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

“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引言概述:“两个责任”是指党委(党组)负责人既是本单位的一把手,又是党的第一责任人。
这个概念首次提出于2022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党组)负责人的新要求。
具体来说,党委(党组)负责人要既担负起本单位的领导职责,又要担负起党的领导责任。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
一、明确党委(党组)负责人的领导职责1.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坚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本单位工作符合党的要求。
1.2 推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党委(党组)负责人要积极引领本单位的发展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1.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
二、党委(党组)负责人的党的领导责任2.1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2.2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各项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2.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带头践行党的纪律要求,树立良好的党风形象,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三、党委(党组)负责人的工作作风要求3.1 建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委(党组)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依法行使权力,做到公正廉洁,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模范。
3.2 坚持群众路线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3.3 勇于担当责任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勇于担当责任,敢于担当历史使命,积极作为,解决好本单位的各种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八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八篇第一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建设,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接受率,强化整改落实工作。
本报告将介绍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我们认识到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注重加强主要领导责任制度的建立,确保主要领导与下级领导之间的责任落实。
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我们的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他们常常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要领导的责任,带头开展党纪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发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措施我们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和稽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惩处。
同时建立党风廉政示范在前、曝光与曝光反馈相结合、员工投诉安排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党风廉政意识我们针对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注重方法多样化,形式灵活,增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持续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党风廉政素质。
五、指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我们积极引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加强新员工的培训和引导,帮助新员工从战略、战术改变到思想、认识上的变化。
六、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我们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借助多种形式和多个媒体渠道推广,增强全员参与和积极性,培养全民反腐倡廉、爱国爱党的思想。
同时,在企业文化建设上,落实全明、全公、全媒、全网的原则,让“互联网+”的特点更好地体现。
七、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提高对外形象我们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的对外声誉和社会信誉,以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如何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1.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党建。
主体责任一方面是全面责任,另一方面是首要责任。
落实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党委领导”这个关键、把抓基层党建作为“主责主业”,把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作为“份内之事”,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必须突出“党委一把手”这个关键,党委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党建是本职、不抓基层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基层党建是渎职”的观念,强化政治担当,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研究、重要事项亲自跟踪,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逐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
必须突出“问责”这个关键,各级党委书记要对不抓党建、工作问题“扎堆”的,特别是信访问题突出的,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把党建责任真正立起来,使党建工作真正强起来,坚持一级一级抓下去,跟踪督促,责任倒逼,确保取得实效。
张晶川强调,要强化政策执行抓党建。
在基层党建经费落实、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干部待遇保障等方面,要严格执行、严格兑现上级政策,是各级党委和书记应有的政治态度,谁也不能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
2.要服务发展大局抓党建。
抓发展和抓党建是有机统一的,二者不能割裂开来,任何一手硬一手软都是不正确的。
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要统筹考虑中心工作任务,把产业项目建设、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信访稳定等作为党建的着力点、发力点,使党建工作成为坚强保障和强力助推。
3.要全面协调推进抓党建。
机关单位党建,要提升政策执行能力,提升专业能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党组织生活、严格纪律规矩等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
国有企业党建,要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加强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非公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要重点抓好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创新组织设置形式,重点在产业园区、小微企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做到哪里有党员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区委、区纪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14号文件),现将我局20***年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和宁波机关事务系统开展的“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提升机关后勤管理水平,为机关后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现将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年初,局党组按照《奉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党风廉政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通过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是6月初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如何做好“两学一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
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签约书》。
全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和反腐教育宣传工作。
一是系统教育。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在全局会议上集中学习7次;由局党组副书记孙耀同志给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和《严以律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专题党课;以讨论会的形式,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五查五看”、“四讲四有”活动。
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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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牢牢把握主体责任的主导地位守盛书记强调,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
我们坚持把主体责任摆在厅党组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固化责任链条,每个部门都要看好自家的人。
厅党组明确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要求,即党组对厅委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组书记是厅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是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处室长是所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通过签订责任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谈心谈话等措施,督促各直属单位、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实现责任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无衰减、兑现责任动真格。
1/ 6去年,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进行了严肃问责,约谈了纠风治乱不力的高校党委书记、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等 20 多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对 3 名县教育局局长、50 余名中小学校长采取了撤职的问责措施,对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 1 个直属单位前后两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他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调离处理。
二是构建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
党委(党组)如何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20年第07期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期微话题栏目为您梳理《规定》要点。
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规定》执行。
遵循原则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责任内容1.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2.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
4.黨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
