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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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设单位数量的增加,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益性,建设单位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审计目标1.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2. 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3. 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达成情况,提出改进建议;4. 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三、审计内容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包括资金来源、使用流向、资金使用效益等;2. 项目实施进度和进展情况的审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安全情况等;3. 项目风险和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问题等;4. 项目管理情况的审计,包括项目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沟通协调等。

四、审计方法1. 文件资料审查,对项目的合同、预算、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管理文件等进行全面审查;2. 现场实地核查,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实施情况;3. 询问和访谈,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4. 数据分析,对项目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和风险。

五、审计程序1. 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时间节点、审计的范围和内容;2. 实施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进行文件审查、现场核查、询问访谈等工作;3. 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4. 审计报告的审核和确认,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审计责任1. 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为项目管理部门;2.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负责;3.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协助审计工作的开展。

七、总结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项目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益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目的 (1)(二)审计依据 (1)(三)总体目标 (1)(四)项目管理组织 (3)(1)组织构架 (3)(2)组织机构 (4)(五)人员配置 (4)(六)技术方案 (4)(七)实施计划 (27)(八)服务承诺 (31)(1)工作承诺 (31)(2)服务时间承诺 (32)(3)服务质量及纪律承诺 (32)(九)信息交流、反馈 (33)(一)审计目的参与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工程造价的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涉及项目发承包阶段、实施以及工程竣工等各个阶段。

把工程造价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及事中控制,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

对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及时提出咨询意见供业主决策参考。

同时在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各参与方的工程造价行为进行监控、指导、规范,规避项目造价风险、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投资等目的。

(二)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CECA/GC7-2012)、《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5、遵循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6、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总体目标现场跟踪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基础工作,我方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

XX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细则

XX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细则

XX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XX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第三条投资估算500万元以上(含500万)的基建工程和投资估算120万元以上(含120万)的修缮工程,开展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审计;投资估算5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和投资估算2万元以上(含2万元)不足120万元的修缮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开展审计;投资估算2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按年度将审核结果送审计部门备案,审计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抽审;对5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和12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经过工程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经过审计部门同意的工程可进行全过程审计。

第四条学院审计部门是全过程审计的主体: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审定审计实施方案、处理全过程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核中介机构的咨询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管理监督中介机构业务活动。

第五条工程主管部门应配合全过程审计工作:保证送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落实审计咨询意见。

第六条中介机构接受审计部门管理、监督: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了解现场情况,出具咨询意见,参加相关工程会议和验收,提出管理建议,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承担咨询意见和报告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章主要审计内容第七条项目立项阶段1.审查项目立项、选址、设计方案等与前期决策相关的重要事项,是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决策程序,决策过程是否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2.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学院总体规划;3.审查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规;4.审查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是否经学院或政府部门批准,是否获得立项批复或备案意见,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5.审查可研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全面,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是否客观、真实;6.审核投资估算是否合理,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7.审查项目投资来源是否合法,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项目概况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以及效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增强工程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是必不可少的。

本次审计的项目是某地区一处新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投资额较大,对当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全面审计。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1.审计目标: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合规性、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情况,保障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审计范围:本次审计主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的实际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审计。

三、审计实施方案1.确定审计组成员:由资深审计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审计小组,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2.确定审计时间: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审计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周期。

3.确定审计内容:审计小组根据审计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指标,确保审计全面、具体和有针对性。

4.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审计小组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数据进行梳理和整理,为后续的实地调查和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5.实地调查和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6.数据分析和验证:审计小组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验证,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7.撰写审计报告:审计小组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的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

8.审核和报批: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内部审核后,报请相关部门领导审阅和批准,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成果运用1.审计成果的通报:将审计成果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让相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提升。

2.审计成果的应用: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成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益水平。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管理,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建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本细则所指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各种资金来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5千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无论大小均须实行审计制度,未经审计的基建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手续。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审计科组织实施,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审计科根据实际情况将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具体委托事宜由审计科负责办理,委托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列入建设成本,由医院从基建工程费中支付。

接受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应向审计科提供项目从业人员职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条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基建工程决算竣工造价经审计后,基建工程项目部门应出具《基建工程结算书》,医院财务科以结算书原件(免印件无效)及结算资料办理基建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和报账手续。

第六条基建项目审计包括:(一)对基建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结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对基建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的有效性。

(三)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和其他前期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四)对建设成本进行审计,检查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对基建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进行审计,检查设备、材料核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投入,节余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其形成及分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七)对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合同的订立、效率、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工程审计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工程审计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工程审计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审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确保竣工决算质量,减少损失浪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工程项目审计的意义实施工程项目审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对于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依法办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审计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直接组织实施。

特殊工程项目审计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审计部对中介机构承揽的审计项目进行配合和监督。

第四条审计范围审计部对公司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大维修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审计(一)可行性研究前期项目是否具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调查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二)工程竣工档案是否按规定归档,有关竣工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第六条投资效益审计(一)审查工程是否按施工合同书规定的工期竣工;(二)已开工的基本建设项目有无停止或不进行交验,长期不交付使用的现象。

