相关费用支出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的成本后的余
额;(10)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权益工具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对应的金额;(11)其他。

综合收益不包括上述各项权益性交易所引起
的企业净资产变动。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和内容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除了当期净利润外,其他
影响企业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
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如:(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额和外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汇率变动的调整额);(2)按权
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
/承担的份额;(3)现金流量套利工具产生的利得
/损失金额(即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
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
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当其属于有效套期时所确
认的金额);(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自
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时,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6)将持有到期金融资产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售出其中一部分)时,
重分类日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
额;(7)其他。

上述各项均应为扣除可能有的所得税的影
响金额, 即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上列示的金额
应为税后净额。

通常,我们有:综合收益 = 净利
润 + 其他综合收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利得和损失),其中:净利润 = 收入- 费用 +
直接计入或转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此外,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企业可选择采用
重估价模式定期对不动产(如厂房、物业等)进
行价值重估。

如果评估的结果是增值,在调整不
100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1
101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2011.01
reclassified subsequently to profit or loss);而其他综合收益外的资本公积今后则不能转而计入净利润。

例如,企业在会计期末,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当期变动额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计入资本公积,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但当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出,重分类计入投资损益,作为处置当期的净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企业接受控股股东的捐赠或企业被控股股东豁免债务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则永远不会重分类计入损益,成为净利润的一部分,因为这类交易被视为是控股股东对企业类似资本性的投入。

但应注意,其他综合收益中有个别项目在形成并计入资本公积后,今后不会重分类计入损益。

例如,不动产价值重估增值产生的重估价盈余如前所述,因其不能直接列入当期损益,故列入资本公积中;又因其并非由权益性交易产生,故作为其他综合收益。

而重估价盈余的入账应视为是为资产计价确立了一个新的基础,这是一种永久性的权益,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而不应再直接或间接地转入损益。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当该等资产处置或计提折旧时,原累积的重估价盈余中对应的部分从资本公积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通过净利润。

所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上述“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征求意见稿)”中,将列示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两类:“将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和“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

动产账面值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重估价盈余”(Revaluation Surplus)中。

如果评估的结果是减值,则在调整不动产账面值的同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资产的评估并非第一次,则其以后的评估减值应先冲转以前累积的重估价盈余账户,冲转后仍不足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动产价值重估增值产生的不动产重估利得也列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因为它并非由权益性交易产生。

三、其他综合收益与资本公积的联系及区别
在我国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资本公积核算的范围比较宽泛,实际上包括了除所有者投入、作为企业实收资本外的全部权益性交易,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前述类似资本性投入的金额,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其他综合收益是资本公积中的一部分,不能把全部资本公积都列为其他综合收益。

两者的区别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1)其他综合收益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由非权益性交易产生;而其他综合收益外的资本公积系由权益性交易产生。

(2)其他综合收益虽然在其发生时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但其中绝大部分在今后符合一定条件时,将转而计入净利润,即重分类计入损益(to be
作者单位: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ACCOUNTING 会计
在我国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
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资本公积核算的范围比较宽泛,实际上包括了除所有者投入、作为企业实收资本外的全部权益性交易,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前述类似资本性投入的金额,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