5.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7.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
8.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1.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要强化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去年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骆惠宁书记明确提出青海党建工作要争先进位的重要指示,做出集中精力加强“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的重大部署;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基层党建工作,着力夯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完成“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是摆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市县委书记面前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为此,我想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各位书记谈谈个人的认识,供同志们参考。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党的建设不仅出凝聚力,而且出生产力;不仅产生政治效益,而且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党建工作抓好了,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就能有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的党建抓得紧,哪个地方的发展就快、社会就稳、群众满意度就高;哪个地方党建工作抓得松,发展就慢、社会就乱、群众意见就多。
要重视和善于用好这一重要法宝,努力用党建杠杆撬动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工程。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是党的书记要管党治党。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方把党建工作看成是“软指标”、“虚任务”,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少数党委书记以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全面履责,把基层党建工作靠给组织部长,组织部长再转手给副部长和组织科长,甚至还存在个别县委书记不想抓党建、乡党委书记不会抓党建、村支部书记不懂党建的情况。
在青海这样一个欠发达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之时,这种情况势必削弱党的执政地位,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作为党的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要真正把党建工作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像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党建工作,像抓项目工作落实那样抓党建工作落实。
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报告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党员 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 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全覆盖,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 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干部纪律要求,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 当的干部队伍。
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通过以上工作,我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 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 律保障。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全面从严 治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是县委书记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我始终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聚焦主责主业,认 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推进主体责任落地,推动中央及省、市委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坚持以上率下,靠实责任抓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 子〃,通过召开县委全体会、县委工作会、纪委全会等有关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抓谋 划部署。先后主持召开X次常委会和X次党建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梳理分解X个方面X项X条重 点工作,细化党组织班子责任X类X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X类X条,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X类X条 ,进一步靠实党委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二是抓推动落实。层层 建立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问题整改清单,采取定期自查问缺、随机抽查问实、督促检查问责的办法,坚持一月一 考核、一季一座谈、半年一通报,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业主责意识。深入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 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建X次,解决突出问题X个,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X人(次),持 续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抓督查考核。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实行各领域党建工作责任 清单考评和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按照“不达目标、不予评优〃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 行考核评估,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进行问责,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日益繁忙。
而作为领导班子中的“第一责任人”,书记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书记的报告履行着提纲挈领和统筹协调的作用,本文旨在探讨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之策。
一、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义首先,书记报告是“第一声”,它不仅仅代表了书记本人的一份工作汇报,也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开端。
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总体统筹,在书记报告中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指导工作的推进。
其次,书记报告具有内在的启示性和激励性。
书记能够在报告中引导干部队伍,教育基层党员和干部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努力为民服务,以更好地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再次,书记报告对于落实党的责任制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书记报告中的“第一责任人”的概念是明确的责任分配,形成了责权利相对应的统一体。
在书记报告中,对于各项工作的责权明确,从而落实行政管理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逐渐实现法治化管理。
二、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的问题常常听到党委书记、乡镇乡村书记在开会或者工作中主动躲开第一声报告的情形。
这种情况虽然说是极少数的,但是却暴露出了一些问题:1.个人主义的表现。
有些书记会认为自己所在岗位经验丰富,对于党委政府的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往往会重视个人能力而忽视总体推进的思路。
2.报告没有重视的现象。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党委的工作报告看似各自喊着各自的口号,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这种现象导致各项工作难以协调和推进,出现了割裂工作的情况,经常工作重复和低效。
3.缺乏履职意识。
由于一些社区、单位可能没有动态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上一些书记素质问题,导致缺少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无法尽全力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改进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措施1.加强宣传鼓励。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正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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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
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
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
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机制。
实行党组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向上一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报告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使主体责任具体化,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
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
导压力。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制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也是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好的关键部位。
近几年,河北省检察机关紧紧盯住执法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权和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是监督制约“三重一大”决策权。
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跟踪,现场监督。
二是监督制约执法权。
研究制定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申请监督报告书”、“人民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情况自评卡”、“人民检察院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监督制约“一把手”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权。
坚持对离任的“一把手”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在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在经费使用上出现不廉洁问题。
狠抓队伍作风建设。
深刻认识抓作风是保证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务实精神,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大力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专群结合、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密切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选准用好干部,是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
要严格按照选拔干部原则,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
础。
各级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和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和各项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