第七条建设期间跟踪审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供跟踪审计相关的技术经济资料,包括承包人编制的按计量周期提交且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已完工程量报告、进度等。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八条审计程序(一)审计计划制定;(二)审计实施;(三)审计报告编制;(四)审计报告审批;(五)审计整改。

第四章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价第九条评价原则为有效推动公司审计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审计作业行为,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十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的审计项目包括各审计分部承担的公司分支机构常规、任中、离任等审计项目;专项审计处承担的专项审计项目及子公司常规、离任等审计项目。

第十一条评价环节(一)审计报告评审;(二)项目底稿抽审。

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范文(5篇)

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范文(5篇)

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范文___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防范经济风险,根据《___审计法》、《教育__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结算各阶段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控制和评价活动。

包括五个阶段的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前期审计、招投标过程审计、施工合同审计、施工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基建(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

学校凡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单项预算造价超过___万元(含___万元)的基建工程和___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四条学校审计处是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___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

在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具体按照《___工程学院建设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招标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全过程审计,所产生的咨询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___‟___号)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第五条全过程审计的原则与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独立高效、严谨规范的工作原则,以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将技术经济___、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评价与咨询服务,并出具综合审计报告。

全过程审计的内容与要求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投资与建设规模是否适度。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5日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一)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融资、国债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等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决(结)算进行审核。

对经财政部门评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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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计实施
细则
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提高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质量,规避投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结合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审计台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项目审计应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审计、财务、建筑、合同、招投标、价格、税务、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下发的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制度。

从项目审批、概(预)算编制、建设程序、建设单位遵循的内控制度、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合同、采购、施工、结算付款、竣工验收、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建设项目审计根据建设程序划分为开工前审计、在建期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涵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并相应反映在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方案编制、审计报告撰写、审计意见下达及跟踪审计方面。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审计机构提供建设项目管理审计台账和相关资料,包括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的说明,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的工程建设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取得的批复、文件,工程管理档案、建设过程中遵循的内控制度、工程造价、财务核算、竣工决算资料以及竣工验收手续等资料。

内审机构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审阅、复核、文字描述、图纸和实际工程形象对照、现场勘察鉴定、抽样检测以及分析比较等方法进行审计。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第四条按照对建设项目分级审计的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运作管理方式,由各级内审机构组织审计、财务会计、工程技术、计划经济、施工管理等专业人员成立审计组,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征得投资主管及其它业务部门的配合。

第五条对于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建设项目,由内审机构负责甄别中介机构,协调现场审计工作,复核审计报告,保证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第六条对于按国家规定由政府部门组织审计的建设项目,内审机构应配合工作,并专案说明。

第三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七条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即建设项目从酝酿提出、进行建设到建成投产全过程各项工作遵循的先后顺序。

建设项目审计应按照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审计风险评估、投资额度、审计资源,适当安排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时间,根据开工前审计、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同要求,对工程分阶段实施审计。

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审计人员之间的配合,避免不同阶段重复工作。

对于未审计即开工以及未审计即竣工验收的项目应要求建设单位专案说明。

第八条具体审计过程中,内审机构应根据对建设项目的调研情况,下发审计通知书,拟定审计方案,进行审计公告后开展审计。

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撰写审计报告草稿并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审计报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进行
审计结果公布。

第四章开工前审计
开工前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从筹备建设到正式开工前这段时间的工作内容所进行的审计,包括对建设项当前期建设程序、设计(勘察)、招投标、合同、建设资金审计等内容。

第九条审查前期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前期建设程序审查是指对建设项目从立项、论证、批准建设到准备开工过程中决策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的审查与评价,审查时应取得如下资料: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批复)、形成决策的内控制度、与决策依据及程序有关的资料以及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根据项目建设特点、规模、相关机构审批权限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按顺序进行。

项目决策是否经过比选、分析、控制等过程,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发展战略。

决策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专家进行全面论证。

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项目规模由相应的审批部门批复,项目实际情况与批复内容是否存在差异,未取得批复即开工的项目应查明原因。

明确该项目应取得的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已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

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方式,是否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三、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数量、方式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建设用地是否经政府部门批准;各种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项目用地是否拆迁完毕,施工场地是否平整;施工用水、供电、道路、通讯是否通畅,施工单位的资格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并已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是否已向施工单位交付满足进度所需的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订货是否开始。

第十条设计(勘察)管理审计:
设计(勘察)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审查和评价设计(勘察)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勘察、设计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委托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委托设计(勘察)管理制度;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设计所需的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资料、技术方案、建设条件批准文件、设计界面划分文件、能源介质管网资料、环保资料、概预算编制原则、计价依据等基础资料;勘察和设计招标资料;勘察和设计合同;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及批复等相关文件;组织管理部门与勘察、设计单位往来函件;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交底和会审会议纪要;经会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变更文件;设计资料管理制度等。

设计(勘察)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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