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研究
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及相应对策

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及相应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务工,他们往往携带着未成年子女一同来到城市。
这些随迁子女面临着诸多教育问题,如入学难、学习质量较差、心理问题等。
随迁子女往往面临着适应城市学校环境的困难,他们与本地学生在家庭背景、社会经验、学习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容易出现适应不良、学习困难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随迁子女的个人成长,也影响到城市教育的公平和质量,因此急需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多方合作,采取相应措施,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保障。
1.2 问题提出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从事务工。
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
这些随迁子女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包括就读学校难、学习环境差、文化适应问题等。
他们往往处于弱势群体,缺乏合适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容易产生学习困难或者辍学现象。
如何解决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提高他们的教育质量和育人环境,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些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关乎他们个人的发展和未来,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如果他们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将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前景和社会适应能力,甚至可能导致社会问题的加剧。
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为这些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保障和支持,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
【问题提出】。
2. 正文2.1 政府责任政府在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巨大的责任。
政府应加大对这一群体的教育政策支持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平等享受教育资源。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增加购买服务和扶持资金等方式,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的教育监管和评估,确保他们的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管,提升教育质量,确保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

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分校(站、点):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稿日期: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薛超强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化进程也得到了快速的推进。
中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越来越频繁,很多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寻求发展机会。
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村劳动力,正是有了这些廉价的农村劳动力,才让我国的加工制造业在全球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核心优势。
然而,居住的流动性让农民工家庭饱受困扰,很多农民工子女伴随父母来到全国各个城市,对这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已经成为了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情况和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从而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农村劳动力;城市;对策引言2019 年 2 月28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该公报,全国人户分离人口 2.86 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41 亿人。
外出农民工17266 万人,比上一年增长0.5%;本地农民工11570万人,比上一年增长0.9%,外出农民工占流动人口的71.64%,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06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204 万人,下降1.5%,但是全国流动儿童规模仍高达2850 万人。
当下虽然进城农民工在规模上有所缩小,但是迁徙模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
随着农民工举家搬迁的状况越来越普遍,实际上跟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儿童也日益增多,并且呈增长的趋势发展。
这样的社会流动使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尤其突出表现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学校问题上。
这一问题的焦点在于城乡、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不同阶层的利益矛盾相冲突。
一、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具体表现(一)入学门槛高,手续繁琐在城乡二元化的我国,户籍制度成为了严重制约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因素。
例如,某些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明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入学的时候,其父母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比如流入地居住证、户籍证明、流出地无监护人证明、劳务合同、父母工作证明、城市暂住证等,另外,某些城市除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外,还要求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甚至还要求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养老保险证明等等。
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新特征及相关对策建议

《教育决策参考》样稿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新特征及相关对策建议【本期要点】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约有1500万。
近年来国家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制定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等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本期《决策参考》提出,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需要在流动引导、资源整合、待遇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妥善解决。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吴霓研究员等的研究成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趋势及对策》,在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的新特征,提出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的五大新特征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近1500万。
伴随着中国不断加快的城市化步伐,这一数量还将继续增长。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特别是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但由于受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特殊性、差异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一问题也在发生变化,呈现出新的特征。
1.农民工随迁子女正逐渐向经济较发达的中小城市集中。
经济增长是农民工数量增长的直接推力,因此城市的发展速度和容纳空间是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向的主要动因。
在所调查的12个城市中,2007年义务教育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增长速度最快的6个城市依次为:郑州(39.83%)、义乌(22.86%)、杭州(18.08%)、成都(13.70%)、沈阳(13.16%)、石家庄(12.58%)。
而与此同时,我国特大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数量增长相对缓慢,北京市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对郑州、义乌、杭州、成都作进一步跟踪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这4个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继续呈上升趋势。
可见,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增量已开始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中小城市集中,这些城市的教育承载能力将面临严峻挑战。
云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实施办法

云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起实行。
一、《实施意见》的制定原则(一)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和升学机会;(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三)考虑随迁子女的合理需求和流入城市的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四)处理好随迁子女和本地学生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
二、《实施意见》的形成过程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
我省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负责人牵头组成的工作组,即刻开展调研,抓好落实,按计划稳步推进《实施意见》制定工作。
因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在《实施意见》起草前,我们充分了解了其他省市的情况,在云南历年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及省情的基础上,于11月初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
随即,我们在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历年参与我省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经多次修改和完善,《实施意见》(送审稿)于11月下旬经厅党组会审议后报省政府。
12月6日,省政府高峰副省长主持会议,专题听取了我省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汇报,并审议该《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的几个特点该《实施意见》既遵循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又充分考虑了云南的实际情况。
相较于其他省市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统筹考虑、规范管理。
我们统筹考虑,全面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后和高中毕业后两个阶段的各类升学考试要求,强化了相应管理制度,严格了相关工作纪律,细化了各项资格条件,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
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篇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要求,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78号)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一些地方还探索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
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
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三、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18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18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农民工是常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目标到2020年,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农民工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农民工逐步享受与本地市民同等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权益。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一)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
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家庭服务、旅游休闲等服务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
加快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惠府办〔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非惠州市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和外国户籍学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资格条件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随迁子女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
(二)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我市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或者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
二、关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报考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同等缴交普通高中学费。
三、关于服务保障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工作服务制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其中不乏大量的农村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这使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问题分析1.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在我国,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存在较大差距。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往往因为户籍、地域等原因,难以享受到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
2.入学难、升学难由于受户籍制度的限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存在一定的难度。
即使勉强入学,他们在升学、参加各类考试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3.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学校,教学质量良莠不齐。
有的学校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学生们的教育需求。
4.家庭教育困境外来流动人口家庭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
家长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导致孩子缺乏家庭关爱和指导。
二、对策建议1.改革教育体制,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府部门应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问题。
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2.完善户籍制度,保障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权益废除户籍制度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限制,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同时,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机会。
3.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4.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教育素养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
同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5.落实政策,关爱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关爱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